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报告(已改)

有关杨某与于某借款纠纷案件的庭审报告

案由:借款纠纷

案号:(某)民初字第701号

开庭时间:20xx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

开庭地点:2号审判庭 第 1次开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13人 适用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建华 审判员:刘青云 人民陪审员:杜康泉 书记员:

1、开庭前的准备

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法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

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除遵守审判纪律外,开庭前不得单独接触一方当事

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四、开庭前,当事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以任何方式请吃、送礼;

·不得托关系、找门子;

·不得约请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讨论案情。

五、审判人员违反审判纪律和上述规定,有吃请、受礼等行为的,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监察部

门反映,并可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六、当事人违反前述规定的,法院将记录在案,并视情节予以训诫和罚款。

七、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 1

和该证据线索的;

·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

·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上述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九、当事人请求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应当递交书面申请,载明该证据线

索,证明作用及不能取得该证据的原因。

十、审判人员收到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十一、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应在开庭前告知申请人,并在庭审中出示,并

由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

十二、证人出庭作证,举证方应在开庭前向法庭提交证人简况(姓名、年龄、职

业、住址);证人出庭时须带身份证明,并在开庭前到审判庭等候法庭传唤。

十三、当事人认为需要作鉴定、勘验的,应当递交书面申请,载明鉴定勘验的事

项及理由,由法院指定鉴定单位或勘验单位,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十四、开庭时需当庭出示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举证方应至迟在开庭前一天

告知法庭 。

十五、当事人只申请财产保全的,必须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担保。被保全

人请求解除保全措施,应当书面提出申请,被保全人提供有效担保的,保全措施应予解除。

十六、当事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十七、在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裁定

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先予执行的。

十八、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2

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

十九、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

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核对当事人身份、代理人代理权限

书记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现在查明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到庭情况:

书记员:原告是否到庭,有无代理人,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原告杨红卫到庭,无代理人

书记员:被告是否到庭,有无代理人,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于海华到庭,无代理人

书记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的规定,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的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喧哗、鼓掌、吸烟、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如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旁听人员不准录音、录像、摄影;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可以责令退出法庭或给予罚款、拘留。请当事人、代理人及旁听人员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杨红卫已到庭,被告于海华已到庭。是否可以开庭。

审判长:可以开庭,请全体人员就坐。(击槌)现在开庭。

审判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第120条第1款、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王建华诉被告于海华借款纠纷一案。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的身份。

审判长: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原告:杨红卫,男,19xx年6月18日出生,汉,65xxxxxxxxxxxx,个 3

体工商户,住温泉县博格达阵,电话是138xxxxxxxx

审判长: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于海华,男19xx年7月13日出生,汉,身份证号码65xxxxxxxxxxxx,个体工商户,住温泉县博格达阵,联系电话189xxxxxxxx。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第42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王建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青云、人民陪审员杜康泉组成合议庭,由王建华主审本案,由书记员吕树杰担任法庭记录。

3、审判长告知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条、第46条第1款、第50条第1、2款、第51条、第52条、第66条、第125条、第133条第2款、第123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各民族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要求法庭提供翻译的权利;2、有就案件的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3、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提供证据、进行法庭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的权利;4、原告有撤回、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的权利;5、当事人在法庭上有出示证据、相互质证的权利;6、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权利;7、双方有自行和解的权利;8、双方当事人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有要求对证据或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9、双方有要求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权利;10、经本庭审判长同意,双方有查阅或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11、认为法庭记录有遗漏或差错的,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审判长:以上诉讼权利,原被告是否听清。

原告:听清。

被告:听清。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上述人员回避。原被告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原告: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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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3款、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应履行以下诉讼义务: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案件事实;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3、对自已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对以上诉讼义务,原被告是否听清?

原告:听清。

被告:听清。

审判长: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起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原被告是否听清。

原告:听清。

被告:听清

审判长:原被告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4、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

原告:宣读起诉状(内容略)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68000元(六万八千元)整,及3年

的利息24480(按照信用社年利率计算得出),共计92480(九

万贰仟肆佰八十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0xx年5月1日,被告杨红卫向原告王建华借款68000元,约定于8月30日前还清,到期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迟迟不还,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92480元

审判长:被告针对原告的民事诉状进行答辩。

被告:我是向他借了68000元钱,但是我在当年8月九还清了,当时他说借条不在身上,下次给我,我想着大家关系还不错,就说让他自己撕掉就行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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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到他没撕,现在又来向我要。

