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情况说明.

开具红字#5@p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于月 开具#5@p,#5@p号码为 ,金额为 元,税额为 元,价税合计为 元。

由于此前已经开过#5@p,后又多开1张,当月又忘记作废,此#5@p未交予对方,因此对方并未抵扣。

现,特向贵局申请开具红字#5@p,望批准!

给贵局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报告!

×××××××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要求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开具的购货单位为XXXXXX,#5@p代码:XXXXX,号码:XXXXX,不含税金额为XXXXX元,税额为XXXXX元的增值税#5@p壹张,该#5@p由于XXXXX,未能交付,对方尚未认证,现要求开具红字#5@p。 望予接洽。

XXXXXXXXXXX

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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