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自查报告

乌审旗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

培训阳光工程自查报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对20xx年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10?148号文件)精神,我旗阳光办立即对20xx年和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进行了自查。依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进行比照,认真查找问题,并组织各培训单位做好自查和验收准备。现将20xx年和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阳光工程培训情况

㈠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情况

20xx年我旗阳光工程培训1000人,其中:驾驶员379人,美容美发40人,厨师65人,装载机、挖掘机5人、煤化工38人,汽车维修、农机维修42人,农机驾驶106人,农牧家乐24人,电焊11人,餐厅服务、宾馆服务172人,营销员118人;转移就业913人,就业率91.3%,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㈡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情况

20xx年,市下达我旗培训任务为490人,实际培训490人,全部结业,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培训专业有农机驾驶26人、 - 1 -

沼气工138人、村级动物防疫56人、机防手52人、建筑工匠58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25人、农畜产品加工10人、经纪人16人、村级管理人才20人、种植能手15人、养殖能手45人、水产29人,就业454人,就业率达92%,并健全了各类台帐。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

为了做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工作,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阳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确立了以旗人口转移办、旗财政局、旗劳动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旗科协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实施阳光工程组织机构。为顺利实施阳光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培训任务

为确保阳光工程培训实施顺利、工作运行规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下达后,我们立即制定了《20xx年乌审旗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将培训任务下达到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了培训机构及承担的培训任务、补助资金金额、补助标准和使用办法以及监督电话。阳光办还召开了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市阳光办文件精神,明确今年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强调“第一节课”等五项制度,做好引导性培训,内容涵盖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和防灾减灾等知识。不折不扣地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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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加大宣传力度,上好第一节课

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宣传单和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把

“农民学技术,政府给补助”的惠农惠民政策送入千家万户。一是通过电视节目宣传阳光工程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扩大阳光工程培训的影响面,提高知晓率。二是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发放到了各苏木镇农牧民手中。三是发送手机短信,加大了转移政策的覆盖面。四是转移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宣传阳光工程政策。五是培训班开学的第一节课,由旗人口转移办领导讲解了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大意义和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

㈣结合地方产业,开展针对性培训

本着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培训理念,在选择培训对象上,侧重于从事农机具操作与维修、植物保护、动物防疫和建筑等职业的农牧民,对他们进行农机具操作技术、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知识和建筑领域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农村牧区大中专毕业生以及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农畜产品加工经纪人等一些先进带头人,进行现代农牧业产业理论、农畜产品加工和流通相关知识和经济管理等培训。走“举办一个专业、培育一批带头人、致富一方群众、状大一种产业”的培训路子,培训了一批有专业技术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

㈤创新培训方式,集中分散互动

本年度培训的重点是针对农村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农

民,为了方便群众,降低个人培训成本,我们采取的集中培训与分散辅导相结合的办法,针对一些共性的问题以及理论性问题, - 3 -

集中到学校参加培训,对于一些分散性的个案,我们组织专家深入现场,认真分析调研,做好个案辅导,既充分利用了种养大户的基地与经验优势,又有效带动了技术与带头人的辐射,深受该农民欢迎,取得良好成效。

㈥实施监督,确保培训五个到位

为了让“阳光工程”这一惠及贫困农民的好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在监管上下功夫,按照程序做到五到位:一是培训对象认定到位。今年各基地按照转移培训的要求,对有转移培训愿望的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先由学员本人提出申请,由旗人口转移办作审查,符合条件者才能最终确定为培训对象。二是培训费用减免到位。对今年参加培训的学员,各基地都实行了免学费、书本资料费、培训耗材费、劳务中介费等费用。真正做到了从培训到就业不需要向学校交任何费用。三是代金劵发放到位。每期培训班开学时,旗人口转移办和财政局的相关领导都会到现场向培训学员宣讲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重大意义和培训政策以及相关程序等,并指导学员填写代金劵。四是注册台账登录管理到位。每次培训班结束后,基地将培训转移人员录入台账,提交到旗人口转移办审核。五是资金落实到位。培训结束后,由旗人口转移办、旗财政局到基地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专业由培训单位填写报账审批表,审批后拨款。对阳光工程培训的全过程实行规范操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

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 - 4 -

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项目资金设立专账管理,实行报账制,经验收合格后培训单位凭培训台帐和培训券等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报账,使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受益农牧民。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补贴资金60万元于20xx年12月全部到位。所培训1000人全部享受阳光工程补贴资金,其中:煤化工专业培训8人,人均补贴1000元;驾驶员培训8人,人均补贴200元;其他专业共984人,人均补贴600元。20xx年旗财政配套28.8万元,用于整体搬迁区转移农牧民免费培训。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490人,其中农畜产品加工专业培训10人,每人补贴资金840元,其他专业培训480人,每人补助资金420元,培训补贴资金共21万元。

阳光办和财政局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阳光办与培训单位签订培训合同,明确职责,重点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农牧民。在旗阳光办和财政局的监管下,各培训机构没有增加收费标准,没有增加农牧民负担。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农牧民培训意识不强。农牧民思想观念落后,对参加转移培训的意识不强,不够重视,只顾眼前利益忙于各类生产活动,不能按时全程参加培训,影响了培训质量,使培训效果打折扣。二是培训资金不足,效果不十分明显。因培训资金有限,培训以 - 5 -

