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年报审计

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财政部门再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国有企业年报进行抽审的办法。这一办法有利于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使之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社会经济警察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我们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年报抽审中发现,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尚存在许多问题,应予以重视。

存在问题社会中介机构在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 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

我 国的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但有些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待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较为随意。这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承接年报审计业务前,未认真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也未对审计风险作出初步的评价;第二,审计中往往不太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 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行业的特殊政策缺乏了解和研究;第三,审计抽样所选样本不具代表性;第四,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和适当性不够,有的甚至仅以被审计单位管 理当局的声明书来替代审计程序。

2 . 对国有企业年报的合法性关注不够。

社会中介机构对年报审计的目 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但我们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会计报表,不合法性问题依然存在,且 有的还相当突出。如抽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劳务等收入不计营业收入、支付的费用直接冲减营业收入、变换手法将上级主管部门摊派的款项挤列成本费用、应 缴国家税金挂账不缴,时间久了转列其他科目偷税等违反国家统一财务会计税收制度、法规的问题。违法问题有些是审计人员因政策水平、审计能力等过失未能被发 现,有些则是查出后,出于某种原因,审计人员没有按规定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在审计报告中揭示。

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 . 社会中介机构自身生存、发展和利益趋使是问题存在的根源。

当 前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执业水平、审计人员素质、职业道德等差异较大,中介机构间的业务竞争并不都是以高质量的执业水平而取胜。如有的审计机构从自身利益 考虑,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去迎合和满足委托人的不合理要求。审查后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账的,不提请审计单位调账,应当出具有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结果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现行审计制度的不完善是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如 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的行为只要求予以充分关注,而

不一定要对此作专门审计,因此往往是年报审计后对企业存在的违纪问题未能得 以充分揭露。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违反法规的行为恰恰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又如财政部规定,年报的汇总时间为4 月底之前,按此时间层层布置,到了县一 级国有企业,年报上报时间必须在1 月1 5 日前上报。现行制度规定审计报告需与年报一起上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按一家事务所审计七八家国有企业 统计,二三天得审定一家。如此短的审计时间,其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3 . 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模糊认识是问题存在的间接原因。

多 数国有企业认为年报审计,除了代替财政部门的决算审批工作外,并没有得到其他部门的认同,企业还是要接受工商、税务、审计、银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 查,年报审计并没有减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反而加重了负担,因此对待年报审计不重视,不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认为国有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并未成为投资者、 政府部门、债权人和国有企业管理者当局十分关注的财务信息,报告的经济鉴证意义不大,也不会象上市公司那样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因此对待国有企业年报审计 较为随意、轻率。正是由于上述的模糊认识,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流于形式,出现企业花钱买审计报告的现象。

4 . 缺乏内部质量监督是问题存在的一个因素。

为 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各事务所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实务制定了统一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详细地列明了审计项目审计所采用的程序等内容,审计人员 只要按照审计工作底稿所规定的内容完成并打"",填上数字就可以了,在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时,又一般采用分析性复核,这样难以判定审计人员是否真正履行 了必要的审计工作程序,有没有存在重大遗漏。

完善建议

1 .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国有年报实行社会中介机构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作出的重大举措,其意义十分重大,审计质量如何,关系到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因此,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意义的宣传,提高认识。

2 . 完 善制度,明确责任。理论上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概念是清楚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两者的责任很难区分,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很难具体落实。从独立审 计准则分析,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是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有关条款制定的,它一方面规定注册会计师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按规定执业,保证执业质 量,另一方面又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出发,避免承担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和社会中介机构并没有准确地利用准则中的保护性条款,而往往错误地用来作为其不正确履 行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的挡箭牌。因此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会计制度、审计制度。从制度上杜绝社会中介机 构和注册会计师这种无限制地规避审计风险的行为。我们建议:( 1 ) 完善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委托制度。改变现行由国有企业自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单一方 式,避免社会中介机构与委托者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对一些重大行业和重大企业由财政部门作为国有企业资产所有者的代表选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年报,并支 付

