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煤矿安全研修报告

日本煤矿安全研修报告

20xx年,我们赴日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煤矿安全培训。培训主要采用集中上课、交流讨论方式进行,此外还进行了井下参观学习。在培训期间,我们认真学习和了解了日本煤矿产业发展历程及煤炭政策、安全状况、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煤矿安全监察、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理念、煤矿安全技术等,还访问了当地安全监督部及安全监督署,参观了防灾中心等单位和机构。通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我们深切感受到日本在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安全理念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对进一步加强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监督和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

一、重点学习内容

(一)日本煤矿发展历史

日本的采煤从18世纪前后开始,此后经历了约1个半世纪的发展,煤炭成为日本产业、运输、能源的中心,对日本的经济发展以及为提高国民经济的水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战后,煤炭作为日本的惟一能源,对日本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生活的安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时,日本全国有1000多个煤矿,40万煤矿工人,19xx年煤炭年产量最多时达到5500万吨以上。由于产量增加,人员增多,安全投入及安全管理跟不上,煤矿安全状况相当差,矿井特大事故接连不断发生。如19xx年山野煤矿瓦斯突出、爆炸,273名矿工死亡;19xx年夕张新煤矿瓦斯突出、爆炸,93名矿工死亡;19xx年三池煤矿井下火灾,83名矿工死亡;19xx年南大夕张煤矿瓦斯爆炸,62名矿工死亡;尤其是19xx年11月9日,三井三池煤矿发生的煤尘爆炸事故,造成458名矿工死亡。这些重大灾害频发,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震动,也给煤炭行业敲响了警钟:必须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减少灾害。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的逐步枯竭及开采条件的复杂,日本煤

矿逐步关闭,目前只保留了一家煤矿即钏路煤矿。

为解决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频发问题,日本也是采取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事故的煤矿进行淘汰、关闭的政策,并于19xx年提出并逐步开始构建煤矿自主保安的理念和机制,19xx年,提出煤矿零灾害、零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煤矿企业开始逐步走向真正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实施以零灾害、零事故的自主保安,政府在煤矿自觉做好自主保安基础上进行安全监督,历经10多年努力,日本的煤矿基本实现零灾害目标,死亡率达到建筑行业的水平。其中钏路煤矿(20xx年以前叫太平洋煤矿)从19xx年至今实现零死亡,20xx年实现零灾害,无轻伤(休息3天以上)以上事故。20xx年到现在两年没有发生灾害事故。

与其他采矿国家相比,现在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自19xx年以来,日本煤矿未再发生大的死亡事故。

(二)保安监督机构及法律法规体系

日本19xx年在通商产业省设置矿山保安局,其下设8个地方保安监督部,19xx年福冈、札幌监督部升格为监督局,大幅增加矿务监督官。目前在经济产业省全国设有9个产业安全监督部,共有公务员530人,全国现有矿山524个,其中煤矿8个(8个煤矿均位于北海道),北海道共有矿山36个,其中煤矿8个。北海道经济产业安全监督局下设产业安全监督部,共有工作人员40人,其中矿务监督官20人(包括钏路产业安全监督署2人),他们负责北海道包括矿山、发电厂、石油液化气和天然气等29家企业的保安监管管理。

日本的煤矿保安体系比较健全,除了保安监督管理部门以外,在经济产业省设置中央矿山安全协议会。在矿山安全监督部中设置了地方安全协议会,矿山安全监督部长决定安全规程的变更,特殊掘采计划的许可批准时,除了开会讨论外,还接受安全安全监督部长的询问。 2

矿务监督官具有如下权限,即进入检查权、紧急命令权 和司法警察权。

煤矿发生休息3天以上的伤亡事故就要向保安监督官报告,保安监督官到现场进行调查。

过去,日本也出现了很多矿业事故,牺牲了众多保贵的生命。每当发生事故时,都采取了种种措施。19xx年,通过汇集此前的矿山安全相关法规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并根据矿山安全法制定了符合各种矿山特殊性的详细的矿山安全规则。如金属矿山等安全规则、煤炭矿山安全规则、石油矿山安全规则、矿山井下用品检定规则、安全技术职员国家考试规则、通商产业研究所研修规则。

