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20xx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朝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区教委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委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制度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为履行好法律付予的职能,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我委制定了《区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区教委主任为组长,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区教委副主任、及区教育纪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委教育科,对教育行政执法进行统一组织和实施。

为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我委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9人积极参加了区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的意识增强

我委特别是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都高度重视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虽然有的法律法规不知反复学习了很多次,但为了保证教育行政执法不出偏差,学习仍十分认真。同时,以教育法制理论

考试为契机,深入钻研法制理论知识,考出了较好的成绩。在工作中,加强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制度、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讲究程序,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比如针对民办幼儿园非法办园的难点问题,区教委会同物价、卫生、消防、街镇等部门多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向非法办园的幼儿园宣传我区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对不达标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促使非法幼儿园按照合法程序举办合格幼儿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要求的非法幼儿园坚决取缔,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行政执法工作符合要求

我委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主体明确,责任明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规范的执法程序执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科室和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经过严格认真的清理和归类,目前,我委对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依据共3部,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行政征收项目共0项,行政处罚项目共1项,行政强制项目共0项,行政裁决项目共0项,行政给付项目共0项,行政确认项目共1项,行政执法文书1份,行政执

法人员共9名。

四、问题及改进

我委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态度十分鲜明,不管是违法还是违规,都要进行认真查处。所以,处理事件都做到了及时、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依职权解决问题时,没有存在推诿、拖拉、越权处罚、重复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的问题。

当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还任重而道远,一些薄弱环节还有待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的管理,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

 

第二篇:关于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富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富文广新?2008?27号

关于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府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规范自由裁量权,努力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实施意见的通知》(富政办?2008?43号)文件要求,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我局对20xx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

(一)行政处罚职责明晰。所办理案件均属于文化执法部门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行为,对超出文化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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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均已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自20xx年以来,我局共向有关部门移送两起案件,其中一起为印刷行业超范围经营案,已依法移送工商管理部门;另一起为涉嫌盗掘古墓葬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行政处罚主体合法。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在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之前,执法工作人员不参与行政处罚工作。

(三)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均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四)行政处罚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五)法律适用准确。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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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

(六)自由裁量权行使正确。为保证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我局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具体包括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自由裁量公示制度;阳光审案、裁量判例制度;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时限制度;行政执法查处分离制度;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备案制度;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等,规定所有立案调查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必须进行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后七日内按规定报送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抄送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备案。对于自由裁量权的设置标准,上级部门有专门规定的,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对于上级部门没有专门规定的,均在起罚线以上作出,不作出低于起罚线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存在应罚不罚、避重就轻的情况,行政处罚亦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七)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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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均以电脑打印形式印发并尽可能采取亲自上门送达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及时办理归档备案手续。

(八)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坚决不予减、免行政处罚。自20xx年以来,我局共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79次,罚金总额共计35.1万元,其中20xx年的罚没总次数为41次,罚没总收入为15.4万元,20xx年的罚没总次数为38次,罚没总收入为17.1万元,20xx年的罚没总次数为11次,罚没总收入为2.6万元,上述所有罚没收入均已于当年度依法、按时收缴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作出没收财物的行政处罚3次,罚没财物141件次,均依法处理。

(九)行政处罚公正、合理。我局自20xx年以来,共发生1起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复议结果为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无行政复议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违法行使职权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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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涉案物品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为加强对罚没和扣押财物的内部管理,我局专门制定了《暂扣、罚没款物管理制度》和《扣押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十一)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为增加执法人员的办案责任心,降低错案发生的可能性,我局专门制订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已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我局通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自20xx年以来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1.对有关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尚缺少量化考核细则,执行情况记录不够全面;

2.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三、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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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规章制度相匹配的量化考核细则,认真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3.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附件:富阳市行政处罚情况自查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行政处罚 自查 报告

富阳市文广新局 20xx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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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行政处罚情况自查表

填表单位(签章) 2008 年 6 月 10 日

关于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单位负责人:徐国明 填表人:刘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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