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备检查通知

关于各项目现场办公设备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项目部:

为加强公司及各项目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摸清我公司固定资产现状,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我部门将于近期对各项目部办公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本次清查将通过实物资产与台帐一一核对的形式,确定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另外将明确各项目部资产管理职责,确认每台设备的使用责任人。

2、 检查时间:20xx年9月22日,检查顺序依次为拉菲项目、三桥项目、曲江项目。

3、 望各项目认真对待本次检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4、 此后各项目资产使用情况将纳入各责任人的个人绩效的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综合部

20xx年9月17日

 

第二篇:关于成立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晋质监局发[2009]100号 关于成立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联合检查工作组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太原高新区、经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的通知》,全面完成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决定成立赴各市“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赴各市“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组长由省特种设备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即市局分管副局长)

担任,成员由各市局抽调的安全监察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组成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

赴各市“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的检查工作任务由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2。

赴各市“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承担对被检查市、县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检查,完成第三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对检查工作质量和检查工作进度负责。

三、工作要求

1、联合检查工作组应严格按照省政府“晋政发[2008]35号文件”和《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完成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检查任务,对市及所属各县(市、区)逐一进行全面检查。

2、联合检查工作组在深入市及各县(市、区)检查前,要求各县级政府必须完成全面排查并分类登记造册,登记表必须经分管副县长签字确认并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将全市所属各县整治情况汇总并经分管副市长签字确认后,再上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及时掌握、收集、汇总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数量较少的县(市、区),可加快进度,提前完成专项整

治工作任务。

4、联合检查工作组要与拟检查的市局积极沟通和联系,对已经完成全面排查的县(市、区)可尽快安排联合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联合检查工作组与拟检查的市局共同协商并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后,及时安排检查。

5、联合检查工作组应分别对每个县(市、区)的检查结果和全市的汇总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并由检查组组长和检查组成员签字后,上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附件1、全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分组

附件2、联合检查工作组任务分配表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 特种设备 整治 通知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xx年4月7日印

附件1

全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分组

关于成立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的通知

附件2

联合检查工作组任务分配表

关于成立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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