审计费;对其他国有企业由企业从财政部门与注协共同选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范围内自主委托。

( 2 ) 明确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和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充分发挥审计报告的鉴证作用。年报审计除了按市场经济的法则对企业年报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鉴证服务外,还要求社会中介机构以查问题的眼光来发现和纠正企业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中介机构的年报审计还要增加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检查内容,使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真正具有公正效力。在每年的年报布置时,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对国有企业管理的需要和企业存在的热点问题,提出审计和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

( 3 ) 建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报告制度。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后,应将审计报告、提请调整的财务会计事项、管理建议书、企业管理当局的意见等资料专题报告主管财政部门,以便于财政部门了解和掌握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现状。

3 . 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关键和重要的是要对强化对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和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有不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等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问题,依法严肃追究审计责任,并且取消这些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国有企业年报的资格。

社 会中介机构在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 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些社会中介机构在这一工作中,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对国有企业年报的合法性关注不够。因此,应予以重视,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存在的题目

国有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财政部分再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国有企业年报进行抽审的办法。这一办法有利于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 促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使之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社会经济***的作用,进一步进步会计信息质量。但我们从社会中介 机构审计中心国有企业年报抽审中发现,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尚存在很多题目,应予以重视。存在题目社会中介机构在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主要存在以下题目:1 . 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但有些社 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待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较为随意。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承接年报审计业务前,未认真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也未对 审计风险作出初步的评价;第二,审计中往往不太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行业的特殊政策缺乏了解和研究;第三,审计抽样所选样本不具代表 性;第四,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和适当性不够,有的甚至仅以被审计单位治理当局的声明书来替换审计程序。2 . 对国有企业年报的正当性关注不够。社会中介机构对年报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正当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但我们发 现,社

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会计报表,不正当性题目依然存在,且有的还相当突出。如抽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劳务等收进不计营业收进、支付的用度直接冲减 营业收进、变换手法将上级主管部分摊派的款项挤列本钱用度、应缴国家税金挂账不缴,时间久了转列其他科目偷税等违反国家同一财务会计税收制度、法规的题 目。违法题目有些是审计职员因政策水平、审计能力等过失未能被发现,有些则是查出后,出于某种原因,审计职员没有按规定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在审计报告中 揭示。原因分析分析上述题目存在的原因,我们以为主要有以下几点:1 . 社会中介机构自身生存、发展和利益趋使是题目存在的根源。当前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执业水平、审计职员素质、职业道德等差异较大,中介机构间的业务竞争并 不都是以高质量的执业水平而取胜。如有的审计机构从自身利益考虑,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往迎合和满足委托人的不公道要求。审查后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 账的,不提请审计单位调账,应当出具有保存意见、或拒尽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结果出具了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2 . 现行审计制度的不完善是题目存在的主要原因。如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的行为只要求予以充分关注,而不一定要对此作专门审计,因 此往往是年报审计后对企业存在的违纪题目未能得以充分揭露。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违反法规的行为恰正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题目。又如财政部规定,年报的汇总时 间为4 月底之前,按此时间层层布置,到了县一级国有企业,年报上报时间必须在1 月1 5 日前上报。现行制度规定审计报告需与年报一起上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按一家事务所审计七八家国有企业统计,二三天得审定一家。如此短的审计时间,其 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3 . 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模糊熟悉是题目存在的间接原因。多数国有企业以为年报审计,除了代替财政部分的决算审批工作外,并没有得到其他部分的认同,企业还是 要接受工商、税务、审计、银行、上级主管部分的监视检查,年报审计并没有减少监视检查的次数,反而加重了负担,因此对待年报审计不重视,不积极配合;社会 中介机构以为国有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并未成为投资者、政府部分、债权人和国有企业治理者当局十分关注的财务信息,报告的经济鉴证意义不大,也不会象上市公 司那样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因此对待国有企业年报审计较为随意、轻率。正是由于上述的模糊熟悉,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流于形式,出现企业花钱买审计报告的现 象。4 . 缺乏内部质量监视是题目存在的一个因素。为规范审计职员的审计工作,各事务所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实务制定了同一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具体地列明了 审计项目审计所采用的程序等内容,审计职员只要按照审计工作底稿所规定的内容完成并打"",填上数字就可以了,在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时,又一般采用分析 性复核,这样难以判定审计职员是否真正履行了必要的审计工作程序,有没有存在重大遗漏。完善建议1 . 加强宣传,进步熟悉。国有企业年报实行社会中介机构是政府部分转变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作出的重大举措,其意义十分重大,审计质量 如何,关系到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因此,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意义的宣传,进步熟悉。2 . 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理论上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概念是清楚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两者的责任很难区分,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很难具体落实。从独立 审计准则分析,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是鉴戒国际审计准则的有关条款制定的,它一方面规定注册会计师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规定执业,保证执业 质量,另一方面又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出发,避免承担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和社会中介机构并没有正确地利用准则中的保护性条款,而往往错误地用来作为其不正确 履行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的挡箭牌。因此要进步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会计制度、审计制度。从制度上杜尽社会中介 机构和注册会计师这种无穷制地规避审计风险的行为。我们建议:( 1 ) 完善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委托制度。改变现行由国有企业自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单一方式,避免社会中介机构与委托者之间的直接

