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 土地清查报告

XX镇西片土地整理土地清查工作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X镇西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954.53公顷。批准预算总投资2560万元。

20xx年12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和预算的通知》(苏财建[2009]280号、苏国土资发[2009]300号)批复仪征市XX镇西片土地整理项目为20xx年第二批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资金为2560万元,建设规模为954.53公顷,计划新增耕地48.02公顷,新增耕地率5.03%。

二、土地清查工作

1、土地权属确定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954.53公顷,地处东经119?6′36″~119?10′30″、北纬30?28′10″~30?30′22″,项目区边界:北靠青年村、东临蔬菜村、南濒南井水库,西与安徽省接壤。涉及XX镇XX、XX、XX三个村55个村民小组。本次土地清查工作重点是确定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查范围为全部项目区。清查参加人员由

国土、水利、农业相关部门人员及项目区所在村抽调办事公道,熟悉界限的村民组成。经过现场调查,核对图纸,确定项目区土地所有权均为集体所有,均有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权属界线清楚,无任何争议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三个行政村承包土地的村民所有,项目区内土地权属明晰、界线清楚,面积准确,不存在权属有争议地块。

项目区总土地面积1142.2公顷(其中汪云村825.36公顷、沙集村278.04公顷、开建村40.81公顷),建设规模954.53公顷,其中耕地722.8公顷、农村道路33.56公顷、坑塘水面113.43、农田水利用地33.96公顷、田坎26.26公顷、农村居民点7.59公顷、独立工矿用地3.31公顷,特殊用地4.0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7.37公顷、荒草地2.23公顷。项目区实施前耕地722.8公顷,其中XX村707.73公顷、XX村210.26公顷、XX村36.54公顷,涉及农业人口4224人,人均耕地0.1711公顷。

2、单体建筑物

该项目规划农桥12座,灌溉泵站6座,U型衬砌斗渠9.04km,灌溉管道2.305km,泥结砂石路面14.913km,混凝土路面4.23km - 1 -

根据规划图和现场地形地貌确定,该项目设计建筑物布局基本合理。12座农桥有11位于塘田渠道上,一座位于大塘排水沟上,农桥尺寸符合现场交通及过水要求。6座泵站,芦坝南站、芦坝东站从卢坝水库取水,朱庄泵站、桥头泵站从桥头水库取水,吴庄泵站为朱庄站的二级泵站,余庄站为芦坝南站的二级泵站,设计流量及扬程满足灌溉需要。渠道走向能够保证农田灌溉需要,但在项目实施后,部分地块高程会有改变,需要根据项目施工后地块高程作适当调整。道路工程,混凝土路面为林场路、荷花路、兴太路,连接了现有铁沙钱、陈香线主干道路,其他14.913管理砂石路面,连接了主要村庄和主干道路,形成了循环、方便的交通体系,设计相对合理。

XX镇土地整理项目指挥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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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土地整理报告

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第一章 前 言

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及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开展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编制本规划。

1.1项目建设背景

长沙县位于省会长沙市近郊,属长沙市近郊县。根据长沙县20xx年土地统计报表,该县20xx年末总面积为199715公顷,其中耕地58174公顷,未利用地7089公顷,耕地中低产田的比例较大,因此土地整理具有一定潜力。长沙县20xx年申报的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20xx年获得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项目区面积为133.7公顷。资金主要来源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区位于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境内, 共涉及该村的10个村民小组。该项目区地貌属岗平地带,大部分已被开垦成耕地,但由于水利设施标准低,基础差,农作物产量低而不稳;此外,项目区内有部分品种老化的低坡园地、零星分布的荒草地、沼泽地及数口多年未蓄水无效益的池塘,一条300米长废弃的河沟。因此,对项目区土地进行整理,对于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新增耕地面积,确保长沙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2 可研阶段工作情况

