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解读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对上市公司会计报告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发表的审计意见。那么,审计报告能够说明什么问题?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该如何解读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才能避免投资损失呢?

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规定: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审计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国家颂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出具下列类型之一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原拒绝表示意见类型)。

1、如果认为会计报表同时符合下列情形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3)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

2、如果认为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如果认为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当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增加说明段,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当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且均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并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除这两种情形外,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会计报表使用人产生误解。 解读不同意见类型审计报告的内涵

在进行投资之前,投资者必须要查阅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认真解读注册会计师为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结合其他相关因素做出投资决策,才能降低投资风险,减少投资损失。

阅读和利用审计报告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一个事实:由于制度性原因,大多数情况下,我国注册会计师实质上是由被审计单位自己聘任来对自己的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的,他们从一开始就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作为鉴证性中介机构至关重要的独立性,所以,目前我们所能够看到的大多数审计报告,都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即上市公司对报告能够接受,以达到其相应目的;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还要对自己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使自己能够承担得起报告风险。另外,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的严重影响,可以推论的是———上市公司一般不会允许注册会计师对其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而一旦一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那么报告“说明段”里所透露的信息就非常值得投资者关注了。

1、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注册会计师通过检查后确认:被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会计报表内容完整,表达清楚,无重要遗漏;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要求,因而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无保留地表示满意。无保留意见意味着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公允的,能满足非特定多数的利害关系人的共同需要,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具有较高的可信赖程度,投资风险较小。

但是,有些注册会计师为了拉拢客户,获得审计费,出具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误导投资者。比如,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为蓝田股份公司20xx年报就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了避免这方面的风险,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仍然需要运用其他分析的方法,进一步证实公司会计报表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真实程度。

2、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有所保留。一般是由于某些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影响了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表达。保留意见意味着会计报表的反映从整体上看是公允的,但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某此方面可信赖程度不高,如果投资者对其投资,要冒一定风险。

保留意见的焦点大多集中在重大事项说明、损益的确定、资产质量的判定、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和报告主题的改变、持续经营能力和审计范围受限等方面。投资者应该分析这些意见是否已经影响、并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当年损益;是否会影响到过去和未来该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影响的程度有多大;进一步地,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揭示的因素对上市公司影响重大,那么这种影响是否已经威胁到了该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甚至威胁到了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总之,投资者应该结合被出具保留意见上市公司报表内容,深入分析保留意见背后所包含上市公司的实质性内容和深层次趋势。

3、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说明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发表否定意见的原因主要是未调整事项或未确定事项等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超出一定范围,以至会计报表无法被接受,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已失去其价值。如果投资者依据会计报表中的信息对其投资,要冒很大的风险。

4、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是由于某些限制而未对某些重要事项取得证据,没有完成取证工作,使得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问题的归属。此时,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可依赖程度不明,如果投资者对其投资,要冒很大的风险。

 

第二篇:关于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综述

关于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综述

摘要: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的书面文件。审计意见有以下几种: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审计意见;

否定审计意见;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出具

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不同类型的审计报表告例举如下。

一、关于深圳市鸿基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

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第十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如果认为对

财务报表的影响是重大或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非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一)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存在分歧;(二)

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第十一条“如果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

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不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虽影响重大,但不

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二)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对应审计分析判断如下:

1、 公司上述代持股事项,根据现有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有迹象表

明是由于舞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规定,由于侵占资产导致的

错报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

2、 该事项导致的会计差错,不影响鸿基集团公司本报告期损益情况,

但影响鸿基集团公司以前年度的投资收益和相应所得税费用及本报

告期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和应收款等项目的列报。其影响范围涉

及财务报表局部而非整体(广泛),其金额可能重大或不重大。

3、 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

如涉及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性质和金额清晰一致的书面或口头

确认等,以支持我们的审计进一步判断。鉴于上述,我们认为就该事

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符合审计准则相关规

定的。

(一)、 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该事项不影响本公司本报告期损益情况,但可能影响本公司出售该

