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申请表

洛阳理工学院在校生重修申请表

20   / 20   学年 第 一 学期

课程承担系(部):

注:1、根据“洛阳理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规定,每学期的第三周前网上受理重修申请,错过网上报名时间者,一律不再补报;学生网上报名后,到开课承担系(部)办公室填写重修申请表一式二份进行确认,经系(部)确认并安排上课班级及上课教师后,重修报名方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2、重修课程仅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重修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三门(含三门)。

3、重修课程与本学期其他教学环节时间冲突时,学生本人可向任课教师提出部分听课或自修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课程承担系(部)批准,可以部分听课或自修,但应当完成作业和实验方可参加重修考试。

4、表中“学分”由课程承担系部填写,不得涂改。

5、重修课程的考试统一由课程承担系(部)组织。成绩按重修后的实际考核成绩记载。

6、本表一式二份,交课程承担系(部)。报名结束后,由系(部)进行汇总,并将申请表及汇总表一起交教务科备案。

 

第二篇:重修申请表

测量学 课程重修申请表

重修申请表

注:1、同班同课程集中填写在一张申请表。 2、重修大学英语课程要写清原修读学期,如原第一学期修读的应填写“大学英语(1)”、

第二学期修读的应填写“大学英语(2) ”,其它类推。课程性质填写“必修课”或“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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