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受金井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会同长沙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局等单位对项目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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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了多次考察、论证,并聘请专家进行了初步规划设计,最终经专家组会审,确定了最佳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由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牵头,编写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对项目区内的基本情况、土地适宜性及土地整理潜力、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环境影响评价等进行了论述,对项目区土地整理进行了初步规划设计。受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同志于20xx年7月对该土地整理项目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基本划定了项目区范围,明确了整理区的面积为133.7公顷,完成了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现场踏勘报告及调研报告。

1.3 规划设计的目的

1.3.1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具体落实《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及《长沙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2001~2010)》。

1.3.2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3.3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确保整理区农民的经济利益。

1.3.4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4规划任务

1.4.1 制定2004~20xx年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

1.4.2 分析项目区基本情况;

1.4.3 分析项目区土地整理潜力,包括土地适宜性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土地整理潜力分析;

1.4.4 进行项目区主要工程配置与布局;

1.4.5 综合评价规划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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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制定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1.5项目规划依据

1.5.1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5.1.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1.6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8〕166号)。

1.5.1.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1.5.2行业技术标准

1.5.2.1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

1.5.2.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1.5.2.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1.5.2.4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5.2.5 《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97);

1.5.2.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1.5.2.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DJ338—89编制说明;

1.5.2.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SL73—95);

1.5.2.9《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及土建图》(SL7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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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及土建图》(SL73.1—95)条文说明;

1.5.2.11湖南省水利厅19xx年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5.2.12水利部19xx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1.5.2.13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

1.5.2.14湖南省水利厅文件湘水水电水建字[1998] 5号“关于颁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的通知”

1.5.2.15《长沙县金井镇主要材料价格取定表》

1.5.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

《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调研报告》及《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现场踏勘报告》等。

1.5.4相关规划

1.5.4.1《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5.4.2《长沙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2001~20xx年)》;

1.5.4.3《长沙县金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xx年)》;

1.5.4.4《长沙县农业区划》;

1.5.4.5《长沙县土壤志》;

1.5.4.6《长沙县水利志》;

1.5.4.7《长沙县统计年鉴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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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长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1. 6规划期限

本项目的规划期限为2004—20xx年。

第二章 项目区概况

2.1长沙县概况

2.1.1地理位置

长沙县位于湖南省中部,湘江下游东岸,西邻长沙县郊和望城县,东接浏阳,南连株洲、湘潭,北邻平江、汨罗。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9715公顷。

2.1.2自然条件

长沙县属长衡丘陵盆地的北部,地处幕阜山、连云山与大龙山余脉的南端,株洲隆起带的边缘,北、东、南三面高,中西部低,整个地势近似背东朝西的“撮箕形”。北、东、南三面除株洲隆起带地面高程在海拔300米以下外,其余三条余脉地面高程多在海拔300~600米之间。中部和西部地区起伏缓和,地势低平,一般地面高程在海拔40~110米之间。

长沙县处于东亚季风区中,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热量丰富,降水充沛,日照较足,四季分明,生长季长。春温多变,春末夏初多雨,伏秋多旱,秋寒明显,冬少严寒。年平均气温17.2℃,极端最高气温达40.6℃,极端最低气温达-11.3℃;全年太阳总辐射平均为106.19千卡/平方厘米,历年平均日照时数约为1677.1小时,日平均气温≥0℃的活动积温为6294℃,日平均气温≥10.0℃的活动积温为5457.3℃;历年无霜期平均为275天;多年年平均降水量为1389.8毫米,最多为1955.3毫米,最少为1018.2毫米,降水多集中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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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占全年总降水量的50%左右。全年平均风速为2.7米/秒,一般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

长沙县绝大部分区域属湘江流域。湘江干流经县西南边缘,境内有浏阳河、捞刀河等四条一级支流。长沙县水资源主要来源于地表水,全县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12.86亿立方米,但可利用量为11.83亿立方米,占径流总量的90%以上;地下水资源贫乏,全县多年平均地下水储量仅为2.29亿立方米,全县水量供需矛盾较突出,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需水量越来越大,水资源供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

