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流程及调查报告

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流程及调查报告

一   担保的对象和条件

1 担保的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 担保的条件

除满足担保对象所限定的范围以外,尚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的营运资金;合法经营,商业信用良好;经营管理机构健全有效,制度系统规范;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有连续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比例适度合理,具有融资负债的偿债能力,并能按照规定提供有效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或具有较强出口创汇能力的高新技术产品、项目。

三、有充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四、借款用途必须是合作银行和公司认可的。

二   担保的申请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款的企业法人均可向公司或由所在地监管部门推荐提出书面担保申请。

申请担保企业在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一、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年检),两税登记证(国、地);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六、贷款卡;

七、公司章程;

八、担保申请书和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九、当期财务报表及近二年的财务报表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等;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银行对账单,近期完税凭证。

十、  公司经营情况简介;

十一、联合反担保小组承诺书;

十二、其他需要的有关材料。

十三、注意事项:

(一)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二)提供的材料(企业)加盖公章、(个人)借款人签字;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必须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并由担保公司双人核对面签;

  客户基本情况调查

  基本调查

调查客户企业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姓名,企业性质,注册资本,营业范围,主营业务,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贷款卡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开户行和账号,涉及特种行业的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

     注意证照年检情况,核对原件 (报告书中加入:经核实,以上证照均经过相关部门年检,真实有效)

股权结构

     搞清股东出资比例和股权结构。表格中注明: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比重(即所占股权),出资时间,股东之间的关系(合作是否愉快,经营目标是否一致)。

3        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职务,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信用记录情况

   辅助信息:了解其经管水平,经营理念,兴趣爱好和专长,荣誉

   了解企业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         经营管理层主要成员情况 (股东和外聘职业经理人)

5         关联企业情况(尤其是上下游企业关系及其影响等)

客户经营情况调查

  1  主营业务,营业规模,销售额,行业里的优势,产品优势,销售范围和渠道建设,经营模式和发展思路,是否有垄断性畅销产品,未来几年销售情况预测,是否有专利技术及其数量质量

2         收集,审核证明经营情况的合同,汇款单,对账单,完税凭证和水电费用单(>=3)

3         对客户经营情况影响较大的关联关系较密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宜多做了解。

4         产品及制造情况

A 生产场地 (厂房和土地的权属,使用或租赁年限,厂房价值或年租金等)

B 生产制造及管理方式 (生产产能,自动化程度,生产是否有章可循,现场管理印象)

C 进货渠道 (进货渠道的稳定性,可靠性,议价能力,进货周期,结算方式及主要供货商情况)

5  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齐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  环保问题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环保批文(复印企业环保批文,质量体系认证,安全规范文件,厂房,主要设备权属文件或租赁合同及大额购物合同>= 3)

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调查

1         财务风险的评估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速动比的分析)

2         货币资金

(存在形式,分布状况,管理是否规范)

3         应收类账款

(分析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看其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度,注意应收账款的账龄)

4         存货

(分布地点,与仓库内实物是否一致)

5         固定资产

(分布地点,使用状态,看能否设置为反担保物)

6         短期借款

(分布银行,到期时间,有无抵押,银行授信变化)

7         实收资产,资本公积,销售收入,费用,投资权益,营业外收入

(调查是否真实,及其变化趋势)

附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表

营运资金周转率 = 

销售收入净额 / (平均流动资产—平均流动负债)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

360 / 存货周转天数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 — 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营运资金需求量 (资金缺口) =

上年度销售收入 * (1 — 上年销售利润率)* (1 + 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

营运资金需求量 — 借款人自有资金 — 现有流动资金贷款 — 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借款需求,还款来源和合理性分析(第一来源和其他来源)

1 看用途: 支付货款,工程款投资购地建厂

2 看数据: 合理,可信,可靠,最好要可控

 反担保设置

   1 原则

     可行:反担保物合法,可供设置反担保,所有权清晰,易评估

     易操作:反担保物或权利能快速变现,不能变现或变现成本太高的也不能作为设置

   2 操作

    A 抵押反担保

l  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评估资料;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申明书;抵押物投保证明

l  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登记部门见担保法相关规定)

     

抵押反担保抵押率(按净值,每股净值计算):

l  不动产抵押率 不高于 70%

l  可转让动产抵押率 不高于 50%

l  楼宇按揭抵押抵押率 不高于 70%

l  股权,债券,营运车牌质押,质押率 不高于 70&

l  股票质押,质押率 不高于 50%

B 质押反担保

l  申请企业须提供的质押反担保材料:质物清单,质物所有权证明,质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

l  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办理的出质手续等登记和手续流程见担保法规定。

  质押反担保质押率

l 可转让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

l 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0%).

