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成创业热土

茂名滨海新区成创业热土

发布时间:1/15/2013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自20xx年4月26日成立以来,按照“建深水大港、兴现代产业、造滨海新城”的总体要求,不断布局重大项目建设,为新区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区域内已列入计划的重点项目125项,总投资1971亿元。其中,交通运输工程项目28项,总投资约670亿元;能源保障工程项目6项,总投资约136亿元;现代产业项目60项,总投资约980亿元;社会建设工程项目31项,总投资约185亿元。

深水大港建设如火如荼

博贺新港区作为茂名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建深水大港重要阵地,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近日记者实地采访时了解到,粤电10万吨级煤炭码头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括一个10万吨级和一个3.5万吨煤炭码头,自20xx年4月26日开工以来,目前已经完成投资3亿多元,其中防波堤完成投资5000万多元,推进420多米。 与此同时,港区内其他重大项目也在全面推进中。中化实业有限公司拟在博贺新港区建设2个8万吨级、1个3万吨级和2个3000吨级液体化工码头,以及建设114.8万立方米成品油、燃料油和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目前该公司已成立茂名石化储运项目筹备组进驻茂名开展具体工作。中国港湾工程公司以BT模式投资博贺新港区东西防波堤建设、航道开挖(一期),投资总额约20亿元。广州港集团拟在博贺新港区规划建设1个3.5万吨级和3个7万吨级通用码头,并成立茂名项目部开始筹备码头建设相关事宜。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拟在博贺新港区规划建设13万吨LNG 专用码头,包括有三座16×104立方米全容罐的LNG接收站和30公里天然气输气管线。粤电博贺2×100万千瓦燃煤电厂项目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同时正在协调中电国际和广东粤电、广州控股,力求促成多方合作。

临港工业区蓄势发力

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全面发挥临港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是茂名利用自身优势,全力打造港、业、城三位一体滨海新区的重要抓手。作为滨海新区规划建设重要港口之一的吉达港区,项目建设也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据悉,我市已与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茂名博贺临港工业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太平洋建设集团以BT方式投资建设吉达大道、吉港南路以及博贺临港工业区基础设施等三个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

同时,其余重点项目也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200万吨/年特种油项目规划布置在吉达港区东北角,配套预留液体化工码头和仓储物流区,该项目正在完善选址方案。中电国际2×100万千瓦项目规划布置在博贺临港工业区西南侧,目前一航院已编制吉达港区码头配套工程的起步方案。国储50万吨丙烷脱氢项目,规划用地500亩,以及建设一个5万吨LPG泊位,20xx年11月8日专家组来茂名考察,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比选。中海油150万吨/年LPG制烯烃项目拟规划布置在博贺临港工业区东南侧,具体选址正在比选论证中。 生态项目添绿滨海新区

在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我市十分注重引进生态项目落地。记者从滨海新区了解到,马来西亚双威集团拟在茂名滨海新区规划建设中马(广东茂名)双威生态城项目。去年底,双威集团应邀拜访了我市,实地考察了油页岩矿坑和南北排土场,并与我市签订了中马(广东茂名)双威生态城项目合作备忘录,项目上升为中马乃至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战略层面。

同时,滨海新区的旅游开发项目也正在加紧谋篇布局。东达蒙古王集团拟在滨海新区莲头岭西岸开发建设旅游度假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6亿元,项目占地2000亩。中国港

中旅集团公司的旅游地产项目拟规划布置在高地片区歌美海西侧,占地约2000亩,海面租用1000亩,建设大型主题游乐园项目,并配套建设商业地产项目。广州正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博贺洲(即浪漫海岸旅游区西侧)规划建设中国滨海旅游度假区,占地3000亩左右,利用海岸线约4公里。(原文摘自《茂名日报》)

 

第二篇:茂名滨海新区规划

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文 本

目 录

第二十章 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39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1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3

第四章 区域协调发展规划...............................3

第五章 滨海新区空间发展规划...........................4

第六章 产业发展与用地布局规划.........................8

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11

第八章 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16

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7

第十章 绿地系统规划..................................19 第十一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规划................................22 第十三章 空间管制规划................................24 第十四章 岸线利用规划................................25 第十五章 旅游发展规划................................27 第十六章 旧城区改造规划..............................27 第十七章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29 第十八章 城区景观风貌与历史文物保护规划..............30 第十九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30 第二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二章 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第二十三章 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第二十四章 附则.....................................40 41 48 5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适应茂名实施滨海发展战略的需要,统筹安排滨海新区

范围内各项建设事业,指导新区科学布局、城乡合理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及《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

划(2011-2030)》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中规划期指批准实施年份至20xx年;在各项文件

的表述中,近期指2012-20xx年,中期指2016-20xx年,远期指2021-20xx年。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称城市规划区即茂名滨海新区范围,面积1688

平方公里,由南组团、东组团和北部各片区构成。中心城区为南组团(环水东湾

新城),是指规划325国道以北、西至规划区界限、东至旦场与麻岗镇界-博贺水

道的区域,主要包括那楼片区、南海片区、高地片区、水东片区、陈村-旦场片

区。

第四条

规划原则

(一)引领发展。按照“造深水大港、兴现代产业、建滨海新城”的总体要求,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滨海新区,打造粤西地区的经济核心区和新兴增长极。 (二)科学发展。强化主体功能,倡导从容建设,形成合理的功能布局;引导人口集中分布,强化土地集约利用,实现人口城镇化、产业基地化、经济规模化。 (三)协调发展。统筹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联动发展以及“港口—产业—新城”互动发展,促进滨海新区与老城区协调发展、滨海新区与周边区域互动发展。

(四)绿色发展。把低碳理念贯穿到开发建设全过程,注重产业集聚和价值链提升,注重节能减排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一)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布局、精明增长。发挥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控制和引

导机制,合理分配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通过空间增长管理,协调各项城乡

建设,建立有序的城市发展框架和生态保护格局;进一步发挥城市的集聚效应和

辐射效应,使滨海新区在注重“数量增长”的同时更加关注“质量提升”。

(二)协调区域,统筹城乡。顺应粤西城镇群和湛茂都市区一体化发展的趋势,

加强滨海新区在城市职能分工、空间发展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等

方面的区域协调与合作,准确把握滨海新区的区域角色。

(三)坚持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确保发展与

保护之间的平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确保规划战略性要素与刚

性条件的有效落实,完善政府在公共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六条

城市发展目标 按照“五年具规模、十年见新城、二十年创一流”的

总体要求,经过20年左右的努力,将茂名滨海新区建设成为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宜业宜居、富有魅力的现代化国际化滨海新城和持续增长的理想城市,力争成为国家海洋经济试验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内后发地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1

(一)经济发展目标。按照率先发展、引领发展、创新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格局,加快建立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具有国内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大跨越,在粤西地区振兴发展中率先实现战略性突破,发展成为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到20xx年,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现代化的目标,经济总量突破8000亿元。

(二)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努力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20xx年城镇化率达到82%;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效能,提高城市宜居性和居民幸福感,积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三)城市建设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时代气息和地域特色的现代滨海新城。到20xx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10分钟绿地可达、15分钟服务可达”的便民生活圈覆盖率达到100%;主要交通走廊公交(含轨道和中运量)分担率达60%,环水东湾新城公交线网密度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建筑示范区。

(四)生态建设目标。按照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践行低冲击开发模式,构建宜居生态格局与可持续的生态支撑体系;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污染防止治理、资源合理利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造高品质的新区人居环境。到20xx年,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

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基本实现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目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每年大于30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率达到100%。 第七条

总体发展战略 以打造持续增长的理想城市为总目标,提升承载与持

续发展能力、提升文明宜居性为重点,构建产业、空间、交通、生态、宜居等五大发展战略。

(一)产业发展战略。把握深水港口建设与临港工业、滨海旅游、海洋经济、产业转移等机遇,培育新兴产业,促进茂名滨海新区产业结构从单一到复合的转型。一是立足石化产业基础,推进石化产业链向中下游延伸;二是立足港口资源优势,加快临港产业的壮大发展;三是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滨海旅游、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教育研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空间发展战略。以城市空间拓展和滨海新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城市建设重心南移,推进环水东湾新城路网、连接老城区与滨海新区的交通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拉开新区建设总体框架。

(三)交通发展战略。加强滨海新区与珠三角地区、大西南地区、北部湾地区的高效流畅联系,利用快速交通强化滨海新区三大功能组团的联系;积极推进建设绿道网、滨水步道等的建设,优化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建立环境友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四)生态保护策略。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明确滨海新区生态保护区域,防止

2

开发建设行为向生态用地扩张;加强对水源、生态核心等战略性资源的保护,强化对高品质自然环境地区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提升滨海新区的生态承载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开展茂名东南部沿海地区调水及灌区改造工程建设,保障滨海新区城市生活、产业发展的用水需求。

(五)宜居魅力战略。构建开敞的绿化系统与滨水公共空间、塑造多元化的滨海岸线、布局完善的人性化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多功能的商务休闲活动区等,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和舒适度。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八条 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

(一)城市性质:粤西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茂名市政治中心,以石化、

能源动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旅游休闲、港口物流、海洋产业为主

导的宜居宜业、富有魅力的现代化国际化滨海新城。

(二)主要城市职能

产业职能——石化产业、能源动力、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产业、海洋产业;

服务职能——商业金融、商务会展、行政办公、文化休闲; 交通职能——航运、物流;

旅游职能——休闲度假、商务旅游。 第九条

人口规模控制和城镇化水平

(一)总人口发展目标。根据未来发展趋势和已有上位规划,确定滨海新区近期(20xx年)常住人口控制为1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9%左右;中期(20xx年)常住人口控制为2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左右;远期(20xx年)常住人口控制为25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2%左右。

(二)城镇人口发展目标。近期(20xx年)城镇人口控制为70万人;中期(20xx年)城镇人口控制为129万人;远期(20xx年)城镇人口控制为209万人。 (三)城区范围内城市人口规模。城区指南组团、东组团及北部各片区所涵盖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近期(20xx年)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人口控制为55万人;中期(20xx年)控制为110万人;远期(20xx年)控制为185万人。 第十条

用地规模控制 按照茂名老城区与滨海新区人均110平方米的建设用

地标准计算,近期(20xx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85平方公里;

中期(20xx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148平方公里;远期(20xx年)城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238平方公里。

第四章 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协调。共同建设深水大港,整合茂名、湛江港口资源,协调石化、能源、铁路、公路、码头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两港功能互补与融合发展,形成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粤西组合港;共同建设粤西国际机场,加快推动湛江机场移至茂湛都市区中间地带,以覆盖更大客源市场为目标,便捷茂名滨海新区对外联系并加速茂湛都市区的形成与完善;共同推动西部沿海

3

高速铁路加快建设,加强与西部沿海高速铁路站点的衔接,增强滨海新区的发展动力。

第十二条 区域重大产业项目的协调。加强与湛江、钦州的石化产业协作,结合西南成品油管道和珠三角成品油管道,发挥各地优势及石化产业的协同作用,南产业转移工业片区、北排工业区、乙烯工业区的功能协调,确保现主城区为滨海新区各产业区提供便捷、完善的居住和生活服务;加强现主城区与环水东湾新城、博贺湾新城的快速交通联系,通过多通道的规划布局提升市域南部各功能组团之间的紧密高效联系。 实现错位发展,共同打造粤西乃至环北部湾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带;加强与湛江钢铁基地、防城港钢铁项目等协调,充分利用博贺深水港的开发,培育石化装备制造与冶金、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并逐步形成与周边城市的共生合作;加强

与湛江、阳江港口物流的协调,建立“湛茂阳”港口物流发展协作机制,打造以港口和临港工业园为中心的现代物流平台,建设铁路、公路、水路及海港互通互联的综合物流体系,共同打造面向东南亚、辐射西南省区的大宗货物集散中心和能源物流中心。

第十三条 区域旅游开发与生态保育。加强与湛江、阳江滨海旅游产业的协调,充分发挥粤西岸线资源丰富多样的优势,以滨海新区的放鸡岛、中国第一滩等景区为核心,强化与阳江海陵岛、阳西沙扒月亮湾、吴川吉兆湾、湛江南三岛、东海岛等滨海旅游资源的协调,共同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建立区域水资源调配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茂名市域的水资源协调,在满足市区、市域北部地区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时,适度增加高州水库对滨海地带的水量配给,保证茂名滨海新区的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需求。

第十四条 区域空间规划布局的协调。加强与茂名现主城区的功能协调,强化现主城区与滨海新区站南片区、西城片区在商业服务、设施配置、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融合发展,共同形成功能完善的城市组团;强化现主城区与河西工业区、茂

第五章 滨海新区空间发展规划

第一节 空间发展策略

第十五条 以实施港口带动、以港兴区的港产城互动策略为方向,提升滨海新区发展动力。以增强港口功能和拓展腹地为重点,强化深水港等核心要素的培育,加快博贺新港区、吉达港区及疏港通道等设施建设,形成范围较广的腹地和辐射圈,提升港口的集疏运功能。以吸引临港产业布局为目标,引导港口、产业与城市的互动发展,重点加快能源电力、海洋装备制造、港口物流等临港产业体系的构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能力的功能性新区,推动茂名城市要素集聚能力的提升。加快博贺湾临港新城区的规划与建设,为港口及临港产业区提供完善的商业、金融、商务、贸易、居住与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滨海新区东组团港产城“三位一体”良性循环与高效发展。

第十六条 以产业多元化和强化对外交通联系为目标,增强新区发展活力与要素流动能力。以产业多元化带动环水东湾新城等核心区域的人口集聚,通过布局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都市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强环水东湾新城的集聚能力与发展动力。加强与粤西机场、西部沿海高速铁路、包茂高速的紧密联系,构建

4

“120”时空圈,实现茂名滨海新区快捷的对外联系;强化组团内部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构建“30、45”时空圈,保证未来城市、产业与港口之间的高效流畅交流。

第十七条 以加强生态保护与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明确空间管制区域与优化用地布局。识别区内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并进行分级保护和控制,为塑造广东西翼沿海地区品质优良的理想新区奠定良好生态基础。建设本地蓄水引水工程,建立水源保护区,实现大区域范围内水资源的科学分配。加强海洋环流、主导风向等要素的影响分析,合理优化和组织城市空间布局,以减少污染源对城市功能区的干扰。

第十八条 以紧凑高效、绿色低碳、宜居生态为导向,打造最具魅力与品质的“理想新区”。以环水东湾新城陈村片区为重点,围绕轨道站点、公交站点等地区,塑造紧凑高效、功能混合、满足多样需求的紧凑型中心区。提倡绿色低碳的规划理念,设计可步行的街区尺度,构建舒适的慢行道系统并充分串联城市的公共活动场所。发挥环湖、滨海等优越的景观资源优势,营造丰富多样的滨水空间,增加居民亲近自然的界面与宜居生态性。 第二节 空间结构

第十九条 在茂名滨海新区范围内,形成“两轴一带、两大组团” 加若干片区的

空间结构。

“两轴”即老城区——博贺新港区发展轴和西部产业发展轴;

老城区——博贺新港区发展轴:依托港城路形成茂名市老城区至博贺新港片

区的快速通道,连环水东湾新城的城市中心区、博贺湾新城片区。

西部产业发展轴:依托茂名大道、工业大道等快速通道,构建连接河西工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及那楼片区、高地片区信息产业园的西部产业发展轴。

“一带”即滨海发展带:

沿海构建连接环水东湾新城高地片区、南海片区、旦场片区、博贺湾新城片区、博贺新港片区和吉达港片区等重要片区的沿海发展带。

“两大组团”:

