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1、 车容车貌整洁无事故,所有车辆不得在高速路上停车,

由于停车所导致的事故及罚款由司机自负。

2、 出车期间不得赌博,嫖娼,不能喝酒,由此导致的事故,

处罚以及货主损失,公司概不负责,由司机自负。

3、 装卸货时司机要认真负责,查好件数,做好防雨工作,

封好车,如有丢货、少货、退货、湿货由司机负责,装卸过程中产生费用的要及时与公司联系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支付,否则不予报销。

4、 路上修车买件要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保留好修车票据,

修理部联系电话并录像留证,以便于车队核实。

5、 行驶过程中有封路,堵车情况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

录像取证,如有恶意睡觉、拖延时间的核实后车队看情况对司机作出相应的处罚。

6、 在行驶过程中,特意相互等待、搭伴行车的司机,车队

核实后罚款。加油尽量用石化加油卡,如用现金加油,一定开#5@p,并打印车号,否则不予报销。

7、 公司每辆车上装备两司机,有责任看管好车上用品(篷

布、工具、绳子等用品如有丢失,司机自己负责。车辆在外地配货的如果有瞒吨谎报信息费的,经公司核实后重罚并开除处理。

8、 带车要保管好出车费用和运费及回执单等,丢失自负所

有司机请假停发工资,辞职时要提前向公司提交正当理由,无故放车不干者,不予开工资。

9、 公司车辆运输蔬菜如遇堵车,超过半小时必须及时与车

队及货主联系。由于超车及占第三车道带来的违章扣分罚款给予警告及处分,情节严重者罚款,如有特殊情况回家,需提前向公司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回家,司机开车队车辆回家重罚。

10、 所有车辆不经允许一律不得载人,一经查处,罚款500

元,公司车辆手续由带车司机保管好,及时联系公司检车,公司在外装卸货注意方式方法,不能抵抗情绪,不能暴力工作。

人人细心更顺畅 人人疏忽百人忙

 

第二篇:物流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确保资产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使各项资产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器设备、房屋、运输工具等有形固定资产的管理。 4 职责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进账、清查、评估、报废、处置、调剂和统计汇总等相关管理工作。

4 内容

4.1 固定资产的划分和分类管理

4.1.1 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

a)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b) 单位价值在2000元(暂定)以上,并在使用中能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4.1.2 公司设备分类参照集团公司《设备分类目录》将设备分为将设备分为A、B、C类;

4.1.2.1 A类设备:铁路机车。

4.1.2.2 B类设备:铁路罐车、铁路平板车、铁路吊车、铁路信号联锁系统、趸船(浮吊)、龙门起重机等。

4.1.2.3 C类设备:除A、B类以外的设备。

4.2 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4.2.1 公司全部资产都必须建立帐卡,按类别将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出厂编号、使用日期、原值、使用地点等登记入册,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2.2 A类、B类和部分C类设备必须建立纸质(电子)设备档案档

案。设备档案基本内容如下:

a)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投产时间

b) 设备运行记录

c) 设备检修记录、改造记录

d) 设备备件定额、另部件更换记录

e) 设备润滑卡片

4.2.3 各车间(部室)要遵循“管好、用好、修好”的原则对所辖全部设备负责维护修理,合理使用。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装、外借或变卖设备。

4.2.4 生产管理部对新建工程、新增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进账单》,未经验收的新建工程、新增设备,生产管理部有权不予办理相关入帐手续。

4.2.5 生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每年半年会同财务部门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交财务部门留存。

4.3 设备的调拨和封存

4.3.1 设备的调拨由生产管理部统一办理;

根据生产需要调拨设备时,由生产部开出固定资产调拨单,并将设备(包括图纸、资料、备件)调入所需单位,及时办理财务调账手续。

4.3.2 各车间(部室)根据生产任务情况需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停止使用的设备报生产管理部,经审批同意后列入封存设备。

4.3.3 对封存、闲置和备用设备要妥善维护、保管,确保封存、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4 固定资产报废

4.4.1 报废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资产单位填报《固定资

产报废单》,可申请报废,

a) 已满使用年限,严重磨损,腐蚀、老化、致使精度、性能,出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者;

b) 能耗高或污染超过国家规定者;

c) 专用设备因产品工艺变更而不能利用者;

d) 发生事故严重损坏者;