l 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如80%):

l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50%);

l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一定比例(如60%)。

C 保证反担保

l 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担保方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当期财产报表(附审计报告),贷款卡及查询结果,同意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

l 提供保证的企业具备的条件:

     有效净资产扣除己对外担保余额后,不低于反担保金额的二倍。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连续两年盈利;承保期必须参加财产保险。

D 应收账款质押形式

     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其应收账款额应在担保额的1倍以上,且应收账款先于贷款到期时回笼的,该应收账款应部分提存用于还贷。

    * 注意应收账款到期时间,以及付款方的付款意愿。

 E 保证金反担保形式

     采取该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缴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如果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偿贷义务,保证金即为代偿金,被担保企业到期履行偿贷义务后,担保公司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F 其他反担保错措施

  *  房产抵押反担保

     抵押人以依法取得的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l 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

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对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l 设备合同抵押反担保

指借款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抵押设备必须权属清晰,有较高价值,易变现,购进的发票等票据齐全与设备号相符。

* 专用设备变现难度大于通用设备

l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保证反担保的形式之一)

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仅限连带责任保证。

l 企业保证反担保 (保证反担保的形式之一)

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中心约定,当借款企业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l 存单质押反担保 (须与银行关联,银行见单付款)

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l 存货,仓单质押及反担保 (须引入第三方物流配合我方指令发货)

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存货或仓单依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担保的审批

1.  公司担保的受理、审批与决策过程,实行系统管理,责任分解,集中决策的制衡机

制,评审部门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评审后论证,并视需要组织专家咨询,提交评审报告;公司项目决策委员会审批,下达项目决策意见书,法律监管部据此落实反担保措施,提交担保合同编制依据报告,报公司决策委员会审批。

2.  项目受理和初审由业务发展部负责,业务发展部在项目受理工作中负责向客户介绍公司的业务及对客户的要求,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登记并完整移交评审部门。

3. 评审部门责任是:对被担保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产品市场预期进行分析,需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评估论证,按照公司担保评审细则的规定作出:科学技术上的可行性、成长性与成熟性分析;转化为产品产业的市场条件、经济收益与投入产出关系分析;企业近二年的现金流量分析及在担保期间取得新的融资负债后的现金流量预测;企业财务危机预测分析。并出具评审结论报告。

4. 风控管理部的责任是:协助评审部门确认担保主体的合法、合规性,落实反担保方案提交担保合同编制依据报告,报决策委员会审批。担保实施后,及开始监管:定期审查被担保企业财务报告和有关账目;了解分析企业供销情况;适时分析企业现金流量,及时准确评价企业偿债能力。

5. 公司担保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部门负责人组成。责任是对项目进行最终决策,判断结论的正确性、可行性,分析评价被担保企业与项目的软环境,进行宏观协调平衡,并出具项目决策意见书。

 合同的签定

     1  担保申请人的担保申请经公司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由风控管理部与贷款银行及担保申请人签定有关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一、公司同意承担企业担保的批复,办理委托担保应准备的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同时向合作银行发出《同意担保意向书》。

二、公司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并在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栏注明“银行需在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开票”等字样。

三、办理反担保相关手续,签订《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四、所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必须经风控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的审查。

五、所有法律文本的签字盖章画押均必须当面签字、盖章、画押,公司至少应有二人在场。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业务发展部要建立档案目录,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2  公司应与协助银行协商确定《保证合同》内容,如果用银行提供的《保证合同》文本,法律监管部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维护公司效益。

3  申请担保企业要求担保展期须经公司同意,并重新办理申请及手续,申请人应按规定与公司续签《担保合同》,并交纳相关担保费用。

保后管理和风险处置

      1 意义和作用

       A 及时发现问题,减少代偿,化解损失

       B 促进改善管理,强化按时还款的意愿

       C 加深资金需求了解,合理把握未来扶持力度

       D 了解行业发展规律,提高风险预测能力,改进业务操作方式,提高经管水平

2 担保分类

       A 正常类担保 (各方面正常,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B 关注类担保 (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抵押/质押物价值下降,偶尔欠息(不超60天),第一次申请展期或借新还旧,重大变化未告知)

       C 次级类担保 (明显缺陷且有部分缺失:经营困难,不能足额还本付息,并难获信贷资金支持,不能偿还其他债务;诉讼在身,可能造成损失;执行抵押质押物来还归还贷款,且有小部分损失,长期欠息;还款无法准备,银行也不打算展期,第二次展期或借新还旧)

       D 可疑类担保 (明显缺陷且有较大缺失)

