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盛之源塑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东莞市盛之源塑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东莞市盛之源塑胶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年4月


 

1.建设项目概况

东莞市盛之源塑胶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村桥头工业区扬坑路280号,总投资350万元,注册资金130万元,占地面积8160m2,建筑面积5560m2。年加工废旧塑料60000吨。项目劳动定员为70人,全年工作300天,3班制,每班8小时。

项目主要原材料有:PE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PVC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PET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PS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PP、ABS等其它塑料(不包括聚碳酸酯)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设备如下:

项目总体工程设备清单

项目工艺流程见图2-6。

 

2.工程分析结论

一、水污染源

项目建成投产,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11.34吨/天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以上废水经市政管道引至东莞市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为了使热熔成型的塑料尽快冷却成型,项目每台挤出机在挤出后的塑料均有对应的冷却槽(1个尺寸为60cm*250cm,另外12个尺寸30cm*200cm),挤出后的塑料直接与冷却槽中的自来水(不添加任何药剂)接触冷却,该部分冷却水会有少量SS和水温略高,项目拟建一个水池(10m3)冷却该废水后,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部分蒸发需要定期补充少量新水,年补充新鲜水约150m3

本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约为204.4m3/次。初期雨水中污染物主要是CODcr、悬浮物(砂石、硬脂酸等)和石油类。由于项目分拣工序全部在车间内部完成,因此,建议项目将水其收集后经隔油池和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

二、大气污染源

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源有粉尘、有机废气和厨房油烟。

项目粉尘主要为破碎产生的粉尘,建议厂方在破碎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破碎粉尘装置。同时项目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各种塑料在高温挤出的过程会挥发出一定量的有机气体,其主要成分为甲醛、苯胺、酚,建设项目拟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处理,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以上废气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为70-90分贝。经采取适当的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饱和活性炭、碱液喷淋产生的废液、污水处理污泥等。

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一、水环境质量现状

寒溪河监测断面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除pH、SS达标外外,其余各项指标均已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可见,寒溪河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体要求。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本建设项目建设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四周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附近声环境质量较好。

4.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其它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厂处理的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项目外排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从估算结果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外排苯胺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02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119mg/m3,占评价标准的1.12%;本项目外排甲醛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02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011mg/m3,占评价标准的4.02%;本项目外排酚类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02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722mg/m3,占评价标准的3.61%;各污染物在敏感点的地面浓度增值均较低,均未超标。

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基本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各污染物在敏感点瑞发宿舍和通威宿舍的浓度都较低,未超标,环境空气能够维持现状,瑞发宿舍和通威宿舍不受影响。

从估算结果可知,在事故排放的有组织排放下,本项目外排苯胺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02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955mg/m3,占评价标准的1.96%;本项目外排甲醛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02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1051mg/m3,占评价标准的21.02%;本项目外排酚类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02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827mg/m3,占评价标准的9.14%;各污染物在瑞发宿舍和通威宿舍的地面浓度增值均较低,均未超标,但相对正常情况,占标率则大大增加。

在事故排放且完全无组织排放下,即污染防治措施完全破坏的情况下,本项目外排苯胺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67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1029mg/m3,占评价标准的102.9%;本项目外排甲醛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67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5532mg/m3,占评价标准的1106.4%;本项目外排酚类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67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9617mg/m3,占评价标准的480.85%;各污染物在敏感点的地面浓度增值明显增大,均超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事故排放情况下苯胺、甲醛和酚类等将对瑞发宿舍和通威宿舍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为了减轻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保证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叠加本底噪声后厂界噪声仍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饱和活性炭、碱液喷淋废液、不可利用废物等。其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饱和活性炭、碱液喷淋废液、不可利用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虽存在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但概率很低,且由于其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后果较小,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通过加强防范措施及配备相应的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意见风险事故发生时造成的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伤害。

6.污染控制措施及可行性论述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项目的外排污水主要为少量的员工的生活污水,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标准: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一起排入下水道,经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河。

(二)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纳污可行性分析

⑴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情况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常平镇岗梓村东北角,占地面积约160396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8万吨/日,纳污范围为常平镇铁路西部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6万吨/日,采用氧化沟工艺,总投资预算7056.48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广东华南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常平岗梓华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目前,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已完工,投入试运行,污水管网已完成83.79%。

其污水主干管工程全长16.7公里,污水收集能力为18万m3/d。

污水主干管沿寒溪河两侧、常黄路、常平大道等路线敷设,管径为0.5—2.4米,采用开槽埋管或顶管施工。项目生活污水经项目附近生活污水管网进入常黄路污水支管,再进入常平大道污水干管,进入寒溪河两侧的污水主干管进入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处理效率见表。

生活污水预处理效率

由上表可看出,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莞市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目前,东莞市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已经运行;项目的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的处理技术是成熟可行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标准,因此,东莞市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是可行的。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 破碎粉尘

项目在破碎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破碎工序只是将大块的塑料破碎成小块塑料,不制成粉状,因此,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不会对车间及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废旧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的要求:废塑料袋破碎应配有防治粉尘和噪声污染的设备。故建议厂方在破碎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破碎粉尘装置,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效率在90%以上,经此处理后的粉尘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因此破碎粉尘经以上措施治理是可行的。

