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内部审计报告没有固定的项目要求。基本的项目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审计报告的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因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关于对**公司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期间)经营(目标)结果的审计报告;关于对***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经理**离任的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问题的中期审计报告;关于对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对拟并购**公司资产情况的审计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的主送人

根据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的不同而有区别:财务总监;主管总裁(经理);总审计师(审计总监);董事长;审计委员会等。

三、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

开宗明义:根据什么进行审计?本次审计要解决什么问题?审计何时间内、何范围内、何内容?审计工作人员及审计所耗时间。这里不能罗嗦,宜高度概括但不能缺项。

四、审计出的主要问题及问题形成的原因

审计出的主要问题要根据重要性(金额大小、性质、影响程度等)原则,对问题进行排序。如:重大偏离审计目标的违法问题、违规问题、高风险问题、做假帐、上报虚假的财务报告、资产不实风险等。对所有问题都要先定性质后量化。如:虚增**年度利润300万元;职务侵占公款300万元;现金短款300元;违反投资决策程序造成投资损失300万元;私设小金库300万元等等。然后逐项描述。基本要求是:让所有收到报告的人都能读懂问题的来龙去脉。

问题形成的原因可以单独写也可写在报告里,但一定要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问题的原因应该明确界定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主观原因的表现是:明知故犯;先犯后改、改了再犯;履查履犯。客观原因的表现是:业务流程中设为非控制重点环节;内部控制点制度空白;非常情况下发生;企业发展中的新问题。所有原因均应引申其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五、被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就已经审计出的问题的整改行动及纠正措施

在审计期间(审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部门审计报告定稿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司已经或正在进行整改,有实际纠正行动和结果的,应该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描述。肯定被审计对象对制度的维护和对审计问题的态度所做出的努力。这个信息应该通过审计报告传递到所有能读到审计报告的每位领导。

六、 审计结论与审计评价

每份审计报告都要给出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这不仅是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的义务,也是体现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客观性、决策可参照性的必要前提。也是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目标之一。内部审计不参与经营,与经营者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必须确保独立性和权威性。

七、 审计建议

国家审计这个位置是要写“审计意见”或“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的,内部审计无执法权,如无公司文件明确规定,则没必要写成“审计意见”。“审计建议”要具备可操作性,基本要求是能够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存在的前提是能够发现问题,内部审计的价值是如何解决已经发现了的问题,最低要求是同样的问题不能再在同一个管理中心或利润中心重复发生。

八、 审计报告出具人

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要手书审计组全体人员的名字;审计部的“审计报告”要手书审计经理的名字。这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有明显的区别。

九、 审计报告出具日期

打印审计报告形成日期。

十、 审计报告抄送人员和部门及报告总份数及存档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是要按公司规定发送很多既定的领导和部门的,在审计报告最后一页的页角,按规定写清楚抄送人员和部门及需存档案的份数及总发出份数。

 

第二篇:内部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内部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指出;虽然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可以依据组织和审计类别而变化,但至少应该说明审计的目标、范围和结果,并可以包括适当的背景信息。下面,我们根据该“标准”的一般准则和细则的一般要求,来说明在大多数最终审计报告中都反映了的五个组成部分:背景介绍;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意见和结果;被审查者的评论;其他事项。这些组成部分构成了现行最终审计报告的总体结构和内容要求。它们是综合性报告的提纲,可以有弹性。

1.背景介绍

这一部分是报告的序言或前言,一般篇幅不应太长,其主要目的在于为读者了解审计主题提供必要的解释性资料。

背景介绍可以简明扼要地说明所审计的组织单位和活动,描述其主要特征;说明在报告之前对审计发现、意见(结论)和建议的有关情况,还可以说明报告是否包括了审计的日程和所要求的答复。如果是企业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要求完成的特殊任务,应该首先指明这一点,并简明说明被审查者的目标、权力和责任范围。

