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通知

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利益,进一步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厦门达磊进出口公司的所有员工。需特别考核的部门、个人另外制定具体办法,作为本制度的附件。

三、种类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政策福利),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生活补贴、带薪假期、各类礼金或实物形式等)。

四、权责

1、最高审核人:总经理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从旁辅助执行。

五、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政策福利: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统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

(1)公司将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自办理转正手续后补交试用期的社医保。

(2)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

(3)购买医疗保险后,员工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等单位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社会保险局报销。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事前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公司将不再为员工报销医药费。

(4)根据岗位的特殊性,针对工作需要,部份岗位的员工公司将会另外缴交一份保险(团体意外险)。

2、住房公积金

(1)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自办理转正手续次月起缴纳。

(2)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员工缴交部分于员工每月工资内代扣。公司按100元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员工,提高缴存比

例。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即增缴30元,凡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缴存上限标准的不再累加。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每年的7月1日调增缴存比例。

(二)、企业设置的其它福利待遇

1、带薪假: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2、过节费(试用期为50%)、贺礼与慰问金(限转正后)。

(1)过节费一般标准为200 元(节日包括:五一、十一),试用期过节费为正式员工的50%。

(2)定期举办“中秋节博饼”、“年终尾牙”。

(3)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50 岁以上员工在重阳节,可享有100 元过节费。

(4)员工生日可享有100元生日礼金。

(5)如员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晚婚条件,在员工履行请婚假手续呈报人力资源部时,公司将致新婚贺礼一份(价值800元左右)。(在公司工龄必须达到一年或一年以上)

(6)六一儿童节,家里有小孩(小孩年龄小于10周岁)的员工可享有儿童礼物一份。

(7)如员工在子女出生满月时,公司将致贺礼一份(价值200元左右)。

(8)如员工在子女重点高中学校入学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员工子女入读重中高中学校致贺礼人民币800元整;如员工在子女高等学校入学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员工子女入读高等院校致贺礼。

·入学高等院校本一致贺礼人民币1000元整;

·入学高等院校本二致贺礼人民币500元整;

·入学高等院校本三致贺礼人民币300元整。

(9)员工在配偶、直系亲属(指子女、父母、外/祖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将致以慰问金人民币500元整。

3、经济补助

(1)该福利只针对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因突发事件而陷入严重经济困境需要帮助的员工。

(2)由人力资源部发起募捐活动,尽可能的给予求助者力所能及的帮助。

4、福利补贴

(1)包括午餐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等,具体标准见相关管理规定。

(2)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

A.凡在本公司服务连续满一年的员工方可参加公司年度体检。

B.根据入职年限,员工享有不同体检的规定:

·1年≤工龄<3年,享有1年档体检:实行例行体检,检查经费300-500/人;

·3年≤工龄<5年,享有3年档体检:例行体检以外,增加针对性体检1-2项,检查经费500-800/人;

·工龄≥5年,享有5年档体检:例行体检以外,可增加多项针对性体检,检查经费800-1000/人。

C.公司员工每人每年享有一次,不重复享有。如果员工自动放弃的,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5、员工活动

(1)公司提供活动经费,供公司全体或各部门举行定期或不定期康乐活动,包括体育锻炼(如羽毛球比赛)、聚餐和娱乐活动等。

(2)公司根据当年度的销售业绩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公司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国内(或者国外)的旅游活动。员工享有的旅游福利由公司安排,分两次成行。如有不参与旅游活动的员工公司给予部分休假补偿,但不予经济补偿。

六、其他规定

1、如本制度与国家法规发生冲突时,人力资源部提出修订方案,将更新细则呈报总经理审批。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3、本制度呈报总经理核准签发,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4、本制度自20xx年01月01日起施行。

 

第二篇:服装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服装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一、 奖励

奖励原则:对员工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给予嘉奖: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为公司节约费用有一定成效的,在工作中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