两大组团分别是南组团(环水东湾新城)和东组团。其中,

南组团包括陈村片区、电白片区、那楼片区、高地片区、南海片区和旦场片区,是集金融商贸、商务办公、文化体育、创意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型的滨海新城。

东组团包括博贺新港片区、吉达港片区、精细化工园片区(包括岭门镇)、博贺湾新城片区、电城片区和度假岛片区,是承载临港产业布局,以产业发展带动茂名滨海新区腾飞的重要区域。

北部各片区:

北部各片区即河西工业片区、站南片区、北排工业片区、茂南产业转移工业片区、西城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市民片区。北部各片区是滨海新区的重要重要产业区和生活区。

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

第二十条 茂名滨海新区规划建设用地约440.39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6.09%,

5

其中,城乡居民建设用地约368.2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1.8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约59.4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52%,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约0.8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0.05%,特殊用地约0.1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0.01%,其他建设用地约11.6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0.69%。

茂名滨海新区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

2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 占城乡用地比例(%)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建设用地 26713.48 44038.85 15.83 26.09 H1城乡居民建设用地

21901.63 36826.87 12.9 21.82 H11城市建设用地

6335.79 23821.67 3.75 14.11 H12镇建设用地 758.19 1469.23 0.45 0.87 H

H13乡建设用地

0.00 0.00 0.00 0.00 H14村庄建设用地

14807.65 11535.97 8.77 6.83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3608.50 5943.55 2.10 3.52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56.51 83.74 0.01 0.05 H4特殊用地 14.54 16.54 0.01 0.01 H9其他建设用地 1132.30 1168.15 0.70 0.69 非建设用地

142086.98 124761.16 84.17 73.91 E

E1水域 17671.88 17665.45 10.46 10.47 E2农林用地 123706.51 105927.56 73.30 62.75 E9其他非建设用地 708.59 1168.15 0.41 0.69 合计

城乡用地

168800.00

168800.00

100.00

100.00

注:包括度假岛填海用地约1846.03公顷。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约23821.67公顷,占总面积的14.11%,其中:

居住用地面积6148.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25.81%。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环水东湾新城、西城片区、站南片区、市民片区、博贺湾新城片区、电城片区和度假岛片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239.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5.2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041.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8.57%。分

为市级、片区级、小区(镇)级、组团(中心村)级。

工业用地用地面积6183.4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25.96%。主要分布于河西工业片区、茂南产业转移工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博贺新港片区、吉达港片区和精细化工园片区。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1323.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5.56 %。主要分布于河西工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博贺新港片区的三个物流园区。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3470.5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4.57%。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404.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70 %。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3010.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2.64%。

茂名滨海新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序号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占城市建设 人均城市建设

用地比例(%)用地面积(m2

/人)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现状 规划 居住用地

40.42 25.81 77.2333.24 1

R

R1 一类居住用地

92.94 181.09 1.47 0.76 2.80 0.98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995.10 15.71 22.94 30.0129.54 R3 三类居住用地 503.32 23.24 2.11 44.412.7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46.22 3.89 5.20 7.43 6.70 A1 行政办公用地 75.16 155.56 1.19 0.65 2.27 0.84 A2 文化设施用地

9.35 171.80 0.15 0.72 0.28 0.93 2

A

其中

A3 教育科研用地 149.62 594.15 2.36 2.49 4.51 3.21 A4 体育用地 2.71 184.12 0.04 0.77 0.08 1.00 A5 医疗卫生用地 6.43 81.78

0.10 0.34

0.19 0.44 A6 社会福利用地 0.81 51.75 0.01 0.22

0.02 0.28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58.93 2.51 8.57 4.79 11.03 B1 商业设施用地

157.74 2.49 4.97 4.76 6.40 3

B

B2 商务设施用地

0.34 431.59 0.01 1.81 0.01 2.33 其中

B3 娱乐康体用地

0.20 330.08

0.00 1.39 0.01 1.78 0.65 65.50 0.01 0.27 0.02 0.35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0.00 29.83

0.00 0.13

0.00 0.16 工业用地 27.61 25.96

52.7533.42 4

M

M1 一类工业用地

98.54 1.56 7.52 2.97 9.68 其中

M2 二类工业用地 22.66 7.99 43.3010.28 M3 三类工业用地

214.76 3.39 10.45

6.48

13.46

6

物流仓储用地

155.752.46 5.56 4.70 7.15 5

W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25.04788.58 1.97 3.31 3.77 4.26 W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30.72534.81 0.48 2.25

0.93

2.89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548.608.66 16.54

18.76 S1 城市道路用地

323.655.11 9.76 16.52 6

S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

1.16 211.86 0.02 0.89 0.03 1.15 S3 交通枢纽用地 140.50107.74 2.22 0.45 4.24 0.58 S4 交通场站用地 45.9089.96 0.72 0.38 1.38 0.49 S9 其它公用设施用地 42.705.34 0.67 0.02 1.29 0.03 公用设施用地 199.36404.25 3.15 1.70 6.01 2.19 U1 供应设施用地

24.18181.85 0.38 0.76 0.73 0.98 7

U

U2 环境设施用地 64.07180.84 1.01 0.76 1.93 0.98 U3 安全设施用 0.00 6.31 0.00 0.03 0.00 0.03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31.1035.25

0.49 0.15

0.94

0.19 绿地与广场用地

717.4011.32 21.6316.27 8

G

G1 公园绿地

37.200.59 8.29 1.12 10.68 G2 防护绿地 669.8010.57 4.22 20.205.44 G3 广场用地

10.4029.55 0.16 0.12 0.31 0.16 H11

城市建设用地

6335.79191.07

128.76

注:包括度假岛填海城市建设用地约898.97公顷。

第四节 发展时序规划

第二十二条 近期(2012-20xx年)

开发策略:政府主导、基础先行、重点突破。

城区建设规模:人口约55万人,建设用地约85平方公里。

主要内容:通过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生活区项目的开发带动,形成分散组团。重点建设博贺新港片区的码头、物流仓储、临港工业,环水东湾新城的中央商务区、中央政务区、教育园区、信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茂南产业转移工业片区、河西工业片区等产业载体建设,抓紧建设重大交通、市政、生态环保等基础建设项目,重点推进电白片区、陈村片区、旦场片区、西城片区的生活区建设项目。

第二十三条 中期(2016-20xx年)

开发策略:优化产业、完善机能、 推广形象。

城区建设规模:人口约110万人,建设用地约148平方公里。

主要内容:强化交通廊道串联形成城市廊道。依托港城路强化茂名市老城区、环水东湾新城的城市中心区和东组团的便捷联系,强化老城区——博贺新港区发展轴;依托茂名大道、工业大道等快速通道,强化连接河西工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及高地片区信息产业区的西部产业联系通道。重点建设吉达港片区、电白片区、陈村片区南部、南海片区东南部、河西工业片区东部、站南片区南部、高新技术产业片区中部等。以做大做优产业为重点,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和广东能源、装备制造、信息产业基地基本建成,海洋产业集聚示范区和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初具规模。完善城市机能, 各大组团初步成形。加大滨海新区形象推广,

提高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二十四条 远期(2021-20xx年)

开发策略: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彰显魅力。

城区建设规模:人口约185万人,建设用地约238平方公里。

主要内容:重点优化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宜居环境品质,沿交通主轴发展多中心,形成带形组团城市,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休闲度假接待能力。以城市服务功能建设为重点,推动商贸、物流、金融、会展、科技、旅游等服务业发展,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品质,促进形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国际化滨海新城。

7

第六章 产业发展与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产业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二十五条 产业发展目标

(一)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扩充石油炼化与乙烯生产,拓展下游产业链向高

附加值产品和精细化工领域延伸,综合培育石化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园区,形成

上中下游产业紧密结合、大中小企业配套发展、规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世界级

石化产业基地,年产能达炼油4000万吨/年、乙烯200万吨/年、芳烃100万吨/

年。

(二)先进制造业及新兴产业基地。依托深水港口的开发和新兴产业战略、海

洋经济战略的实施,大力发展装备制造、能源动力等临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

及海洋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基地。(三)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以博贺新港区为龙头,博贺新港区、吉达港区双港合力,共同拓展国际、国内航运和物流功能,与湛江港共同打造组合港,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面向东盟、辐射内陆的区域性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 (四)滨海旅游胜地。整合放鸡岛、第一滩、虎头山等优质旅游资源,结合环水东湾中心区的城市形象提升,发展滨海度假、休闲观光、海滨文化旅游;积极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共享客源市场,提高滨海新区的旅游吸引力和旅游知名度,打造滨海旅游胜地。 第二十六条 产业发展策略

(一)产业体系完善:科学构建多元产业体系,丰富滨海新区产业发展类别;

把握港口战略区位优势和滨海旅游资源开发机遇,提升产业实力;完善现代型城市型产业类别,构建多元产业体系,促进滨海新区产业结构从单一向多元转型。 (二)产业结构升级:指引现有产业升级调整,深度挖掘石化产品,推动服务业朝现代化、高端化发展,实现农副产品深加工发展,综合提升滨海新区产业结

构高度,使产业结构从基础走向高端。

(三)产业-环境协调:引导产业与环境、产业与城市、产业与生活的融合发展;

总体产业布局协调,重视产业链关系及产业间正外部性,使各大产业融合发展,

实现“产业—城市—生活”和谐共生。

(四)重点产业突破:优化存量,提升技术,增加产能,减少污染;深度挖掘

产业价值、拓展产业链、实现产品精细化发展;寻找主攻产品,实现区域差异化

定位,将石化产业价值和区域贡献最大化。

第二节 产业体系构建 第二十七条 产业门类选择

茂名滨海新区未来产业发展门类分为四大方向: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石化产业方向——石油化工

依托深水港口开发:临港产业方向——港口物流、装备制造、能源动力 依托新兴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方向——海洋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 依托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功能方向——滨海旅游、现代服务、加工制造、现代农业

第二十八条 三次产业体系构建

8

第一产业主要发展现代农业和海洋产业。其中海洋产业主要指海洋第一产业,包括现代海洋捕捞业、现代海洋养殖业等。

第二产业主要发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能源动力、海洋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加工制造。其中海洋产业主要指海洋第二产业,包括海产品深加工、临海先进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上风电等;电子信息主要指电子信息制造业,包括家电及通信设备制造、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等。

第三产业主要发展港口物流、滨海旅游、海洋产业、电子信息、现代服务。

其中海洋产业主要指海洋第三产业,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等;

电子信息主要指电子信息服务业,包括特色型软件、信息服务业和新型信息服务

业。

第二十九条 产业职能等级划分

积极打造八大主导产业:石油化工、装备制造、能源动力、港口物流、海洋产业、滨海旅游、电子信息、新材料。

鼓励培育三大辅助性产业:现代服务、加工制造和现代农业。 第三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三十条 产业布局结构

按照“西部产业走廊—南部环水东湾产业区—东部博贺新港区产业区”进行产业空间布局。

西部产业走廊是滨海新区产业存量升级的重要依托。以石油炼制和乙烯生产为主,适度发展新材料、石化中下游产业、电子电器、纺织工业、农产品加工、

加工制造等产业,同时依靠铁路枢纽站发展商贸物流业。

南部环水东湾产业区是滨海新区产业多元化的主战场。以电子信息、现代服务、滨海旅游和海洋产业为主导产业。加强电子信息与未来教育科研片区产学研合作;集中发展高端现代服务业,同时依托海岸资源和周边农业资源适度发展港口物流、海洋产业、农产品加工和滨海旅游。

东部博贺新港区产业区是实现滨海新区产业增量的重要部分。打造综合性现

代化港区和临港工业区,构建滨海新区最具活力的新增长极。重点发展临港物流、

能源动力、装备制造(主要为海洋船舶工业和物流装备业)、石化相关产业和新

材料;形成产业链纵向集聚,同时依托规划建设的深水港口,加快发展现代物流

业和海洋交通运输业。

第三十一条 产业用地布局

至20xx年,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61.83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25.96%。物流仓储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3.23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5.56%。 第三十二条 重点工业园区规划

(一)河西石化工业区。位于河西工业园及河茂铁路以南地区,北部以原油加

工和能源工业为重点,南部形成石油副产品、延伸产品加工和炼油辅助材料生产的产业集群。远期工业用地面积14.65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6.1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0.94平方公里,三类工业用地13.71平方公里。远景工业备用地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总面积2.22平方公里。

(二)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滨海新区西北部,以塑料制品加工及新型包

9

装材料、电子装配(不含电镀)加工、精细化工和现代物流等产业为主导方向。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远期工业用地面积3.34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1.40%。远景工业备用地2.71平方公里。

(三)乙烯片区。以“一区多园”的方式,重点建设石化产业、橡塑加工、精细化工等独立园区,成为世界级石化基地的主要承接载体。主要为三类工业用地,远期工业用地面积14.00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5.8%。远景工业备用地10.45平方公里。

(四)信息产业园。以小良镇、沙院镇和南海街道为依托,重点发展数据服务、数字内容、云计算等信息服务业和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等信息制造业。以智慧型生态新城为建设目标,加快建设华南石化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中心和物联网等平台。该片区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远期工业用地面积1.04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0.44%。

(五)博贺装备制造园区。包括石化装备制造区、临港大型电力装备制造区、冶金设备制造区、港口重型机械制造、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制造等产业类型。该片区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远期工业用地面积4.28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1.79%。

(六)博贺精细化工园区。包括合成橡胶等精细化工产业类型。该片区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远期工业用地面积10.59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4.45%。 (七)博贺石油炼化基地。引进世界先进的化工企业和生产技术,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石化深加工产品,以炼油、乙烯为龙头,主要发展石油化工、石化物流、港口运输、石化综合服务等产业,最终建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

统一的石油化学工业区。该片区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远期工业用地面积9.04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3.79%。 第三十三条 主要仓储物流园区规划布局

(一)河西物流园区。依托铁路货运站场,强化以铁路、公路、轻轨为主的交通枢纽节点功能,全力打造与博贺新港区综合物流园区形成南北呼应的新区北部商贸物流基地。重点发展以石化产品、农产品为主的商贸物流业,服务于河西石化工业区,实现中心节点物流功能。规划远期(20xx年)河西物流园区3.78平方公里。

(二)茂港物流园区。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置仓储用地,在西北部乙烯工业区规划一处仓储区,集中提供仓储服务,逐步实现由单个小企业自己安排向由整个工业地域提供综合仓储服务转变,促进仓储业的产业化发展。城区内其它零星仓储用地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鼓励置换为其他用地。规划远期(20xx年)茂港物流园区0.42平方公里。

(三)博贺能源物流园区。依托博贺新港区,承担茂名石化的原有接卸任务,建设博贺煤炭中转储备基地、油品商业储备基地,推动茂名港口扩大开放。规划建设博贺新港区能源物流保税区和能源交易中心,初步建成全省重要能源物流基地,建设与世界级石化基地相匹配的华南油气产品交易、储备、运输中心及省级煤炭中转储备基地。规划滨海新区博贺码头和吉达码头物流区共占地约10平方公里。

10

第四节 产业发展路径 第三十四条 产业发展路径安排

综合评估茂名滨海新区的现状条件和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将茂名滨海新区产业路径分为三个阶段:

产业积累阶段。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充足的劳动力和已有的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累足够的资本。主要以第二产业为主,依托新区现有的石化产业基础,充分发挥港口、土地、海洋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石化上下游产业、临港工业、加工制造以及农海产品加工等基础产业。

