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黑龙江省农垦环境监测站

20##年11月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五

表六

 

第二篇:锅炉验收监测报告

目录

表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

表2. 项目由来... 2

2.1 监测任务来源... 2

2.2验收范围... 3

2.3验收监测的主要内容... 3

表3. 项目区自然环境简况... 5

3.1地理位置... 5

3.2地形地貌... 5

3.3气象... 6

3.4水文... 6

3.5生态环境状况... 7

表4. 工程建设概况... 8

4.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8

4.2工程投资及建设内容... 8

4.3生产工艺概况... 10

表5.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12

5.1废气... 12

5.2污水... 12

5.3固体废弃物... 12

5.4噪声... 12

5.5污水处理工艺... 13

5.6环保设施建设... 14

5.7以新带老... 15

表6.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及批复... 16

6.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 16

6.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 18

表7. 验收监测内容... 21

7.1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21

7.2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1

7.3生产工况监测... 22

7.4污水监测内容... 22

7.5锅炉废气监测内容... 23

7.6环评与验收敏感点对照... 24

表8. 验收监测结果... 25

8.1监测期间工况及监测结果... 25

8.2污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25

8.3锅炉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26

8.4总量控制... 29

表9. 环境管理检查... 30

表10. 验收监测的结论及建议... 35

10.1结论... 35

10.2建议... 36

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一: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20##年8月13日)

附件二: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备案通知书(泸州市技改备案〔2012]17号)(20##年7月30日)

附件三:泸州市环保局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市环建函[2012]143号)

附件四:泸州市环保局关于同意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复函(泸市环建函[2013]66号)

附件五:泸州市环保局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函(泸市环建函[2012]112号)

附件六: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2. 项目由来

2.1 监测任务来源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第一个投资项目,也是第一个完全由海洋石油自主经营的下游沥青控股企业。公司于20##年9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8080.74万元人民币,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控股88%,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成都市路桥工程公司控股5%共同组建成。公司地处四川省东南部川渝黔滇结合部,前临长江,毗邻四川省唯一的大型码头—泸州国际集装箱码头,以加工销售高等级重交沥青、环保型燃料油、润滑油基础油为主。

目前,整个厂区占地470亩,整体布局由码头装卸区、原油罐区、生产装置区、成品罐区、污水处理区、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装车区、配电及中控室、综合办公区等组成。

公司生产性质属于石油化工类的连续化生产,其中常减压装置生产线、罐区油品升温、码头原油卸船升温均需要使用蒸汽,最大用汽量为20t/h,蒸汽原由公司三台10t/h的燃煤锅炉(两用一备)提供。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的磨损,原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系统不匹配,同时,原有锅炉热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因此,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严格要求,公司于20##年淘汰了原有的锅炉,拆除了锅炉以及配套的水膜除尘器,对原有水处理工房进行改造,20##年初改为从附近的泸州北方公司购买蒸汽。但是,由于泸州北方公司各方面原因,20##年4月开始已多次停止供汽,严重影响到本公司的生产安全。考虑到本地区天然气供应充足,公司已与泸州市燃气公司签订了长期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因此,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决定在原燃煤锅炉房旁煤灰场、输煤廊道、烟道及烟囱等场地新建两台2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并配套40m3/h软水处理设施(满足锅炉和生产需要)及其电气仪表配套设施。

项目于20##年7月30日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备案(泸州市技改备案[2012]17号)。20##年11月由泸州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同年11月23日,泸州市保护局审批通过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泸市环建函[2012]143号)。项目于20##年2月开工建设,经市环保局同意(泸市环建函[2013]66号)于20##年8月建成投入试生产。现生产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具备了验收监测条件。

按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

20##年8月13日,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委托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年9月11日起进行现场踏勘和收集基础资料,于12月12日~12月13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工作,并编制《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2.2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具体包括:

①新建两台20t/h燃气锅炉及锅炉房;

②改造原有的水处理工房及新建软水处理设施;

③改造办公及生活设施;

2.3验收监测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此次验收监测的主要内容:

2.3.1污水监测

监测点位:1#::新建软化水酸碱废水中和池出口;

2#:污水处理站出口。

监测内容:1#:pH值;

2#: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和石油类。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两天,每天四次。

