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书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书

工程名称:陆家嘴金融城梧桐公寓原水管渠保护工程编 制: 审 核: 批 准:

陆家嘴金融城梧桐公寓原水管渠保护工程项目部

20xx年12月7日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书

目 录

1. 工程概况文字说明

2. 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2.1 引用标准文件

2.2 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

2.3 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

2.4 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

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

3.1 总要求

3.2 策划

3.2.1 安全目标

3.2.2 危险源与不利环境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

3.2.3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

3.2.4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计划

3.3 实施

3.3.1 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3.3.2 教育与培训

3.3.3 文件控制

3.3.4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保证措施)

3.3.5 分包方控制

3.4 检查与改进

3.4.1 安全检查

3.4.2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4.3 内部审核

3.4.4 安全评估

3.4.5 安全记录

1. 工程概况文字说明

陆家嘴金融城梧桐公寓原水管渠保护工程新建三座桥梁,分别为1号桥,2号桥,3号桥,桥梁具体结构如下:

1号桥具体结构如下:上部结构采用单跨22m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梁高0.9m,共6片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桩基采用Ф1000mm的钻孔灌注桩,桩长42m,共4根桩;

2号桥具体结构如下:上部结构采用单跨25m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梁高

1.1m,共13片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桩基采用Ф1000mm的钻孔灌注桩,桩长35m,共8根桩;

3号桥具体结构如下:上部结构采用单跨30m预应力简支T梁梁高2m,共3片T板梁,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桩基采用Ф1000mm的钻孔灌注桩,桩长42m,共4根桩。

工 程 概 况 表

表1-1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书

2. 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2.1 引用标准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2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自19xx年9月1日起施行)

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部主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1.4 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

2.1.5 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手册》(19xx年7月版)

2.1.6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文件汇编》(19xx年4月版)

2.1.7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编·《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08-905—99)

2.1.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2.1.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2.1.10上海恒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2.2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

2.2.1 采购——XDH-002-06a表-02合格供应商名册

2.2.2 采购——XDH-002-06a表-03物资采购计划表

2.2.3 采购——XDH-002-06a表-01供应商考核评定表

2.2.4 采购——内部材料调拨单

2.2.5 采购——库存物资验收表

2.2.6 检查、检验——XDH-002-09表-08大型机械月检查表

2.2.7 分包管理——合格分包方名录

2.2.8 事故隐患控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2.2.9 事故隐患控制——职工违章处罚单

2.2.10施工设备检查记录

2.2.11施工机械使用验收单

2.2.12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2.13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指令书

2.2.14 公司内部罚款通知单

2.2.15 合格劳务分承包方评价(名录)

2.3 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

2.3.1 本计划仅适用于陆家嘴金融城梧桐公寓原水管渠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2.3.2 本计划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环境与自然。

2.4 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

2.4.1 本计划的有效期从20xx年12月12日起到20xx年4月12日工程结束止。

2.4.2 安全保证体系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和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总师室进行审核及备案。

2.4.3 安全保证计划,由项目经理、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总师室批准下发后,即成为有效文件,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

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

3.1 总要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应符合建筑企业内部的特点,并形成安全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检查的手段和措施,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

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旨在通过体系所提供的结构化和系统化的运行机机制,基于策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构成的动态循环过程,能够有效地自我控制在建项目施工活动中可能对安全、环境有负影响的各种危害和环境因素,使本项目结构实现和系统地控制自身设立的安全绩效水准,从而达到持续改进的最终目的。

3.2 策划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明确“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要求对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都明确其具体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以使所有有关人员能够按照其规定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和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3.2.1 安全目标

(1) 年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0.6‰~1‰以内;

(2) 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3) 杜绝火灾、设备、管线、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4) 没有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的重大投诉;

(5)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达到JGJ59—99合格以上标准;

(6) 安保体系通过DGJ08-903—2003规范的审核认证,创优目标项目部可自定;

(7) 粉尘、污水、噪声达到城市管理要求;

(8) 创建文明工地。

3.2.2 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

3.2.2.1 通过识别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并依此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从而有效地控制事故和污染。

3.2.2.2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识别各领域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3.2.2.3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困素识别从以下各方面考虑:

(1) 依据存在时态分过去、现在、将来三种;

(2) 依据存在状态分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

(3) 依据类型分为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市政沟槽开挖)、脚手架搭拆、模板支加搭拆、大型机械装拆及作业(机具设备)、结构施工、地下工程作业(非开挖技术及办公场所)、交通运输等八类。