产业优化阶段。促进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转变,同时适当发展与之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主要发展装备制造、农海产品深加工、电子信息以及与之配套的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等服务业。

产业高端化阶段。以第三产业为主,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

以及现代农业等高端产业,注重产业发展的品质。产业全面进入高端提升阶段。

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五条 总体目标 规划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构筑多模式、一体化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与区域交通联系便捷、内部沟通顺畅的交通网络,形成以滨海新区为核心的“30、45、120交通圈”。 z 30分钟:组团内出行时间在30分钟以内,以慢行交通、公共交通为主; z 45分钟:组团间、至粤西地区主要城市出行时间在45分钟以内,以公共交通、小汽车为主,其他交通方式为辅;

z 120分钟:至珠三角、环北部湾地区出行时间在120分钟以内,以轨道交通为主,航空为辅。 第三十六条 对外交通

(一)建设深水物流港口

茂名港规划形成一主两副的发展格局。其中,一主指博贺新港区和博贺港区;两副指水东港区、吉达港区, 完善疏集疏运体系及港口后方货运设施,拓展港口粤西地区、西南地区、中南地区经济腹地。

博贺新港区是集装箱运输、进口原油、大宗散货转运的核心港区;吉达港区服务于后方临港工业的原材料、产成品运输;水东港区承担部分进口原油、大宗散货转运功能;博贺港区主要发展为渔业码头和观光客运码头。

(二)共建粤西航空枢纽

规划通用机场,协同湛江共建粤西机场,完善机场集疏运交通体系,加强城际轨道、高等级道路等无缝衔接航空枢纽,服务于粤西地区,辐射环北部湾。

(三)打造区域铁路枢纽

优化铁路总体布局,推进深茂铁路北线方案建设,预留粤西城际轨道通道,承接珠三角城际轨道网西延,实现120分钟与珠三角地区交通联系。

规划形成“三横一纵两支线”的总体布局。“三横”:三茂-河茂铁路、深茂-茂湛(西部沿海高速铁路)铁路、粤西城际轨道;“一纵”:洛湛铁路;“两支线”:茂石化专用线、博贺新港区疏港铁路。

建设茂名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马踏高铁站、电白货运枢纽站及茂名货运综合站;建设湛茂阳城际轨道那楼站、陈村站、博贺站及岭门站。

11

(四)增强公路网辐射力

构建功能清晰、布局完善、等级合理的干线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体系,优化公路客货运站场布局,有效衔接对外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增强公路网的辐射力,提高公路运输效率。重点建设高速公路和快速路。

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快速路:新国道G325线、工业大道、茂名大道、港城路、新港大道、机场路。

(五)发展客、货运综合枢纽

规划公路客运枢纽7个,其中研究范围的北组团3个,南组团3个,东组团1个,规划总占地面积27.6公顷;规划公路货运枢纽10个,其中北组团4个,南组团4个,东组团2个,规划总占地160公顷,总发送能力为1300万吨/年。 第三十七条 道路网规划

规划路网分为四级: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其中主干道分为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 (一)快速路

规划形成“四横六纵”的快速路网结构。 四横:北环路、南环路、港城路和海港路;

六纵:白沙路-西环路、工业大道、290省道-东环路-茂名大道、机场路、旦林大道-环城东路和新港大道。

表7-1 快速路规划一览表

道路等级

道路名称

道路红线宽度

道路长度(m) 道路断面形式

(m)

快速路

北环路

60

22677

两块板

南环路

60 21752 两块板 港城路 100 59185 两块板 海港路 60 15760 两块板 白沙路-西环路 60 10341 两块板 工业大道 60 18369 两块板 290省道-东环路-80 38746 两块板 茂名大道 机场路 60 7555 两块板 旦林大道-环城东

60 13454 两块板 路 新港大道

60

27598

两块板

(二)主干道

干线性主干道:是连接城市各组团的交通要道,原则上以机动车交通为主,不宜汇集大量的非机动车和人行交通。具体规划如下表:

表7-2 干线性主干路规划一览表 道路红线宽度

组团

道路名称 道路长度(m)道路断面形式

(m) 627县道 50 7562 两块板 春景路 50 5371 两块板 宜景路 50 7155 两块板 山兴路 50 7115 两块板 山北路 50 7930 两块板 山阁路 50 2187 三块板 北环路 60 7361 两块板 茂春路 60 11162 两块板 北部各片区

372省道 50 9926 两块板 油城路 60 8312 三块板 291省道 60 6261 两块板 森林大道 60 10932 两块板 兴业大道 60 10804 两块板 茂南大道 60 6876 两块板 山心路 50 4315 两块板 市民大道 60 9760 三块板 茂化新路

60

6119

两块板

12

海洋大道 60 7174 两块板 旧325国道 60 133384 三块板 滨海大道 60 25489 两块板 粤海路 50 3596 两块板 河湾路 50 5583 两块板 东南路 60 21015 两块板 茂春路 50 11162 两块板 南组团

372省道 50 9926 两块板 油城路 60 8312 三块板 291省道 50 6261 两块板 森林大道 60 10932 两块板 兴业大道 60 10804 两块板 茂南大道 60 6876 两块板 山心路 50 4315 两块板 市民大道 60 9760 两块板 东组团

河湾路 50 5583 两块板 博珠路 50 12545 两块板 粤海路 50 3596 两块板 东南路 60 39125 两块板 滨海大道 60 5370 两块板 博贺大道 60 12779 两块板 城南路 60 7607 两块板 申港路 50 9306 两块板 昌港路 50 3149 两块板 引港路 50 9611 两块板 新325国道 60 17402 两块板 东风路 50 4902 两块板 旧325国道 60 15309 两块板 新港西路 60 9807 两块板 宏港路 50 3905 两块板 东联公路(博贺段) 50 12721 两块板 吉港大道 60 10002 两块板 吉达路 60 11850 两块板 光明路 60 6881 两块板 河湾路 50 5583 两块板 博珠路 50 12545 两块板 粤海路 50 3596 两块板 东南路 60 39125 两块板 滨海大道 60 5370 两块板 博海大道

60

12779

两块板

城南路 60 7607 两块板

普通主干道:主要解决组团内部交通的主要联系通道,具体规划如下:

表7-3 普通主干道规划一览表

组团

道路名称

道路红线宽度道路长度(m)道路断面形式

(m)

公馆路 40 6141 三块板 梅花路 40 4005 三块板 丰乐路 40 7781 三块板 油城北路 60 8403 三块板

山镇路 40 4035 三块板 北部各片区

德育路 40 2821 三块板 青年路 40 2197 三块板 高新路 40 6067 三块板 千逵路 40 1982 三块板 人民路 40 7502 三块板 公岭路 40 3397 三块板 彩云路 40 4161 三块板 高地大道 40 10242 三块板 镇西路 40 6211 三块板 水东大道 50 17395 三块板 明月路 40 9535 三块板 滨城路 40 11902 三块板 新湖二路 40 2348 三块板 人民路 40 5485 三块板 临港路 40 16182 三块板 向阳大道 50 5880 三块板 长乐路 50 4736 三块板 南组团

滨海路 40 9076 三块板 陈村路 40 12329 三块板 新港西路 40 4999 三块板 新港东路 40 4978 三块板 海港路 60 11812 三块板 海湾大道 40 10861 三块板 南海路 40 6408 三块板 霞海路 40 2366 三块板 润海路 40 1936 三块板 海港路 60 19785 三块板

博远大道

40

3737

三块板

13

港湾大道 40 10861 三块板 绿塘路 40 2202 三块板 湾东路 40 3190 三块板 工业南路 40 3950 三块板 赤山路 40 5670 三块板 宏海路 40 5242 三块板 莲岭路 40 3323 三块板 港务路 40 2918 三块板 博贺大道 60 12031 三块板 东组团

港埠路 40 3405 三块板 沙北路 40 10604 三块板 城东路 40 14888 三块板 东信路 40 1216 三块板 上岚路 40 6982 三块板 下岚路 40 7137 三块板 东港路 40 7395 三块板 港浦路 40 2193 三块板 领海路 40 2716 三块板 东港路 40 7395 三块板 港浦路 40 2193 三块板 领海路

40 2716 三块板

(三)次干道

次干道系统是规划区内部区域间联络干道,次干道既要汇集支路的交通,又表7-4 次干路规划一览表

组团

道路名称

道路红线宽度道路长度(m)道路断面形式

(m)

金塘路 24 2612 两块板 古城岭路 24 2648 两块板 东兴路 30 5356 两块板 明月路 30 1667 两块板 新乐路 30 5252 两块板 中兴路 30 2145 两块板

山南路

30

5498

两块板

横山路 24 1142 两块板 梅岭大道 24 5030 两块板 东华路 30 1839 两块板 东圃路 30 1936 两块板

山车路 30 3030 两块板 北部各片区

环市北路 30 6221 两块板 平安路 30 2400 两块板 新中路 30 1453 两块板 厂前路 30 3740 两块板 新平路 30 1489 两块板 新华路 30 1173 两块板 德福路 30 4206 两块板 新贵路 30 838 两块板 高峰路 30 6214 两块板 后坑岭路 30 7003 两块板 沿江路 30 13053 两块板 657县道 30 8418 两块板 牛栀岭路 30 4360 两块板 春奎路 30 1174 两块板 黑石岭路 30 4086 两块板 坡心路 30 9060 两块板 福东路 30 1672 两块板 智慧路 30 1379 两块板 建安路 24 6494 两块板 广隆路 24 5082 两块板 南组团

望湾路 24 3144 两块板 湾仔路 24 4943 两块板 跃进路 24 5057 两块板 依康路 30 2240 两块板 贤明路 30 2635 两块板 琼海路 24 1259 两块板 云海路 24 1684 两块板 广场路 24 3147 两块板 瀚海路 24 1466 两块板 金村路 30 3621 两块板 河海路 30 4691 两块板 翠景路 30 1290 两块板 水厂路 30 3713 两块板 昌盛路 30 1524 两块板 新港路 30 3152 两块板 河海路 30 4691 两块板

要疏解来自主干道和部分快速路的出入交通。具体规划如下:

14

翠景路 30 1289 两块板 水厂路 30 3712 两块板 昌盛路 30 1524 两块板 博雅路 30 1935 两块板 博达路 30 1271 两块板 博兴路 30 1241 两块板 博益路 30 1309 两块板 博文路 30 1298 两块板 博奥路 30 1566 两块板 环湾路 30 4051 两块板 博济路 30 4695 两块板 东组团

博智路 30 4741 两块板 环岛大道 30 10674 两块板 大明路 30 4796 两块板 文东路 30 4734 两块板 电城路 30 2679 两块板 东新路 30 3186 两块板 文青路 30 3404 两块板 洋海路 30 1729 两块板 云霞路 30 4096 两块板 祥云路 30 4592 两块板 云海路 30 6211 两块板 海宇路 30 8568 两块板 海纳路 30 4969 两块板 海岳路 30 11560 两块板 海运路 30 5651 两块板 岭门西路 30 3284 两块板 沿湾路 30 13255 两块板 前岭路 30 4813 两块板 锦港路 30 7320 两块板 达港路 30 7548 两块板 富港路 30 15166 两块板 达德路 30 4647 两块板 鸿轩路 30 1436 两块板 鸿宁路 30 1508 两块板 鸿达路 30 1927 两块板 鸿钧路 30 2179 两块板 鸿志路 30 2323 两块板

(四)支路

支路直接服务城市土地利用,是城市道路网系统构成和交通集散的基础,长度规模最大,因此在红线控制上要满足基本的交通集散需求,即双向2条机动车道,红线宽度不宜低于15米。 第三十八条 公共交通规划

规划4条中运量公交走廊线路,分别是:

1号线:位于北组团,沿省道S372线—油城路走线,全长23.73km。 2号线:沿省道S280,经茂名大道—旧325国道到达城际轨道陈村站,全长30.00km。

3号线:环水东湾线,经茂名大道—海港路—环城东路到达城际轨道陈村站,全长25.54km。

4号线:起点于陈村沿旧325国道,经博贺湾新城片区到达电城镇片区,全长22.03km。

第三十九条 停车系统规划

近期应重点加强茂名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及各镇中心区停车设施的供应,改善停车难问题。

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布置。停车场服务范围,中心区在200米内,其他地区在300米左右。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指标按照《茂名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配置。 第四十条 货运系统规划

铁路货运通道规划:北向洛湛铁路;西向河茂铁路,茂湛铁路兼顾货运功能;

15

东向三茂铁路,深茂铁路兼顾货运功能。茂石化专用线承担石化工业园区对外货运功能,疏港铁路承担港区及后方工业园区对外货运功能。

公路货运通道规划:

结合茂名滨海新区产业布局及用地规划,规划形成三级货运通道。 区域性货运通道:沈海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

北部各发展片区货运通道:森林大道、工业大道、北环路、西环路、油城路、南组团货运通道:旦林大道、新港大道、东环路、南环路、旧国道G325线、新国道G325线、

东组团货运通道:新国道G325线、旧国道G325线、博贺大道、东南路和沙北路等。

危险品运输线路规划:

危险品集中区:茂名石化厂、茂名乙烯厂、茂名港水东港区和吉达港区。 危险品运输线路规划:

北部发展各片区:280省道、291省道、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工业大道等。

南组团:新325国道、海洋大道、环城东路。 东组团:港城路、新港大道、博贺大道、东港路。 第四十一条 危险品运输线路规划

危险品运输线路规划:以城市边缘的运输通道为主,担负爆炸品、剧毒品和过境危险品绕城运输任务,可快速疏散危险品,减少运输穿越城市中心地段。尽可能避开政府机关、城市商业、办公繁华地带、城市居住人口稠密地带等重点消

防保护地区。主要包括以下道路:

区域性道路:沈海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

北部发展各片区:280省道、291省道、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工业大道等。

南组团:新325国道、海洋大道、环城东路。

东组团:新325国道、新港大道、博贺大道路、东港路。 对于规划区内其它道路,禁止危险品运输通过。 第四十二条 客运系统规划

客运站规划:本次共规划了茂西客运站、茂名客运站、茂中客运站、茂港客运站、电白客运站、陈村客运站和电城客运站等7个客运站。 (2)客运线路规划

客运线路考虑客运人流方向进行布置,主要通道设置如下: 区域性交通通道:沈海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 北部各发展片区: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和油城路。

南组团:新325国道、环城东路、海港路、茂名大道、机场路、工业大道等。 东组团:新325国道、新港大道、博贺大道路、东港路。

第八章 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第四十三条 规划布局结构

根据本次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居住用地分为三大居住组团。为了便于规划管理与设施配套,将居住组团划分为14个片区,形成 “居住片区-组团—城市”

16

的居住结构特点。

第四十四条 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6148.7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5.81%,预计居住人口185万人。

表8-1 规划居住用地情况一览表

序号

规划居住人

口(万人) 用地(公

顷)

4 10 8 8 30 2 35 40 12 8 8 105 20

150.10 319.75 172.81 244.90 887.56 102.32 规划居住

开发指引

12) 度假岛 13) 电城片区 14) 岭门片区 小 计

5 20 5 50

综合居住片区。

346.22 结合旅游、商业,建设综合居住片区。

结合旧城改造,降低居住密度为主,建立综

556.17

合居住片区。

改造城中村,结合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综

145.26

合居住片区。 1690.24

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四十五条 城乡公共中心体系规划

本次规划采用“级配体系”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规划形成“一主一副加若干片区级中心”的公共中心体系,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四级:

