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甲方:张掖市大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马洪忠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自卸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自卸车一台,用于公司预制厂码、调运管材;

二、租用时间:与公司预制厂和项目部签订的时间同等。

三、租用费用20000元/月,每月15日付款。

四、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自卸车耗油费用由甲方承担;

2、自卸车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自卸车大小修理费及车辆应办理的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应增删修改的条款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增删修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第二篇: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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