(三)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在履行确保矿山安全义务之际,政府规定矿业权人作为最高层安全管理者,选任为安全总负责人。 安全总负责人作为统管该煤矿矿业工作的总负责人,在进行煤炭试采掘、采掘以及配套的选煤等工作时,管理包括资金、资材或劳务等涉及生产安全的所有事项,即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人员。因此,安全总负责人具有矿业所长或煤矿矿长的地位,为该煤矿的最高指挥监督职责人。

选任协助安全总负责人管理技术工作的人员任安全技术管理人,选任协助安全技术管理者的人任副安全技术管理人。

选任接受安全总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以及副安全技术管理人的指挥,分管与安全有关的技术事项的人员任安全员。安全员的种类划分为地面安全员、井下安全员、机械安全员、电气安全员、防止煤矿灾害安全员、爆破安全员、炸药安全员、焊接安全员等。

上述安全管理体制规定安全总负责人位于体制的最高层,生产编制中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副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种安全员,生产编制构成安全体系,各安全员根据规定的职务范围,保持与生产编 3

制相同上下关系。

另一方面,为了使内部的安全管理体制发挥作用,设置安全监督员与协助安全监督员的安全监督助理。安全监督员对安全的实施状况进行调查,并向安全总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副安全技术管理人以及安全员提出安全方面必要的劝告。

此外,设立能够反映有关矿山劳动者安全方面的意见,并向安全总负责人进行劝告的安全委员会。

二、几点学习体会

(一)真正树立起了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第

一、生产第二的安全意识

煤矿是一个特殊行业,作业场所在井下,工作环境比较差,受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安全管理与一般的产业有很大的差异。但所有这些都不应成为发生事故的理由。日本煤矿的管理者就向我们解释了他们对“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解:为了安全,生产受到影响,事后还可以挽回。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首先为了生产而发生死亡事故,失去人的生命是无法挽回的,逝去的人永远也不能再回到家人身边。如果煤矿发生死亡事故,要给死亡人员的亲属发补偿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部门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因事故损坏的设备修复也需要诸多花费,煤矿的形象和信誉也会因此受损,最终给煤矿带来的是生产的损失和成本的增加。因此,必须“安全第一,生产第二”。 因此日本煤矿在安全的认识上,提出了煤矿“零灾害”目标,改变了人们对煤矿的传统看法。他们把人放在首位,以人为本,在安全上投入最多,以确保安全生产。日本是第一个提出煤矿“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采矿国家,有了这个指导思想,自然就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并且实现了零灾害的目标,在安全上已经可以跟其他行业比拟,甚至可以领先于其他行业,这是很了不起的成绩。 4

(二)机械化水平高,安全投入到位

日本煤矿开采历史悠久,其煤炭企业之所以能够稳定良好发展,与日本的煤炭政策是分不开的。在采煤机械化方面,他们采用自己研制开发与进口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采煤设备始终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采掘实现机械化,运煤实现皮带化,机电运输的许多方面实现了自动化,如巡视皮带机运转状况的机器人,无人操作斜井绞车,井下自动排水泵,根据瓦斯浓度和瓦斯压力设定的瓦斯自动抽放系统,在皮带上设置的温度控制的洒水灭火系统等等。处处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注重细节上下功夫。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减少了人员,简化了煤炭生产环节,保证了安全生产。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对效益不好、安全状况差的煤矿,采取整顿、收购等方式,坚决关闭。一些规模大、效益稳定、安全状况好的煤矿,政府给予大力扶助。对一些涉及安全的项目,如安全专用设备、瓦斯抽放、密闭、注浆、防治水、防火等,政府提供安全辅助金。保证安全资金投入,企业负责实施,提高了煤矿综合防灾抗灾能力。在日本煤矿,随处可见标有“辅”字的各类安全设备及设施。

(三)安全设施完善,安全管理重实效

日本煤矿的安全设施非常可靠,如井下灭火栓,完全符合随时洒水灭火的要求。井下避灾峒室按要求配备必须的设备及物资。矿井救护队员都是煤矿工人兼职的,不单独支付工资,并且规定井下每个班组至少有两名,每季度集中训练一次,在模拟巷道内进行类似实战的训练。全矿井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撤退训练,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假设某处有灾害发生,要求矿工以最快的速度安全撤离。每月对矿工进行一次避灾教育。所有这些都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即使发生了事故,也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损失降至最小。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不搞“一刀切”,更重实效,有些做法值得我们深思。比如 5

