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年04月29日 13:30   来源:国家统计局   

  

  统计局发布

一、农民工规模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20##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20##年、20##年、20##年和20##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20##年、20##年、20##年和20##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年的65.9%下降到20##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三、农民工流向分布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20##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20##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

  20##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长16.8%;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8%。

  (四)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比上年分别提高1.2、0.5、0.5、0.7、0.6和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均有提高。外出农民工在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和生育方面的参保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五)东部地区参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区参保率提高较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提高较快。

  

  (六)制造业参保率最高,建筑业参保率最低

  分行业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住房公积金5.9倍,从事不同行业农民工参保率差距明显。

  

  附注:

  1.农民工监测调查简介

  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就业、收支、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30个村和23.5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原居住地,到户籍所在乡镇以外的区域居住。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第二篇:20xx年云南农民工监测报告

20xx年云南农民工监测报告

2010-04-01

20xx年云南农民工监测报告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支、居住、社会保障等情况,国家统计局于20xx年底建立了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制度。根据国家方案制度的要求,在我省40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民工监测抽样调查网点,由此调查结果推算:20xx年度我省农民工总量1[1]为463.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305.9万人。 1[1] 外并从业6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1[1] 外并从业6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1[1] 外并从业6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1[1] 外并从业6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1[1] 外并从业6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1[1] 外并从业6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1[1] 外并从业6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1[1] 外并从业6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表1:20xx年云南农民工数量

20xx年云南农民工监测报告

20xx年云南农民工监测报告

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6个月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20xx年云南农民工监测报告

一、农民工总体特征

本地农民工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xx年我省外出农民工总量305.9万人,比上年增加14.5万人,增长5.0%。在外出农民工中,住户中外出农民工276.9万人,比上年增加14.2万人,增长5.4%;举家外出农民工29万人,增加0.3万人,增长1.0%。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157.6万人,增加13.4万人,增长9.3%。

二、外出农民工流向地域

1、我省外出农民工仍以本省为主,外出到东部省份务工人口比重下降。从农民工输入地域类型看,20xx年我省外出农民工在本省从业的占66.9%,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省外从业的占33.1%,其中东部地区(主要分布在浙江、广东、福建、江苏、山东、上海等)从业的占29.2%,比上年降低了5.8个百分点。

2、外出农民工仍然主要流向地市级以上大中城市。我省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占2.6%,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占31.6%,在地市级市务工的农民工占30.6%,在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占20.3%,在建制镇和其他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15.0%。在地市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占64.8%,比上年略降0.1个百分点。

三、外出农民工人群特征

1、外出农民工以男性青年为主,未婚者占多数。分性别看,男性外出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从年龄看,外出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其中,16-25岁占48.3%,26-30岁占17.7%,31-40岁占16.5%,41-50岁占8.1%,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2.8%。从婚姻状况看,已婚的外出农民工占41.9%,未婚的占55.9%,其他占2.2%。

2、外出农民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多数,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提

高。在外出农民工中,不识字或很少识字的占2.2%,小学文化程度占21.4%,初中文化程度占56.9%,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9.4%,比重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

3、外出农民工在二、三产业从业的居多。在外出农民工中,从事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最大,达到51.%,其中服务业占18.6%,住宿餐饮业占12.9%,批发零售业占7.9%;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占46.4%,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各占21.0%。可见,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等行业仍是我省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选择。

四、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生活状况

1、外出农民工收入有所增加,且集中在800-1600元之间。20xx年,我省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180元,比上年增加95元,增长8.8%。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在600元以下的占3.5%;600-800元的占9.0%;800-1200元的占37.4%;1200-1600元的占34.4%;1600-2400元的占11.7%,2400元以上的农民工占

1.8%。71.8%的外出农民工月收入在800-1600元之间。

2、外出农民工月生活费支出400元左右,月居住支出104元。从外出农民工住所的类型看,24.8%的住在单位宿舍,16.1%的住在工地工棚,18.2%的住在经营场所,14.8%的与人合租住房,也有1.1%的在务工地自购住房。

3、60%的外出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20xx年,我省外出农民工每天平均工作时间8小时以下的占2.3%,8-10小时的占68.0%,其中工作时间8小时的占60.0%,10-12小时的占24.6%,12小时以上的占5.1%。

五、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1、拖欠工资状况大为改善。近几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已取得明显成效。调查结果显示,20xx年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仅占0.7%,比20xx年的

4.3%下降了3.6个百分点。未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从20xx年的83.6%上升到20xx年的90.3%。

2、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近六成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32.0%,没有劳动合同的占58.9%。

3、外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低,“五险一金”比例较小。20xx年,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2.3%、13.4%、5.6%、1.3%、0.4%和0.6%。

六、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省农民工总体规模、基本特征、流向分布、就业情况、外出收入和居住情况、权益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调查分析表明,20xx年虽然我省农民工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形势好转,农民工数量进一步增加,本地农民工增速度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已经成为我省农民工增加的有效途径。但由于我省农村劳动力产业和地域转移,呈现转移规模较小、层次低、地域窄、工资低等困难,是导致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长期以来靠全国后位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云南农民收入增长的障碍。

来源: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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