市级:为营造特色明显的中心区,将中央商务、行政办公、文化体育等复合功能主中心布置于陈村片区;而站南片区为城市综合公共服务副中心,将打造成与环水东湾新城功能互补、互动发展的城市核心区。

片区级: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服务于本片区,这些片区包括:那楼片区、

电白片区、南海片区、博贺湾新城片区以及电城片区。

名称

1 北部各片区 1) 2) 3) 4) 小 计 2 南组团

5) 6) 7) 8) 9) 10) 小 计

3 东组图

11)

结合旧城改造,降低居住密度为主,建立综

合居住片区。 结合工厂搬迁,建立综合居住片区。 改造城中村,结合商业、商住、教育建设综

合居住片区。 结合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综合居住片区。

结合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综合居住片区。结合旧城改造,降低居住密度为主,建立综

1112.30

合居住片区。

结合办公、商业、商务、文化,开发建设新

1090.56

型综合居住片区

改造城中村,结合商业、娱乐建设综合居住

585.84

片区。

380.74 结合旅游、商业,建设综合居住片区。

改造城中村,结合教育科研,建设综合居住

299.16

片区。 3570.91 642.59

改造城中村,结合商业、商务、文化,建设

小区(镇)级:指服务于2—3万人居住规模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 组团(中心村)级:指服务于0.5—1万人居住规模的商业、教育文化等设施。 第四十六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规划形成1个市级和3干个片区级行政中心,其中市级行政中心位于陈村片区,片区级行政中心分别位于:站南片区、电白片区、博贺湾新城片区。

17

(二) 文化设施规划

规划形成2个市级和5个片区级文化中心,其中市级文化中心位于陈村片区与高地片区,布置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会展中心等设施;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结合片区级文化中心布置。 (三) 教育科研设施规划

规划于高地片区布置教育产业基地与技术培训基地,建设茂名学院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布置技术培训学校。规划新建中学共计59所,其中南组团34所,东组图20所,北部各片区5所。 (四)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形成1个市级和8个片区级体育活动中心,

其中市级体育活动心位于陈村片区,规划布置大型现代化体育中心,配备多功能体育设施,如足球场、田径场;室内体育馆,内设篮球场、排球场等,可进行正规比赛;游泳馆,高中低级泳池齐全,既可作正规比赛用,又可对群众开放。 (五)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在滨海新区配套建设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肿瘤医院,并建立和完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大型楼盘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努力建成粤西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规划滨海新区设置城三级医院4所,二级医院18所。 (六)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整合现有养老院、敬老院,综合规划布置城市级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各2处,分别位于电白片区与电城片区。

(七) 文物保护规划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核定公布后,应当在一年以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制定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内应竖立标明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树立机关以及树立日期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牌。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视实际需要设置坚固耐久的保护界桩。

绝对保护范围划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从文物从本体向外延伸一般不少于9米范围内;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从本体向外延伸一般不少于6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省级文保单位从绝对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一般为30~50米,市县文物保护单位从绝对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一般为10~30米。 第四十七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一)

商业设施规划

规划形成2个市级和6个片区级商业金融中心,其中市级商业金融中心位于陈村片区与站南片区;大、中型酒店和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主要位于南海片区。 (二)

商务设施规划

规划结合市级及片区级行政中心设置商务设施,包括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设施。 (三)

娱乐康体设施规划

规划于城市核心区陈村片区滨水地带设置影剧院、音乐厅等大型设施,打造城市标注性建筑,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结合片区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设置电影院、歌舞厅等大型游乐设施,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18

(四)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规划 零售加油加气设施: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规划按每处服务半径0.9-1.2公里,占地1200-1300

㎡/处布置。

电信营业网点:市中心区按每处服务半径0.5-1km布置;边远农村按每处服务半径6-8km布置,其它地区按每处服务半径2-4km布置。

邮政营业网点: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按服务半径1.5-2km 布置。

第十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八条 规划目标

构筑特色鲜明的滨海生态绿地系统;强化生态系统与城市各功能区的有机联系,让滨海新区与生态绿地有机融合,改善产业与城市的环境矛盾,营造“青山碧海衬城,绿道翠园融城”的绿色生态新城。规划期末,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5平方米以上。 第四十九条 规划结构

形成“一源汇多廊,山海绿相融;碧湾串新城,城乡绿网连”的城市绿地结构。

一源汇多廊,山海绿相融:以东部山体群为生态氧源,结合袂花江、小东江、共青河、深茂铁路形成多条生态走廊;构筑东部山体自然保护区与海之间生态通廊。

碧湾串新城,城乡绿网连:维育滨海防风林带和滨海红树林生态湿地,构

筑滨海生态安全防线;构建贯穿三湾的滨海绿带,串联新城各组团。通过楔形绿地、环组团绿带、滨河绿廊等将乡村的田园风光和山林气息带入城市,形成绿带绿廊绿块相交织的网状绿地系统,实现城乡之间生物物种的良好交流。 第五十条 绿地分类规划

(1)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公园绿地总面积1975.41公顷,人均10.68平方米/人。每个片区重点打造1-2个大型综合公园。结合现状基础条件,建设晏镜岭-歌美海湿地公园等专类公园。以服务半径为500米打造社区公园。带状公园主要是滨河公园,绿地宽度不少于30米。

(2)防护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规划二、三类工业用地外设置宽度50米以上的卫生隔离带,石化产业与居住之间设1000米以上的卫生隔离带。

道路防护绿地:铁路两侧各100米,高速公路两侧各100米,快速路两侧各20米,主干道两侧各10-15米。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110kV高压走廊宽度15-25米,220kV高压走廊宽度30-40米,550kV高压走廊宽度60-75米。

(3)附属绿地

新建居住区和公共设施绿地率不少于30%;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大于20%;快速路绿地率不少于35%;主干道绿地率不少于30%;次干道绿地率不少于25%;支路绿地率不少于20%。

(4)其他绿地

生态廊道:沿海设200米宽的防风林为主的生态绿廊;东部山体生态绿廊;

19

结合袂花江、小东江、共青河、深茂铁路等建设不少于1000米的生态廊道。

郊野公园:打造南茂名森林公园、麻岗郊野公园、庄山郊野公园等。 风景旅游区:主要包括虎头山滨海风景旅游区、龙头山风景旅游区和大小放鸡岛风景旅游区。 第五十一条 绿道网规划

从居民体验城市的角度,梳理滨海新区自然和活力空间,包括大片的亲水空间、城区内部的广场、公园绿地、旅游景点、城市特色风光、码头岸线等。结合滨海新区的现状道路绿化,海岸、河道、山林等生态廊道构建情况,以公园、历史文化村镇为节点相连,形成城市活力线、滨海风情线、滨河休闲线、生态观光线等多种类型的绿道纽带,串联城市活力空间,沿途相应规划建设服务驿站。

绿道网全线长度404km,其中,城市活力绿道59km,滨海风情绿道101km,滨河休闲绿道125km,生态观光绿道119km。

第十一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第五十二条 生态建设目标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促进滨海新区生态功能改善,维护和新建一批自然

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加快和完善生态风景林工程建设,强化海洋生态

环境和海岸线自然景观保护。到规划期末,全区占土地总面积30%的生态重点保

护区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45%,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达

到全区面积的12%,退化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修复,生态系统功能大为提高,全面

实现生态城区的建设目标。

第五十三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

划定区域生态安全保障必须保留的土地,包括①一级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②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以及相对高度超过50米的丘陵地;③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④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⑤岛屿和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海滨防护林;⑥其他需要进行基本生态控制的区域。 第五十四条 生态空间布局规划

根据滨海新区的自然生态格局和生态城市发展的需求,按照“强内引外、蓝绿双嵌、布局合理、功能优化” 的原则,滨海新区生态空间布局将形成“一核(中部水源保护生态控制区)、两翼(东部儒洞河流域生态农业建设区和中部台地林果生态经济建设区)、三湾(水东湾、博贺湾和吉达湾)、五带(沿海生态踏脚石与海岸防护林生态屏障带、袂花江和共青河供水安全保障带、儒洞河后备水源安全保障带、小东江水环境改良优化带、西部生态踏脚石联络带)” 的生态空

间格局。

第五十五条 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滨海新区的发展目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环境问题形成机制和区

域分异规律,划定东北部水源保护和生态屏障区、袂花江-共青河饮用水源保护

和生态农业区、南部港口经济和滨海生态城市建设区、西部生态涵养和生态农业

发展区、北部生态工业和生态改良区以及南海海岸和海岛生态保护区等6个生态

功能区。

20

第五十六条 生态保护分级控制规划

规划将滨海新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控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并进行生态分级控制保护。

(1)重点保护区: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区域,指生

态敏感性最强、生态服务功能最重要,对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需要重点管理和维护的区域,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踏脚石、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包括:石璧山---旱平水库饮用水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河角水库饮用水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热水水库---河湾水库中小库群饮用水源保护区、袂花江和共青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儒洞河饮用水源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青年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含茂名森林公园)、小良水保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茂港小良水保站森林公园、)、茂港红树林保护区(水东湾—大洲岛湿地公园和歌美海湿地公园)、电白红树林保护区、茂名森林公园、茂南城郊湿地公园、电白庄山森林公园、电白龙头山森林公园、放鸡岛文昌鱼自然保护区(大放鸡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茂港区人工鱼礁区自然保护区、电白人工鱼礁区自然保护区、电白博贺沿海防护林、莲头岭森林公园;第一滩-虎头山旅游区和沿海防护林、龙头山-浪漫海岸旅游区、热水御水古温泉旅游区、龙湾咸水温泉旅游区、沙院咸水温泉旅游区、电白水东炮台—晏镜岭海岸地貌自然保护区、竹洲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必须全面保护,严格控制人为活动的强度,维护生态安全格局的完整性和联通性,保障重要生态廊道的连续性。

(2)控制开发区:具有一种或几种较重要的自然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包括非饮用水源水道和一般水库的水源涵养区、一般农业用地区等。控制开发区应控制区内土地开发建设的强度,保留区内必要的生态用地、合理开发生态资源,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达到经济发展和生态稳定的协调。

(3)优化开发区:以区域经济发展为主导功能的地区,是人类建成并支持的系统,不具备自维持能力。包括城镇建设区、工业园区和交通枢纽等。优化开发区需提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建立城市建设区绿化隔离带网络,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地景观及生态功能,改善城市生活环境质量,提高人们生产和生活舒适度。

第五十七条 水资源安全保障规划

在坚持“节水优先、保护为本”的前提下,实行“外引内拓结合,多源联网保障”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策略。具体措施包括:

(1)完善区域外调水工程,实行北水南输战略、增加可利用水资源量。建设高州水库、罗坑水库和黄沙水库除险加固扩容工程,高州水库上游增建大拜、荷木洞、仙人洞三个水库,兴建茂名市东南部沿海地区调水工程(重建沙琅江石角拦河坝、扩建黄罗干渠、罗平干渠、旱平河角干渠),改造高州水库东干渠。

(2)增建本地蓄水引水工程,提高本地水资源利用率。规划建设儒洞河边

海拦河坝(与阳江市协调水量分配方案)、树仔镇三角园水库、电城镇那合水库、麻岗镇的长山仔水库、双目吕水库、热水东水库、观珠镇大窝田水库。

21

(3)实行河库联合调度,提高已建工程的调蓄能力。规划利用旱平水库、河角水库和青年湖水库的富余库容,调蓄北部地区的富余水量,增加供水能力。

平水库、河角水库、高潭水库、长水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上水源保护区水质目标为I类),沙琅江-共青河、龙湾河、热水水库、河湾水库、青年湖水库、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五十八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水环境方面: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环境方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每年大于300天,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全面达标。

声环境方面: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有明显改善,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

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方式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再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第五十九条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1)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水体。其水质目标根据环境条件可按分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和Ⅲ类水质标准进行控制。包括旱

南塘水库和山塘背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上水源保护区水质目标为II类),袂花江、儒洞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上水源保护区水质目标为Ⅲ类)。饮用水源保护区应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通过退耕还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全面恢复流域地表

植被,恢复地表生态系统,增加土壤水土保持能力,保证水源的水质指标。

(2)景观农业用水区:指兼具有一般景观用水功能和农业用水功能的水体。其水质目标根据环境条件可按分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和IV类水质标准进行控制。包括小东江景观农业用水区、马店河、大桥河、麻岗河、旦场河和寨头河等上游段景观农业用水区(以上景观农业用水水质目标为Ⅲ类)。

(3)一般景观用水区:指具有排洪防涝功能和一般景观用水功能的水体。其水质目标根据环境条件可按分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和V类水质标准进行控制。包括马店河、大桥河、麻岗河、旦场河和寨头河等下游段、彭村湖和矿坑湖一般景观用水区(以上一般景观用水区水质目标为IV类)。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袂花江、共青河、旱平水库等重要引用水河段及重要湖库的水环境保护,强化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监督,加强对水库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生态修复。深入推进小东江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的小炼油、小造纸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加快沿岸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2

推进截污、疏浚、补水、景观生态改造等工程建设。” 第六十条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1)II类海域环境功能区:包括放鸡岛潜水旅游与生态保护功能区,龙头山、虎头山海滨旅游功能区,沙扒大榜湾、吉达湾、博贺湾、龙山渔业养殖功能区,其海水水质目标为II类

(2)Ⅲ类海域环境功能区:包括莲头岭-爵山综合功能区,吉达港区、博贺港区、水东港区港口功能区,以及澳内工业排污功能区,其海水水质目标为Ⅲ类。

(3)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陆源控制,削减陆源污染物排海量;推进海水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无公害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海域石油、有毒有害化学品监测,提高海上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海岸红树林生态恢复,加大对沿海湿地生态、滩涂生物资源、近海渔业资源和野生动物等的保护。” 第六十一条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包括放鸡岛、石璧山---旱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河角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热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青年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小良水保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茂港红树林保护区(水东湾—大洲岛湿地公园和歌美海湿地公园)、电白红树林保护区、茂南城郊湿地公园、电白庄山森林公园、莲头岭森林公园、晏镜岭地质公园和度假岛南部一类区。

二类区为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

业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包括除一类区和三类区以外的区域划为二类区。

三类区为现有的和城市规划中确定的石化工业区及其配套产业园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三级标准。包括茂名石化炼油厂区、茂名乙烯厂区、茂名热电厂厂区、粤电茂名电厂厂区、规划的石化工业园的用地范围。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重点控制电力热力行业、石油化工行业等城市大气重点污染源,促使其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强化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使用清洁燃料和低氮燃烧设备;加强对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建设,确保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得到有效控制;控制机动车的污染排放;整治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建设城市通风廊道,强化导风功能促进市域大气污染物快速排除。 第六十二条 噪声污染控制规划

(1)噪声环境功能区划

1类标准适用区域: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区。包括放鸡岛保护区、石璧山---旱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河角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类区、热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类区、青年湖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类区、小良水保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一类区、茂港红树林保护区(水东湾—大洲岛湿地公园和歌美海湿地公园)、电白红树林保护区一类区、茂南城郊湿地公园、电白庄山森林公园、茂港小良水保站森林公园、莲头岭森林

23

公园、晏镜岭地质公园等13个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包括除了1类、(1) 滨海新区必须优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建成垃圾综合收集系统, 逐

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配备与分类收集相适应的垃圾运输、转运等设施。3类和4类标准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划分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

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区。包括金山工业园、

博贺新港区及临港工业区、广州白云江高(电白)产业转移园和广州太和(茂港)