在瓦斯管理方面,其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根据井下实际,可以申请部分符合条件的区域为“特免范围”,在特免范围内可以使用非防爆设备;对瓦斯浓度的规定,主要的回风流在1.5%以下,井下通行地点的风流在2%以下,表面上看是放松了安全管理,实际上更具有可操作性,该放宽的放宽,该严格的半点丝毫不马虎。

(四)从业人员素质高,实现自我安全管理

煤矿井下生产点多面广,完全通过他人监督管理是相当困难的,必须让职工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自己进行安全管理,变“要我怎样做”为“我要怎样做”,形成自我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要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100人中99人安全了,有1人不安全,也是不安全的。为此日本煤矿先后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如将日本钢铁公司的KYT(危险预知)活动引入煤矿,从分析现状人手,找出潜在的危险因素,并在实际操作中加以解决。日本煤矿从业人员均是高中以上文化,班组长一级管理人员即可以组织生产,并具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最有特色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实施的“手口示意”操作方法。所谓“手口示意”,就是要求作业人员手指操作对象,并大声呼其名进行确认后的一连串动作。我们在井下看到日本矿工在操作每一个设备时都很自然地执行着“手口示意”程序。

(五)法律法规健全并及时修订完善,有一支务实的安全监督队伍

19xx年日本就有了《矿山安全法》,以后不断修改完善。日本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建立较早,工作务实,效果显著。他们多实行突击检查,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相关的安全业务、设施状况检查,发现问题,保证彻底落实解决。相关法律规定,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查方的餐饮、交通及其他任何服务。他们注重煤矿安全的超前管理、过程管理,而不是等出了事故后去追查。如煤矿要实施的工作面瓦斯 6

治理方案、打钻治水方案以及其他特殊施工方案等,都必须提前制定并上报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经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上级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有效地控制了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虽然从20xx年开始放宽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但这些做法在过去还是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

(六)日本十分强调煤矿企业自主保安

上世纪60年代,日本煤矿也是重特大事故频发,19xx年11月,一煤矿煤尘爆炸,死亡458人,重伤746人;19xx年一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37人。为防止煤矿灾害事故,日本政府增加煤矿安全监督员的数量,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但是效果有限。为此,日本转而致力于强调煤矿企业自主的防止事故,自主保安。特别是20xx年大幅修订矿山安全法,从新审视国家干预的方式,进一步放宽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以往所有事项必须报批的做法做了大幅度的合理化的调整,而且从防止灾害发生的立场出发,结合实际把过去过细的安全规定概括化,提高了规定的实效性。他们要求煤矿依照矿山安全有关的矿业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则三部法律法规的总的要求,由各煤矿自己制定适合本矿的安全规则。他们认为,煤矿安全没有共同的教科书,由国家统一制订煤矿安全规程是不合适的,煤矿和煤矿是不一样的,每个矿的情况都不一样,煤层及地质条件不一样,开采的深浅度不一样,各个煤矿的安全管理经验措施不能照搬照套,只能是借鉴,结合自身实际地吸取,因此,煤矿安全管理应因地制宜,结合各个煤矿的不同特点和具体实际进行个性化管理,并要求每个煤矿每年都要制定具体的安全计划,根据自己煤矿的实际来制定安全措施。 这和我国近年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是一致的。

为什么政府光是增加安全监督官效果有限,日本煤矿的安全管理 7

人员说:实现煤矿生产的根本好转,关键在于煤矿企业自主保安,能够自主地防止事故。煤矿安全监督部门不可能每天24小时蹲在煤矿,不能了解煤矿所有的地方及全部情况,真正知道、熟悉煤矿所有地方的只有煤矿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现场有什么问题,只有在煤矿现场的人最清楚,如果煤矿没有自主保安的意识和自觉性,就会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安全监督部门进行隐瞒以图侥幸蒙混过关,甚至对被监督部门发现并指出的问题,煤矿也只会是应付了事。因此,煤矿如果不是基于自我责任,不是自主、自发、自觉地确保安全,不真正实施必要的措施致力于防止事故,事故是不会杜绝的。

日本煤矿的自主保安,强调煤矿管理层和全员都要搞好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关键是煤矿每个人都把安全工作抓起来,严守安全规定操作,不胡乱干,这是搞好煤矿安全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日本的煤矿确立了五项安全原则:1、保护自己;2、保护同伴;3、不懂就问;