4.4.2 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5 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备件)的处理

4.5.1 处理权限的划分

4.5.1.1 凡属A类、B类设备均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

4.5.1.2 凡属C类设备均由各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报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

4.5.2 处理程序及要求

4.5.2.1 A类、B类设备先由生产管理部,向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递交《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处理申请表》,并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4.5.2.2 C类设备由生产管理、财务部门核定销售价,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4.5.2.3 处理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完成后,须填写《废旧设备处置报告表》,交公司纪检部门留存备案。

5 相关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DQGZ—生产

6 相关记录

《固定资产报废单》 DQJL-生产-126

《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处理申请表》 DQJL-生产-125

《固定资产台帐》 DQJL—物流—生产—351 《固定资产盘点表》 DQJL—物流—生产—251

《固定资产进账单》 DQJL—物流—生产—151

七、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固定资产大修,确保设备完好、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大修。

3 职责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工作。

4 内容

4.1 固定资产大修计划的管理

4.1.1 每年九月份由生产管理部下发申报下一年度大修理计划或更新改造计划通知给各二级单位、部室。

4.1.2 各二级单位、部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固定资产的状态、监测、技术档案、检修周期、使用情况)为依据,按照保重点,统筹兼顾,提出本单位年度大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上报生产管理部。

4.1.3 生产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的大修计划,进行汇总并结合物流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上报设备副总经理审核。

4.1.4 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定,由生产管理部认真填写,报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批准。

4.2 固定资产大修组织实施

4.2.1 生产管理部负责机车车辆的外委大修合同签订、大修验收和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4.2.2 铁路运输机车车辆的大修由机务段按铁路局规定送修,并与路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每月生产管理部填报《机车车辆外委修理月统计报表》。

4.2.3 铁路线路的大修由工务段组织实施。见《铁路线路大修维修管

理制度》。

4.2.4 其它固定资产的大修由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

4.2.5 固定资产大修理的有关技术资料由生产管理部组织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内容包括:

a) 开竣工报告;

b) 大修专题会纪要;

c) 施工单位、负责人、时间、工期、验收记录; d) 工程预决算、用料记录;

e) 改造性大修理设计图纸和竣工图纸。

5 相关文件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DQCX—A—05 6 相关记录

《开(竣)工报告》 DQJL—物流—生产—152 《大修项目开工申请单》 DQJL—物流—生产—153 《大修计划明细表》 DQJL—生产—202

八 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公司范围内设备(设施)正确的操作与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操作、维护和检修的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所属车间(部室)负责操作、维护、检修制度编写,生产管理部组织审核、定稿,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查批准。

3.2 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检修制度由各车间(部室)负责贯彻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考核。

4 内容

4.1 设备操作人员要求

4.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证或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复审,方可上岗作业;

4.1.2 铁路机车车辆相关操作证,由机务段办理;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由车间(部室)提出申请,由生产管理部统一办理;

4.1.3 操作人员需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

4.1.4 设备日常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制,不经车间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代替操作设备。

4.2 设备操作管理

4.2.1操作工人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遵守五项纪律:

4.2.1.1遵守设备维护保养与操作规程;

4.2.1.2经常保持设备设施干净整洁,并按规定加油;

4.2.1.3遵守交接班制度;

4.2.1.4管好工具及附件,不得损坏或丢失;

4.2.1.5发现故障,立即停止运转,全面检查,及时处理。

4.2.2 操作工人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必须达到四项要求:

4.2.2.1整齐: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4.2.2.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垃圾清扫干净;

4.2.2.3润滑良好:严格按“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时、定量)的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润滑;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路管线畅通。

4.2.2.4 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

4.2.3 设备操作者必须做到“四懂四会”,

4.2.3.1四懂即懂得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懂得设备结构、懂得设备性能、懂得设备故障的紧急处理方法;

4.2.3.2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修。

4.2.3 主要设备要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使用的设备设施或机组由机长(或班长、组长)负责,公用设备设施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照以上模式建立设备管理网络图。

4.2.5 实行以点检制为中心的全员设备维护管理体系,并确定生产人员、维修人员、专职点检员点检的作业范围、内容、方法、检查标准、异常和故障处理程序等,使检查和故障处理落到实处,避免故障的发展,保持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4.2.6设备点检记录管理

