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情况说明

开错情况说明

我公司开具给XXXXX公司的增值税专用#5@pXX份,#5@p代码:XXXX,#5@p号码:XXXX,开票日期:XX年XX月XX日。金额XXX元,税额XXXX元,合计:XXXX元。该专用#5@p(单价、货物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企业名称、地址、金额)开具错误,具体错误项目如下: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 此#5@p原开具的是样衣数量和金额的预开数,购货方要求此样衣合并在下次大货#5@p中一起开具

正确应该如下: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 原#5@p数量金额合并在下次大货结算中一起开具

该专用#5@p我公司未交予购货方。

特此说明

销货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附:#5@p联、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拒收证明

我公司收到XXXXXX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5@pXX份,#5@p代码:XXXXXX,#5@p号码:XXXXXX,开票日期:XXX年X月X日。金额XXXXX元,税额XXXXX元,合计:XXXXX元。该专用#5@p(单价、货物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企业名称、地址、金额)开具错误,具体错误项目如下: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

正确应该如下: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

因此我公司拒收该专用#5@p。该专用#5@p我公司未认证。

特此说明

购货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第二篇:发票作废错误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XXXX于XXXX年X月X日给贵局管户XXXX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5@pX份,#5@p代码XXXX,#5@p号码XXXX,#5@p开具后我公司已将#5@p邮寄给XXXX公司。本公司#5@p管理员在操作作废其他#5@p的的时候没有认真对好#5@p号码,误把开给该公司的#5@p操作作废了,并且没能立刻发现错误,直到月底发现失误时XXXX公司已将该份#5@p认证。由于本公司#5@p管理员工作态度的不认真、疏忽给公司造成的麻烦和损失,公司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已经对其进行了相关处罚和加强相关教育与学习,希望国税局领导给予理解,今后绝对不会再有此类错误发生。

特此说明。

XXXXX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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