3.2.2.4 危险(污染)源的识别和控制详见第二卷

(1) 重大/一般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2) 重大/一般危险源的控制目标和应急预案(技术管理措施)

(3) 环境污染源的识别及控制措施

(4) 环境污染源控制目标、指标和管理措施

(5) 流行疾病、职业病预防控制

3.2.3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

1. 项目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适用本项目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收集、识别。

2. 安全员负责将其识别出的有关法律、法规列出清单、登记和保存。

3. 收集范围

(1) 国家有关的安全法律;

(2) 国务院发出的有关安全规定;

(3) 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的规范及标准;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规定和要求及通知。

3.2.4 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计划

1. 由项目经理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建立体系文件清单,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及计划所引用的公司及项目部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支持性文件。

2. 确立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各部门、各级领导根据本工程特点和环境因素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3. 选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施工方法。

4. 建立组纪念品机构和明确职责权限。

5.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档案制度。

通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共同实现项目部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及承诺。

6. 培训对象

(1) 新工人、普通工人、特种作业人员;

(2) 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项目部各级领导;

(3) 特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资质培训均由专门机构负责培训。

7. 文件控制

本项目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控制,确保各有关作业场所使用有效版本文件,防止使用失效式作废文件。

8. 安全物资采购与进场验收

加强对安全用品物资采购的控制,保证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9. 分包管理

为保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活动正常,对选用劳务和分包单位实施控制和管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或劳务应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冶安、廉政等协议。

10. 施工过程控制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境因素有关运行活动制定相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进行管理。

11. 事故应急救援

项目部制订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事故的应急求援方法及程序,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控制和缓减事故所能产生的影响。

12. 安全检查

项目部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业绩进行日常的例行检查,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发现隐患,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13.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的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其他要求、违反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以及来自政府监督机构的整改单、社会相关方面的投诉,根据情节轻重,制定相庆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4. 内部审核

企业对制定的安全保证体系在运行了一段时间,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执行情况组织内审判定,施工现场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纠正。

15. 安全一评估

项目部对主要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适合性进行评估,确保后一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

16. 安全记录

做好各类安全记录,形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台账。

3.3 实施

3.3.1 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任务是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订安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源的配置。

2) 负责安保体系过程中的运行,实施监督和检查。

3) 针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尚未达到要求的问题,以及施工中尚存在的隐患,制订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4)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图3-1 所示。

图3-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 工程项目部及职能分配表(表3-2)

表3-2 注:★—主管领导;●—主管负责人;▲—相关负责人。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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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生产职能分配表(表3-3)

表3-3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书

注:★—主管领导; ●—主管负责人;▲—相关负责人;

(5) 职责与权限

1) 项目经理

① 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 履行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 ③ 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④ 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⑤ 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⑥ 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利。 ⑦ 适时组织对工程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2) 项目生产副经理

① 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注意经常督促检查。

② 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③ 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④ 实施组织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⑤ 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⑥ 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⑦ 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给有关人员。

3) 项目技术科

① 贯彻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③ 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④ 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⑤ 负责工程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以及特殊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落实。

⑥ 制定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必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⑦ 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⑧ 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4) 项目施工科

① 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② 严格控制监督实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③ 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④ 组织对劳务人员上岗前安全规章和文明施工制度教育。

⑤ 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⑥ 协助对现场各种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监督。

⑦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⑧ 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安全经理报告整改情况。

5) 项目安全科

① 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② 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

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③ 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发现事故苗子并采取预防措施。

④ 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⑤ 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⑥ 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按要求验收并进行日常安全用电的管理。

⑦ 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的安全状况。

⑧ 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 项目材设科

① 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设备、材料资源的供应工作。

② 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③ 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和记录工作,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④ 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的保险和安全设施。

⑤ 对新添置的机械设备,做到熟悉了解机械性能,对无质保书或出厂证明的施工机械不得采购使用。

⑥ 对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⑦ 对各类型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使用前的验收,按规定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及维修制度,确保安全运转。

⑧ 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吊钩、钢丝绳、安全“三宝”、配电箱、触电保安器、安全网及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对报废的机械要及时处理并发出停用通知,认真做好记录。

⑨ 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进行重点保管。

⑩ 密切配合项目部及安全部门,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11 搞好现场的材料节约、场容场貌、文明施工。 ○

12 参加各类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作出有关技术鉴定。 ○

7) 经营科

① 参与制定、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②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的经费,进行成本规划和预算。