物流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4.2.6.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4.2.7 A、B类和部分C类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

4.3 设备维护管理 4.3.1 各车间(部室)A、B类和部分C类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必须贯彻“三级保养制”,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

4.3.2 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每日班后小维护,每周班后大维护,主要内容是:认真检查设备使用和和运转情况,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对设备各部件擦洗清洁,定时加油润滑;随时注意紧固松脱的零件,调整消除设备小缺陷;检查设备零部是否完整,工件、附件是否放置整齐等。 4.3.3 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进对保养。其主要工作内容是:检查、清扫、调整电器控制部位;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外表,检查设备内部;检查、调整各操作、传动机构的零部件;检查油泵、疏通油路,检查油箱油质、油量;调节各指示仪表与安全防护装置;发现故障隐患和异常,要予以排除,并排除泄漏现象等。 4.3.4 二级保养:以专业维修人员为主,操作工参加。主要工作内容是:针对设备易损零部件的磨损与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要求润滑部位全部清洗,结合换油周期检查润滑油质,进行清洗换油。检查设备的动态技术状况与主要精度,调整安装水平,更换或修复零部件。 4.3.5 公司A、B类和部分C类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维护规程和相应的记录。 4.4 设备检修管理

4.4.1 每年年底由生产管理部下发申报下一年度设备计划通知给各二级单位、部室。

4.4.2 各二级单位、部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设备的技术状态、检修周期、使用情况)为依据,将设备检修计划上报生产管理部。

4.4.3 生产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的检修计划,进行汇总并结合物流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制定公司年度设备检修计划,上报设备副总经理审核。

4.4.4 生产管理部根据计划安排,组织检修工作的实施。

4.4.5 当设备发生事故(故障),车间(部室)必须按照事故(故障)的影响程度、损失大小及处理措施向及时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4.4.6 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设备事故(故障)检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5 设备记录的管理

4.5.1 各级设备运用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填写设备点检、维护、检修记录;

4.5.2 车间一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按时检查设备运用记录,并按周填写《设备管理工作台帐》;按时上报《主要设备运行报表》,每月对车间设备运用状况做出统计和分析;及时按相关要求,填写《设备档案》。

4.5.3 生产管理部必须不定期深入车间,督促各车间做好设备点检、维护、检修、管理等相关记录。

4.6 设备检查考核制度

4.6.1 设备月度检查考核由生产管理部牵头,会同车间(部室)的设备管理人员,并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月度检查考核。

4.6.2设备检查考核的内容:

4.6.2.1 检查设备日点检、开动台时记录。对点检发现问题是否及时申报修理;记录是否真实、规范。

4.6.2.2 检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执行情况。

4.6.2.3 检查设备的润滑状况。

4.6.2.4 检查设备的清洁情况。

4.6.2.5 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由无异常,有无安全隐患。

4.6.2.6 检查设备的状况,有无超规格、超范围使用。

4.6.2.7 检查设备操作是否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6.2.8 检查设备持证上岗情况。

5 相关文件

5.1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DQCX-C-08

5.2《各类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DQGZ—生产 6 相关记录

6.1 《主要设备点检记录》 (在各单位)

6.2 《主要设备维护记录》 (在各单位)

6.3 《主要设备检修记录》 (在各单位)

6.4 《设备管理工作台帐》 DQJL—物流—生产—352

6.5 《设备档案》 DQJL—生产—302

九、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强对设备事故、故障的管理,减少重复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事故、故障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设备、故障事故的管理。

3.2 发生设备事故、故障的单位及时上报,并组织落实事故处理措施。

3.3 相关单位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4 内容

4.1 设备事故的分类

4.1.1 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4.1.2 特大设备事故,是指设备损坏严重,修复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者;或者造成动力供应中断,联动机组停产10天以上的设备事故。

4.1.4 重大事故,是指事故设备损坏,修复费用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动力供应中断,联动机组停产5天以上10天以下的设备事故。

4.1.4 一般设备事故;是指事故设备损坏,修复费用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动力供应中断,联动机组停产24小时以上5天以下的设备事故。

4.1.5 设备故障:凡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断并发生费用和停机时间低于一般设备事故者,称为设备故障。

4.2 设备事故报告

4.2.1 单位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报告。

4.2.2 特大、重大及一般设备事故逐级上报至大冶公司生产管理部,设备故障应上报至公司生产管理部。

4.2.4 设备事故逐级上报的时间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大冶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4.4 设备事故的处理