利益关系。对一些重大行业和重大 企业由财政部分作为国有企业资产所有者的代表选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年报,并支付审计费;对其他国有企业由企业从财政部分与注协共同选定的社会中介机构 范围内自主委托。( 2 ) 明确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和会计信息表露的重点,充分发挥审计报告的经济鉴证作用。年报审计除了按市场经济的法则对企业年报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鉴证服务 外,还要求社会中介机构以查题目的眼光来发现和纠正企业存在的违法违游记为,维护国家利益、维***律尊严。社会中介机构的年报审计还要增加工商、税务、 银行等部分的检查内容,使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真正具有公正效力。在每年的年报布置时,各级财政部分要根据对国有企业治理的需要和企业存在的热门题目, 提出审计和会计信息表露的重点。( 3 ) 建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报告制度。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后,应将审计报告、提请调整的财务会计事项、治理建议书、企业治理当局的意见 等资料专题报告主管财政部分,以便于财政部分了解和把握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治理现状。3 . 加强监视,严格执法。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职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关键和重要的是要对强化对社会中介机构监视和检查。在 监视检查中,一旦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有不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等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题目,依法严厉追究审计责任,并且取消这些社会中 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国有企业年报的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在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 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些社会中介机构在这一工作中,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国有企业年报的正当性关注不够。因 此,应予以重视,加强宣传,进步熟悉,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视,严格执法。

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年报CPA审计制度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王加 林厅长对《关于提高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情况报告》所做的重要批示,监督处、企业处、统计评价处和注协秘书处等处多次协商并于20xx年7月5 日专门召开会议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对当前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执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逐个落实,就如何切实提高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 质量,如何有效利用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成果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

一、当前国有企业年报注册会计师审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摸索实践,尤其是我厅19xx年制定的《河北省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逐步从国有企业年报决算审批制向 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过渡。在转变过程中,暴露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审计范围有待于扩大。根据注协"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系统"分析显示,全省 国有企业19xx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中心城市事务所(全省78家)审计的共有2218户,约占全省国有企业数量的24%。(若加上县级事务所审计的数量,经 审计的国有企业数量约占全省国有企业的30%)。二是以前的国有企业决算上报要求制约着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据企业处统计资料显示,我 省19xx年度的国有企业年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才上报的企业共有1311户,占全部国有企业的15%,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企业"先报后审",报表中应调 整的项目来不及调整。根据财政部规定,年报汇总时间在4月底之前,则省级4月中旬要上报部里,市级要3月底报省里,县级要2月底报市里,越到基层报表上报 时间越早。到县一级企业则必须1月15日之前上报。而按现行制度规定,年报需与审计报告一起上报,这样留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时间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必然受 到影响。而对于多数"先报后审"的企业来说,注册会计师要求企业报表调整的项目来不及调整,致使审计虚置,流于形式。三是企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认识不到 位,不是主动配合,而是消极应付。部分企业领导没有认识到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企业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合