长沙县的土壤类型比较复杂,全县共分布有4大土类,10个亚类,39个土属,71个土种。构成全县土壤主体的是红壤、水稻土两大类。在自然土壤中,红壤占全县山地、旱土总面积的50.5%左右。其特点是粘粒含量多,胶体品质差,土体中铁、铝氧化物积聚明显,适合油茶、茶叶、柑橘以及松类、栎类等酸性树种和酸性杂草的生长。水稻土是长期人为耕作形成的特殊土类,发源于各种成土母质,占全县农林用地总面积的33.8%,其特点为缺钾少磷氮丰富,有机质中等,肥力表现不够平衡。

长沙县生物品种多样,资源丰富。其所处的植被带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目前除低山深谷间为针阔叶混交林外,大部分地方为马尾松、杉木、茶油等纯人工林植被。树种资源丰富,共73科305种。其中列为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金钱松;二级保护树种有银杏、胡桃、花榈木;三级保护树种有鹅掌楸、杜仲、檫树。属省重点保护树种有湖南石槠、湖南山核桃。市境内经济林木主要有油菜、茶叶、柑橘等;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高粱、玉米、红薯及豆类为主;经济和油料作物主要有蔬菜、油菜、油茶、黄花菜、花生、芝麻、向日葵等。全县森林覆盖率为37%。

2.1.3长沙县社会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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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交通便利,境内有319国道、长浏高速公路横穿东西,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南北,四条干线公路在长沙县交汇,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近几年,长沙县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加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全县总人口73.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万人,占91.28%,非农业人口6.4万人,占8.72%。人口平均密度为368人/平方千米。20xx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06.63亿元,首次突破100亿大关。其中第一产业为18.7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7.6%,第二产业为57.6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4%,第三产业为30.25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4%。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42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3702元。

2.1.4长沙县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20xx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9715.17公顷,其中农用地161972.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10%(耕地58174.01公顷,占29.13%;园地9298.68公顷,占4.66%;林地81752.41公顷,占40.93%,水面12747.07公顷,占6.38%);建设用地25952.21公顷,占12.99%(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1272.72公顷,占10.65%;交通用地2205.45公顷,占1.10%;水利设施用地2474.03公顷,占1.24%);未利用土地11790.79公顷,占5.90%。

2.2项目区基本概况

2.2.1位置与范围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投资的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位于长沙县东北部的金井镇境内,距长沙市70千米,距县城星沙73千米。项目区四至为:东邻双江乡农裕村、桃花村,南毗高桥镇;北交双江乡望新村、金井水库;西接金井镇裕农村。项目区面积为133.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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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全村10个村民小组。

2.2.2自然条件

项目区地形的主要特点是西高东低,南高北低。由西往东低矮山包与冲田相间,山头主要用途为园林地,冲田主要作物为水稻。北部临近金井水库处地势低矮平缓,主要用途为水田。项目区最高点海拔118.6米,最低点海拔76.4米,坡度在0~29.7度之间,为较典型的岗平地貌。项目区土质以白沙、砂壤、红壤为主,土层深厚,疏松好耕,适耕期长,适宜于粮油等多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

项目区水资源较丰富。区内共有蓄水山塘72口,其中57口为项目区提供主要水源,且大部分能自流灌溉。2条小溪长年流水不断,当地农民在溪上建有几个简易小坝,雍高水位后亦可自流灌溉部分地势较低农田。项目区西南部有半冲水库(小Ⅰ型)为项目区提供补充水源。且该区地下水储量非常丰富,水质良好。因此,项目区土地整理的水源能够得到保证。但是,由于项目区地形复杂山塘集水面积小,干旱年成无水可放;半冲水库虽水源充足,渠系却不完善。因此需对区内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完善。

项目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热量丰富,日照较足,四季分明,生长季长。年平均气温17.2℃,无霜期275天左右,年降水量在1377.4毫米左右,与长沙县其他地区相比,降水量偏少。

在植物地理分布上,项目区属于亚热带长绿阔叶林区。从区内条件分析,项目区完全适合亚热带长绿阔叶林的生长发育,但由于土地条件较好,大部分土地已被垦殖,因此项目区内森林覆盖率较低。