4.4.1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逐级上报主管单位(部门)。

4.4.2 现场检查后,所在单位应将事故设备损坏情况如实记录,并存入设备档案。

4.4.4 事故设备所在单位应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4.4.4 一般事故和故障,由单位负责组织抢修和处理,损失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主管领导亲自组织检修和处理。

4.4 事故调查

4.4.1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调查由大冶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4.2 一般设备事故及设备故障调查由生产管理部及技术物质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4.4 事故原因分类

a) 使用操作不当;

b) 维护不周;

c) 设备失修;

d) 安装、检修、保养、质量不佳;

e) 材料、备件质量不良;

f) 设计不合理,制造有缺陷;

g) 破坏性事故;

h) 其它原因。

4.5 设备事故防范措施

4.5.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4.5.2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4.5.4 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测、试验,操作人员要定期培训,100%持证上岗,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5.4 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4.5.5 摸清事故发生规律,找出设备在使用、管理和设备本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6 设备事故处理

4.6.1 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4.6.2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由大冶公司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做出批复,一般设备事故及设备故障由公司对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做出批复,根据批复,依照大冶公司有关规定,对发生事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对附有责任的员工进行处罚和处分。

4.7 设备事故的统计

4.7.1 故障、事故记录等原始资料必须交生产管理部,由生产管理部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并将一般、重大和特大设备事故纳入设备技术档案,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4.8.2 事故统计

4.8.2.1 事故次数:设备发生事故,一般按每发生一次计算一次。如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未达到正常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

事故,则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记事故一次。

4.4.8.2 事故(含故障)时间:指设备从发生事故停机开始,到事故排除完毕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为止所经历的时间。

4.4.8.3 设备事故损失:设备事故损失包括设备修复费、减产损失费和其它损失费。

a) 设备修复费为修复设备所需的材料、备件(不包括事故修复中随同更换的正常磨损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若设备损坏以致报废,则按固定资产净值计算。

b) 减产损失费为事故减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减产损失费=(单位产品销售价—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费用—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单位产品燃料动力消耗—单位产品销售费用)×事故减产量

计算减产损失时,如生产任务不足应按事故月份的计划量测算减产量,半成品按最终产品折算。

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套设备停产时,由事故设备所在单位计算事故次数和事故时间。被涉及设备的停产时间不再计算,但减产损失费应为被涉及设备减产损失的总和。

c) 其它损失费包括原材料损失、环保罚款、能源超耗罚款等。 d)参加财产保险的设备发生事故仍需按上述设备损失计算公式计算事故损失费,不得以保险公司理赔额核减设备事故损失费。 5 相关文件

《集团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DQGZ—生产

6 相关记录

《设备档案》 DQJL—物流—生产—106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报告书》 DQJL—生产—124

十、能源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强能源管理,做好能源利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能源管理工作,每月对各二级单位、部室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原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负责能源消耗指标的定额考核。

3.2 各车间、部室负责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工作,做好能源消耗报表、记录的数据填报。

4 内容

4.1 生产管理部根据上一年度生产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各项能源消耗指标的核定、考核。

4.2 每月查抄用电用水原始数据一次,并将统计的数据填报财务部,按车间、部室核算能源消耗费用。

4.4 每月结合本月能源消耗情况编制能源分析报告,对能源消耗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及措施,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办法》进行整改。

4.4 生产管理部每月负责收集能源使用原始数据,并填好《能源消耗月报》上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4.5 督促、检查、指导各二级单位、部室能源管理工作,做好节能

降耗工作。

4.6 必须严格控制各车间滥用电炉、取暖器、火炉,生产岗位的取暖先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生产管理部审核,武装保卫部#b@2后方可使用。

5 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6 相关记录

《能源消耗月报表》 DQJL

《能源消耗分析报告》 DQJL—物流 —物流—生产—203 —物流—生产—205 DQGZ

十一、财产保险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财产保险工作,理顺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职责,做到快速、有效理赔,弥补事故损失。

2 范围

物流公司所属车辆、设备、房屋等财产的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 3 职责

3.1生产管理部负责全公司财产保险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3.2使用单位与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投保、理赔资料的收集 4 内容

