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附件3

河南省“教育崛起 教师为基”师德演讲比赛名额分配表

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优秀教师和优秀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第二篇: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怀化学院人事处

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工会今年将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湘人发〔2009〕6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五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湖南省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机构管理人员。

3、县、处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含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 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奖励方式

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工会联合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并记二等功。

四、推荐名额分配

各单位最多推荐一名湖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不推荐。

五、推荐、申报办法和工作要求

1、表彰人选的评选推荐,由各单位(部门)组织推荐、申报。

2、推荐人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学生辅导员、任课教师等人员。教授、副教授参加评选,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

3、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

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评议,确定3-5名人选报校长办公会讨论,最终决定1-2名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六、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务必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李小海同志处,逾期不予受理。

1、《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3份,样式见附件1);

2、《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样式见附件2)。

上述材料均要求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2851007 ;联系人:李小海

附件:1、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2、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 选一览表

怀化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湖 南 省 优 秀 教 师 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 批 表

市 州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申 报 荣 誉 称 号 填 报 时 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籍贯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

五、有下列情况者,请在“特殊说明”一栏中标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特级教师、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工作者、高校辅导员、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六、个人简历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填起。

七、“20xx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由“湖南省优秀教师”候选人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湖南省优秀教师”候选人为教授、副教授的,所在高校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情况。

八、“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1)如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填写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年限、起止时间及其主要业绩;(2)从事其他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

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附件2:

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制表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的姓名应与被推荐人身份证姓名及申报表所填写的姓名一致。

2、“工作单位”栏: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如××省××市(县)第×中学。如是民办学校,请在备注栏注明“民办学校”。

3、“出生年月”栏:填写日期型数据,如出生于19xx年1月,填写成1960-01。

4、“拟授奖励名称”栏:选择填写“湖南省优秀教师”或“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5、“人选类型”:湖南省优秀教师人选请注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类型。

6、“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内容。日

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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