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关于规范学生违纪处分材料的通知

附1

扬州旅游商贸学校

调查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被调查人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号: 培养层次: 系部及专业: 调查人姓名: 所属单位: 调查人姓名: 所属单位: 内容:

被调查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附2

扬州旅游商贸学校

学生违纪当事人陈述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当事人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号: 培养层次: 系部及专业: 住址: 陈述内容:

陈述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附3

扬州旅游商贸学校

学生违纪认定书

本人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号: 培养层次: 系部及专业: 住址: 本人年满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本人于 年 月 日因 行为,根据《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 条,第 款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被处以 处分。

本人同意对本人的处分适用简易程序并接受该处分,同时声明不再就此处分提出申诉。

确认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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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在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开展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工作的通知

关于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开展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

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健康上网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文明成长,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工作的通知》(扬教电【2011】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中心要依托本校的上网设施,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并有保证持续运营、规范管理、健康上网的保障机制。要将20xx年、20xx年及今年开展该项工作的相关纸质资料(如机房公益性开放及管理记录、学生免费上机记录、学校机房公益性开放管理制度等)整理归档备查。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等相关内容必须上墙。

(二)在校园网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文明上网”版块,具体要求如下:

1、在版块内以图片LOGO或文字超链接的形式做好扬州教育网“文明上网”专题的链接(.cn/2011/wmsw/)。

2、网络中心要利用博客平台开展“文明小博客”、“班级小博客”等健康有益的网络活动,并将近两年来开展过的相关活动链接在“文明上网”版块内。

(三)请于4月6日前将关于“文明上网”的管理制度、开放时间、机房设施照片、学生公益上网资料、学校专题网页地址等资料传至网络中心。

请于3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从4月开始,校办将进行随机抽查,并实地察看学校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的组织情况。

扬州旅游商贸学校

20x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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