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权警告函范本

致:-----------------------公司

关于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行为的警告函 敬启者:

---------公司及其知识产权

公司介绍及商标权取得简略介绍

严正警告

现我司就贵公司未经我司许可,擅自使用我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 号“----------”商标,侵犯我司商标权事宜,特函告如下:

经过调查发现,贵司在-----------建立----------------------,其经营范围与我司

--------------经营范围类似。并且,贵司已建立了所谓“---------------”全方位的网站---------------,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贵司的------------------,并且,在“-------------------”上盗用了我司------------------,其足以让公众误认为是-------------------广场,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商标专用权。

贵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商标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在其所属建筑物门头突出使用“---------------”字样,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

在此,我司郑重地向贵司声明:“---------------”是依法颁发的注册商标,任何未经我司许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行为,依法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我司规劝贵司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立即停止已经进行或者试图进行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就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如贵司在收到本函后七(7)个工作日内不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犯我司商标权的行为,我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向工商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贵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的,还将负刑事责任。

特此函告!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警告函

律师警告函的写作技巧

发布时间: 2008-12-31 阅读次数: 429 次

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经常会委托律师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警告侵权人停止侵权,然后视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和解或者诉讼。

律师在受托发警告函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

一般来说,企业向律师通报的是市场上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线索,对于这些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往往需要律师进一步调查和取证,并将调查取证的结果作为发警告函,或者提起诉讼的依据。

关于侵权调查和取证的方法,本篇有专章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二)对侵权行为进行分析判断

律师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应当对企业指控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明确是否构成侵权,构成何种侵权,在明确了这些法律关系之后,再决定能否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三)制作警告函

律师经过专业分析,判定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侵权后,如果侵权的危害后果不是很大,可采用发声明函或律师函的方法警告侵权人。警告函应当力求内容简捷、含义清楚、态度明确。

通常一份警告函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律师自我介绍并说明委托人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人应当是享有该知识产权权利的人,包括该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应当附上委托人享有该知识产权的证明。律师应当有授权委托书。

2、直接列举对方的侵权行为并说明其法律后果。有时根据需要,律师可以将已经取得的对方侵权行为的证据附上,在说明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时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条文。

3、清楚表明委托人的意见和对对方的要求。在说明对方的行为以及法律后果之后,应当明确向对方提出要求,比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进行谈判等。

4、对对方不接受警告函意见的警告。在警告函的最后,律师应当明确告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警告函的内容,委托人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四)发送警告函

制作好警告函后,律师应当按照侵权人的确切地址,将警告函的原件发出。在发警告函时,最好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并保留好底单存档,以证明主张权利的方式和时间。如果有侵权人的传真,可以先发送传真,使侵权人在第一时间获知警告函的内容。在发送警告函之后,应及时确认侵权人是否收到,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范例】律师函

在一起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产权纠纷中,代理律师根据红林文化公司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后发现:光彩歌舞团在演出时使用红林文化公司一个知名剧目的名称大肆宣传,但演出的实际内容与红林文化公司知名剧目完全不同,同时光彩歌舞团还大量使用了红林文化公司创作的剧照、宣传画等,造成了观众的混淆,给红林文化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根据这些情况,律师受红林文化公司委托向光彩歌舞团发出律师警告函:

律 师 函

致:光彩歌舞团

本律师受红林文化公司的委托,就贵团在上海演出新风杂技舞台剧《××》相关事宜,特函告如下:

一、新风杂技舞台剧《××》(包括但不限于剧中音乐、服装设计、舞美设计)和相关剧照的全部版权,以及该剧特有名称“××”的全部权益,由红林文化公司完全享有。因此,任何未经红林文化公司许可,擅自演出《××》、使用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的行为,均构成版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据调查,贵团在未获得红林文化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于20xx年10月25日开始,在上海演出时使用《××》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整个演出按计划将持续至20xx年2月28日。

三、贵团在以往与红林文化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对于《××》、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的权益属于红林文化公司是明知的。

据此,红林文化公司认为:贵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剧照,涉嫌侵犯红林文化公司的版权;同时,贵团擅自使用该剧特有名称“××”,引起公众误认,涉嫌不正当竞争。贵团的行为已经对红林文化公司正在进行的市场推广计划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鉴此,本律师特受托声明:

1、贵团应当自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立即停止包括在上海演出时使用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在内的一切涉嫌侵权行为。

2、贵团应当于20xx年1月1日前,对有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制定解决方案,函告红林文化公司。

3、红林文化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等)追究贵团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贵团慎重考虑,谢谢合作!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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