4、不知道的不做;5、遵守决定的事和被决定的事。同时,日本也强调,煤矿的自主保安并不仅仅是煤矿企业的事情,还必须有政府部门的促进和政策支持,有全社会的监督和广泛参与。国家在自主安全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对企业的监管指导、安全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煤矿安全的政策支援等。比如日本分别于19xx年、19xx年由国家设立了“确保矿山保安事业费补助金”制度、“井下骨干巷道维护扩充补助金”制度、“防止矸石山灾害工程费补助金”制度等,由国家对自主保安体制给予援助,其中确保矿山保安事业费补助金对煤矿安全各项投入的补助比率就达到80%。这些补助金制度一直执行到20xx年才停止。此外,国家和有关民间社团(如矿山灾害防止协会)以及煤矿企业本身等组织还分别对安全工作作出优异成绩的煤矿和对确保煤矿安全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宣传等。这些措施的采取都有力的促进和保证了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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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安全实施后,煤矿和监察人员形成了信赖关系,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同时,煤矿主动把存在的问题呈现给监察人员,从而更有利于企业安全。所以,自主安全是全体的互动,和“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有相同的内涵。

安全意识需要长期反复强化(坚持广泛开展以危险预知和安全确认为主要内容的手指口述)。日本钏路煤矿的安全管理人员认为,安全观念的转变很重要,企业全员特别是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观念和安全意识的增强十分重要,企业上层管理层安全观念的转变可以促进企业全员安全观念的转变,但人的安全意识的改变与强化是要经过长时间的过程的,不是靠几次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就能真正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需要永无止境的连续的说、做,并在说和做的环境氛围里不断熏陶,养成良好的安全观念、习惯和行为,并代代相传。日本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在讲课时就讲到,比如煤矿自主保安的理念在日本是19xx年就提出来了,但直到19xx年在日本的太平洋煤矿却依然流于形式,安全意识的真正建立花了超过11年的时间。为了强化煤矿全员的安全意识,日本煤矿企业广泛地开展以危险预知和安全确认为主要内容的手指口述安全活动,钏路煤矿的矿工每天下井前都要举行手指口述安全活动,进行下井前安全宣誓和警醒。通过推行危险预知和手口示意活动,使职工作业过程中提高注意力,减少由于麻痹、精力不集中、疏忽等失误引发的事故。每天除了上班时的班前会外,下班前都要安排时间召开一次反省会,所有成员都提出当天作业自己遇到的问题和隐患,对安全事项进行反省和总结,总结后报管理者进行研究改进。

(七)日本非常重视从事故中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为彻底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他们非常注重从已发生过的事故中认真吸取事故的经验教训,消除煤矿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同样性质或类型的安全隐患,防止已经发生过的同类事故重演再现。他们发 9

生轻伤以上事故时,第二天早会系长会议通报发生事故情况,高层也会参加会议,并且为所有人发放讨论资料,对事故进行讨论分析,通过系长会议和班组讨论,他们做到了事故后全矿信息共享,起到了举一反三和引以为鉴的作用。他们每发生一起事故,煤矿就会增加制定一条新的防范这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与规定。比如日本的钏路煤矿19xx年发生过矿车压人死亡事故,分析其中原因之一是司机没有发现有人倒在铁轨上,为此他们采取的对策是要求所有入井人员在帽子、衣服和鞋子上都要有醒目的反光标志;再比如,日本的钏路煤矿20xx年发生一起切煤机溅起的渣子喷射伤到井下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的眼睛的事故,该矿于事故发生后就专门增加了一条下井必须佩戴防护眼镜罩的规定,并坚持一直执行至今。

(八)工作注重务实

钏路煤矿井下和地面从环境到设施,不在看得见的表面做文章,力求整洁实用,生产系统、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的保护、监控一应俱全,而且都在最佳状态下运行。生产系统,作业线到处体现了人性化,以人为本不是口号。每个人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能实实在在做好本职工作,是日本企业成功的因素之一。务实还表现在办公方式和节约等方面。钏路煤矿本部都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包括矿长、副矿长、部长、副部长和普通工作人员,利于问题的交流讨论和解决。钏路煤矿职工浴池没有一块瓷砖,但是因为严格的管理和良好的自觉卫生习惯,浴池非常整洁卫生。又如日本大部分冲水马桶都采取外部弯管向水箱注水,通过水箱上部盆状漏斗注入水箱,这样人们方便后可以直接洗手,即节约用水又方便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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