2.2.3社会经济情况

项目区总面积133.7公顷,下辖10个村民小组,人口1468人,距长沙市70KM,长沙县城73KM。耕地总面积93.31公顷,人均耕地0.064公顷。项目区主要种植水稻、蔬菜等农作物,复种指数为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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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包括该村境内10个村民小组的大部分土地面积。该村虽地处偏僻,但集体经济发达。惠龙食品公司是长沙县有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的刀豆和藠头远销日韩,为国家赚取大量外汇,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大幅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20xx年该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600元。

项目区内现有主要道路5.72km;小型抗旱机组1台;塘坝77处;水渠4.85km,已衬砌0.97km;项目区基础设施一般。同时,该地区地下水特别丰富,地下水质良好,成为项目区内居民主要的饮用水源。

2.3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133.7公顷,其中农用地114.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96%(耕地93.31公顷,占69.79%;园地2.37公顷,占1.77%;林地12.00公顷,占8. 98%,其他农用地7.24公顷,占5.42%);建设用地16.22公顷,占12.13%(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4.73公顷,占11.02%;交通用地0.85公顷,占0.64%;水利设施用地0.64公顷,占0.48%);未利用土地2.56公顷,占1.91%。(见附表1)。

2.4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2.4.1项目区中部部分土地坡度较大,在开发整理过程中,稍有不慎,易产生水土流失。

2.4.2主要灌溉水源地势低,加之水利设施不配套,缺乏提水及引水设施;

2.4.3交通道路不多,而且等级低,无法满足村民生产与生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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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土地利用适宜性分析

区域内地形高差不大,多为低丘、岗平及平地地貌,地表坡度均在29.7度以下。大部分农田土壤质地为重壤土和轻粘土,土层厚8~10米,其中耕作层厚0.3~0.5米,土质较粘,保水保肥性能好,土壤耕性较好。光、热、水配合较好,水源水量充足。由于水源地势较低,加之缺少提水及引水设施,交通道路等级低,质量差,制约了项目区经济的发展。因此项目区土地急需整理和改良。目前大部分土地经过农民自发初步改良,适宜种植水稻、红薯、玉米、高粱等粮食作物和种植花卉、苗木、瓜果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对项目区土地经过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做到旱能灌涝能排 ,建设梯田,改良和培肥土壤,项目区可建成部分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在正常利用下,对当地或者邻近地区不会产生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等不良后果。

2.6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

项目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主要来源于低坡园林地、因缺水而抛荒的荒草地、因地下水位过高而无法耕作的沼泽地(冷浸田)及废弃的池塘河沟等。项目区整理后,未利用地减少2.23公顷,园地减少2.37公顷,林地减少5.19公顷,扣除增加的交通用地0.0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7公顷,净增耕地12.08公顷(其中旱地9.78公顷,水田0.55公顷),新增13.26%(见附表1)。

土地整理后,项目区水田部分将建设成为旱能灌、涝能排的旱涝保收的高产农田,旱地部分将建设成为水平梯田。

2.7 公众参与分析

项目区内通过长期不间断的农业综合开发,探索出了许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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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路子,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区内人们尝到了土地整理的甜头,对土地整理的认识高,参与土地整理的积极性大。在村民大会上,征求村民对该项目的意见,到会的村民,90%以上支持该项目,分别表示以投工、投劳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同时,多年来的农业综合开发也培养、锻炼了一支思想觉悟高、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开发整理专业队伍。这些为本项目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8土地权属状况

项目区内土地均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权属清楚,界限明确,无土地权属纠纷,并已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第三章 规划原则与目标

3.1规划原则

3.1.1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3.1.2 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3.1.3 因地制宜地进行土地整理、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和条件;

3.1.4 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3.1.5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1.6 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1.7 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3.1.8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1.9 依法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1.10 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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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规划目标

3.2.1 全面规划、综合整治,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提高配套程度;

3.2.2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田生态环境;

