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乡土地撂荒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乡土地撂荒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相关文件指示,为了全面摸清我乡耕地撂荒情况,分析查找撂荒原因,探寻解决耕地撂荒的对策措施,7月25日,乡政府抽调12名工作人员分三个调研组,深入全乡6个行政村52个村民小组1798个农户,采取全面统计、入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农村耕地利用现状、人口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及耕地撂荒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耕地撂荒情况

全乡耕地总面积7225亩,其中:田4875亩,占67.4%;地2070亩,占32.6%。根据调查统计,全乡耕地撂荒面积372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1%。其中:田撂荒135亩,占全乡撂荒地面积的36.3%;地撂荒237亩,占全乡撂荒地面积的63.7%。按区域分:鱼窝池村撂荒60亩,占耕地面积的17.5%;胡家坪村58亩,占15.6%;铜草湾村62亩,占16.7%;清水溪村88亩,占23.7%;幺滩62亩,占16.7%;白燕溪村42亩,占11.3%。

从调查情况看,全乡耕地撂荒的程度总体上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与经济发展的好坏成正相关。公路沿线离场镇较近的村,经济状况相对较好,二、三产业相对发达,非农就业机会较多,农民可就近务工、经商;加之单位劳务收入高,

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比种植业收益好,更多农户选择从事二、三产业,造成耕地撂荒,且经济发展越好撂荒越严重。二是与自然条件的优劣成正相关。我乡撂荒地基本上全为自然条件较差的远山地,由于地块狭小,零星分散,道路不畅,土地贫瘠,耕作不便,产量过低,收不抵支,农民普遍不愿耕种,大多选择外出务工。我乡土地撂荒最严重的清水村,青壮年劳动力无心种地,大量外出务工,有的甚至举家外迁、投亲靠友,全村外出务工人数达1246人,占劳动力总数的,60.1%,耕地撂荒率4.9%。铜草湾村全村外出务工99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3.3%,耕地撂荒率4.,8%。

二、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及趋势分析

(一)主要原因

1、种植业比较效益低下。一方面,近年来,种子、化肥、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种粮成本增幅较大,虽然国家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臵等一系列支农惠农补贴政策,但在很大程度上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抵消,种植业比较效益低下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据调查,种一亩小麦,耕种、化肥、种子、收割打碾等直接生产成本305元,正常年份山地亩产350斤,产值350元,亩收益45元,每亩按8个工日计算,每个工日收入6元左右。种一亩山地全膜玉米,耕种、化肥、种子、农膜、脱粒、拉运等直接生产成本370元,亩产1500斤,亩产值

1275元,亩收益900元左右。同时,我乡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靠天”吃饭,农民投入了大量的劳力、种子、化肥等,正常年份尚可有一点收益,遭遇干旱就亏本,如遇大的自然灾害就可能颗粒无收。另一方面,一个劳动力外出务工日工资80-100元,年中等收入平均在 1.8万元左右,相当于山地种植400亩小麦或20亩全膜玉米的年收入。因此,“弃耕务工”就成为农民的理性选择。

2、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短缺。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甚至举家外出,常年不归,真正留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多为老人妇女,不能完全胜任繁重的农业生产务作,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据统计,全乡举家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4938人,所占比例达45.8%,大量土地无人耕种。

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不愿务农,老人因看不惯耕地撂荒而务作,经营粗放,种地不求致富,只求自足。

3.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近年来,尽管我市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部分农村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农业生产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部分农民不得已只能撂荒耕种难度较大的土地。调查的所有撂荒地农户中76.0%因生产条件差而撂荒,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差是加速耕地撂荒

的主要原因。调查中,有的农民说,由于社路不通,种植有难度,收获难度更大,收一点还要人背上来,真是没办法。

4、农业生产技术装备落后。农业技术推广难度较大。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家务农的农民年龄大、文化少、技能差,综合素质普遍较低,不易接受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即使愿意接受,也相当有限,从事农业生产只能采取粗放的经营方式。能耕种多少算多少,加之部分耕地道路不通、地块错落不平,狭小分散,机械无法耕作,生产效率极低。

三、防止耕地抛荒撂荒对策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耕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是非常有限的资源,是人类所需食物的主要源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抛荒撂荒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解决农村耕地减少和抛荒撂荒问题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张贴到村到组,组织干部深入到基层宣讲,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机补贴、配方施肥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 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爱惜保护耕地的自觉性,真正

认识到保护耕地资源,制止耕地抛荒,防止耕地撂荒是每个村民应尽的义务,做到不乱占耕地,不抛荒不撂荒。

(二)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随着国家对农民减负增收和取消“两工”政策的落实,乡村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和维修的调控能力减弱。因此要不断增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完善水利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耕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我市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切实搞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整村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水利工程,推进中小流域、山地水利综合治理、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完善建后管护机制,保证农业生产遇旱能灌,遇涝能排。同时要大力提倡新型的耕作制度和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减轻劳动强度,弥补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现状,使有限的土地资源能够充分合理使用。 此外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防御,做好防灾、抗灾、救灾。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农业自然风险,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

(三)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有效遏制耕地抛荒撂荒 目前在农村开展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采取互换、转包等形式,或将撂荒地,流转给有能力耕作的其他农户经营,引导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集中,发展

规模经营,是防止耕地抛荒,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针对这一情况,一是要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联网信息平台,建立土地流转项目库,及时在网上发布信息。同时要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农村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功能。二是要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只有让土地规范有序地流转起来,使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专业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业主集中,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三是要积极扶持耕地的开发与复垦工作。对从事耕地开发及开展撂荒耕地复垦的,政策上应给予优惠、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同时市、乡两级财政应积极扶持耕地流转示范片建设,促进更多的耕地流转。

