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报告分解

孟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xx年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单位: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xx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洛政办〔2011〕29号)精神,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xx年重点工作涉及我县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及时、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分三次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

一、着力扩大需求,保持经济较快发展

1.继续搞好企业服务。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市、县两级继续分别抓好100家重点企业。深入推动产销对接,积极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加强银企对接,积极扩大信贷规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由发改委、工信局、金融办负责落实。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更好发展

2.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完善旅游营销网络,整合全省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河南品牌和

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由旅游促进局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基础

3.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稳步提高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合作,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由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力度,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亿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500亿公斤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高产稳产田巩固提升、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三大工程。继续抓好棉花、油料等农作物生产。落实“菜篮子”领导负责制,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由农业局、农开办、粮食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小浪底南岸灌区建设,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由水利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前提下,继续推动种植业结构加快向园艺业调整、大农业结构向畜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向农产品加工业调整。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茶叶、优质果品等园艺产品和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种子工程实施力度,争取在种子、种苗、设施育苗及植保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由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新建、改造县乡公路3500公里、通村公路2000公里。解决3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新建1.3万个村邮站。实施1000个贫困村整体推进扶贫,完成2.2万人搬迁扶贫,再解决100 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由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开办、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县级供销社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由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供销社、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大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9.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要求,继续完善、创新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一批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

由发改委、华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空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城乡一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原则,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步伐,争取三年内全部纳入城市规划和管理体系。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市近郊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生态功能区和不宜居住的村庄以及偏僻山区零散村庄,创造条件建设集中居住

区,逐步实施整村搬迁。其他广大农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由城乡一体局、住建局、规划办、农开办、民政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跨越式发展支撑能力

11.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由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强力推进改革创新,破解发展瓶颈

12.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由发改委、工信局负责落实。

13.探索完善土地开发利用“三项机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大力开展农用地和村庄整治,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途径,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

由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4.加快建立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

势。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养高素质产业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为服务产业转移、结构升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负责落实。

七、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5.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做到统筹协调、综合施治、合法合规、求实求效。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法规制度,使节能减排走上法制化轨道。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运用价格、税收、排放权交易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和全社会节能减排内生动力。

由发改委、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6.推进节能降耗。继续实施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八大节能工程,推进高耗能设备更新改造。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开展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示范。开展绿色建筑和低碳社区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

由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7.加强环境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省规划,切实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对重污染行业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

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全面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快省辖市、县(市、区)第二轮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由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增强发展软实力

18.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以网络移动媒体建设、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数字出版基地建设、精品剧目产业化等为抓手,壮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优势文化产业。以10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和6个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载体,抓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培育文化创意、网络动漫、演艺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由文广新局、广播电视总台负责落实。

19.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市、县两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现省辖市、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由文广新局负责落实。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着力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服务和就业援助,重

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力争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00万人。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扎实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全面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和市级统筹,实现新农合跨区域即时结报。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实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卫生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2.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统筹使用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优先保证用地供应,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9万套,努力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以上。采取以商补公、租售并举、市场

运作等方式,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由房管局、住建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3.全面发展社会事业。组织实施教育、人才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加强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基础能力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快重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全省再改造1万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继续抓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

由教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4.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面实施安全河南创建纲要,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平安河南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由信访局、安监局、药监局、公安局、政法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5.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豫解放

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人武部、民政局、人防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加强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

26.强化为民责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民力,民生关系发展,发展决定民生。谋划改革发展、实施项目建设一定要使人民群众成为现实受益者而不是受损者,树立勇于对人民负责、能够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评判各项工作的最终标准,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合法权益。

由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7.注重求实求效。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突出运作,狠抓落实,说到做到、说好做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等三项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坚决制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检查评比,凝神聚力、锲而不舍,谋大事、抓落实、求实效。加强公务队

伍教育管理,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素质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由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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