       E 损失类担保 (完全停产,无任何还款来源,宣告破产;抵押/质押物遭自然灾害损毁,且没买保险,诉讼后无财产执行)

      3 保后管理的方式

       A 现场检查

       B 非现场收集信息(分析报表,上红盾网,税务网,法院网浏览信息,借鉴银行贷后管理信息,有关人士的评价等)

      4 保后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A 资金使用 (主要向放款银行获取资金提取请款)

       B 经营环境及策略的变化 (经济环境变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项目进展是否与计划一致,有无重大投资或经营策略变化,是否存在重组分立情况,有无对外担保或经济纠纷等)

       C 反担保措施及反担保物价值的变化 (市场变化,价值影响,保证人变化等)

       D 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有无变化,对银行及担保的合作态度有无变化,提供资料的真实度,对担保贷款利息的支付情况)

      5 保后管理的时间要求

        第一次检查:担保款项发放后的第一个月内

        第二次检查:担保期限过半

        第三次检查:到期前一个月

十一  担保收费标准

      担保收费分为咨询评审费和担保费两部分

      1 担保项目进入到评审风险的阶段,就需要缴纳咨询,评审费用,一般为贷款担保额的1%-3%不等

      2 担保费在公司与被保证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后,《担保合同》签订前向被担保人收取。

       *  担保费采取一次性全额收取

       *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反担保措施落实的难易程度及资产和财产的变现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最终以实际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与银行贷款落实的风险金承担的比例为依据。费率具体标准:

       *  担保费根据担保时间按担保额与年担保费率计算,最短按一个月计算

       *  担保费对承保项目收费

       *  担保费的费率,收取总额,收费时间等在《委托保证合同》中具体规定

十二业务档案管理

     A 合同类资料       《保证合同》,《委托担保协议》,《银行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协议》等》

     B 反担保措施类资料  他项权利证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保证承诺书,房产证,机动车辆登记证,发票或合同原件

     C 客户基本资料

     D 其他资料         (审批表,调查报告,担保意向书,放款通知书,跟踪调查报告等)

十三担保项目的终止和担保代偿、追偿

1  对申请担保企业按时履约而使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的担保项目,要及时终止担保,出具《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办理担保核销手续和担保合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归还抵押、质押物。

2  对于已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进行进行总结经验,所有文件资料归档。

3  担保项目若发生代偿,由风控管理部负责及时与协作银行取得联系,根据《保证合同》规定程序,支付相应的代偿。

4  项目发生代偿后公司即取得对申请担保企业的追索权,风控管理部应及时实施反担保措施。以信誉进行反担保的必须立即向反担保人发出项目代偿通知书,通知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义务;以财产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的,依照法律规定将抵押物或质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处理,并从处理的价款中优先受偿,以弥补公司的代偿支出,减少损失;在诉讼时效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文件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处置反担保物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申请担保企业支付,特殊情况由申请担保企业和本公司协商解决。

 

第二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试行)

本管理制度按担保业务程序共分为七章,分别是:

(一)受理,客户申请受理与项目立项

(二)调查,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

(三)审批,包括项目融资方案审批、担保调查审批、放款审批

(四)放款,包括面签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担保收费、贷款发放

(五)保后管理,包括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和客户风险分类制度

(六)风险预警,包括责任划分、处置方式、预警方法和违规处罚

(七)代偿流程管理,包括风险客户认定、代偿流程、债权追偿、项目终结和代偿损失责任认定与处罚

业务完结

第一章 受理

客户向公司申请担保时,经项目经理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发给其担保申请表。企业应按担保申请表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真实的逐项填写,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担保申请人的基本资料

A、法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信息查询单;

2、公司简介、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3、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申请担保的董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

5、借款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

6、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和近三个月的税单及水电费清单;

7、贷款卡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信息单,与报表不符应详细说明;

8、主要存货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析表、或有负债情况表等;

9、反担保人\物\企业的有关资料;

10、其他有关资料(如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的环保许可证明,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

B、自然人

1、个人简介;

2、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如身份证、公务员证、教师证、警官证等);

3、银行征信报告;

4、工作及收入证明;

5、近三个月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或其它能证明其住址的付款收据;

6、家庭/个人资产清单;

7、担保能力的证明,如房产证复印或其它资产证明。

C、其他组织(略)

(二)信用反担保人的基本资料

1、法人 参照担保申请人为法人的资料;

2、自然人 参照担保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资料。

(三)反担保物的基本资料

1、抵/质押物清单;

2、抵/质押物权利凭证或购置#5@p;

3、抵/质押物评估报告(由公司签约的专业评估公司提供);

4、抵/质押物财产保险单,(财产保险到公司签约的保险公司购买);

5、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设立抵/质押的决议;

