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范本2

商标异议答辩书

商标异议答辩人: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杭州江东新城江东四路5588号

代理律师: _____ 电话:_____

商标异议人: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

答辩人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贵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第_____号第_____类“_____”商标(以下简称被异议商标)被__________(以下简称异议人)提出异议。答辩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答辩,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注册“_____”商标。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答辩人依法注册第_____类商标“_____”是为了合理使用该商标,不具有恶意复制摹仿的动机和目的。

答辩人在查阅商标注册须知的法律法规后,再经过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查询,通过缜密的分析、权衡与判断,遂决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申请注册第_____类别“_____”商标。

经过商标局内部严谨完善的审查程序,认定该商标注册申请没有违反我国《民法通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精神,也没有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在先权利冲突的客观事实,依法予以公告。

答辩人自申请商标开始到公告为止,一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主观上不具有恶意复制、模仿的故意。

二、答辩人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_____”商标与异议人注册的“_____”商标不相近似。

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将被异议商标“_____”与异议人的商标“_____”相比较,二者在视觉、听觉、含意及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上差别显著。

1、被异议商标“_____”读音“XXXXXXX”,异议人的商标“_____”读音“XXXXXXXX”;

2、被异议商标“_____”是___字体,异议人的商标“_____”是___字体;

3、被异议商标“_____”意为“XXXX”, 异议人的商标“_____”意为“XXXX”;

4、被异议商标“_____”结构为“XXXXXX” 。异议人的商标“_____”结构为“XXXXXX”;

由此可见,上述两商标的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及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完全不相似,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被异议商标“___”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被异议商标“___”来源与异议人的商标“___”有任何特定的联系。基于上述对被异议商标“___”和异议人的“___”商标的比对,答辩人认为:无论是从消费者及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进行判断,还是对该两商标的整体比对、要部比对、隔离比对,上述被异议商标“___”和异议人的“___”商标显然不相近似。

三、答辩人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___”商标具备显著性,应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商标的显著性,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件,是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的重要方面。“___”读音“XXXXXX”, ___体字,意为“XXXX”,结构为“XXXXXXX”。显然,“___”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会导致误认。

四、异议人无权禁止他人以“___”申请商标注册;将异议人的“___”商标曲解为驰名商标,显然与事实不符。;

答辩人经查询发现:异议人主张的异议商标“___”并不构成驰名商标,异议人的证据材料不能证明其主张。

{根据异议材料,就异议商标在世界(尤其是在我国)的知名度进行分析,进而得出异议商标并不知名或知名度较低的结论;或就被异议商标的创意、知名度、显著性、企业名称变更等作出申辩。如果不附任何证明材料,也是空洞的表现。} 如:(一)本案异议人所附的海报、广告、产品外包装、销售合同等所指向是“___”商标(该商标与答辩人申请的“___”商标在设计上有诸多不同,

不可能导致任何误认或联想),异议人不能有意将“___”商标与“___”(注册号XXXXXX)混为一谈。

(二)本案异议人所附的海报、广告、商品外包装、销售合同等不能证明异议人使用“___”(注册号XXXXX)在先。没有任何证据材料证明“___”(注册号XXXXXXX)的使用情况、销售情况。

(三)本案异议人所附的海报、广告、商品外包装、销售合同等不能证明“___”(注册号XXXXXX)在服装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及影响力。

对于“___”(注册号XXXXXX)商标而言,知名度不高,依法不应享受等同于知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充分保护。

而异议人所持“___”(注册号XXXXXX)商标并不符合上述条件。异议人要求贵局考虑“___”(注册号XXXXXX)的知名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五、答辩人申请的“___”商标并无不当之处,申请商标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也完全合法。因此,答辩人的申请应当予以注册。异议人的异议依法不能成立。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是依据“先申请”的原则,即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应当是其他人没有申请过或他人没有合法权利的商标。从这一法律的原则来看,答辩人所申请的“___”商标当然是符合这一法律规定的。异议人并没有申请过“___”商标,并且对这一商标也没有合法权利,所以异议人对答辩人所提出的商标异议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异议人所提出的商标异议是不合理的,其向商标局所提出的理由也同样没有合法的基础。答辩人请求国家商标局驳回异议人对“___”商标注册的异议,对答辩人所申请的“___”商标给予注册。 此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声明:答辩人将于本《答辩书》提交

之日起3个月内补充证据材料。

答辩人:

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商标异议答辩范本1

异议答辩书

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

被异议人:

异议人认为:

被异议人认为:

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 ,不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 ,不会 。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条。答辩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 条的规定作出如下答辩,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 答辩人 及其商标在全国业内及公众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1、

2、

3、

4、

5、

6、

7、 简介 发展历程 销售覆盖 广告覆盖 获得的荣誉 注册情况 打假维权情况

二、 被异议商标图形是委托他人独立创意设计的。

三、 双方商标的比较:是否很普通,独创性是否很强,与之近似的图形商标在

多个不同类别被不同企业在先注册。

四、 产品是否类似,是否关联。

五、 商标的区别:形状、读音、含义。

六、 图形与文字商标组合使用更加不会引起混淆,更加不会误导相关公众。

七、 异议人提交的事实、材料与本案是否有关,是否有效,是否真实。

八、 尊重事实、尊重历史、尊重法律、平衡利益。

九、 地域。

十、 是否有商业往来

十一、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但驰名商标产品不能扩大。

综上可见:被异议商标 系被异议人原创,具备商标该有的显著性,不构成对引证商标的 ,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 ,不会引发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实施条例》第 条。异议人的异议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恳请商标局依法裁定异议不成立,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

答辩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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