法 的会计信息,而是认为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是增加企业负担。企业在自主委托事务所进行审计时,往往不关心事务所的信誉及执业质量,认为是用钱买报告,谁收费低 就委托谁,而目前也恰有一些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不顾审计质量、不顾审计成本,恶性压价,曲意迎合客户,扰乱社会审计市场。个别企业根本不关注审计报告类 型。不管是保留意见报告、否定意见报告还是拒绝表示意见报告都无所谓,审计报告中应调整的事项也不调整。另外个别亏损企业以亏损为由,拒绝支付审计费,致 使会计师事务所难以出具审计报告。

二、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年报注册会计师审计采取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及社会审计机构实际情况,本着稳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原则,拟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确保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过"三关。

1.抓住重点,要求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率先实行"先审后报"制度。根据《河北省国有企业年度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办法》[冀财工字(1998)第86号]的 规定,从19xx年起,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除个别特殊行业外,不再实行财政直接审批制度,其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20日内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计。根据财政部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监狱劳教企业、地方性银行、物资、粮食、副食品以及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兴办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暂不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 制度,其年度会计报表仍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目前我省国有企业9245户,已经实行审计的约占30%。经审计后上报的占15%。其中:大型企业325户, 经审计的有136户,审计比例41.9%;中型企业1457户,经审计的有326户,审计比例22.4%;小型企业7463户, 经审计的有962户, 审计比例12.9%。从总资产及净资产分布来看,仅325户国有大型企业就占全部国有企业总资产的60%,净资产的74%。只要抓住1782家国有大中型 企业就抓住了我省国有企业的龙头。因此,我省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执行拟从国有大中型企业抓起:凡符合《河北省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 规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符合要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连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其他企业实行先报后审, 差异调整在来年,逐步向先审后报过渡。

2.把好"资格认证关"。即省注协等部门对承办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实行"一年一审制",从严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国有企业年报审计资格。 进行资格认证时,除了考察事务所的规模、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及执业记录外,重点参照当年财政部门对经事务所审计的国有企业年报核查的结果及注协对事务所的业 务检查结果。对那些经检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弄虚作假、审计报告严重不实、曲意迎合客户、审计水平低下的事务所,一律取消下一年度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并依 据《注册会计师法》、《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分别不同情况,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撤消事务所,坚决打击造假行为。

3.把好"审计报告使用关"。即各级财政机关主管企业财务的部门要用好审计报告。各级财政机关在审批财务报表时,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首先要看有无经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于国有大型企业还要看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无效,严肃资格认证。其 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报表审批的处室要充分有效使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各级主管财政机关在审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时,以注册会 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但不得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代替报表审批。"各级主管财政机关根据每年规定的审计重点,审阅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是否予以充分关 注,恰当地披露。对于关注不充分、技露不明确的审计报告,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另外,对于注册会计师要求企业调整的项目,看企业是否据实调整; 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应查明原因,分类处理。

4.把好"财政核查关"。即财政监督处每年组织对经社会审计的国企年报进行核查,以检查企业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监督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真实、 合法、公允,并可以延伸到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分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属于社会审计机构的责任,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 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依法处理。属于会计责任,依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处理。同时,省级财政监督部门也要加强对 各级财政部门进行再监督,对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企业会计报表审批的处室及人员,未能严肃资格审查,未能有效使用审计报告的,根据有关行政法规予以严肃处 理。

总之,要全面落实国企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确保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严格资格认证是基础,用好审计报告是核心,有效财政核查是保障。