6、其他有关资料。

(四)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并经政府管理机构查询或确认);

3、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

4、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5、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业务主办必须核对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复印件上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并签名确认。

业务主办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材料的种类和内容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二章 调查

调查环节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

项目初审主要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包括企业实地调查和家访调查),获取担保项目、担保申请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评价形成结论,即调查报告。

初审结束后,经过一定的授权和审批流程,如果需要时可向申请企业出具担保意向书。 调查环节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和调查报告。

一、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的信息来源除了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银行、财税、供应商、上下游客户和供电供水等处获取;

对材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补充,发现的漏洞、疑点列为下一步实地调查的重点;

二、实地调查:

1、风险部确定一名风险经理与项目经理同时进行实地调查,项目金额超出公司授权范围,公司主管业务的副总和项目终审人或授权终审审批人必须参加实地调查;

2、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3、实地调查应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了解企业负责人的信用和能力,考察企业管理团队和整体素质,企业市场竞争情况、销售和利润,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4、主要核实企业现金流的真实情况,生产型企业,通过考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实企业存、发货明细判断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贸易型企业,通过核实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判断企业销售获利情况;

三、项目综合分析:

项目综合分析是在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得出分析结论,并最终形成调查报告。综合分析的要点包括:

1、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还款意愿;

2、分析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

3、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主要通过对其现金流的分析掌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预计在未来的借款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借款;

四、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并认真填写公司统一设计的《项目调查表》(表式附后)。

a)担保申请人的背景情况;

b)项目的基本情况;

c)产品销售及市场预测分析;

d)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e)借款用途计划及还款来源;

f)银行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g)反担保措施;

h)综合分析风险程度;

i)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j)调查结论。

第三章 审批

一、项目审批流程

1、对于担保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内,且有效资产最高90%的抵押价值覆盖的项目,其业务审批流程为: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审核→业务副总审批→风险部审批→授权终审人→报送银行审批(融资方案、内部审批意见、担保意向函)→缴纳保费→借款人面签合同文本→落实反担保手续→法务部审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并出具担保函→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资料归档;

除此以外的业务审批流程:基本与上述流程相同,但终审人终审前要经过评审会审议。

2、风险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合规性审核,审查财务数据独立给出额度意见。并按照公司授权执行否决权;

3、法务部对项目本身及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内部合同文本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给评审会有权终审人签字终审。对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等对外合同文本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

二、复议

1、复议项目指公司规定无须上评审会审批的项目,审批未获通过,业务主管提出复议申请的项目;或是已上评审会,但由于调查资料欠缺或反担保物不足,但资料齐全后尚可考虑审批的项目,此复议项目在评审会上直接由评审委员决议;

2、复议由负责该项目的业务部门申请,风险部组织并召集召开评审会进行审批,并做好《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

3、对于评审会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项目,原则上不鼓励重新复议。确需重新复议的,应增加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降低项目的风险系数,以增加项目重新通过的概率,减少人力物力的重复和浪费;

4、提交给评审会的复议项目业务申报书应简要说明前次的审批意见,对前次审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出分析,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提供决策信息;

5、同一笔项目最多只能复议一次。

三、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会)

1、评审会即贷款审批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报批项目和复议项目的审批;

2、评审会组成:见《评审会工作条例》

3、评审会召集程序:

(1)、评审会召开前一天,风险部将会议内容、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等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业务部门必须在评审会召开前一天,将项目审批材料纸质或电子文本发至评审会成员,以便评审会成员预先阅读了解项目情况;

(3)、评审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召集人(风险部、总经办)请假。若参会的评审会成员人数未达评审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则会议改期进行。风险部应另行确定时间、地点,并通知评审会成员;

(4)、项目经理报告项目调查情况,风险经理报告风险调查评估情况;

(5)、与会评审会人员质询,项目经理与风险经理答疑;

(6)、与会评审会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7)、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会评审人员须在《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上明确填写意见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评审会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8)、授权终审人根据贷审会意见进行项目终审,对评审通过项目,授权终审人执行一票否决权;

(9)评审会的会议纪要及表决结果视为档案的一部分必须进行归档。

第四章 放款

放款环节包括签订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担保收费、贷款放款审批、出具放款通知书。

放款审批流程:项目经理→财务部审批→风险部审批→法务部审批→终审人终审

一、签订合同

公司对合同的签订实行面签制。程序如下:

1、法务部统一拟定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委托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质押反担保合同、信用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等,公司核准使用后统一由法务部出具,并加盖“合同文本校验章”;