2.目标(目的)和范围

目标的说明应该阐述审计的意图,必要时还可以申述审计的理由和预期的目标。准确地说明审计的目的并按照适当的逻辑顺序来说明达到目标的活动及其结果,能够给读者清晰地展示一条贯穿整个报告的中心主线,为读者了解报告其余部分的内容提供符合逻辑的思维。目的说明应该准确,并可适当具体一点。 范围说明要明确指出所审计的活动和所包含的期间。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审计目的、目标和准备工作结果的共同影响和制约,可能与年度审计计划或最初拟定的范围不一致。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范围说明应该清楚地指明所审查的具体领域及其原因,还可以适当地指出每一个审计领域的工作深度。

报告中的范围和目的的说明往往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部分,并力图使读者明确该项审计,审查了什么,为什么审查这些活动而没有审查另外一些活动。但是,这一部分应该避免将达到目标、目的的具体审计步骤和方法列示在内,因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想知道的往往是内部审计人员做了些什么及其原因和结果,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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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怎么做。

3.意见和结果

审计结果是审计检查和评价活动的最终成果,一般包括审计发现、结论(意见)和建议三部分。

审计意见是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所作的职业判断和评价结果,它表明了审计人员对被审查活动所持的态度和看法。尽管不是所有的内部审计组织都要求对审计发现的事实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但是,阅读报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却往往需要这种意见。因此,一些内部审计组织都要求在审计报告中表述审计意见。

通常,说明不良状况的审计发现(消极审计发现)应该成为审计报告的核心部分。在审计报告中,客观准确地说明消极审计发现是非常重要的。一份好的审计报告应该准确地说明审计发现的特征及其前因后果,并能够反映“审计”的过程,使报告的阅读者认同所反映的事实和意见。审计发现的写作应该具有符合逻辑的思维。所有的审计发现都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说明情况——目前的实际状况是什么,即“实际怎样”;

(2) 审计标准——所审计活动适用的评判或审计标准,即“应该怎样”;

(3) 影响或后果——目前状况有何不良影响,或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

(4) 产生原因——导致目前状况的真实原因,即“为什么”。

建议是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发现和意见(结论)提出的改进不良状况的措施或纠正行动。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应该与审计发现存在必然的联系。确切地讲,建议必须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或缺陷的原因提出,否则,就成了“无的放矢”。例如,如果报告的消极审计发现是废旧物资或设备的清理、报废、降价出售等缺乏必要的控制程序,那么,与之相联系的建议则应该包括建立一项控制制度,并贯彻落实。

报告中的建议可以是概括性的,也可以是具体的,但任何一条建议都应该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应该是切实可行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有权对之采取行动的管理人员接受并将其付诸实施。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的意见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与被审计单位适当层次的管理人员或经理讨论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被审计者的意见写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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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主要说明被审计者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所表述的与审计人员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如果双方对报告的所有方面都达到了共识,则不必将被审计者的每项具体观点都写入审计报告,如果对有关重要事项存在严重分歧且讨论没有达成一致性意见,则应该如实地反映在审计报告中,供上级管理者评判。

应当强调,对审计发现所揭示的事实,双方不应该存在分歧。为避免不应有的争执,内部审计人员通常根据实际需要将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书面答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这既可以避免因争执带来的感情伤害,又迫使被审计对象认真考虑并证实审计人员所认定的问题和建议中所提出的改进措施。

5.其他相关内容

其他相关事宜主要指与本次审计任务没有直接关系或关系不重要的某些方面的情况。它可能是一些不重要但应该引起关注的不良倾向,也可能是被审计单位要求审计人员向企业管理当局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等等。有时,高层管理人员临时要求关心的一些事项或后续审计结果的有关情况也包括在这一部分中。

最终审计报告的结构组成通常应该包括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但这并非意味这些就是最完美的规范格式。在实际编制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不同的组织都有自己的适用格式。

审计报告是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和期中审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编写的。要达到报告的目的,良好的写作是关键的,是审计报告质量好坏的决定因素。

报告应致力于达到的目标。审计报告必须客观、清晰、简洁,而且应该及时。这是审计报告的写作应该达到的标准。

另外,适当的语调也是必须认真考虑的。

以上这些标准已成为内部审计报告,尤其是最终审计报告必须的质量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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