3.2.3 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第四章 规划方案

4.1规划标准

由于项目区无大面积较平坦土地,所以不宜进行大面积土地平整。 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完善其交通、水利设施,将其因势利导地建成交通便利、灌排畅通的高产田;对项目区西部、中部部分低坡园林地,因势利导地将其改造为水平梯田;采用灌排分设与灌排结合并存的排灌系统,保证90%以上耕地具有良好的灌排条件;阡陌相连的交通网络,方便农民及各种小型机械下地劳作。

4.2总体布局

为了达到上述规划标准,将项目区以干路、支路、田间路包围的区域为依据划分为12个区。对D区、L区的部分低坡园林地进行平整,改造成水平梯田;其他各区完善其交通、水利设施,将其因势利导地建成交通便利、灌排畅通的高产田。

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角度出发,规划了支路2条,田间路8条,生产路22条。其中改建支路2条,田间路7条,生产路7条,新建生产路15条。项目区共有山塘72口,其中57口可作为主要灌溉水源。但其中有5口骨干山塘经过多年运行已严重淤积,影响到正常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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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需清淤衬砌。另外,该地区地下水特别丰富,2条小溪常年流水不断,也是很好的灌溉水源。当地农民在溪上建有简易小坝5座,以雍高水位,引水灌溉高程较低的农田。但没有闸门,开关很不方便。拟改造现有小坝,装上提升式闸门。西北部的半冲水库与龙头头庵水库可自流灌溉部分农田,是项目区重要的补充水源。现有的引水渠道大部分是土渠,垮塌渗漏严重,需进行改造。

项目区共布置农渠24条,以保证农业生产灌溉用水。对所有渠道均用预制U型槽衬砌。为了满足项目区排水要求,结合原有排水沟,布置了排水斗沟一条,农沟4条,将田间多余水分排出项目区。C区有一块面积0.87公顷的茭凼,由于地下水位过高成为冷浸田,无法耕作。拟在该区打一口深井,装上深井泵,抽至D区,使之成为新开梯田的灌溉水源。这样既能使冷浸田变为良田,又保证了D区新增耕地的水源。

4.2.1土地平整工程

4.2.1.1 土地平整工程

该项目由于地形条件限制,不进行大面积的土地平整。只在D区及L区部分低坡园林地进行一定规模平整,成为新增耕地来源。I区有一条300米长的废弃沟道,平均高程比相邻田块低1.4米; B区、C区及D区有15口小山塘,已多年未蓄水,拟取土填平,使之成为新增耕地。其余小面积平整结合路渠及山塘修整进行。

4.2.1.2 水塘修整工程

A区、C区、G区、H区有5口骨干山塘,经多年运行后已严重淤积,影响到蓄水,因此对这5口塘进行清淤和衬砌。I区塘61由相邻两口小山塘组成,拟合并成一口并修整成形。针对骨干山塘放水不方便的情况,在每个骨干山塘设置一个放水卧管。

4.2.2灌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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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灌溉水源

项目区主要灌溉水源为57口山塘、2条河溪及项目区西北部的半冲水库、龙头庵水库(补充水源),可以自流灌溉项目区的绝大部分农田。只有F区设有一小型机台(已建)抽河溪水至塘40,灌溉G区部分高岸田。C区拟设一小机台抽茭凼地下水至D区浇灌新增耕地。

4.2.2.2灌溉方法

采用明渠灌溉方案。设计渠道均采用预制U型渠衬砌。

4.2.2.3渠系布置

项目区地形为丘岗区,西南高东北低,区域地形变化较为复杂。根据该区地形特点,拟结合水源、田块及现有渠系布置田间渠系,共布置24条农渠,共长8.17千米。

农渠1:从半冲水库进水渠引水至塘8。

农渠2:从塘2引水灌溉A区及B区的大部分农田,兼撇洪。

农渠3、农渠4:从半冲水库进水渠引水至塘69。

农渠8、农渠5:从塘20(骨干塘)引水灌溉C区的大部分农田。农渠5兼撇洪。

农渠10:引项目区外自然水及龙头庵水库水至塘51,解决G区部分高岸田的干旱死角问题。

农渠11:引枫树井地下水至塘40,灌溉G区部分高岸田。

农渠12:引河溪水灌溉G区高程较低田块。

农渠13:引河溪水灌溉G区高程最低田块。

农渠14:从塘49引水灌溉G区部分高程较低田块。

农渠15、农渠16:从塘61引水灌溉I区生产路15以下的田块。 农渠17:接农渠4引半冲水库水至斗沟1。

农渠18:从斗沟1引半冲水库水至塘61。

农渠19:从塘69引水灌溉J区大觉寺畔上大片农田,解决干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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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死角问题。