2.3.2废气监测

监测点位:两台锅炉烟囱排气筒。

监测内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2.3.3污水处理系统、降噪措施情况检查。

2.3.4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检查。

2.3.5环境管理检查。

3. 项目区自然环境简况

3.1地理位置

泸州市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向云贵高原过渡的山前地带,长江和沱江交汇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8¢41²~106°28¢,北纬27°38¢~29°20¢,西接宜宾,西北毗自贡、内江,东北邻重庆,西南连云南威信,东南与贵州赤水、毕节为界,属川、滇、黔、渝四省市结合部,是四川省的重要水港和通往云贵的陆上交通枢纽。泸州市龙马潭区位于泸州市中央,长、沱江交汇处,西、北与泸县相交,南邻泸州市江阳区,东连泸县和泸州市江阳区,边界线长131公里。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镇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现有地块内,项目位于高坝化工园区。项目所在区域道路交通畅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能满足本项目的建设。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项目与外环境关系详见附图二。

3.2地形地貌

区域地形以丘陵为主,平坝次之,属浅丘地带。区域内最高海拔高程390.6m,最低海拔高程224m,丘陵区高程集中在300m至370m之间。地层大都为蓬菜镇组和侏罗纪遂宁组,地势起伏小,多为10°~20°的坡度。平坝地区系沿河阶地,主要分布在长江、沱江沿岸。高程起伏在250m至300m之间,属第四纪冲积层,土层深厚,土质肥沃。

区内无大的断裂构造,稳定性好,构造裂隙亦不发育,边坡稳定,无危岩、泥流、岩崩、滑坡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存在,构造稳定,宜于修建构筑物,根据《中国地震裂度区划(1990)》的划分,场地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区域场地平整、地质、地貌适合本项目的建设。

3.3气象

泸州处于四川省南部,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温和多雨。具体气象情况见表3-1。

表3-1      泸州市多年气候状况

3.4水文

泸州市内河流均属长江水系, 市内河流以长江为主干,成树枝状分布,由南向北和由北向南汇入长江。境内河流众多,集雨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61条,其中集雨面积在10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长江、沱江、赤水河3条,集雨面积在500~10000平方公里之间的有濑溪河、九曲河、龙溪河、永宁河、水尾河、古蔺河、习水河、塘河、古宋河等9条。流经龙马潭区的江河主要有长江、沱江、龙溪河、濑溪河。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在水质良好,水源充足的长江北岸,高程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长江是我国最大河,泸州段由江安县经纳溪区大渡口镇入境,由西向东流经纳溪区、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合江县五县(区),在合江县符阳村九层岩出境流入重庆江津县。市境内长133km,集雨面积9832平方公里,水资源十分丰富,多年年均流量为8610m3/s,最大流量58400m3/s,最枯流量2000m3/s,枯水期断面平均流速0.4m/秒,平均河宽380m,平均水深6.4 m。

项目区域内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达标排入长江。因此,长江为项目污水受纳水体,环境功能为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5生态环境状况

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天然植被己被人工植被更新,无珍稀植物,亦无成片林,主要有桉树、梧桐、慈竹等植物;主要农作物种类有水稻、玉米、小麦和蔬菜等;经济作物有龙眼、甘庶、荔枝和柑桔等。系统内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野生动物栖息地遭到破坏,无珍稀动物,主要野生动物有蛇、青蛙、麻雀等,饲养动物种类主要为猪、鸡、鸭、鱼、兔等。

4. 工程建设概况

4.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4.1.1项目名称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4.1.2建设性质

技改。

4.1.3项目建设地点

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工业园区泥大坝村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锅炉房旁场地。

4.1.4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在公司内部调整,不新增劳动定员。操作人员采用四班三运转制度,管理人员上白班。全年运行时间330天。

4.2工程投资及建设内容

4.2.1工程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1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9万元,占总投资的1.29%;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占总投资的1.72%。

4.2.2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原锅炉房旁新建两台2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并配套40m3/h软水处理设施(满足锅炉和生产需要)及其电气仪表配套设施。

在原燃煤锅炉房室外煤灰场、输煤廊道、烟道及烟囱等场地新建锅炉间,锅炉间采用开敞式轻钢结构,占地面积约为340m2;并将现有水处理工房(占地面积226m2)进行改造,底层为软水处理设施,二层为锅炉房控制室及办公室。

项目环评拟建与实际建设对照见表4-1,主要设备一览表见表4-2,厂区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三。