2、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见义勇为,对维护正常经营有显著功绩的。

3、维护财经纪律,揭发举报违规违法行为,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的。

4、拾到贵重物品或金钱主动上缴的。

5、服务认真周到,屡受客户赞许的。

备注:公司设立全勤奖励:

1、按时上班(9:00-17:30),无迟到、早退、请假表现,可获得当月50元的奖励,奖金同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2、员工连续3个月无迟到、早退、请假表现,除当月奖励50元外,并增奖100元。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时给予记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的,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领导有方,推展本部门工作有相当成果的。

3、防范灾害或遇非常事故能随机应对并处置得当的。

4、用心收集市场资料,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行之有效的。

5、发现公司在硬件上存在重大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挽回损失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时给予记大功:

1、对于危害公司权益的事件,能够勇于举报,或阻止造成公司损失的。

2、在艰难情况下,仍能竭尽全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成绩显著的。

3、经办重要任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贡献的。

4、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的。

二、 处罚

处罚原则:对员工的处罚,以行政处分、扣款相结合的原则。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并辅以罚款。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给予警告处分:

1、对于上级布置的任务,未执行 “四小时复命制”的。

2、工作时间内聊天、喧哗、嬉戏、争执、妨害工作秩序,并影响公司形象的。

3、隐瞒或谎报事实,对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4、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5、对公司决议之事,疏忽、积压、贻误或执行不力的。

6、工作时间内制作私人物品或外勤时间办理私事的。

7、工作时间偷闲怠工的。

8、因男女私情而妨害工作执行的,经劝拒不改正的。

9、故意或疏忽浪费,增加公司成本的。

10、因私人恩怨,故意造成公司内部不团结,影响工作秩序和效率的。

11、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在公共场所吃东西者。

12、工作时间,阅读与本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的。

13、损坏公物者,照原价2倍赔偿,并予以警告一次。

14、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的。

15、擅自拿走公司财务的,违者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法律追究。

16、对客户态度恶劣的。

17、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的。

18,未带卡者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20、特殊岗位的员工,配有工作手机的,不使用公司工作手机的。

21、上班期间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工作服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给予记过处分:

1、代人打卡,一经发现,双方公司给予记过处分,并做书面警告。

2、因失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情节较轻的。

3、无事实根据,任意对同事或主管诋毁、诬蔑,制造事端的,影响内部团结的。

4、未经许可,擅自带领或允许非公司人员进入库房、办公室、或机密场所。

5、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6、因个人言行失当,使消费者抱怨,影响公司形象和商益的。

7、传播小道消息,搬弄是非,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8、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给予记大过处分:

1、导致职工受伤,对公司财产造成一定损失的。

2、隐瞒谎报事实,造成公司一定损失的。

3、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工作方式或工作计划,使公司经营发生问题,影响公司利益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账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或留宿外人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给予降级处分:

1、因失职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使生产经营产生重大障碍的。

2、直属主管对下属员工舞弊行为,予以包庇而不举报的。

3、因行为不当而损毁公司贵重财产或重要档案的。

4、扰乱工作场所秩序,行为恶劣的。

5、发现对公司安全或重大业务有不利情形的,而任其发生的。

6、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五)开除参照《员工手册》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实行。

三、 奖励、处罚的标准和流程

(一)标准

1、计嘉奖:核发人民币50元

2、记功:核发人民币150元

3、记大功:核发人民币300元

4、记警告:扣罚人民币50元

5、记过:扣罚人民币150元

6、记大过:扣罚人民币300元

7、降级:调减薪资及职务级别

8、发文公告:凡有奖惩事实者,予以公布半个月

9、其他规定

(1)同一考勤月在同一部门有两名职员因违反同样条款接受处罚的,所在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并接受同样惩罚。

(2)同一年度因同一原因接受罚款处理三次者,予以辞退。

(二)奖罚流程

1、由直属主管填写“奖罚报告单”送行政部核定后呈送总经理审批。

2、呈报部门主管应于奖惩结果确认后,通知当事人。

3、行政部负责受理奖惩签报、发文公告、档案保管、优劣实际的填报等工作为今后升迁或降级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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