产业转移园等4个区域。

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石油炼化工业区和装备制造工业区。包括茂名石化炼油厂区、河西工业区、茂名石化乙烯厂区、茂名热电厂厂区、粤电茂名电厂厂区、规划的石化工业园和装备制造工业区、珠海(茂南)产业转移园、恒大钢铁厂厂区、支线机场场区。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必须在主要交通干线设置降噪防护林带;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逐步淘汰和更新城区高噪声公交车辆;对石化、钢铁和发电企业以及其他行业的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或消音处理;结合生态社区建设,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业户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减少经营活动造成的噪声滋扰;严格建筑施工审批制度,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第六十三条 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规划

规划期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方式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再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率达100%。

发展密闭化、压缩化、集装化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安全处置中心;建设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废弃物资再生利用产业基地,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

工、利用的产业链条,扩大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对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

的规模。

第十三章 空间管制规划

第六十四条 “四区划定”原则

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理想城市为目标,结合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状况和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依据资源保护要求、工程地质状况和适宜建设标准等条件,将全市土地空间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已建区和适建区“四区” ,划定范围边界,并分别对各区的土地利用提出空间管制要求。 第六十五条 禁建区范围及管制要求

(1) 禁建区是指对资源环境、生态格局安全、城市功能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地区,

包括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坡度大于 25 度、相对高度超过 50 米的山体、林地;具有特殊生态价值集中成片分布的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库堤围控制岸范围、大型城市绿地、区域性交通走廊及设施用地以及其它需要严格控制的生态廊道等。

(2) 划定禁建区面积约656.7 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8.9%。

24

(3) 建立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制度,鼓励原有建设用地逐步退出,保护生态环

境,区内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标准。

(4) 区内用地除特殊情况由市级以上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外,禁止进行所有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六十六条 限建区范围及管制要求

(1) 限制建设区是指对城市建设有限制条件的地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自

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周边协调区、大型市政走廊、地质灾害易发区;乡村空间、农业开敞空间;海岸绿地、风景绿地、缓冲绿地、旅游度假区等绿地以及远景城镇功能拓展的战略性空间资源储备区、机场控制区等。 (2) 划定限建区面积约 715.0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 42.4%。 (3) 以更新改造和农业开发、生态建设为主,禁止大规模开发,严格限制项目

建设的类型,控制土地开发建设的强度。

(4) 对限建区内的现状建设用地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整治,并对危旧建筑进行定

期的安全检查,严禁擅自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

(5) 对于区内具有生态观光和休闲旅游价值的资源优势区域,相关的建设行为

应得到区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十七条 已建区范围及管制要求

(1) 已建区包括各类已建的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63.4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

面积的 3.7%。

(2) 已建区以旧区更新改造为主,实行有机更新、综合开发策略,逐步调整用

地功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3) 对于已建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用地,应按法定程序逐步进行清退并收回,

作为城市远期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储备。 第六十八条 适建区范围及管制要求

(1) 禁建区、限建区和已建区以外的地区为适建区,指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生

态敏感度较低、适合开发建设的地区。

(2) 适建区面积为 252.9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 15.0%。

(3) 有序进行土地整备,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增长

规模和速度。在不违反本规划确定的空间拓展原则与功能布局原则下,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

(4) 加大力度促进适建区内已批未建土地的开发和消化进程,对久未开发的闲

置土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 由政府统一组织对适建区土地进行收回、收购和储备,建立适建区土地储

备管理库。

第十四章 岸线利用规划

第六十九条 规划目标

围绕建设持续增长的理想城市,划分港口、工业、生活、渔业、旅游和生态

25

岸线,避免生产性岸线和非生产性岸线之间的相互干扰,实现不同类型岸线之间的共生。

第七十条 海岸线分段规划指引

(1) 环水东湾海岸线地区:升级改造现有的工业、港口岸线,重点打造都市生

活、旅游休闲岸线,保护天下第一滩和水东湾红树林滨海岸线资源,将水东湾海岸线地区建设成为环水东湾新城的活力休闲区。

(2) 博贺洲海岸线地区:重点拓展旅游岸线,优化渔业岸线,保护沿海防风林

带,将博贺洲海岸地区建设成为重要的旅游度假和运动休闲的目的地以及滨海新区的活力休闲带。

(3) 博贺湾海岸线地区:重点打造港口、工业岸线,加强与生活、旅游岸线的

协调;将博贺湾海岸地区建设成为滨海新区的物流运输枢纽、现代化港口及临港工业集聚区。

第七十一条 海岸线利用分类规划指引

(1) 自然岸线:主要包括在博贺洲的防风林带以及城市功能区之间的生态岸

线,长度 42.2 公里,占海岸线总长度的16.1 %。对自然岸线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需重点保护,纳入各类保护区严加管理,禁止任何开发建设行为;第二类可适度开发,在保护自然景观、合理限定旅游容量的情况下,进行高质量、低污染的开发,并严格限定开发范围;第三类已遭受破坏或生态价值较低的,采用人工保育手段,恢复和提高生态价值与景观价值。 (2) 生活岸线:主要分布在环水东湾新城和博贺湾新城,长度73.0公里,占

海岸线总长度的27.9%。应结合城市布局和居民的需求,会展、商务、购物等城市功能,可结合滨水地区布置,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同时,科学设计滨海道路,建立完善的公交和步行系统,创造良好的、富有活力的休闲环境。

(3) 旅游岸线:主要分布在南海半岛、博贺洲水道以及麻岗、树仔镇,同时包

括大洲岛、大小放鸡岛等岛屿,长度49.2公里,占海岸线总长度的18.8%。在维育现状的自然生态景观基础之上,适量开发建设一些旅游服务设施,提供娱乐、休闲等服务功能。

(4) 工业岸线:主要位于博贺临港工业区内,长度6.3公里,占海岸线总长度

的2.4%。严格限制滨海工业发展,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提高新进入产业的门槛。应尽可能地减少岸线工业的利用,即使要利用也必须首先在规划上有计划、有条件、有限度地进行,优先安排拥有防止公害技术、环境技术等多样化企业的利用,同时应加强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的监控。 (5) 港口岸线:主要包括西部的水东港区和东部的博贺新港区、吉达港区,规

划3段港口航运岸线,长度64.3公里,占海岸线总长度的24.6%,港口的规模、形状与实施方案须经科学论证后在确定。集约利用港口岸线,提升现有港口运作效率和用地集约水平;以发展能源、原材料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喂给运输,大力推进石化、能源等临港产业的发展,积极拓展物流、商贸功能,妥善处理其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

(6) 渔业岸线:位于博贺港区的附近,长度21.2公里,占海岸线总长度的8.1

%。应在确保水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发展网箱养殖、海上吊养及池塘

26

养殖,按照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建设;同时注重养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7) 预留岸线:包括博贺洲西端和北山岭东侧的港口发展预留岸线,长度5.6

公里,占海岸线总长度的2.1%,作为港口岸线储备资源。

第十五章 旅游发展规划

第七十二条 旅游发展目标

通过加强滨海资源、城市文化的利用,增强旅游项目特色,将茂名滨海新区建设成集游览、观光、购物、度假等旅游活动于一体、接待设施先进、服务水平一流、环境优美的区域性旅游胜地。通过旅游业带动茂名石油城形象的快速转型,在规划期末力争实现“滨海茂名”旅游新形象的成功塑造。 第七十三条 旅游发展方向

以滨海旅游为基点,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游,带动城市旅游、文化旅游、温泉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等全面发展。 第七十四条 旅游区布局规划

确定茂名滨海新区旅游发展总体布局结构为“两核、三带、三区”。 两核:南组团旅游服务主核和东组团旅游服务副核。三带:南部滨海休闲旅游带、东翼工业旅游带、西翼工业生态带。三区:南组团综合旅游区、麻岗-博贺生态旅游区、东组团综合旅游区。 第七十五条 重要旅游景点规划

包括环水东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歌美海湿地公园、水东邮轮码头、体育公园、海洋公园、国家石化工业遗址公园、放鸡岛海上游乐世界、望夫山郊野公园、博贺渔港风情街、电白冼太夫人文化旅游区、大袂花江生态旅游区等。

第十六章 旧城区改造规划

第七十六条 改造目标

通过旧区改造建设,激活新的经济增长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旧城区及旧村庄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增加绿地和开敞空间,优化居住环境,塑造茂名独特的区域形象,促进旧城建设区调整完善,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加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配套。 第七十七条 改造范围

本改造规划范围为茂名滨海新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辖制的茂南区、茂港区和电白县的旧城区建设用地,包括北区、南区和东区三区,用地总面积约3211公顷。

第七十八条 改造模式

根据政府、村民集体(村民个体)、开发商三大改造主体,可以组合为政府主导改造、农村集休主导改造、政府与开发商合作改造、农村集体与开发商合作改造等多种模式。

第七十九条 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完全主导,包办改造的全部工作,负责拆迁安置、土地整理等工作,收

27

回国有用地或征收集体用地,投入资金主导旧区改造以改善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配置。

第八十条 政府与市场合作模式

政府负责前期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配套、政策规则制定及规划编制,引进社会资金对旧区项目进行市场化改造。 第八十一条 村集体主导模式

在政府相关政策扶持下,村集体与村民在旧区改造项目改造、拆迁、补偿等方面达成一致,完成改造的各项工作。 第八十二条 集体与市场合作模式

村集体以“土地入股”形式与开发商共同改造集体所有旧区改造项目,参与项目利润分配;或是开发商垫付集体所有旧区改造项目,并拥有改造后项目若干年经营权,年限到期后由村集体收回经营。 第八十三条 功能疏解

逐步疏解旧城区内过于密集的、引起大量交通流的行政办公职能,强化三产服务职能,实现传统商业的升级,积极发展适合旧城区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增加旧城区社会活力,推动旧城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十四条 容量控制

合理疏散旧城区的居住人口,综合考虑人口结构、社会网络的改善与延续问题,提升旧城区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的素质。 第八十五条 分区改造

(1)北区(茂名市主城区河西片区)

①火车站改建和茂名物流园区的扩建。 ②小东江两岸滨河绿地景观建设。 ③高新区(河西工业区)的产业建设。 ④其他用地和公用设施的更新改造。

(2)南区(电白县主城区、茂港区南海片区) ①西湖周边绿地建设和保护。 ②商业设施提升。 ③城中村改造。

④其他既有住宅区进行整体环境改造,更新或完善市政设施,增加开敞空间,提高绿化水平。

(3)东区(电城镇现主镇区)

①严格控制建设强度,加强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

②优化道路交通系统,构建宜居宜业的现代交通服务体系。 ③公用设施的完善和更新。 第八十六条 环境改善

严格保护现有公共绿地,在旧区改造中加强对开敞空间的控制,提高绿地率,规划期末实现旧城区绿地率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 第八十七条 交通优化

在理顺旧城区街道格局和尺度的前提下,制定旧城区的交通政策和道路网规划,优化交通设施,建立并完善适合旧城区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八十八条 设施更新

28

逐步更新现有公用设施,完善缺失的设施,重点是水、电、气等系统,积极推行生态环保的设备。 第八十九条 机制创新

完善规划决策体系,提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坚持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创新。

第九十条 近期改造计划

(1)北组团河西片区

为了配合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建设情况,现确定改造项目3

个,涉及旧村庄2个,户数96户,人数396人,村场面积5公顷;涉及旧厂房

1个,占地面积为3公顷左右;涉及旧城镇1个,面积为2公顷左右。

(2)北组团站南片区

为打造综合客运枢纽,对茂名东火车站旁边的大岭村实现三旧改造,村民户

数158户,人数469人,用地面积为25公顷。

(3)北组团乙烯片区

茂名石化工业区扩区,增加用地进行工业建设,将对乙烯厂周边的3个自然

村进行搬迁安置,涉及到126户,416人,面积5公顷左右。

(4)陈村片区

为了加快滨海新区起步区之一——陈村片区的建设,茂名市人民政府将对该

区域的旧村庄进行改造。就近期而言,涉及到6个自然村,357户,1292人,村

场及周边用地面积约为2平方公里。

(5)博贺新港区片区

随着新港大道的建设,首期要进行120户,378人的搬迁安置工作;另外,港口的建设涉及4个自然村,148户,617人,村场面积为10公顷。

第十七章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第九十一条 交通空间

结合城市的布局和发展,建设地下物流通道和人流通道。在三个组团中心商

务区和综合服务区结合建设地下交通综合体,实现人车分流。

第九十二条 公共空间

结合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学校、广场等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开

发要多层次化和多元化,以满足人们学习、休闲、娱乐及生活服务等功能。

第九十三条 防灾空间

结合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学校、广场等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利

用要充分考虑防灾空间的预留,完善城市防灾体系,重点建设人防设施。

第九十四条 停车空间

在北组团的站南片区、南组团的陈村片区、东组团的博贺湾新城片区考虑结

合地下空间发展地下停车场。

第九十五条 仓储空间

利用地下空间的热稳定、低能耗等特性建设地下特色仓库,满足城市发展的

需求。

第九十六条 地下市政管线

29

规划在海港路、环城东路、东南路和疏港大道分类设置综合管沟,全面提升管道工程的建设水平与管理水平。提出适合规划区发展需求的综合管沟布局形式。

第十八章 城区景观风貌与历史文物保护规划

第九十七条 规划目标

海洋城市——依托茂名独特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景观,形成具有独特魅力的海洋城市气质。海洋城市将是本次规划景观塑造的最终目标,挖掘海洋景观资源,打造滨海特色景观。

第九十八条 风貌构架

维护茂名天然的“川、海、山、田”自然肌理,将其与老城、新区的城市脉

络融汇契合,将浪漫清爽的海湾、绿意盎然的田园、律动玄妙的山川、活力宜居

的新区作为城市整体风貌构架的基本元素,构筑“引山育田,卧海湾城”的整体

架构。

引山育田——通过生态廊道将背景山体引入城市,青山不仅作为城市的“远

景”和“借景”要素,而是构成城市景观系统中公共活动场所的有机组成部分,

将城市周边的自然田园及果树林地整育梳理与城市肌理契合一体,将田园风光、

山地景观作为城市景观的绿色基质。

卧海湾城——将“海”、“湾”海洋风韵、海湾水脉融入城市,让城市生活接

近大海。

第九十九条 历史文物

保存茂名历史文化遗产,开展广泛的文物普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划定保护范围、竖立标志说明、建立档案资料、设立保护机构)工作。