表4-1   环评拟建与实际建设对照表

表4-2    主要设备一览表

4.3生产工艺概况

4.3.1能耗和主要原、辅料用量

项目能耗和主要原、辅料用量见表4-3。

表4-3   能耗和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表

注:“/”表示无此项;表中燃料消耗量按天然气低位热值8400kcal/Nm3计算确定。

4.3.2生产工艺

燃气锅炉工艺流程简述:

(1)将天然气和空气送入燃烧器进行点燃,气体在锅炉燃烧室内进行燃烧,加热锅炉内的软水,使软水产生250℃的蒸汽。

(2)自来水先经软水器去除水中的大部分无机盐和有机物,然后通过除氧泵泵入热力除氧器对软水进行加热,加热到104℃左右,蒸发出软水中的氧气,从热力除氧器出来的软水通过锅炉给水泵泵入锅炉的省煤器中,对软水进行进一步加热,加热后软水进入锅炉内部继续加热。

(3)锅炉产生的蒸汽由分汽缸进行配给,蒸汽大部分供应给各生产工段,少部分供应给热力除氧器,使其加热软水。

(4)燃烧产生的烟气,经过省煤器、冷凝器后,烟气温度降至75℃左右,然后通过18m高的烟囱排放。

(5)冷凝器需要的冷却水由软水箱提供,冷却水除蒸发损失以外,其余全部回用到软水箱中。

燃气工艺流程见图4-1。

图4-1  燃气锅炉工艺流程及产污置框图

4.3.3水平衡

水平衡图见图4-2。

锅炉验收监测报告

图4-2   水平衡图(单位:t/h)

5.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5.1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两台燃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由于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所以本项目产生废气未经处理通过18米烟囱排放。

5.2污水

该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①软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浓盐水和再生废水,产生量约为5.2t/h,主要为酸性、碱性废水以及含盐类、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等污染物,该废水经新建的中和池后直接通过公司原有废水储罐,调节水量后送至公司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长江。

②锅炉本身会产生排污水,产生量约为0.2t/h,主要含热污染及少量盐类,该废水直接经管网收集后流到厂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长江。

③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5.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过程无固废产生,同时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

5.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以及锅炉安全阀排空噪声。本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达到降噪要求:

①通过在烟道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对引风机及烟道、热风道进行保温,减少流动噪声及相应引起的振动噪声。

②通过在风机进口处设置消声器减少噪声。

③在点火排汽管设置小孔消音器,风机、水泵等选用低噪音设备。

④加强管理,将安全阀排汽安排在生产时间,夜间禁止进行,并在安全阀排空管安装消音器。

表5-1   声源声压级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见表5-2。

表5-2   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表

注:“/”表示无此项。

5.5污水处理工艺

本项目软水设备产生的浓盐水和再生废水先进入新建的中和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公司原有废水处理站处理,锅炉排污水直接通过污水管进入公司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该污水处理站建于20##年,设计处理能力为50t/h,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5-1。

锅炉验收监测报告

图5-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5.6环保设施建设

本项目在设计安装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共计完成环保设施投资17.2万元。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见表5-3。

表5-3    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5.7以新带老

    环评要求本项目“以新带老”建设内容为:将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减少烟尘、SO2、NOx的排放量。项目实际建设中按要求新建了燃气锅炉。

6.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及批复

 

6.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

6.1.1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备案,备案文号:泸州市技改备案[2012]17号。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年本)》(国发〔2011〕9号)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3款: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1.2项目建设与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厂内实施,不新征土地,因此符合城市发展规划。

6.1.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6.1.4清洁生产水平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清洁的产品,采用先进的、成熟的燃气锅炉设备,大大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项目本身也是节能技改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6.1.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a.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采用燃气锅炉,所排放的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b.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c.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噪声经加减震垫、消声器,距离衰减后,50米范围内夜间噪声会超标,结合项目平面图来看,50米范围内均为该公司厂内,故对声环境无影响。

d.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由于未新增劳动定员,所以不新增生活垃圾。无固废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6.1.6污染防治有效性分析

项目采用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处理处置设施有效,在经济、技术上可行。

本项目采取的废气、固废、噪声治理方法在经济、技术上可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

6.1.7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本项目正常运行后废气和废水污染物有所削减,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7.83t/a,烟尘:1.66t/a,氮氧化物22.23t/a,CODCr:0.380t/a。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核实后下达。

