关于要求离岗待退的申请报告

关于要求离岗待退的申请报告

丹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于19xx年7月从甘孜州农牧校毕业分配到丹巴县农牧局从事种子管理站会计工作至今,工龄23年,现年43岁。

由于夫妻长期分居两地,丈夫杨国清于19xx年9月交流到九龙、雅江两县法院工作至今近十年,近年来身患高血压、痛风等疾病,在外县无人照顾,家里有两个小孩,长女杨云16岁,现就读于康中高二,次女杨玲随我在丹巴县城小读四年级,我又担任会计工作无法照顾丈夫的生活起居和子女的学习,为了解决我家的实际困难,解决夫妻分居和子女学习问题,特向组织提出要求离岗待退申请,请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请批示。

申请人:丹巴县农牧局种子站 罗启玲

20xx年12月16日

 

第二篇:离岗申请书

离岗申请书

离岗审批表 编号:2011101722备注:此表必须由本人填写。

本人签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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