2、需要签订法律文件时,风险经理告知法务部项目融资方案(包括借款主体情况以及反担保措施),项目经理按照法务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做参考,法务部依据上述材料书面告知项目经理以及负责该项目的风险经理需要准备的法律合同文本并拟定相应其他法律文件;

3、需要当事人(包括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企业等)签字盖章时,须由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必须同时在现场面签;

4、若借款主体或反担保人要求对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进行变动的,风险经理应立即向风险总监汇报,并经法务部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变动;

5、所有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件在交由公司有权签字人签字前必须经法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加盖法律审核印章。

二、落实反担保措施

1、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自然人,必须以其合法有效、易于变现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提供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担保作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应大于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能重复抵/质押,根据审批情况,可同时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不允许有纯信用风险敞口;

2、反担保措施的落实工作,是在必要的法律手续齐备后,于放款前由项目经理与风险部共同跟进办理。业务量较大时,风险部可指派专人进行集中办理登记、公证等事宜;

3、反担保措施不能落实的,放款环节中止继续进行;

4、如最终经风险部确认反担保措施无法落实的,由项目经理重新修改融资方案,重新报批;

5、抵、质押物的抵、质押值计算,原则上应以我司签约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给出的书面正式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净值为计算依据;

6、借款主体所有股东、高管及财务主管必须做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7、反担保措施的具体要求:

A、抵押

对抵押物的总体要求是:足值、可变现、且变现能力强,我公司对抵押反担保的具体要求有:

(1)持有红本房地产证的商品房抵押的,应到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100%;

(2)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非商品房(含持有绿本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褐本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等房地产,仅作参考;

(3)按揭中的商品房能够办理二次抵押登记的,应该办理二次抵押登记,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不能办理的,仅作参考;

(4)担保金额200万以上的业务,红本房产证房产或变现性强的抵/质押物的评估净值必须占借款金额的50%以上,敞口部分可以采用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等保证方式进行补充,不允许有纯信用敞口,特殊情况须经评审会同意。200万元以下的业务,不规定必须有红本房产证房产作为抵押物;

(5)对于与银行合作的抵押加担保类的融资项目,担保金额可放大到评估净值的100%。但原则上不论是抵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还是直接抵押给银行,抵押物必须办理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抵押登记手续;

(6)以机器设备抵押,必须是产权明晰、价值较高的大型成套通用设备,购置#5@p齐全,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应按有关规定在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

(7)以车辆抵押,要求产权明晰,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营运用途的使用期在三年以内,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按有关规定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抵押公证;

(8)以船舶抵押,必须权属清晰,购置手续完备,成新率在70%以上,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按规定到海事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

(9)对于符合抵押反担保条件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除了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外,还应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以我公司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期限为担保期限加上六个月延长期之和;

(10)承诺抵押、包票留置、海关监管设备等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不动产不得以抵押方式作为反担保措施。

B、质押

(1)对易保管、易变现且价格相对稳定的存货可作质押,但必须采用委托专业监管公司监管的形式,反担保额不超过质物评估净值的50%,其价值可由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士评估确定;

(2)应收账款质押。付款方经考察核实必须是诚信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必须由借款人、担保人、付款方签署正式的三方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形式的三方协议),付款方必须书面承诺按时将应付款打入担保方认可的账户,担保方应对该账户进行实质性的监管,以保障借款及时归还;

(3)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企业必须是国际、国内或当地知名企业、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或可预见的具有良好发展前瞻性的企业。股权质押企业必须经过出借人或担保方的批准认可,在款项未能按时归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及担保方能够通过参股的方式实现其质押权益;

(4)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到股票托管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同时由第三方证券公司进行托管,签署三方协议,规定卖出止损点,保障质押人权益;

(5)特殊情况须经评审会同意;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采取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

(1)质押物不能满足足值、可变现和变现性强的特点;

(2)不能够找到信誉可靠的第三方进行托管、监管或者仓管;

(3)难以在质押期间内完好保存;

(4)质押物及其凭证难以辨认真伪;

(5)质押物难以准确的以货币衡量其价值;

(6)其他信息不对称因素。

C、第三方信用反担保

(1)信用反担保人和信用反担保企业的反担保资格的审核条件、提交材料应等同于担保申请人和担保申请企业;

(2)反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如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净值)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应优于担保申请人;

(3)原则上要求担保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三方信用反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鼓励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等采取互保联保的方式作为信用反担保;

(5)个人信用反担保人担保金额的量化标准:

公司原则上只允许以下各类人员进行个人信用反担保。

国家政府公务员、国家公立学校正式教师、市、区级以上医院正式医生、银行正式员工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30万,如已婚并在当地有房产,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50万。

一、担保收费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期限超过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担保期限不足一年按实际期限收费。保证金应按银行规定比例在公司向银行出具保证合同前缴存。

