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离岗人员情况分析报告

关于全县离岗人员情况的汇报

为全面了解离岗人员现状,进一步加强离岗人员的日

常管理,按照县领导的批示要求,我们以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全县离岗人员及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并重点了解了待遇发放和工作安排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实行离岗政策的基本情况

20xx年,县委为促进干部队伍四化进程,适应机构改革需要,大力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我县参照其他县区做法,开始实行领导干部达到一定年龄界限改任非领导职务(离岗)的做法。20xx年2月,我县乡镇区划调整,乡镇由24个合并为16个,为精减领导职数,县委鼓励领导干部主动申请改非。7月,县委组织部对离岗这一做法正式以文件形式规定下来,并实施至20xx年底。文件设定的离岗年龄界限为:县直男54周岁、女51周岁;乡镇男53周岁、女50周岁(根据干部队伍状况视情调整)。20xx年,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解决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问题的通知》(皖组?2010?10号)通知,明确要求不准实行“一刀切”,我县即停止干部离岗制度。

二、离岗人员的基本状况

目前,全县共有离岗人员262名,涉及43个县直单位, 1

16个乡镇,其中离岗人员在5人以上的单位有26个(县直12个,乡镇14个)。262名离岗人员中县直单位142人,乡镇120人;正科156人,副科106人;党政机关221人(县直110人,乡镇111人),事业单位41人;因年龄原因离岗的239人,主动申请改非或因家庭等原因离岗的23人; 58周岁(含58岁)以上的有46人。

三、离岗人员待遇发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县直单位离岗人员待遇发放情况:县直43个单位的142名离岗人中,福利待遇与在岗职工相同的有18个单位、72人,分别占县直单位数、总人数的41.8%和50.7%;没有发放出差补助,但其余福利与在岗职工相同的有8个单位、26人,分别占县直单位数、总人数的18.6%和18.3%;没有发放公休假补贴,其余福利与在岗职工相同的有7个单位、18人,分别占单位数、总人数的16.2%和12.6%。仅给付财政供给资金的有10个单位、26人,分别占单位数和总人数的23.2%和18.3%。

2、乡镇离岗人员待遇发放情况:16个乡镇120名离岗人员中,正常上班的5人与在岗待遇相同。黑石渡、磨子潭等2乡镇(15人)发放了差旅费、节假日补贴;衡山镇、与儿街镇、诸佛庵镇等3乡镇(31人)发放了节假日补贴;其余乡镇只按照财政供给发放待遇。

3、存在问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出差和年休 2

假补贴等规定后,由于各单位在执行中对离岗人员的待遇发放不尽相同,致使部分没有享受有关待遇的离岗人员,特别是乡镇离岗人员以多种形式要求享受有关待遇。

四、离岗人员在岗情况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议:

目前,全县离岗人员中在企业帮助工作或自主创业的约占30%,正常上班的不足10%。如何加强对离岗人员的管理,是否要求其正常上班,我们征求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他们表示能处理好相关矛盾,并一致认为,不希望离岗人员回单位上班,其理由归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离岗人员现状决定了不可能全部上班。全县离岗人员中有的在企业,有的在创业,有的在家中,有的身体好,有的身体有病,情况各不相同,很难做到“一刀切”,全部回来上班。

二是单位没有合适的岗位提供。离岗人员原来的工作现在都有人在做,回来后没有合适的工作岗位。另外,还有部分县直的离岗人员,是组织部门照顾性安臵的,在单位没有上过班,根本不能了解单位情况,不可能做好单位的工作。

三是增加管理难度。离岗人员大多曾经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同志,不便于安排事务性的工作,更不便于现任领导的对单位管理。

四是增加行政成本。离岗人员回来,急需要解决办公 3

场所、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甚至车辆等,目前不少单位根本无法做到。

四、建议

针对离岗人员现状及有关问题,建议县有关领导约谈离岗人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离岗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离岗人员的作用,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保证离岗人员中的党员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党组织关系在社区的,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三是各单位发放各类津补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是各单位要坚持定期走访联系、谈心谈话等制度,及时了解离岗人员需求,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对工作不细、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4

 

第二篇:离岗人员

20xx年省司法厅核定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离岗名单

离岗人员

离岗人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