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XX年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在xx大精神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高等教育法》和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加强管理,健全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2.继续坚持“转变管理观念,强化服务职能,加强就业指导,坚持政策导向,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就业市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36字方针以及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继续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提倡毕业生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就业,积极引导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3.毕业生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学院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促进学院稳步发展。

二、计划安排1.筹备XX届毕业生就业指导的有关材料和开设有关讲座;对XX届毕业生资源信息材料进行采集、修改和校对,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毕业生求职技巧、就业政策讲座;指导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收集盖章。(XX年10月~11月)2.随时配合院就业指导办接待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利用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不定期向各毕业班发布就业信息、供需洽谈会信息,供广大毕业生应聘,建立健全我系就业网络。(XX年12月~XX年6月)3.协助学院就业指导办做好XX届毕业生的供需见面会。(时间待定)4.做好“专升本”学生的辅导及就业工作。(XX年3月~5月)5.调动全系教职工积极为未落实就业的学生收集、寻找就业机会。(XX年3月~6月)6.做好毕业生接收函、就业证明及《就业协议书》签章的初审工作。(XX年5月~6月)

三、就业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了圆满完成二○○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系里成立了就业工作办公室,由系主任、主任辅导员、辅导员、全体教

师等组成。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由系主任直接领导,主任辅导员和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组长:钱锋副组长:满广生组员:何毅雷、张晓战、孔定娥、胡慨、张思梅、张彩凤、张延、艾思平、胡昊市政工程系

 

第二篇:00市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00市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1?14号)文件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统筹做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女大学生就业,坚持突破难点、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双向选择的原则,坚持市场就业,促进毕业生到企业、农村、基层就业,注重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政策推动,强化岗位开拓,强化培训效能,强化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稳定性。

二、目标任务

确保20xx年底使我市20xx年底前毕业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20xx年10月底前,基本解决20xx年底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与此同时,做好中专毕业生就业,逐步建立和形成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长效机制,实现就业基本稳定。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通过新闻、报纸、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分类指导、增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转变就业观念,加强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意识,在各行各业广泛弘扬创业精神,建设创业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激励全民投身创业,使更多的劳动者乐于创业、敢于创业。并开展专项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责任科室:就业局、就业科、培训科)

2.认真收集和整理本地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建立台账,做好跟踪服务,并建立月通报制度,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建立援助方案和援助计划,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就业援助模式;摸清2011—20xx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空岗、空编数量、公益性岗位、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毕业生、各类企事业单位对大中专毕业生需求岗位数量、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计划岗位数量。(责任科室:就业科、人才中心)

3、开展企业岗位对接行动。根据摸底情况,实施岗位对接行动,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与本地大企业、大集团和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对接,动员和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种招聘活动,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同时,要实施跟踪服务,落实各项政策补贴,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责任科室:就业局、就业科、劳动监察大队、)

4、开展定向培训就业行动。一是对经“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的毕业生,由用工企业组织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

汉语言培训,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二是对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申请,街道、乡(镇)组织报名,根据培训意愿组织各类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三是推行订单式培训,根据用工需求进行分析,按季度上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以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与辖区企业和培训机构对接,实行上门服务,开展订单式培训。(责任科室:培训科)

5、开展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行动。鼓励毕业生到农村乡(镇)、村、城镇街道、社区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责任科室:人才中心、就业科)

6、开展毕业生服务“三农”行动。鼓励和组织毕业生参与新农村建设,领办养殖业、种植业、林果业,农产品加工营销、设施农业和技术服务。加大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种补贴的政策宣传力度,对有意愿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责任科室:就业科)

7、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见习行动。扩大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规模,将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纳入就业见习基地范围,组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调整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见习生的生活待遇,做好见习基地跟踪服务工作。(责任科室:人才中心)

8、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空编空岗,深挖岗位潜力,通过招录招聘解决高校

毕业生就业问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拿出相当比例招录(聘)大中专毕业生。(责任科室:综合科)

9、开展专门项目计划就业行动。做好“村村大学生”、“社区选派生”、“三支一扶”、“少数民族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工作,以上项目的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政策倾斜。(责任科室:人才中心,综合科)

10、开展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行动。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能力,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在解决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其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结合“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场地安排等各项扶持政策。对实现灵活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责任科室:就业局、就业科)

11、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行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并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就业援助,安置就业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责任科室:就业科)

12、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行动。全面开展免费参加招聘、免费参加就业见习、免费报到落户、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提供人事代理、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就业指导、免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专门设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服务窗口,及时为大中专毕业生答疑解惑,定期发布用人信息,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责任科室:就业局,人才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大中专毕业生数据库,对每一位大中专毕业生的学历、专业、技能特长、就业愿望、就业去向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进行跟踪服务。

3、对20xx年底前已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各乡

(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去向表,上报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

5、00市将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完成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底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定期检查和按月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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