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企业调研报告

商务局企业调研报告

一、我局所属国有外贸企业党组织情况

我局下属公有制外贸企业6个,近几年改制的企业4个,共有职工841人,均设有党支部,共有党员162人。其中1个企业党组织关系在黄骅市,其余5个企业党组织由外贸局直属单位党委领导,共有职工465人,党员128人,党组织机构健全.新世纪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设专职党支部书记1名,董事长任副书记;远贸进出口有限公司由董事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储运公司公司由董事长兼任党支部书记;食品公司由公司经理兼任党支部书记;第二冷冻厂设专职党支部书记1名。我局所属国有外贸企业有下岗职工党员28人,均在沧州市区,这些下岗职工党员都与所在企业党支部保持着定期联系。无市外流动党员在本系统工作。上述党员都能按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党的活动并交纳党费,无“三不”党员。

二、对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管理的情况

我局原有外贸企业27个,近两年先后破产21个。现存2个国有外贸企业和3个股份合作制外贸企业。其业务工作、劳动人事工作仍由本局管理和指导。其党组织的管理和党建工作,均由局直属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党组织活动正常,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保证和促进了这些企业的正常运转。主要做法是:

1、重视改制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党委根据企业改制进程,及时健全了党组织。新世纪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是20xx年完成改制的企业,考虑到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我们未对支部班子做大的调整,仍由原公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李大蒲任改制公司的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学起任直属党委委员、党支部副书记,几年来该公司业务经营长足发展,党建工作成绩显著,公司连续3年被省、市政府评出口创汇先进企业,公司党支部连续5年被评为本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远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是由原远贸公司、工贸公司合并后改制的企业,我们及时指导两个党支部进行了合并改选,党委提名并经党组研究确定,由董事长(原远贸公司党支部书记张泽先)担任改制公司的党支部书记。惠邦储运物流有限公司由原国有企业储运公司改制后,经党支部推荐,局党组、党委联席会研究审定,由董事长(原公司经理)邢守民任党支部书记,选配专职副书记1名。三个企业的党组织都较好的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2、抓好对企业中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委对改制企业的党组织与国有企业党组织统一管理,统一部署党建工作,统一进行督导检查和评比表彰。3个改制企业党支部都较好地坚持了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了“三会一深”制度,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使绝大部分党员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连年被评为全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直外经贸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3、建立了党支部与下岗职工党员定期联系制度。根据企业经营效益不佳、下岗职工党员多且高度分散的特殊情况,各支部建立了与这些党员的定期联系制

度,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电话联系,分散在市区的每月联系一次,基本上掌握了这些党员的活动情况,采取灵活方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全系统下岗职工党员和流动流动党员无一例违纪违规现象。由于的公司党支部较好地坚持了定期联系制度,使多数下岗职工党员和流动党员与公司党支部保持着经常的联系,多数同志能定期与党支部沟通情况,严格要求自己,既实现了异地、异单位再就业,又保持了党员的先进性。

4、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国企改革和确保系统稳定。各级党组织把推进企改攻坚和确保系统稳定,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把党建活动融入国企改革和稳定工作之中,动员党员干部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改革,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配合企业领导班子,深入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准确把握企改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逐人分析情况,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了各种矛盾,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为国企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可靠的政治保证

 

第二篇:xx县商务局关于商贸行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的调研报告

关于商贸行业个体工商户

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的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国家对服务业统计口径调整,个体工商户将逐步淡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体系。为应对当前社销零统计工作需要,需引导商贸行业个体工商大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为此,近期我局按照市委领导指示,专门深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行业个体业主,对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税负变动和支持政策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商贸行业个体工商户税收和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据国税局介绍,20xx年我市涉及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约8000户,基本上分布在江X城区,入库税金800万元,其中批发、零售业等商贸行业占90%左右。据地税局介绍,20xx年我市涉及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约2.2万户,个体户税收总额11270万元,其中:营业税为4745万元,餐饮业缴纳1208万元、住宿业缴纳92万元。商贸行业中,国税部门对批发、零售业按销售额25%计征增值税,地税部门对餐饮、住宿业按营业额5%计征营业税。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税率一样,但征管方式迥异,企业采取的是查账征收,而个体工商户则普遍由税务部门核定数额、采取定期定额征收。后一种方式相对宽松、且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变化适时调整自由裁量权。因征管方式不同,所以个体工商户转型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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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企业的税负变动无法具体测算,但因为法人企业财务更加规范,企业财务成本会增加、税收管理会更加严格,特别是餐饮、住宿业“个”升“企”后随营业税而来的还有很多附加税费,其税负水平肯定会有所增加。