农渠20:从塘71引水灌溉K区部分农田。

农渠21、22、23:从无名溪引水灌溉相应高程田块。

农渠24:从塘20引水至D区新增耕地。

4.2.2.4排水沟布置

为了排除田间多余水分,在项目区布置了1条排水斗沟及4条排水农沟。农沟截排田间水,将余水排入斗沟及河溪,斗沟及河溪将余水排入项目区北边的金井水库(容泄区)。斗沟长0.91千米,农沟长

1.20千米。

斗沟1:布置在C区傍山一侧,除截排周边田块余水、接纳农沟3所排余水外,还兼作撇洪渠。且斗沟1从农渠17至节制闸段还兼输水功能,半冲水库水从农渠17经斗沟1、农渠18输至塘61。

农沟3排C区茭凼的地下水,使之成为良田。

其他农沟截排周边田块余水排至斗沟或河溪。

具体布置见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图。

4.2.2.5水工建筑物布置

该区建筑物布置时,根据地形特点及灌溉排水要求,布置了深井一口,抽水机站2座,其中1座为已建;新建1座。河溪改造闸坝5座,配置手动螺杆式提升闸门6台套;跌水2个,为浆砌石结构;农渠分水至田块的简易分水闸206个;农渠上的节制闸38个;河溪水进农渠进水闸5个;渠道、排水沟穿支路、田间路和生产路的过水涵19个;从骨干塘放水至农渠的放水卧管5个;田间路、生产路跨河溪、斗沟小桥(盖板涵)9座。

4.2.3道路工程

该项目区规划道路分为四种规格,即干路、支路、田间路及生产路。设计干路1条(已建),长2.02千米;支路2条,全长1.28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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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为改建;田间路8条,全长3.93千米,全部为改建。已建道路保持原貌。支路1路面宽5米,支路2路面宽4米;路面均采用C30砼现浇,两边过水田段均用浆砌片石砌筑田路分家墙。田间路路面宽4米,路面采用20厘米厚泥结碎石;两边用浆砌片石砌筑田路分家墙。为便于农民进行田间管理,布置生产路22条,全长8.55千米;路面宽2米,路面采用8厘米厚泥结碎石。

4.2.4电力工程

项目区主要用电为村民生活用电,区内已完成农网改造,生活用电电网已十分完善;2座抽水机站有一座已建,已具备供电线路;新建的一座电机功率很小,供电线路采用380伏四线线路,不新设变压器。

第五章 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303.78万元,各项费用的组成分别为:

工程施工费261.37万元,占总投资的86.04%;设备及装置性材料购置费1.9万元,占总投资的0.63%;其它费用31.89万元,占总投资的10.50%(其中前期工作费18.30万元,占总投资的6.02%;竣工验收费7.84万元,占总投资的2.58%;业主管理费用5.75万元,占总投资的1.89%);不可预见费8.63万元,占总投资的2.84%。

第六章 规划方案评价

6.1社会效益评价

(1)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项目区通过抽水机站、引水渠道、排水沟道建设,不仅彻底改变项目区水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面貌;而且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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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通过田间道路的建设,将大大改善项目区的交通条件,更加有利于项目区农民的生产与生活。

(2)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区土地部分整理成现代化农业园、部分整理为水平梯田。耕地面积可达103.77公顷,占项目区总面积的77.62%,新增耕地10.46公顷;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区将做到旱能灌、涝能排,彻底改良土壤,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