(2) 有机废气

各种塑料在高温挤出的过程会挥发出一定量的有机气体,不同的塑料挥发的物质不一样,项目的塑料原料主要有聚乙烯、聚氯乙烯、聚对苯二甲酸类塑料、聚苯乙烯等,其工作温度均低于其分解温度,并低于二噁英产生的温度,因此,加工过程不会产生二噁英,且加热温度在塑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单体量极少。项目在挤出过程中挥发的物质主要为甲醛、苯胺、酚,建设项目拟将该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处理,其处理效果如下表,处理后达到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有机废气经以上措施治理后高空排放是可行的。

挤出废气处理设施效果表

(3)食堂油烟

本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建议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15米高烟管高空达标排放。

通过前面的分析,该项目选用的废气处理工艺在技术上能够确保达标,具有较强的技术可行性。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如搅拌机、破碎机等)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选用隔音、吸音、防震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对风机等噪音声源强度高的设备的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单机(如泵等)可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对生产车间的门、窗可加设隔声材料(或做吸声处理);在车间外墙排风口处布设弯管及消声网减噪等措施,同时给车间的操作工人发放耳塞以降低噪声对工人健康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使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即厂界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上述噪声的控制技术都已经较为成熟,可供选择的方法有多种,如设备选型上可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可采取安装减振器、消声器、隔声罩以及建设隔声房等措施。从技术角度上讲,完全可以满足噪声防治的需要。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2、项目在有机废气治理时,活性炭吸附达到饱和后,必须更换,产生饱和活性炭废物,该类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3、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过程中,碱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部分废液,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项目原料废旧塑料在分拣过程中会产生拣出的不可利用废物,根据《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建立追踪性的帐目和手续,并纳入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上述处理或处置方法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7.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评价结论

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在国内处于基本水平,从项目生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区域环境功能的要求考虑,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根据项目污染物产生的具体情况和特征,本项目的污染物控制的污染指标如下: CODcr、SO2、粉尘、苯胺、甲醛、酚类。

“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指标为SO2和CODCr。同时根据工程的排污特点确定项目的特殊因子为粉尘、苯胺、甲醛、酚类。

根据前面的工程分析,确定项目根据本环评计算出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指标,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因此,常平镇分配给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的总量已包含了本项目生活污水的总量,故不需要再单独给本项目分配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

8.产业政策和选址可行性符合性结论

一、与国家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再生加工。该项目属于轻污染型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年本) (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年本)》和《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原材料塑料为进口废物,该类进口废物(PE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PVC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PET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PS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PP、ABS废碎料及边角料下脚料)属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列举的原料,项目所用原料不在《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中,建设单位废旧塑料的海关、检验检疫局的相关手续及批文正在办理中,因此本项目进口废物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与国家“十一五规划”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中提出的一项具体目标是“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理论与方法,提高环境监测信息综合分析能力,建立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为中心、以绿色设计为引导的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体系,确保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降低”。

项目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并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综合以上分析,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 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常平镇桥沥村桥头工业区扬坑路280号,依据《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项目用地及周围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规划,且项目与东莞市、常平镇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相符。

四、地方废旧塑料加工相关规定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 》(粤环〔2006〕110号)申请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必须同时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企业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报告书或报告表)和污染治理设施验收通过。

(2)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生产加工废塑料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税务登记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来料加工企业除外)。

(3)厂区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厂房总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厂房建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建筑标准。

(4)有正常运行的加工利用进口废塑料的破碎设备和造粒设备或生产产品机械。

(5)厂界距离居民文教区等敏感地区大于200米。

(6)企业不是生产食品或药品包装材料或器具的。

经调查,项目均符合以上条件:

(1)项目申报表已经市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本项目注册资金为130万人民币,税务登记是一般纳税人。

(3)项目占地面积8160m2,建筑面积5560m2,厂房建筑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建筑标准。

(4)有正常运行的加工利用进口废塑料的破碎设备和造粒设备或生产产品机械。

(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中对敏感区中居民文教区的规定:居民文教区是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基本为工厂及工厂配套的宿舍,离项目最近的居民区万科城离项目有380米。故项目的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文教区,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6)企业不是生产食品,也不是生产药品包装材料或器具。

因此,项目符合废旧塑料加工利用的相关规定。

9.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调查显示多数对建设项目持同意态度,无反对意见,对发展当地的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提出要将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位。从公众调查结果显示,由于本项目能促进经济发展,在切实落实各项处理措施、保证环境质量的情况下,本项目是可行的。建设单位要严格作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设备的可靠运行,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争取做到最好。

10.综合性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政府用地规划。项目会给当地带来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财政收入。

项目在运营期间将在一定范围内对环境尤其是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建设单位针对各种影响较为成熟的有效的治理措施,可较大程度地消除这种影响。建设单位若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扎实做到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对敏感点的影响可降到可接受范围之内,如此,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10.建议

(1)对环保设施一定要实行“三同时”原则。在工程运营期,要加强各项污染控制设施的运行管理,实行定期维护、检修和考核制度,确保设施完好率,并使其正常稳定运转发挥效用。

(2)工程投产后,一定要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要按本评价 “总量控制与环境管理”章节提出的相关环境管理,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监测任务。

(3)建议工程作好“清洁生产”,引进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降低物耗、能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4)项目的建设、运营要严格按照《废旧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关于印发《广东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 (粤环〔2006〕110号),以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16487.12-2005)》等相关废旧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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