据工商部门介绍,目前四川省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尚未出台专门的支持政策,主要还是由市场主体自愿选择。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商登记方式采取“一注一开”,即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按照新设立企业的标准程序申请设立企业登记,具体流程为:1、办理升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办理前臵审批许可或文件;3、经营场所验证、验资等;4、进行企业设立登记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5、拟升级企业档案归档管理。在工商局办理个转企的一切费用减免,但验资、资产过户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二、商贸行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查发现,商贸行业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不愿意转型升级为企业。主要有以下四类情况:

1、传统经营模式阻碍“升级”。一是认为不合算不愿升级转企,个体户一旦注册成私营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一分钱也不能少缴,许多个体工商户认为转为私营企业不合算;二是个体有扶持不想升级转企,对个体户的管理相对私营企业宽松,个体工商户不仅可以合理避税避费,在用工、财务、经营上全由老板一人说了算,省了不少“麻烦”,特别是20xx年9月1日全国停收“两费”后,一些商户经营规模、场地、用工完全达到了私营企业的标准,但坚决要求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甚至已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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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的还在想改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三是怕风险不敢升级转企,一些个体工商户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认为要不要升格为企业,应视业务、实力具体情况来定,只要政策允许,只要能赚到钱,个体户也没有必要升级,特别是一些餐饮、零售业主认为其店铺是家庭经营,不是大企业动辄雇员几百几千,现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既不违法又能灵活歇业或经营,能确保最大的盈利空间,“个体户”就是他们最为理想的经营方式。

2、“个升企”办理过程中问题较多。目前工商部门对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还是私营企业实行自愿选择,对“个”升“企”也是实行主体自愿。但从具体办理情况来看,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相比一是办理前臵审批手续繁琐,按照相关规定,升级企业继续经营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前臵审批许可项目的,申请人持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升级设立企业的证明书》和原前臵审批许可文件及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等,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变更审批许可文件。对于个体户来说,要把所有前臵审批许可项目一次性进行“升企”变更,实际中存在较大的困难。二是经营场地问题。申请企业,场地证明要求严格,要求提交规范的房产证及租赁合同,而部分个体工商户申请执照时,场地证明比较简单,有部分是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尤其早期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无场地使用证明,这些都不符合申请企业的场地审批要求。三是营业执照年检手续复杂。个体工商户每年验照手续简单,一般可以即时即办。而企业办理年检相对复杂,一般要首先通过网上申报年检,网上初审通过后,然后打印纸质材料交回登记机关,程序较为复杂,并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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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工商户缴纳的会员费与企业缴纳的会员费相差较大。四是原字号名称难保留。在名称核准实际操作中,原个体商户的字号名称往往已被企业使用,导致无法保留其原来字号名称,这样造成原来已具有一定基础、知名度大的商户不愿意升级为企业。

3、经营成本增加。个体工商户的税务政策是以自行申报为主,每年缴纳的税费较低。而升级企业后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都必须缴纳,并且还被要求成立工会等组织,承担工会会费、残疾人费用等附加费用(由地税局代征)以及一些基于企业才有的社会义务。这些费用和社会责任在个体户观念上是增加了企业负担,增加了经营成本,增加了“正常经营”外的麻烦。目前,国家对税收的免税政策的针对性很强,没达到规定的要求一律不得免税的。

4、政策层面对“个升企”无推力。虽然20xx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在出台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提出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其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但没有具体的支持政策和实施办法。近年来,在如何引导个体工商大户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许多省市“各自为政”做了一些探索,但大多还是由地方工商部门牵头调研情况、改进和简化“个升企”的登记手续办理程序,总体上缺乏政府层面上的强有力领导和配套政策措施,致使个体大户升级转企工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目前天津、重庆和广东中山、浙江温州等一些省市设臵了每户5000——10000元的转型升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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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和税收优惠政策,而四川省尚未出台对“个升企”的支持政策。

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意义

“个升企”的影响和意义主要在于:

1、影响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大户不及时升级转型为企业,不符合当前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

