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函

警示函

安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因广西网仓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司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作为第三方的我司业务开展,为保障我司货物安全,现要求原存放在贵司明阳仓库的所有家电产品进行转移。由于贵司多番不配合我司工作,已严重影响到我司业务的正常运作,造成巨大损失。兹警告如下:安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对我司要求转移的货物及车辆进行放行,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由贵司承担!我司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西南宁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0xx年01月05日

 

第二篇:出具警告函常见问题

出具警告函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问:警告函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答:警告函属于在遭受侵权时的自力救济维权方式,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作用,主要是通过警告侵权人相应法律后果的方式促使其停止侵权行为。此外,受到警告函后仍不予停止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可确认为恶意侵权,在后续诉讼中将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其侵权责任。

问:出具警告函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答:出具警告函您需要准备有效的权利证书,如:注册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版权登记证书等;侵权人的基本信息及侵权事实。哲力律师团队将根据您提供的案件情况,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侵权人严正说明其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依法向侵权人提出明确的停止侵权要求。

问:警告函是否会影响我后续的维权?

答:发出警告函后,您仍可以对相关侵权人采取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措施。但发出警告函后,会提醒侵权人其行为已受到注意,进而加大侵权证据的收集难度。因此,若您不能排除将对侵权人采取后续措施的可能,则建议在发出警告函前先行对其侵权证据进行收集与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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