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民勤县卫生局:

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

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武威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

求,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民勤县三雷镇罗生科诊所 ;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民勤县文化广场(出租屋)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

《武威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收成乡区域卫生规划。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距离本地址300米内无国有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米内无卫生

院,100米内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本诊所设置后可以作为民营医疗机构,为

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诊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相邻25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

要求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使用面积60平方米,可满足开展正常诊疗工作

的需要。

报告单位(签章): 民勤县三雷镇罗生科诊所

报告人(签名):罗生科 报告日期:2011 年6月15日

 

第二篇:医疗机构设置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机构设置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 选址的依据;

(二) 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 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 占地和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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