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协议书20xx

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王传荣,女,19xx年 12 月 18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xxxxxxxxxxxx,家庭住址:文澜镇碧云村二社321。

(二)高忠启,男, 19xx年 6 月 11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25xxxxxxxxxxxx,家庭住址:文澜镇碧云村二社321。

(三)高美丽,女, 1995 年5 月 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xxxxxxxxxxxx,家庭住址:文澜镇碧云村。

(四)王进琼,女, 1998 年 10 月28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xxxxxxxxxxxx,家庭住址:文澜镇碧云村二社321。

王传荣与高文学 是原配夫妻,共生有2个子女,分别是高忠启与高美丽;王自祥是王传荣〃的第二任丈夫 ,生有1个子女,是王进琼。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碧云村的房产平均东西两半。高忠启和高美丽要东半方,王传荣和王进琼要西半方;分家后高忠启和高美丽的婚事,盖房自己料理,王进琼的教育、婚事等由王传荣负责

二、承包地高忠启和高美丽要凹子口,三七地,尖角和高粱珠的2.6分;王传荣和王进琼要高粱珠的3.6亩。

三、若双方的房屋、土地需要出租或出售时,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要优先自家人。

四、高忠启、高美丽和王进琼对母亲王传荣有赡养义务,遗产谁负责老人的养老谁享受。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村组长留存一份。

协议人: 证明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分家协议书

分家协议书

主分人:马恒成、马碗云

我是钱清镇白马山村村民马恒成,妻马碗云生育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马敏君、二儿子良、三儿子马万祥、四儿子马小强、长女马菊仙。目前儿子已婚配,女儿早已出嫁,现有土地庄落马家缕国号5-1-8,宗地267楼房三间,面积114平方米;宗地271楼房一间,面积37.74平方米,根据现实情况,由父母做主、儿子、女儿共同协商同意,主分家如下:

一:长子马敏君另建新房,不分得父母继承遗产,作自愿放弃权利。

二:二儿子良分得土地庄落马家缕国号5-1-8宗地267楼房三间,面积114平方米。

三:三儿子马万祥另批宅基地,不分得父母继承遗产,作自愿放弃权利。

四:四儿子马小强不分得父母继承遗产,作自愿放弃权利。 五:父马恒成、母马碗云二人留土地庄落马家缕国号5-1-8宗地271楼房一间,面积37.74平方米,作自己居住。

六:女儿马菊仙早已出嫁,不分得父母继承遗产,作自愿放弃权利。

七:父母抚养费及医疗费均由四个儿子承担。

以上分书由父母做主,儿子、女儿共同协商同意,按此办理,决不反悔。

主分人: 自愿放弃人: 受主人: 自愿放弃人: 自愿放弃人: 自愿放弃人:

申请报告

钱清派出所户籍科:

我是钱清镇白马山村村民马恒成,全家人口五人,目前儿子已婚配,要求立产,请立户主:马恒成、妻马碗云二人为一户。请立户主:马敏君,儿子马琪蒜二人为一户。请立户主马万祥一人为一户。前来贵所立户,请贵所给予办理,特此报告为盼!

申请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