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的现状分析

自19xx年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近20年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截止20xx年9月末,全市累计有8753个单位,50.54万人开户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达125.27亿元。

——区域分析。至20xx年末,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和人数为,城区(含市直、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等)3527个单位,20.88万人,占比40%;仪征 1129个单位,5.7万人,占比11%;邗江 905个单位,4.87万人,占比10%;江都1280个单位,6.45万人,占比13%;高邮1000个单位,3.90万人,占比8%;宝应817个单位,

5.33万人,占比11%;仪化66个单位,1.45万人,占比3%;油田30个单位,1.93万人,占比4%。

——从建制单位和人员构成分析。2008-20xx年全市新增开户建制1685个单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618个,占比36.7%;国有企业96个,占比5.7%;民营企业768个,占比45.6%;外资(合资)企业59个,占比7.5%;民办非企业126个,占比7.5%;社会团体18个,占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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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人员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全面覆盖,部分市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非正式编制但签有劳动合同关系应该建制的聘用人员未建制,全市有109家、2006人基层站所未建制;原国有企业已建制但由于改制未能续建的仍占有一定比例,全市实际缴存职工人数50.54万人中,其中封存状态职工数13.87万人,占27.5%;正常缴存状态职工只有36.67万人,占72.5%;大量民营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均未建制开户,全市尚有3628个民营企业,311个外资(合资)企业和58家民办非企业未建制。

——重点企业、骨干企业建制分析。据对全市506家工商企业调查,建制的只有285家,占56.3%,开户总人数16.35万人,占61%,其中,全市144个大中型工业企业,建制78个,占54.1%,开户总人数5.11万人,占69.6%,工业企业利税总额前50名,只有24家建制,占48%,开户总人数2.16万人,占76.6%;主营业务收入前50家私营工业企业只有16家建制,占32%,开户4104人,占24.09%;零售额前20名商贸企业,虽有17家建制,但开户只有3284人,占69.4%;3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建制,占52.6%;开户人数2266人,占27.8%;49家大中型建筑企业,只有24家建制,占48.9%,开户总人数9250人,占34.8%;81家外资(合资)企业,建制的41家,占47.1%;12家重点企业集团建制虽有11家,但开户的只有1089人,只占31.7%,从以上调查资料可以看出,重点骨干企业和集团从建制单位数尚不充分,即使建制,真正开户缴存的人数也不能全覆盖。

——与省内地级及县级市比较分析。20xx年年末,我市在全 2

省13个省辖市20xx年末缴存总人数排第5位,列南京、苏州、无锡、徐州之后。由于自20xx年-20xx年我市缴存基数未作调整,缴存总额仅排第7位。省内县级市实缴人数最多的昆山市31.38万人,常熟市15.92万人,张家港15.30万人,江阴市12.49万人。昆山一个县级市不但超过我市城区,还超过我市除城区以外7个分中心、管理部的总和,我市各县(市)一般在5万人左右。特别是近年来各地普遍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力度加大,昆山市今年1-9月就新增扩面人数10万人,江阴市2007-20xx年三年新增扩面人数8万人。20xx年是我市近20年来建制扩面最多的年份,当年新增人数只有4.6万人,每个县(市)区也只新增5000人左右,可见差距之大。

——建制人群收入层面分析。目前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的大多数是中等以上收入人群,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供电、电厂、银行、烟草等行业,急需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建制比例最低,据今年我市开展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建制情况调查,扬州市区调查的295户低收入家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105户,只占35.5%,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189户,占64.5%。已缴停缴的91户,占30.8%。高邮、宝应调查670户低收入家庭,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占99%,基本未建。

——另外,从与医保职工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人数之和相比较,全市住房公积金建制只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的70%。还有大量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与民企职工等游离于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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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几个方面综合分析,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总的情况和概念是:总量徘徊、新增扩面人数未实现重大突破,与省内先进市、县相比差距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全覆盖、但企业覆盖率较低,低收入人群建制率更低;重点骨干企业覆盖不充分,中小企业覆盖率低;国有企业基本建制,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合资企业覆盖率低。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具有相当大的空间和需求。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的总量不大,未形成重大突破。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是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源头和首要环节,只有归集扩面,整个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才能如有源之水,实现良性循环,才能使更多人群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优惠,才能为政府提供更多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至20xx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18万元),否则一切无从谈起。去年房地产市场火爆,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不得不下调和收紧使用政策,许多符合使用条件的缴存人不得不商业贷款。多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近三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重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20xx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专门文件,推进制度扩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连续三年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作为为市区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考核推进。城区连续三年突破2万人,今年可望超过3万人,但总体未实现重大突破,与先进地区差距较大。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即使开 4

户缴存也未实现全员覆盖,或部分管理人员建制,一般员工未建,缴存的比例也偏低。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整体推进的力度不大。

近年来,虽然住房公积金工作已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但整体推进的力度不大。江阴市政府专门成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副市长分别任副组长,人民银行、公积金中心、房管、财政、劳动社保、工商、税务和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镇相应成立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连续三年以正式文件把全年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开发区),同时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三个文明”综合考核内容,由市政府和公积金中心设立扩面工作专项奖励资金,完成目标好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势推动,江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取得令人瞩目的业绩,值得我市学习借鉴。