延续历史形成“三湾”人文景观格局、充分挖掘并保护反映“古代海洋文化”的历史名村明镇;对谯国夫人冼氏墓和娘娘庙恢复相关古建筑和墓城;对城市记

忆价值的地区进行挖掘,界定、保护,并与城市公共中心或公共开放空间建立体验路径或空间系统上的连接,使历史地区成为茂名城市公共场所的活力要素。

第十九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水源与给水工程规划

第一百条 水源规划 滨海新区饮用水源以地表水源为主,地下水源为辅,形成

以高州水库、罗坑水库、黄沙水库、河角水库及旱平水库等水库群和南盛引水工

程(鉴江)、袂花江、儒洞河为水源的供水格局,通过高州水库总干渠、东干渠、

罗黄渠、河角旱平渠、共青河引水渠、袂花江和儒洞河为纽带的河库联合调度系

统,适当新增、扩建蓄水工程,合理增加蓄水工程调节库容,以满足滨海新区各

行业用水需求。

第一百零一条 供水区域 一区为鉴江供水区,供水范围包括滨海新区北部各

片区、北组团、金塘镇、镇盛镇、坡心镇、小良镇等,主要水源为高州水库和鉴

江干流南盛拦河坝;二区为袂花江供水区,供水范围包括南组团、鳌头镇、林头

镇等,主要水源为袂花江、罗坑水库、黄沙水库、热水水库、河湾水库;三区为

儒洞河供水区,供水范围包括东组团、马踏镇、岭门镇等,主要水源为儒洞河边

海水闸、河角水库和旱平水库。

30

第一百零二条 城市统一供水工程 20xx年滨海新区由城市供水工程统一供水规模为164万m3

/d(其中生活饮用水127万m3

/d,再生水37万m3

/d),供水管网系统(含老城区)总规模为210万m3

/d(其中生活饮用水173万m3

/d,再生水37万m3

/d。

表19-1 滨海新区主要供水厂建设规划

至规划年限水厂设

现状规供水规模(万

占地名称 性

模(万m3/d) 面积主要供水范围

主要供水

质 m3/d) 2015 2030 (ha)水源

一、北部各片区及北组团河

二扩建 20

30

40

10

生活用水和部分中、小

名湖引水

东期 型企业用水 水北部各片区及北组团厂

三新期

建 — — 20 8 生活用水和部分中、小

名湖引水 型企业用水 河西水厂

改北部各片区大型工业

13.5 20 20 8

企业用水

南盛引水

袂花江河

南部水厂

建 —

20

45

13 南组团 水

水库补水 袂花江河

电白水厂

扩建

5 6 6

—— 南组团 水

水库补水 袂花江河

林头水厂

建 —— 5 10 6 林头至旦场间沿线村镇和建设地块

水库补水 电城水厂

新建 —— 10 35 12 东组团

儒洞河、河

角水库

麻岗水厂

—— 5 10 7

麻岗、博贺、树仔、电热水水库 城等沿海城镇 河湾水库 茂港再生新水厂 建 —— 5 20 8.5

南组团建筑冲厕、市政茂港污水杂用水 厂尾水

博贺再生新水厂 建 —— 5 18 8

东组团工业用水、建筑博贺污水冲厕、市政杂用水 厂尾水

小计 35.5

106

224

—— —— ——

第一百零三条 独立城镇供水 独立镇区及农村地区单独建设小水厂解决供

水问题。

第一百零四条 水源工程设施规划 大力整治南盛工业引水渠,加强输水渠的水质保护;在适宜建设蓄水引水工程的场所兴建小型水库群;兴建茂名市东南部沿海地区调水工程(重建沙琅江石角拦河坝、扩建黄罗干渠、罗平干渠、旱平河角干渠),改造高州水库东干渠;新建河角水库引水渠;新建儒洞河引水暗渠,同时建设边海陂拦河坝及配套抽水泵站。

第一百零五条 备用水源 滨海新区备用水源初步划定为南盛工业渠和高州水库东干渠、高州市的石骨水库和良德水库及其他符合饮用要求的小型水库群。

第一百零六条 水源保护

1.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净水站吸水点上游1000m及下游100m的水域(含滩涂地)以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水质保护目标为Ⅰ~Ⅱ类;陆域范围为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向陆纵深100米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在一级保护区周边算起,上游2000m及下游200m的水域(含滩涂地)以及流入上述范围的支涌,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为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面中心线向陆地纵深500米的陆域和一级保护区两岸100米起外延至500米的陆域范围。

2.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为第二给水厂取水口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水域面积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Ⅱ类;二级水源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及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1

3838-2002)中的Ⅲ类,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3.加强原水输水渠的水质保护。饮用水原水输水渠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Ⅱ~Ⅲ类,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第一百零九条 污水量预测

整个规划区给水量预测为210万m/d,污水量预测约为145万m/d。 第一百一十条 污水系统布局规划

3

3

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设置有害化学物品的仓库或堆栈,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废渣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沿岸农田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使用有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并不得从事放牧。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一)污水系统规划 第一百零七条 规划目标

按“雨污分流、循环利用”的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管网,鼓励实行污水深度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开处理,充分利用污水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污水资源化;结合河涌水系,形成完善的雨水收集、综合利用与排放系统,以小、微型的水利工程为主,并与景观设计和防洪设计相结合,实现茂名滨海新区雨水资源利用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第一百零八条 排水体制

以实现雨、污分流制为目标,新建、扩建地区和旧城改造地区采用分流制,旧城区逐步改造为分流制。

? ?

? 河西工业区、电白县茂港区、电白县水东湾和博贺新港区5大处理系统。为了减少污水排放,增加污水回用率,规划于茂港区和博贺新港区各新建一座再生水厂,分别与该系统的污水处理厂合建。

表19-2 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近期

污水厂 位置 规模 总规模

(万(万m3占地(ha) 备注

m3茂名第一污水厂 茂南区 25 50 35 现状扩建 河西工业污水厂 茂名市 15 15 11 规划新建

电白污水厂 电白县 现状扩建

5 5 2

远景改建为污水提升泵站

茂港污水厂 茂港区 10 25 18 规划新建 水东湾污水厂 电白县 10 25 18 规划新建 博贺污水厂 博贺新港区15 45 32 规划新建

表19-3 污水中途提出升泵站一览表

污水中途提升级泵站 位置 规模

(万占地(ha)

备注 河西工业区1号污水提升泵站茂名市 6.5 0.5

规划新建 茂港1号污水提升泵站

电白县 5 0.5 规划新建 水东湾1号污水提升泵站 茂港区 10 1 规划新建 博贺新港区1号污水提升泵站博贺新港区 15 1 规划新建 博贺新港区2号污水提升泵站

博贺新港区

15

1

规划新建

第一百一十一条 污水管网规划

32

①茂南区污水系统:

本分区位于北组团现状茂名市区,包括站南片区,老城区和羊角片区,现状已沿小东江建设DN1200-DN1600的污水主干管,由北向南敷设,途中已设置一座8万m3/d污水提升泵站,规划远期污水主干管沿线补增污水支管,完善茂南区污水收集系统。

②河西工业区污水系统:

本生活污水系统分区包括北组团的河西工业片区、西城片区和茂南产业转移工业片区,位于茂名市小东江以西,以工业用地建设为主。规划于372省道和291省道敷设一条由西向东的污水主干管,全长12.6km,管径d600-d800,途中设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6.5万m3/d。

③电白县茂港区污水系统:

本分区位于南组团,包括电白片区、那楼片区、南海片区和高地片区,分为

电白污水厂处理系统和茂港污水厂系统。电白污水厂处理系统主要收集电白县城

区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规划电白县城区沿海滨路由东向西敷设一条d600截污

干管,全长7.4km。规划远期电白污水处理厂改造为污水得升泵站,将原收集范围内的污水转输至茂港区污水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茂港区污水厂系统的处理范围包括整个污水系统分区。规划敷设一条d400-d1400的污水主干管收集高新技术产业区东侧的市民片区的生活污水,全

长15km;南海片区沿海港路和海边主干道各敷设一条d600的污水主干管,沿途沿置1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5万m3

/d。收集南海片区内的污水至茂港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z 电白县水东湾污水系统:

本分区污水系统位于南组团,纳污范围包括陈村片区和旦场片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整个分区的南部中心,规划本分区系统共建设3条污水主干管,分别由东向西,由北向南和由西向东敷设,管径d500-d1200,总长约26km,整个排水系统设置1座污水提提升级泵站,规模10万m3

/d。

z 东组团污水系统:

本分区位于茂名滨海新区东组团,纳污范围包括整个组团的片区,本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博贺新港片区,规划本分区系统共建设2条污水主干管,分别由北向南和由西向东敷设,管径d600-d1500,总长约40km,每段总污水主干管均设置1座污水提提升级泵站,规模均为15万m3

/d。具体参见污水工程规划图。

第一百一十二条 污泥处理规划

吨水污泥产量的取1.2 吨 DS/处理万m3

污水。

预测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60万m3/d,

干污泥量192吨/d,湿污泥体积960m3

/d(按含水率按80%计)。

表19-4 规划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量预测表

规划期未 污水厂名称

污水厂规模 干污泥量 湿污泥体积 (万m3/d)

(吨DS/d)

(m3/d) 茂名第一污水厂 50 60 300 河西工业区污水厂 15 18 90 茂港污水厂 25 30 150 水东湾污水厂

25

30

150

33

博贺新港区污水厂

45 54 270 合 计

160

192

960

污泥处理方式规划:建议污泥最终处置方式采用将脱水后的泥饼就近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

(二)雨水系统规划 第一百一十三条 雨水量预测

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雨水量计算采用《湛江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设计重现期P:一般地区,P=2年;较重要地区,P=2~3年;低洼地区、广场、立交桥等排水较困难地带及重要地区,P=3~5年。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q=9015(1+1.1919lgP)

t+28

(L/ha.s) 雨水量计算公式:Q=ψ.q.F 第一百一十四条 低冲击开发策略

规划将公共领域的雨水应收集起来并保存在季节池塘内以作为地区冷却塔的补给水。

私人地块建筑屋顶和硬景观的雨水可回收作为建筑的非饮用水,多余的回收水通过独立的管道输送至地区电厂实施有效的雨水截留:建议在公园、绿地各集水区设置季节池塘等天然雨水滞留设施。

除了主要的车行道,所有硬质景观(人行道、停车场 和路边停车位)都应

当使用具有渗透性的铺地材料。 第一百一十五条 雨水系统布局

规划区的雨水分区分为20 个区域:

表19-5 规划区域各流域雨水收集系统分区汇总表

序河涌流汇水面分区

收集范围

受纳水体 号域

积1

金塘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金塘镇范围

3.87 白沙河 2 白沙河

茂南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茂南产业转移工业

13.94 白沙河 3 西城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西城片区 5.0 白沙河

4 河西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河西工业区 29.4 白沙河、小东江 5 小东江 北排片雨水收集系统分北排工业片区

10.94 小东江 6 站南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站南片区 9.5 小东江

7 市民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市民片区 11.6 袂花江、南门河

8 南门河

高新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31.2 南门河支流 9 那楼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那楼片区 13.8 南门河 10电白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电白片区 21.1 水东湾 11高地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高地 12 水东湾 12

陈村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陈村 29.9 水东湾 13旦场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旦场 14 水东湾 14南海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南海

16.1 水东湾 15

博贺湾新城雨水收集系博贺湾新城 统分区

11.2 博贺洲水道 16电城雨水收集系统分区 电城 10.1 博贺湾 17度假岛雨水收集系统分度假岛

12.1 博贺湾 18博贺新港区雨水收集系博贺新港区 统分区

31.9 博贺湾 19 精细化工园雨水收集系精细化工园 统分区

26.5 吉达湾 20

吉达港区雨水收集系统吉达港区

分区

34.2

吉达港区

34

第一百一十六条 雨水管网规划

规划雨水分区内管网走向如下: 1 金塘镇分区

金塘镇分区雨水主干管沿几条东西向道路铺设,向西汇流入白沙河。 2 北排分区

北排分区雨水主干管沿边缘两条南北向道路铺设,雨水向东南汇入小东江。3 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分区

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分区在河茂铁路以北地区,雨水排往工业河;铁路以南地区向东汇入白沙河。

4 河西工业区分区

河西物流园分区雨水全部通过铺设在几条东西向主干道的雨水主干管汇入白沙河.河西石化工业区分区雨水基本沿环城路、油城路等往东排向小东江。

5 站南片区分区

站南片区雨水分区雨水汇入小东江。

6 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雨水收集后排往南门河支流;

7 市民片区分区

市民片区分区雨水部分排往袂花江,部分也汇入南门河。

8 电白、那楼、高地片区分区

电白、那楼片区雨水分区,雨水分别向南向北汇入水东湾和南门河。

高地分区雨水汇入水东湾。

9 陈村、旦场、南海等片区分区

环绕水东湾的片区,雨水全部汇流后排入水东湾。 10 电城、度假岛、博贺新港区等片区分区 环绕博贺湾的片区,雨水全部汇流后排入博贺湾。 11 博贺湾新城片区分区

博贺湾新城片区,雨水全部汇流后排入博贺洲水道。 12 吉达港片区分区 雨水集中后排往吉达港区。 13 精细化工园片区分区

精细化工园片区东西两侧都是汇流入吉达湾的水道。

精细化工园片区东西两侧都是汇流入海的水道,因此该雨水分区规划以中间为界把雨水向东向西排往两条水道。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一百一十七条 负荷预测

采用综合用地负荷密度法及综合用电水平法预测结果:20xx年用电负荷取

160万kW;20xx年,滨海新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增加了大量的工业及港口设

施的用电,加上其他建设用地的开发,用电量大量增加,用电负荷取468万kW。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电源建设规划

发展新能源,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电源系统。增加了风电场、热电厂、博贺

热电厂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实现分布式电源与传统电网的互动功能,提

35

高资源利用率。

表19-6 滨海新城规划新增电源情况详细列表

送出

项目

厂址

规模 负荷

电压

接入 投入 (万kW)(万

等级 片区 时间 kW)

1 茂名热电厂

#7号机组 茂名市区

60 56.4 220 河东站 榭平岭站2012 2 大唐电白岭

门风电场 马踏镇

4.90 0 110 博萝园 2011 3 白马风电场 马踏镇 4.95 0 110 博萝园 2012 4 博贺热电厂 博贺新港区

4*100 360 500 碟岭 2012~2030

合计

416.4

第一百一十九条 220kV电站建设

至20xx年,除保留规划区内的泥乔及榭平岭220kV电站外,扩建220kV河东站,220kV菠萝园站、220kV曙光站,新建220kV茂南站、220kV茂港站,至20xx年,再新建6座220kV变电站,最终容量达726万kVA。容载比为1.63。

表19-7 规划期末220kV变电站列表

现状 用地

20xx年

20xx年

序容量 规划

规模

主变 主变 号

名称 (万容量

(公顷/

容量 容量 备注

kVA) (万kVA)座) (万kVA) (万kVA)

扩建(规划区 1 220河东站 15+12

15+12+12 1.5 15+12+12 外,主要供电 给本规划区)

2

220泥乔站

2×15+18 48 1.5 48 现状 3 2202×

15+18

48 1.5 48 现状 4 2202×18 3×18 1.5 3×18 扩建 5

220曙光站

1×18

3×18

1.5

3×18

扩建(规划区 外,主要供电给

36

本规划区)

6 220茂南站 3×24 3.45 3×24 新建 7

220茂港站 3×24 3.45 3×24 新建 8 规划220电

站1 3×24 3.45 3×24 新建 9 规划220电

站2 3×24 3.45 3×24 新建 10规划220电

站3 3×24 3.45 3×24 新建 11规划工业220kV站1 3×18 2.0 3×18 新建 12规划工业220kV站2 3×18 2.0 3×18 新建 13规划金塘220kV站

3×24 3.45 3×24 新建 合计

726

第一百二十条 110kV电站建设

至20xx年,保留现状的21座变电站,其中除110kV金塘站外,其余的20座110kV变电站应进行扩容,同时,规划新建8座110kV变电站,110 kV变电站主变总容量达384万kVA,容载比为2.43;至20xx年,规划新建20座110kV变电站,110 kV变电站主变总容量达837.6万kVA,容载比约为1.8。

表19-8 规划期末110kV变电站列表

现状 规划 2015 2020 2030

序 占地 主变 主变 主变 主变 主变 号 名称 (公顷)容量 容量 容量 容量 容量

备注(万(万(万(万kVA)(万kVA)

1 金塘站 1.4 3×4 3×4 3×4 3×4 3×4 现状2 厂西站 0.55 2×4 3×4 3×4 3×4 3×4 扩建3 北山站 0.55 2×4 3×4 3×4 3×4 3×4 扩建4 河之 口站 0.40 2×4 3×4 3×4 3×4 3×4 扩建5 茂电站 0.55 2×4 3×4 3×4 3×4 3×4 扩建6 大园站 0.77 2×4 3×4 3×4 3×4 3×4 扩建7