③ 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合同时,按规定严格审核各类资质证明和安全施工的能力。 ④ 收集合格分包方的各类资质证明,装订成册,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8) 综合办

① 开展各种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如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② 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进行进出登记和技术培训、发证工作,做好动态管理。 ③ 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④ 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搞好食堂的清洁卫生和后勤生活环境卫生。 ⑤ 做好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教育与指导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⑥ 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财务、资料、电脑室、食堂、仓库、车库等场所。

⑦ 对安全生产违章违纪的惩处及先进典范的表扬奖励,对一般工伤事故进行抢救、调查、处理、教育。

3.3.2 教育与培训

(1) 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在事故多发期及上级部门下达指令时,进行针对性教育。

(3) 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教育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标语、大会、录像等。

(4) 实施施工队伍职工的安全进场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 由综合科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

3.3.3 文件控制

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控制,包括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外来文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2. 对文件的控制应做到:

(1) 发布前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必要时予以修订,并重新确认;

(2) 文件的收发记录、标识和修订状态清楚,易于查找;

(3) 编制项目经理部所需现行有效文件的清单,并确保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有关的重要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文件的现行有效版本;

(4) 及时将失效文件从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3.3.4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保证措施)

1. 采购过程的控制

采购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笆、安全帽、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五芯电缆、起重钢丝绳、消防设备等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2. 对供应商的评定条件

(1) 供方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是具有较好的质量信誉、经工商行政和有关监督机构所批准,有经营许可范围的诚信企业。

(2) 进沪企业应出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还必须持有上海市建管办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进沪许可证。

(3)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采购文件的审批

(1) 工程项目经理部材料设备科项目经理部采购物品的审核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

(2) 特种安全和新型推广安全设施的采购文件,必须报技术科、安全科审核、批准。

4. 材料采购和验收控制点

(1) 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部所需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由工程项目部材料仓库验收、安全科配合。

(2) 采购可以用计划采购和直接采购两种方式。其中计划采购须上报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直接采购须经工程项目部材料员填写申请表,经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批准后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厂或商店进行采购。

(3) 对业主提供物资的最终验收,由项目部安全科、技术科、材料仓库共同执行。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入库手续,进行贮存维护。

(4) 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的产品,材料仓库应予拒收。

5. 采购资料的管理

材料部门责任人应及时提供所购各类物品的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采购文字资料。安全科资料员根据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并妥善保存。

3.3.5 分包方控制

1. 对分包方的控制有以下几点:

(1) 查本工程分包方名录,核对这些分包方是否列人合格分包方名录中,如合格分包方名录中没有,则检查该分包方的评价资料及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 查分包合同及附件。是否按分包方施工许可范围进行发包,手续、条款、附件等是

否等符合要求。

(3) 查对分包方的进场施工交底的内容、签字手续,特别是安全交底方面的资料是否齐全。

(4) 查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的日常监督检查有无资料积累。

2. 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

(1) 由经营责任人对分包方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经营手册、外省市企业进沪许可证等。

(2) 由技术科责任人对分包单位的业绩进行考察评估。施工业绩主要包括分包方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措施、管理能力等,依此评定分包方能否满足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的要求。

3. 施工现场的考察

由工程项目部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考察,检查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要求,确定合格分包商。

4. 对分包方的管理——分包合同

(1) 工程项目部与合格分包方进行谈判,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包括由分包方提供名单、安全人员管理图表和与项目相对应的安全管理体系。

(2) 对下属施工人员建立有关管理档案,由项目安全部门责任人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和实施。

(3) 分包方对分包项目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技术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认证,审核工作由技术部门和安全科共同负责。由技术部门责任人,安全部门责任人审核认证。

(4) 控制要点

1) 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是企业自有职工和符合建委、市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不得违章自行招聘社会外来人员和盲流人员。

2) 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的五证登记造册,并送交工程项目部归档以备政府行业、安全管理部门核查。

3) 非操作人员(包括家属和儿童)不得入住施工现场的工地宿舍。

3.3.6 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遵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1. 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1) 落实施工机械、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计划。

(2) 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 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对施工区域及其受影响的区域内地下障碍物予以清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 按安全、文明、卫生、健康的要求设置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卫生设施,由综合科负责实施。

(5) 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2. 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塔吊、施工升降机的装拆工人,还应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相关证件方可上岗,由综合科及相关负责人负责确认。

3. 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工程占地面积较大,施工人数多,安全防护工作十分重要,对临边洞口、高处作业、