4.1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工作,拟定财产投保项目与最低保额规定,办理设备、房屋、公有车辆等财产的投保、理赔工作。

4.2 汽运分公司、危险运输车队负责按公司相关规定,对个人买断或挂靠车辆的投保、理赔工作。

4.3 公司自有财产、挂靠车辆只能在公司议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个人买断车辆经使用单位同意,可以自选保险公司,但投保项目与保额必须符合公司规定,保单交使用单位备案。

4.4生产管理部保险管理员要建立公司财产保险投保台账,每月对保险信息更新一次,在次月12日前把台账上报给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便于督促检查,确保财产应保尽保。

4.5保险管理员要根据台账信息,提前一个月向部门、公司主管

领导报告到期财产险的续保意见,得到同意后,办理预付保费借款,完成续保手续,及时开回#5@p平帐。

4.6汽运分公司、危运车队对个人买断或挂靠车辆,也要建立保险台账,接受生产管理部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规定足额投保的车主,不得与之签订营运协议。

4.7 使用单位在投保财产出险后,除采取避免事故扩大的必要措施外,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生产管理部保险管理员报告事故情况。

4.8 保险管理员接到出险信息后,应到现场察看拍照,或电话详细了解出险情况,并告知注意事项。在与生产管理部负责人进行案情分析商定后,应在24小时内报案,经保险公司来现场勘查或电话同意,才能清理事故现场。

4.9进入理赔程序后,相关单位与部门应按保险管理员提供的理赔资料清单,收集有效、完整的证据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保险管理员汇总整理,递交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4.10保险管理员要与保险公司多沟通、勤催办,及时完善理赔资料,按期完成理赔工作。

4.11理赔款必须进公司账户,保险管理员及任何人不得私自背书转让到个人账户。对个人买断或挂靠车辆车主已先行垫付的赔款,经管理单位领导签字认可,按财务部费用报销程序支取。

5 相关文件

《运输车辆投保规定》 DQGZ—物流 6 相关记录 《年度财产保险投保台账》

十二、财产保险投保项目与保额规定

1 目的

规范财产保险投保工作,规避、化解公司经营风险。 2 范围

物流公司自有财产,以及以公司名义由个人买断或挂靠车辆 3 职责

3.1生产管理部负责修订财产保险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3.2使用单位与相关部门负责按规定执行,协助投保、理赔资料的收集

4 内容

4.1 普货运输车辆必须投保的条款

4.1.1 所有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1.2 追加的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

4.1.3 不计免赔条款。

4.1.4 普通货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最高赔付额度每座不少于2万元,小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最高赔付额度每座不少于20万元。

4.2 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投保的条款

4.2.1 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按危货运输车辆保险条款进行投保,不得以普货运输车辆形式或其它形式进行变相投保。

4.2.2 所有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4.2.3 追加的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

4.2.4 不计免赔条款。

4.2.5 车上人员保险最高赔付额度每座不少于2万元。

4.2.6 危货承运人责任险的第三者责任险依照运输物品的种类按以下办法进行投保:

(1)运输腐蚀品车辆不少于50万元。

(2)运输爆炸品、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车辆不少于30万元。

(3)运输压缩气体、易燃液体等其它车辆不少于15万元。

4.3 保险公司的选择及个人买断车辆

4.3.1 保险公司的选择由公司根据服务质量、价格、保险公司的实力议定(一年评议一次)。公司车辆必须在议定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在公司议定的保险公司投保的个人买断普货(危货)车辆,汽运分公司(危险品运输车队)负责协助车主进行理赔;不在公司议定的保险公司投保的个人买断车辆,由车主自行负责理赔。

4.3.2 个人买断车辆驾驶员以个人名义雇佣其他(她)驾驶员进行货物运输时,必须对所雇佣人员购买司机意外伤害险,赔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

4.4 挂靠在物流公司的车辆参照本规定另行签定协议执行。

4.5 铁路运输车辆必须投保的条款

4.5.1 公司所有铁路运输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万元。

4.5.2 铁路运输车辆必须足额按原值或评估价值进行投保。

4.5.3 铁路运输起重车辆必须追加吊装作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10万元。

4.6 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必须足额按固定资产原值或评估价值进行投保,不得出现未足额投保现象。

5 相关文件

《运输车辆投保规定》 DQGZ—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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