二、贷款放款审批

担保费缴纳及保证金缴存凭证必须交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并在放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然后根据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由风险管理部出具放款通知书,交项目经理通知银行放款。

第五章 保后管理

一、保后管理的岗位设置

保后管理工作实行业务部与风险部双线管理的方式进行,各自按照不同的工作重点进行独立的保后管理。

业务部门:定期走访客户,保持对客户的维护和管理,定期以《保后检查表》的形式向风险部书面汇报保后管理情况。

风险部:负责保后管理制度建设,动态更新台账数据,客户风险分类,对业务部的《保后检查表》独立进行抽查,工作量较大时可抽调其他部门员工进行保后调查。负责安排财务一同对不良业务的清收催收工作

财务部及时向风险部提供客户的还本付息及欠款信息。

法务部主要负责清收与代偿过程中的案件诉讼等法律事宜。

二、保后管理的工作内容

放款后十天内,业务部门必须将完整的业务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到档案室归档,并录入业务数据库,保证后续保后管理介入的及时性,保障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业务发生的当月业务部和风险部的保后管理人员开始介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化解风险。

对于正常类客户,业务部门保后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对客户电话跟踪一次,每季度上门走访一次,每季度向风险部提交《保后检查表》,书面报告保后跟踪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落实还款的资金安排、客户风险分类等。遇到风险,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协助客户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关注类和风险类客户,视业务具体情况和领导批示加强保后管理的频率。

风险部监督业务部门定期进行保后管理,依据业务部门上交的《保后检查表》,结合自身判断,决定是否亲自上门抽查。工作量较大时,可抽调其他部门员工进行协助调查。

风险部依据保后管理情况,对客户进行风险分类确认,上报公司领导,将动态更新的还本付息信息及跟踪情况登记业务台账。

账务部应及时将还本付息的数据报风险部保后管理人员,风险部负责保后管理人员定期对台账进行更新,并上报公司领导。

发生代偿后,业务移交资产部进入清收程序,如清收不能结清代偿款项,则进入反担保资产处置程序。

三、保后管理的客户风险分类制度

公司对担保业务的客户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分类必须遵循真实性与及时性的原则。

(一)银行贷款担保业务分类标准

1、正常类:

能够正常还本付息、支付担保费用,没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客户不能按时足额还款。

2、关注类:

出现了按时归还借款的不利影响因素,但不会对借款人整体经营造成大的影响,预计到期内能够足额归还借款。

3、风险类:

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及时执行反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二)民间融资(银行委托贷款)担保业务分类标准

1、正常类:

能够正常还本付息,并按时支付担保费用的客户为正常类客户。

2、关注类:

利息和本金的偿还出现逾期,逾期时间为一期内(一期为一个月);

申请办理了延期手续,经公司审批通过,且于五天内支付了延期利息和担保费用的客户;

3、风险类:

(1)还款意愿不强,无法进行正常的联系沟通,同时不符合延期条件;

(2)申请延期但未获通过,借款已经到期;

(3)在借款合同执行期内或延期期间,不能按约定支付本金、利息和担保费用且时间超过一期以上的客户。

(三)分类管理具体实施:

项目经理依据以上分类标准,动态及时的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定期对所有在保客户进行统一分类定级上报风险部,风险部保后管理人员对分类的准确性进行认定,并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对于风险类客户,经领导审批确认后,风险部应立即移交给法务部,由法务部决定是否起诉或移交财务部进行催收清偿。如需移交财务部进行清偿,法务部应立即移交给财务部。移交给财务部的风险类客户,以财务部为主导全面负责催收清偿,法务部提供法务方面的支持与援助。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应全面及时介入,了解业务情况,制定催收清偿方案并加以执行。法务部应积极提供法律支援,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主办业务暂停,无条件配合催收清偿工作。

第六章 风险预警

保后风险预警管理的目标是促进本公司业务审慎、稳健经营、加强和提高本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风险管理责任感、实现全公司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第一时间预报风险、明确责任、防止风险蔓延。

一、风险预警责任划分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财务部、风险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公司总经理为第四责任人。

1、项目经理:客户出现风险信号时,业务主办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风险部;

2、业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风险信号和具体管理责任,并由部门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及相应处理意见第一时间上报,对重大紧急风险信号,可直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正式书面资料可酌情次日报告;

3、财务(资产)部、风险部:负责对全公司业务风险监督管理日常工作、负责风险信息整理、通报和风险预警提示,拟定预案和风险退出办法、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负责向上级汇报并提请及时处理;

