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分公司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分公司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挖掘、开发、培养分公司的后备人才队伍,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结合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培养要求,****分公司决定实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

1.2 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优才计划”引导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发展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青年职业技能素质,为青年员工提供成才方法、搭建成才平台、畅通成才渠道、优化成才环境,推动青年朝着成才的目标加速前进,不断促进青年员工成长成才,增强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1.3 培养目标

分公司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一批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成为分公司青年员工中的骨干,为分公司班组长及中层管理人员选拔提供人才储备。

1.4 组织机构:

成立优才计划实施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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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分公司经理

成员:各部室部长、各基层单位主任、综合办考核员、劳资员

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综合办,负责“优才计划”的组织实施、跟踪考核和经验总结等工作,并负责为每名培养对象建立人才培养档案,跟踪记录人才成长的历程。

1.5 主要内容

本方案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人才培养体系的构成、人才培养与发展方式、人才培养的考核与评价。

2.人才培养体系的构成

分公司优秀人才培养体系由“雏鹰启航”和“精鹰成长”两部分构成。

2.1“雏鹰启航”培养的对象是所有新入职或新转岗的青年员工,在其转正后通过设立启航导师,引领青年员工迅速适应岗位环境,学习相关岗位业务知识,掌握本岗位工作要领,使其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胜任岗位角色,培养时间为2-3年。

2.2“精鹰成长”培养的对象由各单位、各部室主任或部长推荐确定,分公司优才计划实施小组审定,面向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上进心、乐于学习、积极进取,具有一定培养潜质的员工。通过设立成长目标,制定成长计划,参与成长项目在成长导师的帮助下,努力成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技术、业务精英及 2

综合型管理人才。

3.人才培养与发展方式

人才的成长需要员工和企业共同努力,所有培养对象都应树立强烈的自我修炼、自我提升意识,分公司将着力通过OJT培训和量身订制成长菜单两种模式搭建人才成长的平台。

3.1 OJT培训

附注:OJT培训(On the Job Training)职业培训也叫在岗培训,简称OJT。这种方法是指上司或老员工通过日常业务和工作,对下属或新员工进行有计划的指导,指导的内容包括员工在工作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态度等。实施步骤是通过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优化(Action),即PDCA管理循环来完成的。

所有培养对象均需参加OJT培训。

3.1.1明确OJT导师及职责

各部部长和各基层单位主任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培养对象的责任导师。负责对每名培养对象进行能力与绩效评估,并据此帮助培养对象设定提升目标,给予实施指导,与培养对象进行定期约谈沟通,对提升目标最终完成情况给予准确评价。若为培养对象签定导师带徒的合同,师傅为徒弟的直接导师,负责对徒弟直接进行思想和技术的传、帮、带。

3.1.2 OJT培训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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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OJT培训工作实施

为了使OJT培训工作能够有效实施,分公司制定了《OJT培训工作计划书》对上述五项工作流程进行了表述和要求。请责任导师和参与员工认真填写和执行。

3.2 量身订制成长菜单

为使人才培养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分公司将根据不同培养对象的发展需求提供成长渠道,重点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3.2.1项目参与

分公司将不定期设立成长项目,并根据需要成立项目工作室,成长项目中有全体培养对象必须参加的项目,也有为部分精鹰成长培养对象订制的项目,另外培养对象也可以根据自身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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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自己主动设计成长项目,经优才计划小组审定实施。

3.2.2职责扩大

为了让“精鹰成长”的培养对象能够得到有效的锻炼,特别是针对培养综合性管理人才的培养需要,各部室和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可以根据培养对象的能力和表现,结合部室和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培养对象负责或承担现岗位职责以外的一些工作任务。

3.2.3轮岗实践

分公司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实施的情况下将为“精鹰成长”的培养对象提供短期的轮岗实践机会,在轮岗期间将由实践岗位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其成长导师,为培养对象提供学习指导。

4.人才培养的考核与评价

4.1综合考评

为及时、全面、有效地了解培养对象的表现,对培养对象

采取季度考核、项目考核和年终总评的方式。

分公司优才计划实施小组将对每名培养对象OJT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季度跟踪考核,督促实施,年终由责任导师打分,满分为100分。

量身定制类的成长任务(项目参与、职责扩大、轮岗实践)考核则实行项目考评制,每个项目单独考评,满分均为100分,考评工作由优才计划小组负责或委托导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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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象的年终总评成绩依据不同类型的培养对象采用不同的评分方式

雏鹰启航培养对象考评总成绩=OJT培训成绩*0.7+必修项目平均成绩*0.3

精鹰成长培养对象考评总成绩=OJT培训成绩*0.6+必修项目平均成绩*0.2+定制项目成绩*0.2

4.2奖励淘汰

雏鹰启航和精鹰成长培养对象中每年年终考核综合评价成绩各自积分前五名的员工,分公司将授予“成长之星”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雏鹰启航培养对象年终综合评价成绩不满70分的员工将在下一年度连续三个月扣发其每个月30%的绩效工

资;精鹰成长培养对象年终综合评价成绩不满75分的员工将不再列为下一年度的人才培养对象。

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试行,方案的修改和解释由分公司综合部负责。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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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度OJT培训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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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台市委办?2011?50号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4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范围

1、经认定的台州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创新人才或紧缺人才;

2、市杰出人才、终身拔尖人才,届内市拔尖人才,培养期内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和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在市级及以上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团队等创新载体中从事研发或管理的负责人;

4、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职称、学历与从事的工作专业相一致)的各类高级人才。

二、资助内容

1、参加由国内外著名高校或培训机构举办的与本人研发项目、工作岗位相关专业的培训或进修。

2、参加国内外本专业(行业)较高级别,有成果展示、论 — 1 —

文发布的学术交流等活动;举办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产业研发项目相关的学术交流、项目研讨等活动。

3、出版具有原创性、独创性或前沿性学术价值,与我市重点科技与社会科学发展领域相关的专著(译著、编著、教材、论文集、资料汇编、工具书、再版学术著作、境外出版的专著、已得到其他各类出版补贴的专著等,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原则

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按照“政府引导、突出重点、公平择优”的原则实施,根据《台州市重点发展产业导向目录》和《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目录》向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倾斜,向紧缺高层次人才倾斜,向企业人才倾斜,向有发展潜质的年轻人才倾斜。

四、资助标准

1、参加培训或进修。按培训费的20~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参加或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资助其差旅费、成果展示场地租赁费、材料印刷费等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办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总额3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出版学术著作。以独著者或第一撰写人身份出版著作的,给予2~5万元的资助。

五、资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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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申报及认定

市委人才办每年年底发布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目录和数量,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类申请对象填报《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并附下年度参加培训、进修、学术交流或举办学术交流计划报市人力社保局;著作出版类申报对象填报《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并附本年度已出版学术专著情况报市文广新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文广新局分别召集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确定资助的人选和金额,报市委人才办批准后实施。

2、经费拨付

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类的资助,待活动结束,资助对象向市人力社保局上报资助项目总结后1个月内下拨资助经费。

著作出版类的资助,在资助项目公布后1个月内下拨资助经费。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仅适用于市属单位、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资助经费由市、区两级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承担相应的比例,在市、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他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本办法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经费资助标准。

2、受资助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资助资格,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并追究 — 3 —

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同一资助对象可多项申报,但原则上每人每年受资助项目为一项。

4、个人享受资助经费累计超过5万元的,须签有至少3年以上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调离台州的,按比例退还资助经费。

5、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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