(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一村一品”的建设

发展特色产业,加快“一村一品”的建设,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解决土地抛荒撂荒的重要手段。为此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的农产品。

“一村一品”的建设主要是通过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行业协会等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整合起来,实行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提升土地的产出效益。同时要逐步建立农民参与流通和加工领域内的利益分配机制,使企业和农民在生产经营中成为利益共同体,从而提高和稳定土地的收益。

 

第二篇: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赵银海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们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农林局的相关情况介绍,并赴临山、三七市等乡镇实地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目前,全市土地承包权流转面积10.14万亩,流转农户5.4万户,规模经营面积22.63万亩,实现了加快土地流转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有机结合。

在流转扶持政策方面,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扶持实施办法》等,安排专项资金对土地流出农户、经营主体、乡镇、村和中介服务组织等进行补助和奖励,并为农业产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同时,不少乡镇如泗门镇、临山镇、三七市镇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土地流转工作,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在流转经营模式方面,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因地制宜、分 1

类指导的原则,指导农户以转包、出租、承包权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注重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相结合,形成了家庭农场型、合作社带动型、企业投资带动型、科技示范型、区域带动型等五种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有效推动了农村土地的大面积流转,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在经济比较发达、农村劳动力转移充分、农业规模经营程度较高的地区,特别是二轮土地承包前土地流转面积较大的地方,采取“面积量化,权属到户”、农户委托村组织流转的办法,这样既落实了承包权落实到户的基本政策,又稳定了原有的规模经营。

在流转规范措施方面,全市统一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户承包土地流转委托书和承包土地租赁合同等文本样式,基本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土地流转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同时,初步建立了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和纠纷调处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农民的小农意识和恋土情结较重。由于农民长期受农村传统思想的影响,尽管一些农民已经长期从事二、三产业,但仍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把土地看成了“保命田”、“退路田”,担心土地流转后,万一失业,今后的生活得不到保障。还有不少农户怕政策多变,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概念混淆不清,担心土地流转后,可能会丧失以后的土地增值收益和征用时的经济补偿。

2

(二)集中成片流转难度较大。一是当前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而使得土地规模流转操作困难,从而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难以吸引规模化机械化程度较高的高效农业产业化项目落户,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二是土地规模流转受经营条件的制约。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较强,生产旺季用工短缺现象严重,而且用工成本较高。“靠天农业”仍是当前农业较为突出的问题,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阻碍着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发展。

(三)政策措施激励作用不强。一是对流出农户政策激励较弱。现有政策规定将全部承包土地剩余期限的经营权流转出的农户,参加社保时市财政给予每人3000元的补助,同时参加就业培训和接受岗位推介时,享受被征地人员的同等待遇,对农户的吸引力不大。二是对流入主体的政策门槛过高。现有政策规定:当年新流入土地面积在100亩及以上且经营期限5年及以上,进行连片开发并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和经营开发合同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50元的一次性补助。但要做到连片100亩以上,谈何容易。三是对乡镇、村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的激励措施还不够有力,基层干部积极性普遍不高。

(四)土地流转行为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流转程序的不规范和流转契约的不完善,一是由乡镇政府引导推动的土地流转,通过村流转出租,尽管有较为正规的协议合同,但合同的某 3

些细节还不够详尽,存在一些可能引起纠纷的潜在问题。如承包费、租金确定和调整的依据及标准,流转后地块“四至”如何界定、土地权属如何定义等。二是农民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契约意识不强,在不少地方,农民在亲戚、熟人、同村农民之间的土地流转,往往通过口头协议、或私自订立的简单协议为主,容易引发纠纷。三是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不完善,针对土地流转中产生的纠纷和矛盾,缺少快速有效的调处机制。

三、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新一轮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的内涵。一要明确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决杜绝以集体组织是土地所有者身份、或以农业产业化为借口强迫农民搞流转。二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流转是手段而非目的,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有机结合起来,并不是只要搞了土地流转,农业就会发展,农民就会增收。三要强调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转移为前提条件,基于各地存在的经济差距,应因地制宜,有条件就流转,没有条件只能创造条件流转,这样才能达到强农富民的目的。四要强化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和目的、对农民带来的利益和好处等,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理解并积极支持土地流转工作,消除思想顾虑。 4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一要重点围绕当地农业区域布局规划,结合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积极引导从事二、三产业和小规模的兼业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来,实行集中开发,连片规模经营,积极探索长期流转农户的保障机制,提高对流出农户的补助力度。二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或个人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提高对流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终端带动力。三要在自愿、协商、有偿的基础上,鼓励村经济合作社或其他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投资成立种植、养殖业等农业企业。

(三)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一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书面流转合同,明确流转土地的面积四至(或权属)、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调价原则及方式、流转合同续签约定、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5

村经济合作社要建立农户承包土地流转登记簿,并落实管理责任人,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及时进行办理和登记备案,确保土地流转手续规范、程序合法、档案齐全,并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网络平台,分村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二要加快土地流转组织建设。利用现有组织和网络资源,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三级农村土地流转组织网络,做好信息沟通、政策咨询、主体引入、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三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抓紧建立由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和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组成的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四要建立健全耕地抛荒约束机制,努力提高复种指数,对季节性和零星弃耕的土地,做好季节性流转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且全年性弃耕抛荒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臵。

(五)健全保障制度,营造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社会环境。 6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位,使农民不得不把土地作为最后一道吃饭、就业、养老的心理防线。只有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为走出土地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因此,要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途径,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同时,要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推行农业保险制度,改变当前“靠天农业”的局面。

(20xx年10月)

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