6.1.8对敏感点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厂内,项目拟建地周围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由于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无工业固废产生,噪声和废气达标排放,加上距离较远,项目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6.1.9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均综合利用,不排放。项目较技改前COD、 NH3-N排放总量分别增加2.85t/a、1.18t/a,SO2和烟尘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17.58t/a、655t/a。泸州市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可作参考。项目技改前后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6-1。

总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在项目实施后,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可行。

6.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

一、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拟在公司自有用地内新建燃气锅炉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新建2台20t/h 的全自动燃气锅炉(一用一备),配套40m3/h软水处理设施(满足锅炉和生产需要)及其电气仪表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1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9%。

本项目经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备案(泸州市技改备案[2012]1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拟建地址于龙马潭区高坝化工园区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自有用地内进行建设,本项目不新增土地,不改变用地性质,符合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内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方面: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节能减排项目,项目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进行建设,锅炉排污水、软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浓盐水和再生废水经10m3的废水中和池中和后,通过污水管道进入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利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锅炉产生废气对环境影响轻微,可直接通过20m排气筒达标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减震垫、软性接头,对控制室加装吸声装置,加强作业管理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超压报警装置、排空门等必要的应急设施,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培训,强化现场管理力度,制定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不断优化环境风险管理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导致的环境风险。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380吨/年、二氧化硫7.83吨/年、氮氧化物22.23吨/年、烟尘1.66吨/年。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在开工前和试生产前应书面向我局报告,并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请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内容开展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

7. 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根据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22号),确定本项目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如下: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与环评标准对照见表7-1。

表7-1  验收标准与环评标准对照表

7.2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监测和数据处理等)进行质量控制。

7.2.1严格按照审查确认的验收监测方案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条件满足有关规定。

7.2.2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分析测试方法,首先选择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

7.2.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采样和测试仪器均用标气进行校准,烟尘采样仪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进行校核,并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控制。

7.2.4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合理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在监测期间布点、采样、样品贮运、保存参考国家标准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1994年)的技术要求进行。实验室分析过程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做10%质控样品,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且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以此对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进行控制。

7.2.5参加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7.2.6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规定进行三级审核。

7.3生产工况监测

在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进行同步监控,要求试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当生产负荷小于75%时,监测人员停止监测,以保证监测的有效性。

7.4污水监测内容

7.4.1监测点位

新建软化水酸碱废水中和池出口;公司现有废水处理站出口。

7.4.2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污水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7-2。

表7-2  污水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表

注:“/”表示无此项。

7.4.3监测频次                                

20##年12月12日~ 13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测四次。

7.5锅炉废气监测内容

7.5.1监测点位

2台锅炉废气排放烟囱。

7.5.2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锅炉废气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7-3。

表7-3  锅炉废气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表

7.5.3监测频次                                

20##年12月12日~ 13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测三次。

7.6环评与验收敏感点对照

环评敏感点和验收敏感点点位对照见表7-5,环评主要污染因子、点位与验收监测污染因子、点位对照见表7-6。

表7-5  环评敏感点位与验收敏感点位对照表

注:“/”表示无此项。

表7-6 环评主要污染因子、点位

与验收监测污染因子、点位对照表

注:“/”表示无此项。

8. 验收监测结果

8.1监测期间工况及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见表8-1。

表8-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表

由表8-1可知,验收监测期间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生产负荷在77.5%~90%之间,符合国家验收监测工况负荷不小于75%的要求规定,监测数据有效。

8.2污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8.2.1监测结果及评价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污水1200t/d,实际监测12日污水处理量为480 t/d,污水处理负荷为40.0%,13日污水处理量为503t/d,污水处理负荷为41.9%,污水监测结果见表8-2。

表8-2     污水监测结果表

备注:“/”表示无此项。

由污水监测结果可知,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出口外排污水监测项目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悬浮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它排污单位一级标准限值的规定。

8.3锅炉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8.3.1监测结果及评价

废气监测结果分别见表8-3和表8-4。

8-3  1#锅炉废气监测结果表

注:“-”表示无此项。

8-4  2#锅炉废气监测结果表

注:“-”表示无此项。

由锅炉废气监测结果可知,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1#锅炉和2#锅炉排气筒出口烟尘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限值的规定;1#锅炉和2#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该标准表2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限值的规定。

8.4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符合《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市环建函〔2012〕143号)所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由于本项目废水排放量无法测量,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总量控制以20##年公司废水处理站排放总量为准,本年度总排水量为48108m3)总量控制指标对照见表8-5。

