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公示

关于推荐李大为劳动模范的公示

公司全体职工:

根据《xxxx》的相关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分厂评选、公司决定,推荐李大为劳动模范,现予以公示,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xxxx年x月x日- xxxx年x月x日

公示电话: xxxx

接待地点:xxx

x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

象的公示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83号)精神,经各级评选推荐,浙江省“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单位和人选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8个):

关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28名):

关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19名):

关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四、注意事项

公示期从20xx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等方式,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浙江省“全国住房城乡建

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继辉,联系电话:0571-87057590(兼传真),联系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2号楼省建设厅,邮政编码:310025。

浙江省“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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