2、影响生产经营的公平竞争。个体大户一般没有建帐的强制要求,承担的赋税义务相对较少,管理的投入较少,规范的要求较低。而私营企业经营成本相对较高,税负足额征收,在与同等规模的个体工商大户的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

3、影响个体大户的扩大经营。个体户对经营风险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且不得转让或合资,经营风险大;部分行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登记为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业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条例规定,从事印刷业、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快递业务、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劳务派遣等行业必须登记为企业类型,禁止个体户进入;在融资方面,个体户与私营企业相比也处于不利地位。

4、增加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相对于企业来说,个体户监管难度更大,监管成本也将更高。作为企业,它自身的管理和经营风险使得企业必须在安全生产方面加强管理,尽量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而在这方面个体户则很难比企业做的更好,这就容易造成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上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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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社销零统计工作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实质是一个市场主体的变更,但在统计口径上,却是一个市场主体的消亡和一个新的市场主体设立,因此“个升企”会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目前我市111户限上商贸企业中,有个体工商户43家,今年3月限额以上个体工商户实现社销零3128.9万元,占当月限上企业社销零总额的9.1%。所以,统计口径调整和“个升企”对我市社销零总额的冲击不大,但不进行“个升企”将导致已入库的“限上”企业数量锐减。

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希望获得的政策支持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政府应当成立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的领导。工商、税务以及相关前臵审批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商部门应依法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行为的监督管理;劳动保障部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税务部门依法核定和征收税费;各乡镇政府要在领导、组织、人员和经费方面提供保障,依据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纠正经营者违法行为,确保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全面宣

传。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确保公众对“转型升级”工作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二是要利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平台进行转型宣传,在会员中广泛开展“诚实守信、创业发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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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广大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规模,规范自身管理,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利用税务热线进行专项宣传。通过税务部门进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后税收政策的专项宣传,消除拟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对转型后税收政策执行方面的顾虑。四是在监管中进行直面宣传。工商、税务管理人员要利用直接接触管理相对人的有利条件,对个体大户进行不定期的走访或约谈,耐心讲解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有利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管理对象提供人性化服务。

3、加大资金方面的扶持力度。政府可设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通过对个体户升级进行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为个体户转型升级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提高对转型升级以后的信心。

4、发挥职能,规范登记。一是要依法准入,规范登记。工商部门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拟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登记工作,对从业人员超过7人、具备开办企业、公司条件的要引导其办理企业、公司登记。二是要严格控制,防止回流。对工商部门“两费”停收后,有些私营企业、有限公司通过注销企业、公司之后再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工商部门要加强控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三是要周密调查,重点引导。工商部门对年销售收入80万以上及雇工7人以上的生产型、服务型、商贸型个体工商户要重点做好“转型升级”登记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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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对辖区内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要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转型升级”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做到数量、规模、经营状况清楚,通过政策宣传、法规讲解、登记答疑等工作引导其自愿“转型升级”,办理变更登记。

5、强化措施,服务转型。一是要制定优惠政策。工商登记设立专门窗口为办理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指定专人负责预审资料,指导帮助他们一次性提交所需的全部资料;对符合条件且有意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上门咨询、登记、发照等跟踪服务,向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审批部门的办事指引,帮助其办理其他审批机关的审批;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颁发营业执照;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可使用原企业名称。转型为公司制企业的,可以在原名称后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个体工商户获得驰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各种荣誉称号在转型后仍可延用;对转型后经营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较高,连续3年无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行为的实行免检(高危行业、食品行业除外)。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工商部门对新登记的个体工商大户要进行实地审查,查看其经营规模,对符合“转型升级”条件的要进行积极引导,利用验照、检查等时机及时掌握个体工商大户从业人员、生产经营规模等相关情况,对符合开办企业条件的及时劝导其办理变更登记。三是要强化征税管理。国税、地税部门对个体大户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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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其建账建制,加强账务核算;要加大定额征收管理,解决好“征不足”的问题,积极创造个体大户与私营企业公平税负、公平竞争的环境,从根本上为引导个体大户“转型升级”创造条件。四是要区别对待转型。“转型升级”引导工作要切合实际,不搞“一刀切”。对于虽然具有一定规模,但是目前还不具备“转型升级”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纳入“转型升级”引导范围。

江X县商务局

20x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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