三、落实国有企业年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需要理顺的几个关系

1.年报汇总要求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关系。目前实行的国有企业年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没有考虑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时间要求。如前所述,县级企业1月15 日前就得上报,市级企业留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时间不足1个月,几乎每两三天就得审定一家。这么短的时间内,审计质量可想而知。因此,我省相当一部分企业" 先报后审",需调整的项目不能及时调整。致使审计报告的效用很低。所以,要充分利用网络搞好报表汇总工作,改变目前年报汇总时间长的现状,给注册会计师留 出充足的时间保证审计质量。

2.审计报告与审计重点的关系。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 的审计报告为标准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等四种报告类型,主要供投资人及债权人使用。而对于国有企业,审计报告的使用 者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汇总决算的依据。企业的会计报表最终要进行汇总,财政部门是借助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要求企业将影响会计报表真实性、合法性的项 目调整过来,再进行汇总。可见,对于财政部门来说,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报告可用性不大。因此,财政部门应根据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每年确定审 计重点,通过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给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长式报告,根据审计重点充分披露。财政部门根据披露的内容分别要求企业调整或直接汇 总,提高审计报告的可用性。

3、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的关系。我省是较早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地区。去年,我省又重新制定了《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在国有企业年报审计 中,降低标准收费现象十分严重。这一方面由于企业自身对审计报告的内在需求不足,企业并不十分关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对企业来说,审计越简单越好,收 费越低越好。另一方面也存在个别事务所没有长远发展的打算,不顾审计质量恶性降价,引发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致使行业价格一阵再降。注册会计师出于成本 --效益原则考虑,则简化审计程序、降低执业要求,进而导致全行业执业质量下降。而始作俑者则是极少数的"害群之马"。可见压价竞争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危害 很大,应予以严惩。

四、正在开展的几项工作

目前,注协正在对审计厅去年检查的百户国有企业进行逐户核查,从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入手,对每户企业进行分析,对照审计厅检查结果,查明原因。抓几个典 型,属事务所的责任,将予以严处。监督处对国有企业年报核查工作和统计评价处对19xx年度会计报表的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这次核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起草《关于提高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财政厅名义下发,并在此基础上起草《具有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监管办法》。综上所述,搞好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一方面依赖于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另一方面 也依赖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当然,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还很不成熟,审计质量和人才素质与西方发达国家无法媲美,但随着我国加入 WT0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会日显其促进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效用。

浅谈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一、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施

建立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会计报表质量、维护企业 及投资者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需要。19xx年10月22日,财政部颁布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规定从19xx年起国有企业年 度会计报表除个别特殊行业(企业)外,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应于年度终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委 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同时规定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企业主管财政机关应建立核查制度,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从而正式确立了 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该制度实施两年多来,在维护会计工作秩序、促进企业深化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远未达到预想的效果。具 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国有企业来看。

1、所有者缺位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缺失,导致审计关系不完整及委托审计的 目的不纯。目前我国公司表面上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四权”制衡机制,但股权的过分集中和股东的缺位,致使董事会、监事会多由经理层控 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名存实亡。由此形成的审计关系就缺少所有者这一环节,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二为一,造成审计独立性不强和委托目的偏差,很容易导致 注册会计师违心迎合经理层的意愿,不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错弊,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2、企业对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内在需 求。一般而言,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主要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工商部门、计委等政府部门,用以满足政府部门的需要,附送审计报告成为 例行公事。而政府许多部门(如财政、税务、外汇、审计、证券监管、物价等部门)在事务所已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仍直接对国有企业进行检查监督,使企业认 为社会审计起不了什么作用,既不能解决多头检查和重复监督,反增加了企业负担。企业迫切需要事务所能通过审计为其改革经济体制、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 济结构、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建议和帮助,但因报表审计和事务所自身能力的局限不能很好解决上述问题,企业就觉得审计未能达到其要求而不 愿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部分企业长期亏损,付不起或不愿付审计费用,也是造成企业不愿接受审计的原因之一。

