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申请表

******课程重修申请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学生所在院(系):

备注:1、学生必须在有关课程开课前一周申请重修,凭批准后的《课程重修申请表》参加重修课程的学习、考核。

2、填写的重修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时、学分应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3、本表一式四份,所在院(系)、开课院(系)、任课教师、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第二篇:教务处重修申请表新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部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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