4、公司总经理: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做出批示。

责任人及各部门应按照风险部下发的风险预警提示、处置意见书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同时风险部负责风险提示、处置意见整改、跟踪督促、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二、风险预警处置方式

预警信号出现后,项目经理要及时汇报,并深入企业及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1、寻找风险信息源;

2、对风险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3、采取必要的应急保护措施,防范业务风险蔓延。

(1)风险程度较轻,但有必要引起关注的,由风险部提出风险预警意见书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预警提示”表格见附件一。

(2)关注类贷款中风险程度一般,但有继续扩大趋势,由风险部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书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处置意见书”表格见附件二。

(3)风险程度明显或存在道德风险隐患,由风险部、资产部、法务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处置意见书”,同时各部门执行总经理下发的新任务。

风险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风险信号做出风险处置措施下发到业务部实施:

1、加强对客户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存款账户的跟踪检查;

2、帮助客户改善经营管理或财务管理;

3、要求借款人提出更详细的还款计划及相关应急预案;

4、加强对贷款抵押物的监控和管理;

5、完善落实担保手续,或追加、更换必要的担保;

6、进一步完善贷款手续的合法性,补齐相关的贷款资料;

7、列入关注对象,调整保后管理的客户类别加大检查频度;

8、收回到期贷款后不再办理继续担保;

9、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或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保护性条款;

10、加强贷款催收,依法向保证人追偿债务或处置融资担保的抵(质)押物,或与客户协商以资抵贷;

11、介入企业改制、兼并、购买、分立、租赁等重大事件,落实我公司债权;

12、与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采取多种渠道维护我公司债权;

13、依法提起诉讼;

14、提请法院宣告其破产还债;

15、其他有助于风险控制的措施。

三、风险预警方法

针对不同还款方式客户,各部门采取不同化解风险的办法:

(一)每月还款客户

对有逾期记录的客户单独建账,台账中应明确客户逾期具体情况。客户所有联系方式、反担保措施、信用担保人联系方式。

风险审核员应于每月的25日到各经办行打印每月等额还款客户还款明细,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客户逾期情况。

1、逾期期限未超过一个月

发现客户逾期,风险审核员应打电话通知客户同时通知业项目经理,综合支持人员催款时间期限:知晓逾期开始七个工作日内。在催款期间项目经理应该积极配合综合管理人员催收款。

风险审核员如在规定时间内客户仍未归还逾期贷款,在知晓逾期第八日业务主办应协同综合管理员走访客户,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及逾期原因,同时将以下资料提交至风险部:提交客户联系方式、所能找到客户的住所、反担保措施方案、信用反担保人联系方式。项目经理催款期限:综合管理员移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综合管理人员移交至项目经理时,综合管理人员应通知风险部。

如项目经理在七个工作日内客户仍未归还逾期贷款,在知晓逾期第十五个工作日项目经理应把工作移交至资产部,资产管理人员不仅要电话催收同时应走访客户了解情况,认真督促并根据客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2、借款人逾期期限未超过二个月

如果客户已经逾期一个月,项目经理应交接手上所有业务配合资产管理人员催收逾期款项,应向风险部提交客户逾期原因、客户将如何归还该笔贷款等。如催款一周客户仍未归还逾期款,项目经理回业务部门继续工作,剩下催款任务由资产部派专人负责该客户,并随时向风险部门汇报情况。

3、借款人逾期期限未超过三个月

借款人在逾期两期但尚未到三期,资产部门应向风险部提交(1)、反担保措施变现方法。(2)、借款人将如何归还该笔贷款(还款机率有多大)(3)、对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仍正常只是短期出现资金紧张,询问借款人是否有其他房产,如有考虑拆借。

如果借款人出现逾期三期,这该笔业务由资产部移交至清收组,同时信息综合员将诉讼相关材料送至法务部。该阶段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二)一次性还款

对一次性还款客户,风险部建立还款提醒表,对到期前三个月客户必须及时通知项目经理,以文件形式发送给项目经理。

1、到期前三个月

到期前三个月必须督促客户准备还贷资金,项目经理应每周打电话友情提醒客户其还贷资金准备情况。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上交企业还款计划表。同时给以书面实行给借款人送发《贷款到期提醒通知书》。

2、到期前1个月

到期前一个月必须督促客户准备还贷资金,项目经理应和财务(资产管理)人员一起回访客户,了解客户资金具体安排。对于企业基本面较好短期还款出现困难的客户,可上报公司同意后,协调债权人,对主债务予以展期,进行展期审计后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展期及期限。

3、到期前十天

到期前十天,项目经理应停止手上所有业务,直至客户按时还款为止。在此期间,项目经理和财务(资产管理)人员应在企业蹲点,及时掌握企业还贷资金的筹集情况。贷款到期日,若客户不能还款,则由公司代为偿还。