(二)从政府部门来看。 一些人认为日常工作过程中有财政专管员进行审查,事后有财政机关对会计报表的审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际作用不大。主管财政机关执行的核查制度也存在一些 问题,如抽查比例一般为10%到15%,但存在问题的企业远远超过这一比例,不足以发现问题。事务所实施年报审计时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判断会计报表的合法 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而主管财政机关则按财政部门对报表信息的特定要求(如越权减免税、欠缴工商各税、乱列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及财务处理 的特别规定对审计进行限定。二者判断标准上的差异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难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建议达成一致意见等。

(三)从社会审 计机构来看。与一般企业年报审计相比较,大型国有企业的会计报表为层层汇总而成,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不良资产长期挂帐,常有隐含的潜在损失,审计难度大, 要求高,时间紧。再加上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重点、程序、报告与一般企业年报审计有较大的区别,而目前又尚未出台有关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实务公告,致使注册 会计师审计时缺乏具体的指导。

同其他企业审计一样,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也存在收费偏低甚至收不着费用的问题。加之业务流程的复杂性和大量不规 范的会计处理,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工作量和审计成本。而目前承担国有企业审计业务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其人力和技术相对薄弱,专业胜任能 力较差,更难以较好地完成审计业务。

二、改进意见

(一)建立所有者委托审计的机制。受所有者委托评价经营管 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情况是社会审计产生的基本原因。通过鉴证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评价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社会审计的 总目标。因此,针对目前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缺失的状况,首先应解决审计委托人问题。建议实行由所有者的代表(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 资产经营公司)或其派出的独立监督组织负责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制度,审计费用可由财政预算负担,以解决审计独立性差的问题。在企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后,可采用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出面委托审计的形式,审计费用从董事会费中列支。健全的审计关系,有利于端正 委托目的、发挥审计报告应有的作用。

(二)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和重复监督。事务所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范围 和内容确定以后,一般情况下,经其审计的企业,财政、税务、审计、外汇、证券、物价部门就不必再去审查。这样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又提高了国有企业对社会 审计的需求。当然事务所的审计内容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尽量考虑到有关各方的常规性需要,如企业有特殊问题需要检查,则不在此列。

(三)适当提高承办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业务事务所资格的认定标准。对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业务,应参考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事务所的认定方法,确定由成立时间长、技术力量雄厚、规模较大的事务所承担,并要加强对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监管。

(四)改进主管财政机关的核查办法。(1)针对目前国有企业问题较多的现实,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如控制在15%—20%之间,有利于更多地发现问题; (2)提高付费标准,使事务所能据以实施完善的审计程序;(3)提出担任不同层次和规模企业年报抽查的事务所的标准和要求,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招 标,从中选定审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事务所承办抽查工作;(4)统一抽查标准,尽量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抽查程序,以利于取得事务所的认可; (5)禁止担任抽查工作的事务所承揽受查企业以后年度的报表审计业务;(6)对违反独立审计规范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 律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布处罚结果,以促使事务所严格执行审计规范,保证审计质量。

(五)尽快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年度会计 报表审计实务公告,规范国有企业年度报表

审计程序和重点。(1)鉴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缺失的状况,注册会计师应特别关注企业是否违反 《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帐簿及经理层随意调节利润导致的报表舞弊行为;(2)关注长期投资的产权问题与投资损益的计列问题,关注存货和 固定资产计价方法的合规性、适当性和一贯性;(3)关注应收帐款的函证程序;

(4)谨慎评估或有事项(如担保、抵押、本次诉讼等)的影响程度,提请企业在 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或考虑审计意见的类型;(5)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发现企业据以操纵利润的事实;(6)对企业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予以充分 关注;(7)关注企业违反法规的行为,特别注意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如遵守税法、公司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情况。

(六)改进年 度报告格式,适应政府部门的需要。可采用“审计报告十可报告情况说明书十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审计报告仍采用规范的形式;可报告情况说明书是用来支持国 有企业审计特殊考虑的文件,如审计综述、注册会计师认为重大事项的揭示、审计调整意见、未调整差异注释等;会计报表附注是以第一人称对企业概况、会计政 策、报表项目、或有事项、承诺事项等方面的注释。