文冲

0.40

2×4

3×4

3×4

3×4

3×4

扩建

口站 8 鳌头站 0.40 2×4 3×4 3×4 3×4 3×4 扩建9 水东站 0.40 2×5 3×5 3×5 3×5 3×5 扩建10 高地站 0.40 2×4 3×4 3×4 3×4 3×4 扩建11 陈村站 0.40 2×4 3×4 3×4 3×4 3×4 扩建12 旦场站 0.40 2×4 3×4 3×4 3×4 3×4 扩建13 电城站 0.40 2×4 3×4 3×4 3×4 3×4 扩建14 宿车站 0.6 2+3.15 3×6.3 3×6.3 3×6.3 改建15 马踏站 0.6 4 3×6.3 3×6.3 3×6.3 改建16 岭门站 0.6 4 3×6.3 3×6.3 3×6.3 改建17 爵山站 0.55 2×4 3×4 3×4 3×4 扩建18 恒钢站 0.55 2×4 3×4 3×4 3×4 扩建

19 博贺站

0.55

4 3×6.3 3×6.3 3×6.3 改建20 南海站 0.40 2×4 3×4 3×4 3×4 扩建21 坡心站 0.80 4 3×6.3 2×6.3 3×6.3 改建22 规划公

馆变 0.80

3×6.3 2×6.3 3×6.3 规划23 西城变 0.50 3×6.3 2×6.3 3×6.3 规划24 江高变 0.80 3×6.3 2×6.3 3×6.3 规划25 小良变 1.40 3×6.3 2×6.3 3×6.3 规划26 沙院变 1.40 3×6.3 2×6.3 3×6.3 规划27 五和变 0.80 3×6.3 2×6.3 3×6.3 规划28 炮台变 0.80 3×6.3 2×6.3 3×6.3 规划29 王村变 0.80 3×6.3 2×6.3 3×6.3 规划小计 384 30 安乐变 0.80 3×6.3 3×6.3 规划新建

14× 3×6.3 14× 14个站 3×6.3 规划新建5个

5× 3×6.3

5× 工业站 0.8×5

3×6.3 合计

39.6

155.1

837.6

主网架结构

(1)500kV线路

至20xx年,新建博贺电厂——电白开关站(近期为开关站)的两回500kV

至20xx年,再建博贺电厂——电白变电站(远期改为变电站)的两回500kV

线路。

在进港大道预留220米高压走廊用于远景博贺电厂高压出线。 (2)220 kV线路

滨海新城电网通过220kV榭平岭——茂名双回路、榭平岭——赤坎、泥乔——湛江电厂、泥乔——吴川、曙光——坝基头双回,共7回220kV线路与外区相联。

(3)110 kV线路

保留、适当迁移及解口现有线路, 110kV电网形成单辐射、三线两变、双电源辐射、双“П”接线等多种供电方式。 第一百二十二条 高压走廊规划

表19-9 高压走廊规划

序号项目 宽度 (米)位置

备注 1 500 kV单回 或同杆双回路60 博贺电厂500kV 出线预留220米

2 220 kV单回 或同杆双回路40 迁移横跨地块线路 3 110 kV单回 或同杆双回路30 迁移横跨地块线路 4

35 kV单回 或同杆双回路

15

沿道路预留绿化带架设

迁移横跨地块线路,

不新建35kV线路。

第一百二十三条 低碳、智能电网规划

(1)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分布式能源发电,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2)开展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智能变电站、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电自动化等试点工程,改善电力负荷曲线,有效提高能源

37

第一百二十一条线路;

输送和使用效率,增强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灵活性。

(3)采用先进的设备和相关技术措施,实现电网节能。 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 第一百二十四条 容量预测

通信容量预测:滨海新区固定电话用户取130万线对数,电视用户取134万个终端,移动电话取312万户,数据用户取130万个,可采用电信网络或电视网络。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通信局所规划

表19-10 通信重大基础设施

序号 名称 新规划 数量 新征用地规模 设施容量 (座) (hm2)/座

1 电信枢纽局 30万门 2 1.25 2 规划电信局 5万门 9 0.3 3 移动交换局 150万户

2 1.25 4 无线广播台 1 3.0 5 有线电视台 1 3.0 6 邮政局总局 ≥200万人 1 2 7

重邮件处理中心

≥200万人

1

1

第一百二十六条 通信管线规划

(1)规划区域内的管道网应与外围城市通信管道网在市政道路上连接,确

保传输电路有2个以上的物理路由。

(2)电信枢纽局与电信端局,电信端局与汇接局、用户模块交换机房之间

的通信线路均采用光纤穿改性PVC管埋地敷设,交接箱和用户之间采用电信电缆

穿改性PVC管埋地敷设,埋深不少于0.7米,在转变分支处应根据需要设置人孔,

直线段人孔距离150米左右。

(3)通信线路原则上沿道路西、北侧人行道下敷设,村镇范围可采用电杆架空敷设。新建桥梁、道路及改建道路时要同时考虑通信管道位置。通信管道与电力管道的水平间距不少于0.5米。 第五节 城市燃气规划

第一百二十七条 燃气气化率目标 构建清洁、多元、安全的燃气供应系统。即加快燃气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燃气化进程。至20xx年,全区气化率为100%,其中管道气的气化率为95%,瓶装液化气率为5%。

第一百二十八条 气源选择 近期北部各片区及北组团、南组团管道气气源为来自广西涠洲岛LNG气源和海南省澄迈县LNG气源的天然气,其它区域管道气气源采用液化石油气,瓶装气气源为液化石油气;远期管道气气源为天然气,气源来自广东省LNG工程、珠海LNG工程项目及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瓶装气气源为液化石油气。

第一百二十九条 供气规模 20xx年供应管道天然气1130万Nm3

/年,管道石油气2908吨/年,瓶装液化石油气73428吨/年;20xx年供应管道天然气34416万Nm3

/年,瓶装液化石油气13329吨/年

第一百三十条 场站规划 近期规划设置茂南北LNG气化站(占地3.5ha),电

白LNG气化站(占地3.0ha)、七迳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占地0.5ha)和电城液化

石油气气化站(占地2.0ha);待粤西LNG项目配套管道工程建成投产后,将茂

南北LNG气化站改建为天然气门站,其余气化站改建为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

38

第六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一百三十一条 生活垃圾量预测

20xx年规划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00吨/日;20xx年规划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50吨/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各垃圾场的规模、占地及服务范围:

(1)锡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规模350-500吨/日,茂名市老城区及滨海新区北部各片区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25ha。

(2)滨海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环水东湾新城及周边地区的生活垃圾,规模300-500吨/日,占地面积30ha。

(3)博贺港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博贺湾新城及周边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规模500-1500吨/日,占地面积30ha。

第二十章 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第一节 防洪(潮)工程规划

防洪(潮)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94),城市可分为几部分单独进

行防护的,各防护区的防洪(潮)标准,应根据其重要性、洪(潮)危害程度和

防护区非农业人口的数量确定。为此,规划区采用不低于茂名市区的防洪潮标准,

即防洪(潮)标准按100年一遇设防,并用200年一遇水位校核,山洪防治标准

为30年一遇设防,海堤及水闸不低于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设防。

第二节 消防工程规划

本次规划结合茂名市总体规划,同时考虑规划区的规划用地情况,需要新建设37处消防站,其中包括了在水东湾和博贺港区设置的2座海上消防站。每处应包括车库、值勤宿舍、训练场、油库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配置消防车辆2-3辆,规划消防站占地面积3000m2

—6000m2

。 第三节 人防工程规划

结合各组团布局建设北组团人防指挥部、南组团人防指挥部和东组团人防指挥部,修建一批大中型平战结合的总面积为331.5万m2

的人防掩蔽工程;结合居住和公共建筑的建设,修建平战结合的两用防空地下室;结合城市大型公共设施的建设、汽车站、体育场馆等,修建平战两用的防空地下室。 第四节 抗震防灾规划

规划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区。一般建设工程应按照最新发布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于已完成地震小区划的地区,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所确定的

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规划将城市公园、广场、运动场、学校操场、河滨及附近农田、绿地作为

避震疏散场地。

设立指挥中心1处,负责防震减灾日常工作,地震应急时,负责灾害应急管理,统一指挥人员疏散、物质转移和救灾组织。

39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城市建设项目也应充分考虑到城市建设对地质构造的影响,项目选址应避免大挖大建及对原有地形地貌的破坏,应避开崩塌、滑坡、沉降等灾害地质地段,

对一些可能引起次生灾害的设施应加强防护和隔离措施,并在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地质详勘工作。

地质灾害分布及防治对象

组团名称 地质灾害分布区域

防治对象

北部组团 1、北部及东部部分建设用地

1、滑坡整治、泥石流防治 2、南部建设用地 2、地面沉降防治

南部组团

1、北部地区建设用地 1、滑坡整治、泥石流防治 2、东部、南部建设用地 2、地面沉降防治

东部组团

1、北部地区建设用地 1、滑坡整治、泥石流防治 2、东部、南部建设用地

2、地面沉降防治

第六节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进一步完善沿海及近海气象观测网;加强雷电探测、预警预报,提高防雷装置监测面;加强对沿南海岸线的电白防护林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区级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各单位预案联动、信息联动、措施联动。

第七节 防灾预警机制

港口应急办公室在港口调度指挥中心设24小时值班岗位通过法定部门的预

报获取自然灾害预测信息。

40

按规定程序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港口应急指挥部工作启动,指挥部各成员分别进入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指挥岗位。

第二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近期建设目标

围绕打造世界级石化基地、建设滨海新城两大突破口,打造“三大基地”,加快“四个转变”,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以港兴区,产业振兴,城市南拓,全面拉开城市建设框架,到20xx年,滨海新城初具规模,初步建成 “产业振兴、通达高效、绿色生态、幸福宜居”的现代化滨海新区。

城镇空间方面:政府协作、外引内联;经济产业方面:集群发展、强二促三; 基础设施方面:拉开框架、便利共享;生态环境方面:构建格局、维育网络。 第一百三十四条 近期建设规模

规划至20xx年,滨海新区城镇人口70.5万人,城区人口55万人,城区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

第一百三十五条 近期建设重点地区

近期建设重点地区位于博贺新港片区、陈村片区、旦场片区、高地片区、电白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与河西工业片区。

博贺新港片区:整个博贺新港片区,重点建设广东粤电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煤炭码头、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深水航道首期工程、疏港铁路、进港公路、液体化工

码头、散货码头、液体化工码头、能源物流保税区和能源交易中心。

陈村片区:滨海新区的城市中心地段,重点建设中部的中央商务区、中央政

务区,东部生活区。

旦场片区:水东港东侧,环城东路沿线,重点建设碧桂园城市花园项目及周边生活区。

高地片区:高地片区海洋大道沿线,重点建设教育产业基地、茂名市第一中学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信息产业园。

电白片区:电白片区北部,重点建设产业转移园。

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北部。

河西工业片区:河西工业片区中部,重点建设广东茂名石化产业园区文冲区和茂名西站物流区。

第二十二章 重点地区发展规划

第一节 南组团(环水东湾新城)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展定位

结合《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与《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定位要求,规划确定环水东湾新城的发展定位为:

——广东理想城市的先行区;

——广东省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基地与国家级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

——粤西地区经济核心区和新兴增长极;

——茂名市城市主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滨海新城。

第一百三十七条 空间结构

规划环水东湾新城逐步形成“一带、两环、五廊、六片”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带为滨海发展带,连接环水东湾新城的高地片区、南海片区、旦场片区; 两环分别为环水东湾的快速交通环和滨水步行路径形成的游憩环; 五廊为分隔城市片区的五条绿色通廊;

六片分别为陈村片区、电白片区、那楼片区、高地片区、南海片区、旦场片

区。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口规模

环水东湾新城作为滨海新区的中心城区,至20xx年人口规模达到105万人,

其中陈村片区40万人、电白片区32万人、那楼片区3万人、高地片区10万人,南海片区10万人,旦场片区10万人。 第一百三十九条 用地规模

至20xx年,环水东湾新城建设用地规模达到9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为91平方米。

第一百四十条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方格网状”的路网结构,其中环状指环水东湾新城的快速环路,方格网指各个片区中的主次干路。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服务设施规划 (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1

(1)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规划市级行政办公中心位于新城东路西侧。规划保留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用地,于向阳大道新增一处片区级行政办公中心。其他镇级行政办公用地均维持现状布置,以整治完善为主。 (2) 文化设施规划

规划于新城东路西侧结合市级行政办公中心设置文化中心,布置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等设施,用地面积约6.0公顷;于临港路以南靠近水东湾处设置国际会展中心、科技馆等设施,用地面积约45.5公顷。规划于高地片区东北部靠近水东湾处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用地面积约20.1公顷。

规划于电白、旦场片区分别设置片区级文化中心,包括设置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 (3) 教育设施规划

高地片区北部集中建设“教育园区”,将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集中到园区办学;建设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校区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区,积极引进国内大学联合办学。

规划保留现状电海中学、实验中学、广南中学、水东中学、东城中学、新水东一中、电白一中、电白职业技术学院、春华学校、南粤科技学校、中信学院等学校,新建中学34所。 (4)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于陈村路与临港路交汇处建设一处设施齐全、多功能、高标准的体育中心,规划用地面积约26.4公顷。

规划于电白、陈村、旦场、南海片区分别设置片区级体育中心。 (5)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人民医院,于电白片区新建三级综合医院(茂名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床位2500张;规划于陈村片区新建一家三级中医院,设床位1000张。规划设置专科医院2间。规划二级医院10间,设床位200张。规划新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1间,床位数300张。 (6)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于电白片区设置三类儿童福利院1间,设床位250张,用地面积1公顷。规划于旦场片区设置养老院1间,设床位1000张,用地面积1.5公顷。

(二)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1) 商业设施规划

规划于陈村片区结合轨道站点设置市级商业中心,打造大型商业服务设施,形成以综合商业、现代办公为主体的新型商业中心,辐射整个滨海新区。

规划打造片区级商业中心3个,包括电白商业中心、高地商业中心、南海商业中心:

规划对具有一定规模基础的专业市场继续扩大规模,提升市场经营档次,增强辐射力和竞争力。依托交通条件改善,结合产业优势,规划布置区域性专业市场。

(2) 商务设施规划

规划于陈村片区结合行政办公、商业金融设施设置市级商务中心。 42

规划片区级商务中心2个,分别位于电白片区和南海片区。 (3) 娱乐康体设施规划

规划于陈村片区滨水地带设置影剧院、音乐厅,于旦场片区结合原有码头设置大型游乐设施。结合片区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设置电影院、歌舞厅等游乐设施。

规划于南海片区结合综合旅游服务区设置水上运动区域。 规划于南组团综合旅游区设置旅游集散中心。 第一百四十二条 建设密度分区

将环水东湾新城的城市建设用地划分为四个密度区和特别控制区,实行差异化的密度分级管制。

(1)密度1区:高密度开发区,包括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城市战略性增长节点在内的城市核心地区。主要位于陈村片区市级公共中心、电白片区公共中心和轻轨站地区,属于高层建筑密集区。

(2)密度2区:中高密度开发区,主要位于高地片区、旦场片区、那楼片区的中心地区,陈村片区的一般性地区以及电白中心区的周边地区(电白老城区),属于中高层建筑发展区。