审判长: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下面由本庭归纳本案无争议事实:被告于20xx年向原告借款68000元。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无争议事实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5、举证质证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由原告方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

审判长:原被告对法庭分配的举证责任有无异议或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阶段。举证、质证应围绕诉讼请求、理由进行。当事人提供的书证应当为原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向法庭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当事人对所提供的书证首先要向法庭说明证据的来源,宣读证据的内容,阐明提供书证所要证明的问题。对提供的证据如有异议,必须当庭表明异议的理由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原告:听清。

被告:听清。

审判长:现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出示欠条一张,证实被告向原告借款68000院。

审判长:交被告辨认,并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我对欠条没有意见,也是我打的欠条,但是我把钱还给他了。

审判长:原告继续向法庭举证。

原告:没有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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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没有,我当时没让他打收条,也没有什么人在身边,我是在他店里把钱还给他的。

6、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现在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辩论要紧紧围绕本案是非责任和法律的适用等问题发表各自的意见。按照原被告的顺序发表意见。

原告:我把钱借给他以后,他就一直说赔钱了,一直拖着不给我还,现在我想扩大店面,急需用钱,问他要了很多次了,他一直不给

被告:法官,我把他的钱早就给他了,他当初说都是兄弟利息就不算了,但是我觉得人家帮我这么大的忙,我还是给了他2000元的利息,一共给他7万元整,都是现金给的。

审判长:现在法庭辩论结束。由法庭进行庭审小结:。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2款之规定,各方当事人对本案如何处理,向法庭发表最后意见。

原告: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68000元及利息24480元共计92480元。

被告:法官,我当初把钱还给他了,我为什么还要再给一次。

7、法庭调解阶段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85条、第128条的规定,各方当事人对本案可以采用自愿的原则,以调解的方式在法庭进行协商解决,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调解。

被告:不同意。

审判长:鉴于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依法进行判决,现在休庭15分钟,合议庭进行合议,15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案的判决结果(击法槌)。

审判长:现在宣布休庭。

书记员:由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记员: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15分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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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庭判决阶段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继续开庭。本庭在休庭期间,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对本案的证据、事实进行认定,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已经作出结论,现在宣判。(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判长: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68000元(六万八千元)整,及3年的

利息24480(按照信用社年利率计算得出),共计92480(九万

贰仟肆佰八十元)

2、本案诉讼费2112元,由原告承担1000元,被告承担1112元 审判长:本判决的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完毕。

书记员:全体坐下。

审判长:原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原告:服从判决。

审判长:被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被告:服从判决。

审判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2号庭对原告王建华诉被告于海华借款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到此结束,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当庭阅读庭审笔录,并签字、盖章。

原告:

被告: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人民陪审员

20xx年9月18日

书 记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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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案件分析

本案于上午10点30分开庭,书记员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开庭后,由审判长告知合议庭组成并告知原被告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开始法庭调查,由原告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于海华欠钱不还的事实经过。然后由被告进行答辩。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也承认借款的事实,但却辩称自己已经把钱还给原告,审判长对原被告被告人进行法庭调查,原告有证据,被告有说辞。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原告证据充分,被告没有力证据。因此在辩论中,被告显得很无耐,原告却理直气壮。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原告对于有被告的亲笔欠条这样的有力证据,而被告只有口述的经过。原告自然是理直气壮。但是我总觉得被告是冤枉的,可是法律讲求证据,被告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把钱还给原告,而原告却有被告的亲笔欠条,那么不论被告有多委屈,法庭也无法支持,这也提醒大家以后做事一定要谨慎,法律虽是公平的,但是自己没有可让法庭支持的证据也是无用的。不过被告到底是不是冤枉的,我们也无从调查,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我也有些感情用事了。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不同意调解,合议庭遂决定判决,审判长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合议,当庭判决。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

更要感谢在这几年中悉心教导我们的老师,没有他们的谆谆教诲,我不会对法律知识有这么快的了解,也不会掌握的这么透彻,在这里我要对我的老师们说一声“谢谢”尤其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黄贵良老师,他的耐心让我的论文顺利并及时的完成,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一定会把黄老师的教导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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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庭审观摩报告 模板

庭审观摩报告

班级: 学号: 姓名:

庭审时间: 庭审地点: 庭审案由: 庭审过程:

在开庭之前,首先由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并核对到庭人员信息。然后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安静,于是宣布法庭纪律。宣读完毕以后全体起立,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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