8-5    总量控制指标对照表

9. 环境管理检查

9.1 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成环评及审批,建设过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9.2 环评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情况

项目除排气筒高度未达到环评要求外,其他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要求建成,包括雨污管网,设备减震垫、消声器,超压报警装置、排空门等。

试生产阶段,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运行纪录完整。

9.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档案制度,有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环境监测档案,公司整体档案管理于20##年11月9日通过省档案局、市档案局验收。环境保护档案原件由公司资料档案管理室管理,环保工程师持复印件;生产操作记录由各车间保存,监测纪录由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保存。

9.4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由安全技术部管理环保工作,执行“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HSE”文件分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维修手册、安全手册、应急计划)和记录共4个层次文件,包含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环保检查》、《环境保护管理考核细则》、《检验标准》(含污染物排放检测要求)、《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污水处理场操作手册》、《锅炉房及水处理站操作手册》等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规章制度执行并每月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报“QHSE”月报。

9.5 环境保护机构、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公司由副总经理分管环保工作,下设安全技术部和生产部。安全技术部包括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计量车间,化验车间等。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有7人,其中专职环保管理人员2名,专职从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化验车间有分析人员17人,各类分析仪器130余台,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产品、原材料、煤质分析,污染物排放状况及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现阶段已开展废水中pH、CODcr、NH3-N、硫化物、石油类和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的监测。生产部下设常、减压车间,码头车间,系统车间,分别管理各生产工段,并按“QHSE”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相应规章制度负责各工段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其中系统车间负责污水处理场和锅炉房的运行。公司管理结构见图9-1。

文本框: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文本框: 化验车间,文本框: 计量车间,文本框: 常、减压车间,文本框: 码头车间,文本框: 系统车间 

图9-1     公司管理结构图

9.6 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按环评要求,采取一系列事故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包括:

1、针对石油化工行业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特点,制定《应急计划》,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理程序,并形成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包括:《火灾或爆炸应急处理方案》、《人员或群体受伤、受困应急处理方案》、《化学品/危险品泄漏应急处理方案》、《防洪应急处理方案》、《码头溢油应急计划》。购置各类应急物质,见表9-1。公司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表9-1    应急物质配备表

2、各种易燃、易爆炸物的储运采用专门储运设备。

3、流程设计采用封闭式工艺流程,设备的计量、制造、安装、试压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4、生产过程中带压设备设置防爆装置。

5、安装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检测装置,与安全密切相关的操作采取自动调节控制并设置报警器。

6、石油、汽油、沥青管道、设备接地良好,杜绝静电火花产生。

7、办公区和生产区严格区分,生产区严禁烟火,禁打手机,作业人员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车辆进入厂区排气筒戴防火罩。

8、原油运输严格按水上交通管理条例进行,杜绝原油泄漏。

9、锅炉自带有联锁保护功能,对操作口令、系统调试口令、用户程序保护口令进行密码管理,并具有锅炉超压保护、高低水位保护功能,锅炉本体的受压元件的设计等均由设备制造厂家完成,具备独立的安全防爆体系,炉膛设有防爆门。

9.7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恢复落实情况

项目在原锅炉房旁建设,无土地开挖回填等,水土流失量很小。整体来说,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9.8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是否发生了扰民和污染事故

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

9.9环评批复完成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见表9-2。

表9-2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

10. 验收监测的结论及建议

10.1结论

通过对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环境保护检查,可得出如下结论:

10.1.1污水监测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经公司原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污水监测项目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和悬浮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的规定。

10.1.2废气监测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1#锅炉和2#锅炉排气筒出口烟尘浓度都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限值的规定;1#锅炉和2#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都符合该标准表2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限值的规定。

10.1.3环境管理检查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成环评及审批,建设过程基本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基本按环评要求建设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验收期间环保设施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公司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理程序,并形成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具备处理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能力。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教育。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原有锅炉房旁生产厂区内新建,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生态破坏现象。建设和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总量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综上所述,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基本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按要求落到了实处,污水和废气达标排放,环境管理相关制度基本建立,总量控制项目达到指标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要求。

10.2建议 

①加强锅炉环境安全管理及防范,避免因锅炉运行不当,引发安全环境问题。

②做好锅炉安全阀排气噪声影响处置工作,加强管理,保持消音降噪设备的正常使用,夜间禁止进行排气,并做好公告通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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