(3)密度3区:中密度开发区,主要位于南海片区的中心地区,以及电白片区、高地片区、旦场片区、那楼片区的一般性地区,以多层建筑为主,少量中高层建筑。

(4)密度4区:中低密度开发区,包括位于城市生态保育区周边、与生态系统衔接的过渡地区。主要位于南海片区的一般性地区以及其他片区的边缘地区,属于以低层建筑为主,少量多层建筑。

(5)特别控制区:机场、港口等具有特别管制要求的地区,按照相关设施的管制要求控制其建设密度。 第一百四十三条 四线划定与管制

(1)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永久性建设;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2)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在城市蓝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措施,必须符合城市蓝线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首先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3)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43

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对保护范围内有碍景观的非文物建筑的拆除、改建以及为文保单位本身复原、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物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一百四十五条 污水工程规划

环水东湾新城包括两个污水处理系统,分别为电白县茂港区污水系统和电白县水东湾污水系统。规划期未共规划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2座污水提升泵站,

在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取土、开矿、采石、拦河截溪、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违章搭建、私设广告和其他有碍观瞻、破坏环境风貌的活动。因特殊需要必须兴建其它工程、拆除、改建或迁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时,需经市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城市黄线范围内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根据基础设施建设时序,由市土地主管部门适时依法收回用地并给予补偿。 第一百四十四条 给水工程

1. 用水量预测:南组团规20xx年总用水量为63万m3

/ d,其中再生水19万m3

/ d。

2.供水厂规划:新建南部水厂,总规模为45万m3

/d;扩建电白县水厂至6万m3

/d;建设茂港再生水厂,规模为20万m3

/d;在水东港东侧预留10ha海水淡化厂用地。

规划建设项目见下表:

表22-1 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污水厂 位置 近期规模 总规模 占地

(万m3(万m3

/d)(ha)

备注

现状扩建

电白污水厂 电白县 5 5 2

远景改建为污水

提升泵站 茂港污水厂 茂港区 10 25 18 规划新建 水东湾污水厂 电白县 10 25 18

规划新建

表22-2 污水中途提出升泵站一览表

污水中途提升级泵站 位置

规模

(万m3/d)

占地(ha)备注 茂港1号污水提升泵站

电白县 5 0.5

规划新建 水东湾1号污水提升泵站 茂港区 10 1

规划新建

第一百四十六条 雨水工程规划

环水东湾新城(中心城区)内的雨水分区为电白、那楼、高地片区分区、陈村片区分区、旦场片区分区、南海片区分区四个分区。部分雨水经汇流后,排入南门河,大部分雨水最后都汇入水东湾。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4座,分别为茂港站、规划220kV电站3#、工业220kV电站1#、工业220kV电站2#。

(2)规划新建110 kV变电站15座,分别为江高变、小良变、沙院变、五和变、炮台变、王村变、安乐变、远期规划5#——7#,及5个工业站。

44

(3)高压走廊:现状南海110kV电站供给港口公司的35kV架空线路应逐渐拆除,可由规划炮台110kV站建成后引出35kV供电线路供电,110kV以下线路建议采用电缆沟沿道路的东侧、南侧人行道下敷设,35kV码头甲线随后拆除。 第一百四十八条 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新建通信设施:电信枢纽局1座,邮政局1座,移动电话交换局1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燃气工程

1.供气规模:20xx年供应管道天然气643万Nm3

/年,瓶装液化石油气40834吨/年;20xx年供应管道天然气18251万Nm3

/年,瓶装液化石油气7270吨/年。

2.站场规划:近期规划设置电白LNG气化站一座(占地3.0ha),待粤西LNG项目配套管道工程建成投产后,将电白LNG气化站改建为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 第二节 东组团

第一百五十条 发展定位 承载临港产业布局,以产业发展带动茂名滨海新区

腾飞的重要区域。核心功能包括石化产业、海洋产业、能源产业、装备制造产业、

物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旅游、生活、生活服务等。

第一百五十一条 空间结构 “一带两翼”的组团式发展格局。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口规模 至20xx年,东部组团城区人口规模达到50万人。

其中,博贺湾新城片区人口约20万人,度假岛片区人口约5万人,电城生活配

套片区人口约20万人,岭门居住服务片区约5万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用地规模 至20xx年,东组团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达到72平方

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为144平方米。

第一百五十四条 道路系统规划 形成方格网状的路网结构。规划分为快速路、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五个等级。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服务设施规划 (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规划于海港路与昌岗路交汇处新建一处片区级行政中心,用地面积约11.5公顷,并结合公共开敞空间设置。 (2) 文化设施规划

规划文化设施按照片区级-小区级二级进行配置。规划于博奥路与环湾路交界处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用地面积约8.2公顷。规划于电城片区湾东路与文东路交界处设置文化活动中心,用地面积约6.8公顷。 (3) 教育设施规划

规划于博贺湾新城片区布置技术培训基地。

规划新建中学20所。

(4)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于博文路与环湾路交界处、城南路与湾东路交界处设置片区级体育中

心,面积分别为6.8公顷、 10.2公顷。

(5)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现有卫生院用地,改善环境和医疗条件,完善医疗设备。

规划共设置专科医院3间,二级医院6间,设床位200张。

(二)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45

(1) 商业设施规划

规划于博贺湾新城结合旅游服务设施综合设置片区级商业中心。

电城片区与岭门镇分别结合现有商业设施,强化传统零售商业发展,形成镇级综合商业服务中心。 (2) 商务设施规划

规划于博贺湾新城片区博贺洲水道两岸设置商务中心,重点打造为临港产业区提供高端商务、信息服务和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聚集地。 (3) 娱乐康体设施规划

规划于博贺湾新城片区、电城片区、岭门镇设置影剧院、游乐设施。 规划于博贺洲水道两岸、度假岛南岸结合综合旅游服务区设置水上运动区域。

规划于麻岗-博贺生态旅游区、东组团综合旅游区设置旅游集散中心。 第一百五十六条 给水工程

1. 用水量预测:东组团20xx年总用水量为61万m3

/ d,其中再生水约18万m3

/ d。

2.供水厂规划:新建电城水厂,规模为45万m3

/d;新建麻岗水厂,规模为10万m3

/d;建设博贺湾再生水厂,规模为18万m3

/d;在博贺湾新城东北侧预留10ha海水淡化厂用地。 第一百五十七条 污水工程规划

东组团包括1个污水处理系统,规划期未共规划1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2座污水提升泵站,规划建设项目见下表:

表22-3 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污水厂 位置 近期规模总规模

占地

(万m3(万m3/d)

(ha) 备注 博贺污水厂

博贺新港区

15

45

32

规划新建

表22-4 污水中途提出升泵站一览表

污水中途提升级泵站

位置

规模(万m3/d) 占地(ha)

备注 博贺新港区1号污水提升泵站15 1 规划新建 博贺新港区2号污水提升泵站15

1

规划新建

规划本分区系统共建设2条污水主干管,分别由北向南和由西向东敷设,管径d600-d1800,总长约40km,每段总污水主干管均设置1座污水提提升级泵站,规模均为15万m3/d。具体参见污水工程规划图。 第一百五十八条 雨水工程规划

东组团内的雨水分区为博贺湾、电城、度假岛片区、博贺新港片区、吉达港片区、精细化工园片区四个分区。大部分雨水最后都汇入大海。 第一百五十九条 电力工程规划

(1) 东组团规划新建博贺电厂一座

(2) 220kV变电站2座,分别为规划1#及规划2#。 (3) 110 kV变电站7座,分别为规划8#——规划14#。

(4) 高压走廊:在进港大道预留220米高压走廊用于远景博贺电厂高压出

线。

第一百六十条 通信工程规划

东组团规划电信枢纽局1座,邮政局1座,移动电话交换局1座,无线广播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广播台1座。 第一百六十一条 燃气工程

46

1.供气规模:20xx年供应管道石油气2302万Nm3

/年,瓶装液化石油气19387吨/年;20xx年供应管道天然气9212万Nm3

/年,瓶装液化石油气3635吨/年。

2.站场规划:近期规划设置电城液化石油气气化站一座(占地2.0ha),待粤西LNG项目配套管道工程建成投产后,将电城液化石油气化站改建为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

第三节 北部各片区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发展定位 结合《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2011-2030)》与《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定位要求,规划确定北部各

片区的发展定位为:

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及新兴产业基地。

第一百六十三条 空间结构 四区三片、两轴多点。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口规模 规划至20xx年北部各片区达到30万人,其中市民

片区5万人、西城片区-乙烯片区居住片区约7万人、站南片区约8万人、河东

片区约10万人。

第一百六十五条 用地规模 至20xx年北部各片区建设用地规模达到约71平方

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113平方米/人。

第一百六十六条 道路系统规划 各片区内形成“方格网状”的路网结构。规划

形成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等四个等级路网结构。

第一百六十七条 服务设施规划

(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规划于站南片区设置一处片区级行政办公中心。 (2) 文化设施规划

规划于站南片区结合行政办公中心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3) 教育设施规划

规划新建中学5所。 (4)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于七迳东北部, 栀岭路与福东路交界处建设新的体育中心,用地面积约

2.1公顷。规划于站南片区设置一处片区级体育中心。

(5)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中医院1间,二级医院2间,设床位200张。

(二)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1) 商业设施规划

规划于站南片区结合轨道站点设置市级商业中心,打造大型商业服务设施。规划于市民片区布置区域性专业市场、产品展览交易中心等设施。

(2) 商务设施规划

规划于站南片区、市民片区综合设置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办公

设施。

(3) 娱乐康体设施规划

第一百六十八条 结合片区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设置电影院、歌舞厅等游乐设施,

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47

第一百六十九条 给水工程

1. 用水量预测:北部各片区20xx年总用水量为40万m3

/ d。

2.供水厂规划:扩建河东水厂,总规模达60万m3

/d;将河西水厂改建为北部各片区大型工业企业用水的专用水厂,供水规模20万m3

/d。 第一百七十条 污水工程规划

北部各片区包括两个污水处理系统,分别为茂南区污水系统和河西工业区污水系统。规划期未共规划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1座污水提升泵站,规划建设项目见下表:

表22-5 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污水厂 位置

规模 规模 占地

(万m3(万m3/d) (ha)

备注 茂名第一污水厂 茂南区 25 50 35 现状扩建 河西工业污水厂 茂名市 15 15 11

规划新建

表22-6 污水中途提出升泵站一览表

污水中途提升级泵站 位置 规模

(万m3/d)

占地(ha)

备注 河西工业区1号污水提升泵站 茂名市 6.5 0.5

规划新建

第一百七十一条 雨水工程规划

北部各片区的雨水分区为金塘镇分区、北排分区、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区、河西工业区分区、站南片区分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市民片区等六个分区,雨水分别经由白沙河、小东江、工业河等水体往南排往大海。 第一百七十二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2座,分别为茂南站、及金塘站。

48

(2)新建110 kV变电站5座。分别为公馆变、西城变、远期规划1#——3#。

(3)高压走廊:位于城镇现状建设密集地区内的新增

110kV线路,可考虑采用

地下电缆的方式;新增220kV线路可考虑利用原有110kV架空线路,将110kV架空线路走廊改造为220kV线路走廊,而将原有110kV架空线路改为地下电缆敷设。

第一百七十三条 通信设施规划

(1)北组团、西城片区、茂南产业转移工业片区、北排工业片区现状电信设施有:市河西电话局、茂名市联通公司、市长途电信分局、市河西邮政局、市邮政局。

(2)远期在北组团、西城片区、茂南产业转移工业片区、北排工业片区内不考虑增设重大通信设施。 第一百七十四条 燃气工程

1.供气规模:20xx年供应管道天然气487万Nm3

/年,

管道石油气606万Nm3

/年,瓶装液化石油气13207吨/年;20xx年供应管道天然气6953万Nm3

/年,瓶装液化石油气2423吨/年。

2.站场规划:近期规划设置茂南北LNG气化站(占地3.5ha)和七迳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占地0.5ha),待粤西LNG项目配套管道工程建成投产后,将茂南北LNG气化站改建为天然气门站,七迳液化石油气改建为高中压调压站。

第二十三章 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

第一百七十五条 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实施 经批准的茂名市滨海新区

城市总体规划,是未来20年滨海新区发展建设的基本蓝图,是指导滨海新区城市建设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做原则性的改变。要按照建设“文明宜居、承载力和可持续能力强”的理想城市的要求,定期开展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及实施情况评估,加强下层次规划的编制,确保总体规划有效实施并切实发挥其对滨海新区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进行巡查、监管,严格限制个人零星建房,确保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百七十六条 进一步加强城市空间管制

(一)水体及岸线保护与控制。在城市水体、岸线保护和控制界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海岸线、滨水岸线功能分类进行开发。本规划经批准后,水体保护和控制界线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依法调整本规划,并报批。

(二)城市绿地管制措施。不得在本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范围内进行永久性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在城市绿地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限期迁出。

(三)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管制。本规划经批准后,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界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限期迁出;保护界限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首先依法调整相关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内容,并报批。

(四)基础设施用地管制。本规划经批准后,规划确定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控制界线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需依法调整本规划及基础设施控制界线范围,并报批;在基础设施控制界限内进行建设活动,迁移、拆迁基础设施及确需临时占用基础设施用地的,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一百七十七条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建立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协调机制,讨论决定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重大事项。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省直有关部门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茂名市解决滨海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及滨海新区范围内的相关区县要依据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保障经费。按照“理顺关系、权责一致、执行顺畅、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有序地推进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期将旦场镇、博贺镇、麻岗镇、树仔镇、电城镇、岭门镇六个镇划归滨海新区管委会代管,远期推进电白县“撤县设区”,加快滨海新区从规划区向行政区转变,逐步完善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第一百七十八条 积极创新土地、财税、人才及环保政策

(一)土地政策创新。向省国土资源厅及有关部门申请政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用地政策的滨海新区重点产业项目,由省统筹安排用地指标;滨海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建议给予返还省级部分;向省海洋渔业局申请在制定围填海计划指标,在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调整以及围填海计划指标等方面支持茂名滨海新区发展建设。建立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引导茂名滨海新区范围内各县(区)复垦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交易平台挂牌融资交易,保证滨海新区建

49

设的用地指标。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统筹,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改造,按照总体规划用地性质进行控制并分期分批纳入城市建设范围。

(二)财税政策创新。向省政府申请对滨海新区内的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等进行优惠,吸引企业落户。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基础,设立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科技产品投融资体系。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市场融资功能,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开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运营市场,鼓励建设-营运-转让、转让-营运-转让等市场化方式,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

(三)人才政策创新。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鼓励企业完善对在岗职工进行技能培训的制度。鼓励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从制度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薪资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开辟“一站式”服务专区和“绿色通道”,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资历限制,简化引进程序和手续。 (四)环保政策创新。建议向省环保厅申请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上给予倾斜支持,或单列安排滨海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同时,向省政府申请在茂名滨海新区成立相关交易平台,开展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试点。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为循环经济管理及决策提供依据,推动滨海新区循环经济发展,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和应急综合指挥系统,实行公告、公示、奖励举报制度,

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将资源环境核算纳入科学发展评价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资源环境问责制。

第二十四章 附则

第一百七十九条 规划的法定效力 本规划由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作为茂名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茂名滨海新区范围内实施规划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的依据。

第一百八十条 适用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茂名滨海新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划,服从城乡规划管理。

第一百八十一条 规划文本 本规划由文本、图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与图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八十二条 规划生效 本规划自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八十三条 强制性条文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以下各款(详见文本划线部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百八十四条 违责 对违反本规划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茂名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