(七)事务所应考虑自身的职业胜任能力,谨慎承接业务。事务所承接业务后,可实行预审制度,以减轻年终审计的压力;也可借助其他事务所的力量,联合审计。

(八)拓宽社会审计的服务范围,提供更多管理方面的建议。注册会计师应从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角度为企业的需要着想,拓宽服务范围,尽可能提供内部控制诊断、管理建议书等管理、咨询方面的服务。

国有企业年终会计报表审计的思考

自开始实行CPA审计年报制度至今快十个年头了,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事务所和执业的CPA大部分能够按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准则及审计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并发表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会计报表的质量在逐年提高。年报审 计政策的改变,是政府职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转变,也基本实现了同国际惯例接轨。但是,有些事务所的做法有待商榷,有些CPA的行为缺乏监督,有些企 业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经不起推敲,这些都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严肃

国有企业年报审计

CPA审计中的问题思考

1、审计形式大于实质,缺乏年报审计的严肃性。根据财政部规定,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需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由CPA签章后 方可上报和对外提供,目的在于强化国有企业财务监管,提高企业会计报表的质量。国有企业数量目前还比较多,而事务所相对较少,年报的报出时间都很集中并且 比较紧,一个事务所要审计几十家甚至更多企业的年报,这就给事务所带来了极大的工作压力,往往是要求三五天最多一个礼拜结束战斗,否则时间不允许。一个企 业一年的经济活动几天之内仅仅简单浏览一遍都很困难,这样就形成了审计人员不分昼夜,加班加点,也只能勉强核对一下帐户、科目等最基本的工作,

而对于被审 计单位经济业务的合理合法性审计就摆到了其次位置,对于经济事项背后更深层次的经济内涵的探讨更无从谈起。好象就是为了应付审计程序,给企业出具一个审计 报告,发表一些无关痛痒的审计意见罢了,将本来非常严肃的工作走了过场。

2、CAP的水平良莠不齐,严重制约着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从笔者多年来所接触CPA的情况来看,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执业水平相差比较大。首 先表现在业务素质方面,有些事务所安排来的CPA对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征认识不够,有的根本就不了解,以纯粹的理论来对照现实经济业务,在一些具有专业特 点和行业惯例的业务上同被审计单位意见分歧比较大,而且沟通比较困难;其次是政策理论水平较差,在一些政策的把握上原则性不强,甚至是理解上有偏差,使审 计过程变的不够流畅;第三,职业道德。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是平等关系,而实际往往是CPA凌驾于企业之上,要求企业的比较多,有个别审计 人员甚至以“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书”对被审计单位相要挟,以期从企业得到额外的好处为目的。更有甚者,CPA和其他审计人员与企业一起串通起来,对被 审计单位的虚假、错误和违法乱纪视而不见,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书,掩盖经济事项的真实面目,欺骗报告使用者和投资人。

3、事务所多过分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委托人和事务所要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准则 要求约定书签定以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委派CPA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然后签定约定书,及时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工作。在实际操作 中,“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这一重要程序基本上都被省略了。事务所为了承接业务,大部分是双方见面就谈审计费问题,审计费的谈妥就意味着合同基本谈 妥了。然后是安排审计人员,一个CPA带几个审计工作人员,有的就是事务所的几个审计工作人员带领几名大学实习生,三五天审计任务完成了,负责签字的 CPA不出现或者很少出现,这样做审计成本很低,事务所的效益就必然提高了。可是,没有CPA真正参与审计的年报审计还能算年报审计吗?这样的审计报告质 量如何保证?出现审计差错时责任谁来承担呢?作为企业,一方面希望支付审计费用得到一个自己满意的审计报告,同时也希望能通过年报审计工作,发现企业经营 管理中的不足之处,但是实际上往往很失望。