等股票年度的投资收益和所得税费用及本年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

润和应收款科目,其影响程度尚无法准确判断。但可以简单分析如下:

如果上述股票全部应为公司所有并能追讨回全部流失的款项,公司最

多将获取约 1.5 亿元的经济利益流入(考虑税费影响后);如果公司

除目前收回的4690.91 万元外,不能回收其他款项,则对公司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 该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的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交易或者事项

进行会计确认,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

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

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前期差错通常包

括计算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

产盘盈等。”,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属于舞弊产生的影响,为会

计差错。《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

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第十三条“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确实可行

的......,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据此,我们认为,鉴于目前尚未完整查明上述事项的全部相关

事实及取得充分的法律性依据,公司目前仅对该事项进行了详细披

露,尚未对该事项作出具体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核算基本的真实、

可靠原则,但由于前述原因导致无法满足及时性原则。

二、关于为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对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结合本年审计实施情

况及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为中科健公司出具了众环审(20xx)533

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现就为中科健公司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中科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 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二

条的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如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所述,中科健公司20xx年x月x日合并净资产为-123,085

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多项巨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中科健

公司面临多项诉讼、部分资产被查封或冻结,生产经营规模萎缩;中

科健公司在报告期内及20xx年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前,已两次提出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但均已中止。截至审计报告日,中科健公司管理

层在其书面评价中表示将继续采取包括债务重组、资产臵换在内的多

项措施;但由于该等措施并没有进入实施阶段,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证其能否有效改善中科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因此无法判断中科健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xx年度财务

报表是否适当。除对上述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基础无法判断外,,中科

健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

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况。

三、关于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出具保留意见的考虑 我们受托对公司 20xx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由于截至 20xx

年x月x日公司货币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已到期或即

将 到期的的借款也难以展期,公司面临承担不按期归还借款的法律

责任;截至 20xx年x月x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 21,960.16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 18,160.16 万元,占 82.70%, 公司过度依

赖短期借款筹资,债务压力大,公司将陷入进一步的财务危机;公司

无法获得 供应商的正常商业信用,难以通过赊购取得生产经营所必

需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现金偿付压力大;受钛白粉市场价格倒挂等

因素的影响,公司截至 20xx年x月x日未分配利 润为-282,

014,846.7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营运资金为负数,

财务状况 持续恶化;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走出困境,在

20xx年x月x日与重组方签订 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与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但该项重大资产重组尚 需取

得股东大会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资产重组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由于上述 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 判断贵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

编制 20xx年度财务报表的是否恰当,故我们无法对贵公司 20xx年

度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20xx年度相对于20xx年度,依靠非经常性收

益实现盈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变为正数,财务状况好

转。特别是东佳集团对公司整体资产实施托管经营后,公司全面 复

产,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好转,两条生产线运行基本正常,流动

资金紧缺和原材料 供应紧张的局面缓解。公司在20xx年财务报告中

披露了改善经营管理、保持持续经营 的措施,但未披露托管期满后

如何保持持续经营的有力措施,我们对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仍存

疑虑。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

三十三条规定,我们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意见 我

们的审计意见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持续经营能力”所述,

贵公司 20xx年度和 20xx年度连续发 生亏损,20xx年度依靠非经

常性收益实现盈利,但截至 20xx年x月x日,贵公司逾期 银

行借款 21,160.00 万元难于展期,无力偿还;截至 20xx年x月

31日未分配利润 -27,116.58 万元,营运资金为-13,568.86 万元;

贵公司 20xx年为了改善公司经营、财务 状况所进行的重大资产重

组终止。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此,公司 股

东会决议委托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 20xx年x月x日

至 20xx年x月x日对 贵公司整体资产实施托管经营,采取改组

管理团队等重大措施,使贵公司全面复产,生产 经营恢复正常,财

务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好转。但贵公司未披露托管期满后如何保持持

续 经营的有力措施,我们对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疑虑。

五、特别说明 我们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说明我们对公司在

20xx年保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疑虑,对公司 20xx年财务报表所反

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实质影响;除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的不

确定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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