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可靠,技术合理,经济适用。

(1) 实施要点

1) 按照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2) 防护职责落实到人,具体由施工科、安全科、各施工班长负责操作。

3) 在主体建筑物的周围,按标准化规范搭设双层防护棚及人行通道。

4) 加强对临边洞口的封闭围护设施的检查工作。

5) 对外脚手架与建筑物间空档较大的部位增设隔离杆,再铺毛竹笆。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 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1) 地下室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电工组长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持有效双证的维修电工)进行施工。

2) 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以及灭火器材必须完好齐全。

3) 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严格监控、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 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由电工负责。

5)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应有专人进行维修和管理。

6) 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

(2) 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照项目部临时用电设计(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再由安全科及技术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应单独设置随机控制电箱。

1) 施工现场每天由专业电工负责安全用电的巡视、维修和整改工作。

2) 夜间值班电工必须两人上岗。

3) 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4) 杜绝施工用电常见通病。

5. 施工机械

(1) 中小型机械的使用

本工程共有钢筋弯曲机一台、切断机一台、木工机械一台、砂浆机一台、混凝土震动器二台、电焊机一台。因此,必须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7)的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

1)实施要点

① 项目部派材料设备科、安全科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平时经常检查机械运行情况,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② 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③ 按规定搭设机械防护棚。

④ 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应灵敏可靠。

⑤ 督促操作人员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记录。

2)控制点

① 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指派专人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和检查工作。

② 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工具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由电工负责。 ③ 中小型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并持证上岗。

6. 防火安全

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施工要点

1) 在防火领导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按照防火制度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清除。

2) 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常进行活动。

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维修管理,定期更新。

(2) 控制点

1) 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节假日的动火作业要经上级审批,明火作业监护人及灭火器材到位。

2) 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应设专人监管。

3) 在每楼层的施工电梯料台口,都应设有消防设备存放点,供紧急抢救使用。

7. 文明施工

(1) 施工要点

项目部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并由项目经理按照文明施工组织实施,具体由材料设备科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详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各项管理制度。

(2) 控制点

1) 对职工加强经常性文明施工教育,强化企业工地的形象管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2) 控制晚间不必要的加班加点,夜间10∶30以后一般不施工。

3) 严防粉尘污染,实行围挡封闭,做好场地硬化工作,保持场地整洁。

4) 泥浆废水实行二级沉淀后排放。

8. 季节性施工

本工程工期较长,因此,抓好季节性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十分重要,特别需要做好雨季、夏季、冬季施工的安全保证工作。

(1) 实施要点

1) 暴风雨以前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及时排除。

2) 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塔吊要有固定设施,同时原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防雨措施。

3) 冬季施工要做好防火、防寒、防毒、防滑、防爆等工作。

4) 做好现场排水工作。雨季现场道路应增加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2) 控制点

1) 夏季要有防暑降温措施,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食堂要保证清洁卫生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 冬季作好防寒保暖工作,雨季做好防雷、防止机械倾斜。

3.3.7事故的应急救援

1. 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应:

(1) 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与维护;

——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的安排;

——建立内部和外部联系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报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

——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方案。

(2) 根据实际民政部可定期演练应急救援预案。

(3) 演练后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 项目经理部应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 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要求

(1) 项目经理部在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时,应事先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件打击、坍塌、中毒、特殊气候影响等。

(2)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与维护;

——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的安排;

——建立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报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

——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方案。

(3) 准备充分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质。

(4) 如果有条件的话,应定期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如火灾、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等。

(5) 当演练或事故、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对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和充分性进行评价,找出存的不定和问题,并进一步修订完善。

(6) 为了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一旦出现事故,项目经于是部除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外,还应按规范DBJ08-903—2003第3.4.2条款的要求主动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3.4检查与改进

3.4.1 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的乱指挥行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情况等,项目部进行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三次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不定期的检查、复查,以确保符合安全文明要求,并做好安全记录。

实施要点:

1) 建立以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检查标准)实施。

2) 对安全防护用品,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

3) 对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设施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进、验收后挂牌使用。

4) 大型机械设备,要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进行基础验收、塔身验收。搭设完毕经主管部门以及上海市委、劳动局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5) 特殊类型的脚手架,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指定的搭设方案进行验收,并每搭设四步验收一次,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 施工用电,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7) 对临边洞口的防护,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8) 对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9) 对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10) 对特种作业人员特证上岗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

