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山东财经大学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山东财经大学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校团委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成立的,由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协会受校团委领导,接受校友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协会宗旨:服务于校友,服务于母校;依托校友资源,助推学子成才。 协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二章 任务 建立在校生与校友联系与交流的互动平台。学习、借鉴校友成功的经验和理念,助推学子成长;展现在校生生活、学习状况,获得校友的关爱和指导。 举办学术报告、学术论坛、校友寻访,校友联谊等爱校荣校系列活动,培育校友意识。 宣传学校,凝聚校友力量,使更多的校友关注、支持、服务于学校的发展建设。 培养后备的校友骨干,建立健全校友联系网络。 协助校友办公室工作,并做好校友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网站维护工作、校友通讯的编辑出版工作等。 第三章 组织 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由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团;会长团下设秘书处。协会聘请学校领导和老师担任名誉会长或顾问,指导协会工作。 会长团任期一般1年,可连任2届。 会长团职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管理制度;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和决议协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秘书处职责:负责每日大事记,总结全年工作;处理协会其他日常事务;执

行会长团的决议。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凡承认协会的章程,具有山东财经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入会。 会员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对协会工作具有建议权、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关心协会事物、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利益;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执行协会的相关决议。 对于违背协会章程的会员,协会有权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五章 经费 协会经费来源:会费收入、社团联合会经费支持、校友基金支持、校友及社会各界赞助。 费用统一由秘书处管理。 第六章 附则 该章程自协会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20xx年9月20日

 

第二篇:东北财大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章程

东北财经大学校友工作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 本社团的名称:校友工作协会

2、 本社团的性质:本社团是社会服务类学生社团。

3、 本社团的宗旨:为东财广大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平

台,致力于提高东财校友凝聚力,营造温馨的校园氛围。

4、 本社团的发展准则: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搭建平台,无私奉献。

5、 本社团是东北财经大学社会服务类校级社团,接受东北财经大学就业指

导与校友工作处、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机构

1、 本协会在校友工作处相关老师指导下,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

2、 会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接受社员的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力。会长不在时,由副会长承担会长职责。

3、 本社团常设机构为编辑部、秘书部、外联部、网宣部,校友服务部。

(1) 编辑部:负责采访校友,编写《校友通讯》杂志,并将杂志按时邮寄到校友手中。

(2) 秘书部: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包括人员管理、任务通知,活动安排等工作;负责在平时与相关校友联络的工作。

(3) 外联部:为协会自己的活动拉外联,作为协会自有资金供协会内部的活动使用,同时为活动拉外联做宣传。

(4) 网宣部:负责校友网的维护与建设,各地校友QQ群的管理,活动的海报,条幅,外联彩喷的设计工作。

(5) 校友服务部:负责承担接待返校校友的系列工作,包括校友讲座的会场布置、礼仪接待等。

(6) 其他部门和组织:为了更好地服务校友,服务母校,同时有助于社团的运行和发展,将新增相关部门和组织。

4、 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共同负责该部门各项活动的展开。

第三章 活动范围

1、 成长导师的联系和与学生的对接,为协会内部同学和其他非协会的优秀成员联系一些东财已毕业的优秀校友作为成长导师帮助对接的同学更好的完成大学的学业,帮助对接的学生在各方面全面发展。

2、 成长导师校友主题演讲或报告会,邀请优秀的成长导师校友回母校针对学生关注的问题进行主题报告,每学期至少一次,主要为有成长导师的同学及其他有兴趣的同学讲述校友自身的经历以及帮助在校学生解答疑惑的问题,帮助在校的学生更好的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更好的使在校学生了解职场和社会。

3、 “我爱东财”年度捐赠,为东财教育基金募集资金,促进教育基金事业的发展。

4、 为返校聚会或者参观的校友提供接待服务,带领校友在母校参观并介绍学校的变化,联络校友与母校的感情。

5、 其他活动:在学校允许范围内,其他的对学生、对校友、对东财有益的相关活动。

第四章 社员制度

1、 申请制度:凡本校学生,热爱学校,遵守会规,待人以诚,适合校友工作的同学,均可以申请参加。

2、 入会程序:(1)提出申请。

(2)参加申请部门的考核。

(3)通过考核者将接到通知,加入社团。

3、 社员义务:(1)热爱社团,诚心为同学们服务;

(2)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3)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与本社团活动;

(5)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 社员权利:(1)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3)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 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本社团经费来源:会费、学校赞助,外联收益。

2、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3、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指导单位的财务审计。

5、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1、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友工作处指导老师、校团委,本社团执行 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由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2、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向相关部门上报。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1、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 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2、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3、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指导单位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 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4、本社团经指导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5、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指导单位的监督下,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经20xx年9月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3、本章程自指导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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