短期培训为主,培训内容不够深入,技术含量较低,培训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对农牧民生产生活没有带来根本性的转变。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将短期培训改为中长期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影响力。三是培训就业相对分散,就业难度大。由于当地缺少劳动力密集的大型企业,培训和就业不能很好地对接,相对分散,导致就业难度大。

乌审旗阳光办(代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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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开展阳光工程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培训基地: 知 现将省办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培训基地务于本月15日前将09年至11年的资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县劳转办,县劳转办将近期组织县纪检委、审计局、财政局联合对各培训基地的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检查,请各培训基地做好相关准备,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后附省办通知)

集贤县劳转办

20xx年4月11日

关于开展阳光工程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劳转办、绥芬河市、抚远县劳转办: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高检关于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下简称 “专项工作”)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省农委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委纪发

[2012]27号)要求,省劳转办决定组织各地对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情况和培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对20xx年至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摆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底数,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到关口前移。自查面不得少于年度下达任务数量的20%或资金总额的25%,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各县(市、区)于4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所属市(地)汇总,各市(地)要在搞好市(地)直培训自纠自查检查的同时,督导所属县(市、区)搞好自纠自查工作,并于4月23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以正式文件(电子件同时报送)报省劳转办。

二、省办进行实地督查。省劳转办将于4月上中旬对重点市(地)、县(市、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各地劳转工作落实情况、培训进展情况、“创业年”活动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侯立宏 于清水

负责哈尔滨、绥化及其所属部分县(市、区)

第二组:张晓红 宋春雷

负责齐齐哈尔、大庆及其所属部分县(市)

第三组:李洪林 魏建华

负责牡丹江、佳木斯及其所属部分县(市)

三、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专项工作”重要性。由最高检、省高检牵头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工作”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其行动时间之长、动员力量之多、查办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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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专项工作”推进力度。农民工培训是本次“专项工作”八个重点方面之一,各地要认真自查自纠。自查基点要下沉,要深入项目实施单位、村屯、农户进行调查摸底,绝不能浮在上面、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杜绝侥幸心理,坚持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做到通过自查找准在政策落实、项目安排和实施、资金走向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限期进行纠偏和改正。

3、强化“专项工作”检查督导。各地要把“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今明两年的主要工作,常抓不懈。从5月份起,省农委将抽专人组成若干个联合督查组,采取一般问题检查、重点问题督查和工作情况巡查的办法,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核查。各地要加大对“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阳光工程这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

附:省农委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联系人:魏建华

电 话:0451-82815037 131xxxxxxxx

电子邮箱:87018758@163.com

省农委劳转办

二 0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省农委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保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根据全省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及《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方针

坚持以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和农委中心任务为根本,以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为主线,以解决政策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手段,本着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明党纪政纪,维护政令畅通,为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和农委中心任务,把资金投入 2

规模大、政策缺乏透明度、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作为重点,加强对惠农资金兑现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惠农资金发挥应有作用,确保农民应得的补贴及时全额拿到手;加强对农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农业投资项目论证、审批、执行、验收全过程,保证项目及其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土地承包经营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坚持把全省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作为保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由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综合;由驻农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四、对象范围

(一)对象

1、具有涉农政策落实管理、项目申报审批、资金计划分配职能的机关处(室、办、局)和直属单位,承担各类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直属单位。

2、承担省农委项目资金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及具体项目资金单位。

(二)范围

近年来涉农项目资金。其中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流转、经营和转让,良种和农机具等惠农政策性补贴,农民工培训,农产品市场监管,农民合作组织等领域为国家最高检重点检查对象。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启动(4月初结束)

按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落实推进措施,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4月9日?4月30日)

各地、各单位要对管理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项目建设、资金种类数量、管理模式、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挖掘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走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底数,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到关口前移。现场自查项目不得少于年度下达项目数量的20%或资金总额的25%,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4月30日前报省农委廉政办。(联系人: 关澍适,电话:82621959,电子邮箱:82621959@163.com) 3

(三)专项抽查(5月?7月)

由委领导带队,驻农委纪检组监察室牵头,抽调财务、审计和相关业务方面专家组成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执法监察,依法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实施再监督,做到层层把关,有效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阶段总结(8月?9月)

各地、各单位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交流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剖析原因,深挖根源,提出下一步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问题有困难或不彻底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对整改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敷衍塞责,阻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实行问责。各地、各单位整改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驻农委纪检组监察室。(联系人:杨涛,电话:82643403,电子邮箱:nw314@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地、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亲自部署,全程跟进,狠抓落实。要充分利用这次监督检查机会,搞好摸底排查,加强对资金项目政策执行的监督管理,做到心中有数,防患未然,既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注重研究解决问题,着力健全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注重实效。把握好宽严相济政策,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采取限期整改和约谈有关负责人督促整改;对问题涉及违法违纪的,要迅速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严肃处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促教促建促改方面的治本功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健全制度。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类型多、分布广、操作方法各异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监督制约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加强监督。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特别是本岗位的职权,以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力,确保60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效执行为主要内容,由行权责任人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塑造农委系统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五)形成合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各单位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和各部门支持,充分发挥省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检察、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和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和力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形成惩治涉农腐败高压态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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