11) 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章应严肃处理。

12) 工地每天检查一次,工程项目部每旬检查一次。如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3.4.2 纠正和预防措施

1. 纠正措施

(1) 项目安全员在查明原因并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提出纠正、防范措施的建议,由安全科负责。

(2) 根据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进行审核批准。

(3) 安全科监控纠正措施的落实,并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

(4) 实施纠正措施,并验证纠正措施的效果,由项目部负责。

2. 预防措施

(1) 预防的根本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健全和正常运作。

(2) 推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教育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指导,是预防的保证。

3. 针对性安全交底和教育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手段。

1) 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制订各工种、各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按二级交底(项目部向班组长交底,班组长向员工交底)的要求,及时贯彻执行。

2) 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3) 当生产施工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

4) 做好全员动员,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不使用不合格设施,不通过不合格过程,不放过不安全行为。

5) 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并组织复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3.4.3 内部审核

1. 内部审核的组织

(1) 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内部各部门相关人员,对本项目在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一

个阶段后进行可行性评审。

(2) 评审以后,报上级公司有关部门审核,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有效性、适应性。

(3) 经过内审后,项目部对安全保证计划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拟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在以后的施工中进行改进,并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计划。

经过上级公司内审通过后,向市有关认证机构申请对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

2.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的目的:

(1) 评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符合性。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如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等是否符合规范与有关规定的要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际运行情况是否符合体系文件的规定。

(2) 评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性

——是否适应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状况。

——实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活动是否有效地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活动是否适合于达到既定的安全目标。

3.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的作用:

(1) 作为一个重要管理手段,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力量加以纠正和预防,

使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作满足有关标准规定、规程和其他约定文件(如合同)的要求,以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建立一个自我改进机制,使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持续地保持有效性,并能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经过试运转(包括项目经理部自我内审),并通过上级机构对其进行内部安全体系审核后,方能申请外部安全体系审核认证。

4. 内部安全体系审核的一般程度

(1) 确定任务。例行审核按规定进行,特殊审核应明确要求。

(2) 审核准备:

1) 由项目经理任命审核组长,组成审核组。其人数视工程规模和进度而定,但至少由此及彼名以上审核员组成。

2) 编审核计划。确定审核日程和审核员任务分配,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3) 编制审核检查表。审核员按分工编制检查表,经组长同意后实施。

(3) 现场审核:

1) 首次会议。说明审核目的、范围、依据和方法。

2) 现场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和体系文件规定为准绳,收集客观证据,作出公正判断。如发现不合格,按规定填写不合格项报告,请受审核部门或岗位负责人签字认可。

3) 末次会议。报告审核结果,要求责任部门或岗位制定纠正措施计划,确保每一项不合格都已采取相的纠正措施,并记录备查。

(4) 纠正措施的跟踪和验证。审核组对纠正措施计划实施跟踪验证并记录其是否实施并有效。

(5) 编制审核报告。按规定格式根据审核与验证结果编写报告,报送项目经理、企业分管领导和部门。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

1) 审核经过,全面概括描述。

2) 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性、有效性的全面评价。

3) 存在的主要问题。即违反安全保证体系文件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中的规定、要求的不合格,详细描述。

4) 针对不合格和存在问题,制定的纠正措施。

5) 对纠正措施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情况。

(6) 保存审核记录

1) 审核计划;

2) 审核检查表与审核记录;

3) 不合格报告及验证记录;

4) 审核报告。

关于内审的进一步详细要求可参见第八章的有关内容。

3.4.4 安全评估

1. 项目经理应对各主要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及时组织评估,编制阶段性安全评估报告。

2. 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状况;

(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自我完善机制的运行情况;

(3) 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的提高情况;

(4) 建立、实施和改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经验和做法;

(5)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需要对安全目

标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改进的要求的措施。

3.4.5 安全记录

项目经理应及时形成安全记录,包括供应商和分包商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以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安全记录应包括:

1.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 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3. 编目立卷,便于查询;

4. 妥善保存,避免损坏、变质和遗失,直至工程竣工交付后分类留存或归档。

5. 建筑施工工地安全台账实例共分14卷。

第一卷 工程项目管理概况

第二卷 危险(污染)源的识别和控制

第三卷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四卷 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

第五卷 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台账

第六卷 分包安全管理

第七卷 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

第八卷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检验记录

第九卷 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控制

第十卷 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第十一卷 建筑安装、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第十二卷 安全生产标志牌

第十三卷 施工工地卫生文明施工检查表格

第十四卷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测验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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