(3)通过土地整理,耕地质量大大提高,这将有助于农村推广新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提高和稳定农民收入。

(4)发挥较强的示范作用。长沙县大部分处于丘岗地区,而且大部分与该项目区土地类似,本项目的实施将对类似地区的土地整理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5)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通过整理后土地的合法、合理的权属调整,将减少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有利于保持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6)有利于推动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土地整理将完善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等,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将使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土地整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一项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事业,有利于增进广大农民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将进一步推动土地整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6.2生态效益评价

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成后,生态效益是明显的,具体表现在: 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土地绝大部分将整理为旱涝保收的高产农田、部分整理为水平梯田。由于引水渠、排水沟的建设,做到了干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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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灌、洪涝能排,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6.3经济效益评价

本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后经济效益的计算分为两部分,一是新增耕地面积增加的净收入,二是通过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新增的净收入。

6.3.1净增加耕地面积可创造的产值

项目区内耕地总面积为133.7公顷,其中新增耕地12.08公顷。对于新增旱地,全部用于种植藠头,每公顷年净收入4.61万元,全年净收入为45.13万元;新增水田种植水稻,每公顷净收入为1.025万元,新增水田全年净收入0.69万元。新增耕地全年净收入合计45.82万元。

6.3.2 改造中低产田可增加的产出量

项目区内有中低产田55.98公顷,全部为水田,种植水稻,经整理后,每公顷年净收入可达1.025万元,整理后每公顷净收入比整理前增加0.66万元,整理后可增加净收入36.94万元。

土地整理后,每年增纯收益82.76万元,人均年增纯收益553.2元。

总之,本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生态效益是明显的,经济效益是可观的。

第七章 项目实施管理

7.1 组织机构

以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及长沙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市场机制,具体运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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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项目实施管理

(1)实行项目法人制。本项目法人为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管理以项目法人为主体,项目法人向长沙县国土资源局(投资方)负责。由项目法人管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全过程。政府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只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并为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项目法人协调解决权属调整和社会治安等问题。

(2)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以此增加激励机制,促进工程建设。

(3)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本项目法人通过招投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监理。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代表建设方对工程实行监管,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4)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的规定,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长沙县财政局严格监控,长沙县审计局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定期进行审计。

(5)为确保土地整理相关标准、办法和项目规划、设计有效落实,规范土地整理,本项目将由湖南省及长沙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验收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分自查、初验和终验及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的移交手续,交长沙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正常的运行管理。

7.3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区总控制面积133.7公顷,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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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到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的付家咀、冯家垅、响塘等10个村民小组。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土地权属调整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长沙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面积大小和土地归并结果,在项目区域内划分若干土地分配区。分配区的划分应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原有位置不变”的原则,参照土地质量评价结果,根据路渠等现状地物适当调整,并尽量减少飞地、插花地和每个所有者的宗地数。

(2)实施土地整理的地块,整理后农民原有承包耕地的面积不得减少(扣除应分摊的新增路渠用地),但同一承包人有若干地块时,面积小者应尽量向面积大者集中。

(3)土地整理后新增耕地可由惠农村10个村民小组在争得全组三分之二村民代表或三分之二村民同意后,承包给本组农民或者外单位使用。也可以实行招标承包,但本组农民拥有优先承包权。

(4)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向全体土地权利人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土地所有权人、承包人和他项权利人,公告期限由长沙县国土资源局视实际情况而定。

(5)土地所有权人对权属调整方案有异议者,应于公告期内向长沙县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由其予以调处。涉及他项权利者,应通知他项权利人参加调处。经调处仍有意见者,可上诉到长沙县法院裁定。

(6)村民小组农民对承包地的重新分配有异议者,应于公告期内向村民小组或金井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村民小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予以调处。经调处仍有意见者,由金井镇人民政府或长沙县人民政府调解。

(7)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经公布并征求意见后,报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方案批准后,由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涉及所有权者,由长沙县国土资源局与项目区村民小组签订权属调整协议;涉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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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金井镇惠农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者,由惠农村14个村民小组与农民签订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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