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

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

【篇一】

她承载着最大民意,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人们适用。原本这可以是一个元宵节灯会上的普通谜面,但她的至高无上,让人们敬而远之,以至于忽略了她几经风雨的修正,始终只为"人民"二字。这个谜面就是宪法,尊贵而平实的宪法,属于我们的宪法。

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剑,触地成墙。我们国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内的"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权力,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文体明星、洗脚妹等等,她承载的是最广大的民意,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有权对宪法做出修改,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宪法做出解释。

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位代表,有9人是种植园主,有15人是奴隶主,有14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文章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出自,此链接!。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宪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宪法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中国梦"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宪法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

【篇二】

我们所认识的法律,他非常窄小,但 事实上他是广阔的,无处不在的他, 也在生活中见到了他的身影。 他与生活的关系也如母子一样密不可 分。例如,如果你是学生,就必须在 校遵守规章制度;如果你是行人,就 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你是工人, 就必须脚踏实地,不做违法的事......总 之,无论你从事哪一项职业,干什 么,都要遵守法律制度,也都离不开 法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 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 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 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 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 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 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 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 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 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 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 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 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 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 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 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 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 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 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 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 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 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 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 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 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 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征文-主题征文。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 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 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 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 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 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 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 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 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 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 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 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 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 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 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 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 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 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 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 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 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 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 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 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 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第二篇:法在我心中征文心得体会 (4)

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

你是光明的化身,你是正义的使者,你是公平的代言!你手挥利剑不惧一丝黑暗,你变作清泉洗涤每个灵魂,你化作明灯照亮了光明之路。你就是法,虽然你不可触摸,但却如影随形。中国历来重法,古代着名政治家管仲就曾说过:“法律政令者,史民规矩绳墨也。”意思是说,法律政令,不单是民众要遵守,官史也无例外地要遵守。我们的先辈们早已给我们树立了榜样,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法律更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坚实屏障。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若船浸满了水,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我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法无处不在,只要我们心中有法、遵法、守法、用法,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才能维护国家的利益!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

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做一个无愧于时代的中华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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