4、风险类客户的移交和代偿处置

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道德风险,可能或正在侵害担保债权的风险类客户,经领导审批确认后,风险部应立即移交资产部代偿(具体制度见下文)。

四、风险预警违规处罚

对出现的风险预警信息未及时上报,因拖延、隐瞒上报风险预警信息,致使业务风险未及时处置,使风险蔓延、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具体责任人。

以上措施均由风险部及公司总经理负责协调,各部门必须主动配合、认真落实,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切实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章 代偿流程管理

本着“诚信为本,纤毫必偿”的企业核心理念,以及“及早预警、提前代偿、快速处置、减少损失”的经营原则,为保障担保债权如期实现,特制定此办法。

一、风险类客户的认定

1、基于借款人经营的原因,反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责任;

2、借款人存在大额债务,因诉讼账户被冻结、财产被保全;

3、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无正当理由要求贷款展期;

4、借款人主要投资项目失败;

5、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信用卡经常大额透支且逾期支付;

6、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银行或担保单位的后续跟踪检查避而不见;

7、反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被转移、查封或拍卖;

8、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公、检、法机关,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立案调查;

9、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涉嫌重大案件;

10、借款人出现重大诉讼或产品质量纠纷、内部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纠纷;

11、借款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12、出现其他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原因。

二、风险类客户代偿的流程

风险类客户代偿的基本原则是:及早介入,提前代偿,第一时间控制担保债权,尽量减少代偿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业务部对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风险预警报告,第一时间报送风险部;

2、风险部根据业务部的报告立即核实,并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风险预警意见书报公司总经理,同时抄报业务部总经理及公司业务副总;

3、风险部召集财务部、法务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报公司总经理;

4、公司总经理决定立即代偿或到期代偿

5、风险部向合作银行发出预警通报;

6、合作银行向客户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

7、合作银行出具代偿通知书;

8、财务部办理代偿手续;

9、银行出具代偿确认书,并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三、代偿债权的追偿

1、代偿后,法务部应决定是否立即提起诉讼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财务部应开始进行全面催收,在与客户及反担保人进行初步沟通并对其资产进行初步了解后,资产部应拟定资产清收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就催收情况每周形成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并抄送法务部。

2、对于需要提起诉讼的,法务部应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以及客户的资产情况,配合律师进行诉讼。

3、对于暂时不需要提起诉讼的,由资产部负责全面催收。在催收过程中,资产部认为需要提起诉讼的,应告知法务部提起诉讼,法务部依据资产部的报告认为需要提起诉讼的,应与资产部进行讨论,并形成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立即起诉。

4、在对代偿客户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法务部应积极提供法律支援,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项目结束

1、最终清偿的,项目结束。

2、进入诉讼的执行阶段后,法院宣布执行终止且资产部门的清收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项目结束,由公司专家评审会对代偿损失进行评估,并按如下规定进行代偿损失责任认定及处罚。

五、代偿损失责任认定与处罚措施

(一)代偿损失责任认定

发生代偿以后,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协调展开追偿,清收追偿工作截止时间以每年底公司聘请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准,经过评审后,确认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代偿责任划分为前期调查责任、中期审查责任、后期审批责任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实行主责任人制度。

前期调查主责任人为经办业务部门总监。承担业务前期尽职调查是否真实,业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保后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的责任。具体经办的主办人、协办人负有连带次要责任。

中期审查的主责任人为风险部总监和法务部总监。承担业务中期调查不实、判断失误、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不当、反担保措施未能监督落实、法律手续不完备、法律文本重大失误、出现重大法律瑕疵等责任。具体经办的风险经理和法律审核员承担连带次要责任。

后期审批的主责任人为终审人。负有判断失误、把关不严的审批责任。业务副总经理、评审会所有参与评审签字的成员均负有连带次要责任。

(二)代偿损失责任处罚措施

由于自身能力、业务水平、疏忽失误等客观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岗位调整、下放学习、罚款等行政和经济处罚;由于玩忽职守、串通造假、恶意欺诈、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主观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业务岗公司直接予以辞退,管理岗直接降为业务岗,领导层建立引咎辞职机制;情节非常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第八章 业务完结

客户还清贷款本息,结清所有欠款、费用等债权债务关系,分别到银行和我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退还权利凭证,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质物后,业务完结。

客户到我公司办理业务结清手续时,应持有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贷款结清证明》和《贷款账户还款明细清单》,财务部应在《业务结清单》上签字证明贷款本息费用全部结清,方能确认业务完结,风险部等其他部门方能办理退还权利凭证和注销抵押登记等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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