4、审计人员工作辛苦,劳动强度大。多年来,笔者均参与了事务所对于本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一个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年生产总值达4-5个亿, 涉及二级核算单位三十多个,经济业务资料非常多。在三五天最多一周之内要完成全部年报审计基础工作,翻阅凭证、核对总账明细帐、根据审计程序编制工作底 稿,业务量相当多。加之个别事务所工作环境较差,大量业务靠手工和算盘完成,审计人员几乎是不分白天晚上,加班加点,休息时间少,劳动强度大,工作十分辛 苦。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按时完成,经常不得不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要二十四小时开着手机,以备随时询问。这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严重影响了审计人员的 身心健康,对于CPA队伍建设非常不利。

建议及对策

1、加强制度建设,以更完善的审计准则规范行业行为。20xx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该准则增加了22项新内 容,并对原有的26项准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共48项于20xx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准则是在遵循民主、公开、科学的基础上对老 准则执行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予以及时的修正、补充和完善,也顺应了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大势。

2、努力提高CPA的执业能力,加强审计过程控制。提高执业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是保证年报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具体表现在对于政策法律的准 确理解,对于专业技能的娴熟运用,对于经济事项的高度敏感。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点,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非常重要,包括业务性质、行业特点、经营规 模、组织结构、经营风险及以前年度审计情况等等,只有熟悉了这些基本情况,才能不说外行话,才能有的放矢,把年报审计工作做得更好。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 则,认真执行每一道审计程序,做到审计过程每一环节的质量保证,才能对企业年报做出客观正确的判断,写出正确的审计报告。

3、实现事务所和企业的真正双向选择,实行CPA轮换制度。目前一些地方仍然是行政委派,由主管财政部门安排直接或间接安排事务所审计企业年 报,其本身就不合适,违反了独立审计原则。在人员安排上,有的CPA连续好几年审计一个单位,尽管他们对于被审计单位业务熟悉,但是这样很容易产生许多不 良后果,滋生腐败甚至和被审计单位串通起来,操纵审计报告。实现事务所和企业双向选择,实行CPA轮换制度,年报审计工作会更加科学和有效。

4、实行年报审计预审制度,提高年报审计质量,降低审计人员劳动强度。年报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主要任务,一般都集中在每年的1-4月 份,这一时期是CPA开展审计业务的黄金季节。但由于时间紧迫,任务繁多,人手不够,不少事务所要么放弃部分业务,要么就因为业务繁多而忽视了审计质量。 于是就看到了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一份年报审计,看到审计人员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假如能够利用每年的第四季度这一相对业务量少、人力资源闲置的时期,对于签 订了审计约定书的被审计单位进行年报预审,比如先将前三季度或者10月份以前的进行审计,在年报出来后再对剩余经济业务和报表进行综合审计,这样既能充分 利用淡季闲置人力资源,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又能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这样做,业务没有丢掉,质量又得到了保证, 岂不更好?

5、加强从业人员的执业道德教育。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机构,CPA的职责是监督和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保证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一个拥有 良好职业道德的CPA队伍就是保证。CPA要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能对被审计单位无理要求,不能无原则出具审计 报告,更不能和被审计单位串通起来出具虚假报告。同时要能够经得起来自各方面对CPA进行的腐蚀和诱惑,坚持自律,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 行业协会要积极探讨和改进自律监督的技术和方法,建立健全自律监管制度,组建一支行业监管队伍,实行内行监管,专家治理。

6、加强政府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保证我国CPA审计制度的健康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和CPA既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又要对政府负责,各级财政部 门依法拥有对CPA、事务所和行业协会进行监督的权利。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方法,强化自身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大对CPA 行业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和处理力度。从我国近几年“银广厦”、“达尔曼”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违规事件中不难发现审计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的可怕性。作 为监督部门,要及时发现问题,多方面、多渠道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不能姑息迁就,而要从严从快予以处理,对于他们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 光,建立行业诚信机制,让无视行规戒律的CPA和事务所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年终报表审计工作是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事务所和CPA一定要按照法规和制度去严肃对待,来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走过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真正发挥中介机构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