(三)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

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编制少。全系统编制只有88名,在职80名,服务近9000个单位50多万缴存职工,每年归集超过20亿元,提取公积金12.4亿、发放贷款23.5亿,实现增值收益1亿多元,且个贷逾期为零,资金安全完整。市中心机关编制18人,在职16人,上述编制还是20xx年成立公积金中心确定的,目前有5位领导,下设5个处室,一个处室只有一名工作人员。 5

时隔8年,公积金业务量扩大了数倍,但人员未增加。城区管理部只有6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5人,承担除邗江区以外市直、广陵、维扬和开发区20多万缴存人的缴存、提取、贷款服务工作,每年接待10多万人次,真正从事制度扩面的仅有2-3人。

二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基层无机构和人员。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均无专门或兼职机构和人员负责公积金工作,在街道、乡镇基层许多制度扩面的基础工作无法开展,各分中心和管理部都直接面对企业,由于人手少而无法更大力度推进制度扩面,导致底数摸不清,情况搞不明,扩面重点不突出。

三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体制不健全。表现在无专门行政执法机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执法和处罚职能无法充分履行,加之无行政强制执法手段,以至于到企业调查取证门难进,更谈不上执法了。《条例》颁布10年来至20xx年全市无一例行政执法案例,20xx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突破年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难度较大,立案处罚4起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均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还尚未结案。

四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普及不充分。近几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普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宣传普及,如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印制20多万册市民手册和企业手册入户送企;开展《条例》有奖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与扬州日报、晚报、时报合办专版20多版以及通过广播、电视和中心政务网络加强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普及 6

率有了一定提高,但还不充分,许多企业认为养老等社会保险要缴,住房公积金可缴可不缴。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合同文本上也无明确约定要缴住房公积金,少数地方甚至把免缴住房公积金作为优惠条件招商引资。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建议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根据《条例》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缴存的一种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属职工个人所有的专项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加快推进扩面工作,有利于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有利于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购房支付能力,实现安居乐业;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城镇化建设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增长、推动城市化进程,对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机制,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建设幸福扬州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条例》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积极、有序、依法依规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逐步扩大 7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企业单位特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新机制,为实现“住有所居”民生目标和建设“幸福扬州”服务。

2、基本原则。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推进的原则。要按照《条例》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从维护职工切身合法权益出发,依法推进制度扩面工作。(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和企业特点,率先在上市公司和重点骨干企业等较大规模的企业单位中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3)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当成一项系统工程,明确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分阶段稳步实施,全面推进。(4)积极主动,稳妥有序的原则。工作上即要积极主动,同时又要兼顾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

3、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力度。将2011、20xx年作为全面扩面过渡期,先在全市所有应建未建的上市公司和重点规模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每年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8-10万人。从20xx年开始,对于在过渡期内未按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加大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再用3年时间至“十二五”期末,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市所有企业基本全覆盖,构筑起比较完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1、加强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议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 8

组长,人民银行、工商、房管、财政、人社保、税务、总工会、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部署和落实全市扩面工作的计划编制、政策宣传以及相关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落实辖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企业及相关单位对扩面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整理汇总后,上报市住房公积金扩面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查汇总情况审查后,下达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的扩面计划,并组织实施。市扩面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各个阶段工作重点和时间要求,通报扩面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到位。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扩面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以及措施和要求。

2、建立扩面联动工作机制,建议工商、税务部门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工商企业登记、税务登记和税收征管检查时,要督促企业依法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劳动社保部门把企业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文本,并在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和社保参保检查时,把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其中;财政在对三资企业进行财务年检时,对未按规定计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办理;工会组织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时, 9

应把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做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时,工会参与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企业信息时,工商、税务、劳动社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

3、实行扩面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市扩面工作领导小组把全年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分解、落实到各镇,同时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三个文明”综合考核内容,市政府设立扩面工作专项奖励资金,对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单位、个人予以奖励。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扩面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改进。

4、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按照国务院《条例》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可以按照“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和“抓好重点,先大后小”的原则进行。“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就是允许被列入扩面对象的企业单位在过渡期内可以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9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单位、个人各按8%比例计算,每月最低缴存126元,即单位每月为职工缴存63元,个人同时交纳。全员缴纳暂时不成熟的企业单位,也可以在已参与社保职工和本市常住户口职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低门槛、低标准进入,以后逐步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逐步实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制度。“抓好重点,先大后小”就是对我市上市公司和18家重点大型企业集团、169家中型企业、50家大型私营工业企 10

业在过渡期内率先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步实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而带动其他中小企业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此同时,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低收入人群等建立住房公积金托管平台,稳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过渡期内,允许企业单位低门槛标准进入,但对督促后仍不办理的企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规定进行查处。建议市编办批准成立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支队,县(市)区成立行政执法大队,并明确一定编制,以加大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6、加强宣传发动和舆论监督。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必须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发动,努力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电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扩面工工作的紧迫性,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扩面工作进度,对规范建立的企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同时也要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不断增强企业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

四、提请市领导帮助协调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建议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人民银行、公积金中心、财政、房管、人社局、税务、总工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领导小组。 11

(二)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扩面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以及措施和要求。

(三)建议在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其方案,单设机构,下达编制和经费,独立运作,经费纳入市中心年度预算,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解决。

(四)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险养老所明确1-2人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市中心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五)市编办批准成立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支队,县(市)区成立行政执法大队,请示报告已呈市编办待批。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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