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报告

地点:乡卫生院办公室.

目的:目前医学生就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以及医生怎样做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当地的病人信任他.

下面为采访的内容及总结:

1. 请问您是怎样找到这份工作的?

答:我本来打算在毕业之后,在大城市里找一份工作,毕竟人人都喜欢往高处爬,大城市的工作环境远远比咱们这儿好,其发展前途也逼着而宽广。毕业之后,我到城里几家大医院去求职,可现实远比我想象中的结果残酷,碰的满鼻子是灰。我思前想后,与其在不缺人才的城市里转悠,还不如到医学技术落后的家乡去工作,造福于当地人民。我来到咱们镇卫生院时,院长对我很客气,立马就要下了我,于是我就在这里开始了我的工作生涯。

2. 在工作岗位上,每天都要做些什么?

答:刚开始,由于这儿医学设备比较落后,许多病人都去高一级的大医院去就诊,因此就我的工作而言工作量不是很大。每天主要是给一些小孩打预防针,给小孩看病,大人多数去了县医院,主要是给一些需要进行急救的病人进行急救。后来,慢慢的医用设备也齐全了,医疗条件也先进了很多,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也高了,尤其是对小孩.许多病人为了方便,就直接来卫生院进行检查,我们的工作量也开始增大,除了打针以为,还要进行一些小手术,因此变得很忙.

3. 目前,行业内要求从事这份工作的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教育和培训背景? 答:现在的就业情况可能你们在学校里就已经有所了解了,现在的压力还是挺大的,就在我这个工作岗位上,你应该至少具有本科学历,当然,你的学历越高对你来说就会更加的有利,现在有很多的岗位就是看学历决定的。你我知道只临床,就现在而言,回家乡的话,本科暂时还行,到你毕业的时候就不知道了,你最好还是拿到更高的学历。要说培训背景嘛,你我到是医学类的,应该很清楚,至少要有一年的实习经验,这个行业是个风险很大的行业,所以,专业培训是很关键的。

4.您认为做好这份工作应该具备哪些知识、技能和经验?

答:就这份工作而言,首先就是要在上大学期间,学好与该份工作有关的必要的专业知识, 毕竟理论是基础啊,没有好的理论知识,何谈技能啊。具体的技能是要你在实践中你断的学习的。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再结合实践,通过实践,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技能。当然在这技能当中,经验是必不可少的,经验可以让你的技能更加的成熟,而有了好的技能也可以为你积累更多更重要的经验。比如要给一个小孩做手术,就不能用给大人做手术的经验,毕竟小孩的发育不太完全。

5.在行业内,先从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做起,能学到最多的知识,最有益于发展? 答:就我们这个工作岗位而言,有自己的特殊性,毕竟是人命关天啊,你一不留神,说不定一条生命就会从你的手上溜走,因此,要想在这方面干好,就必须首先从最基本的开始做起,做一个见习医生,要是有一个好老师知道那就最好不过了, 这样可以在老师不断的和病人接触的过程中掌握很多在书本上都没有的知识,而且这些都是结合实践的,这些经验往往是最宝贵的。

在老师的不断培训下,会更好的领会自己在书本上学的知识,并且在自己以后的行医过程中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己下功夫,俗话说的好,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6.您认为什么样的个人品质、性格和能力对做好这份工作来讲是重要的?

答:我们都是医学这个行业的,我就结合我的工作经验还有前辈们的介绍说一下你们临床的情况吧。你们临床的肯定是要每天都要面对病人的,没有一个好的心态是不行的。你首先要学会忍耐,病人的心态当然会有很大的变动,无论他们的情绪如何,你始终要以平和的心态去对待他,你和病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让病人快点好起来。如果病人的情绪不好,你不能及时的调整他们的心态,或这是你自己的心态,这对病人的恢复是很不利的。所以,你也要学会和自己的病人交流,让病人能够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情况,你也可以更好的了解病人的身心状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早日恢复。有好的心态以及好的沟通能力对你以后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好的交际能力是链接医生和病人最好的桥梁,面对病人一定要谦虚,有耐心,许多病人都会因疾病的困扰而变得脾气暴躁。作为医生,处理好与病人的关系,对于这份工作而言是最重要的。

7.据您所知,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在单位或者行业内发展的前景怎样?

答:据我所知,在我们这个行业内的发展还是挺困难的,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了学医,另一方面,相对于年轻的医生,病人多数更倾向于相信年老的医生。更重要的是,作为医生你不仅仅要具有很好的专业素质,而且在相关的学术界都要有新的发现或贡献。具体而言,作为一名本科生来说,要想在医院里有个好的岗位是挺困难的。你还需要不断的完善自己啊!

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积累大量的医学经验,慢慢的娴熟你的技能,从而出人头地。

8.男女工作者在这份工作上机会均等吗?

答:就医生这个行业而言,男女工作者在这份工作上的机会很不均等,男生就业的机会远大于女生就业的机会,在人们的思想中,女人都是胆小软弱的,而医生却经常的动刀做手术,而经常要与死人打交道,因此许多病人总是对女医生不放心,多数选择男医生就诊。

9.就您的工作而言,您最喜欢什么?最不喜欢什么?

答:说到我的工作,我喜欢与那些脾气较好的病人接触,他们会配合你的治疗,这样,既有利于疾病的治疗,也有利于我的工作。最不喜欢的是那些脾气暴躁,又喜欢唠唠叨叨的病人,动不动就乱发脾气。人人都知道,许多病人因为疾病的折磨会变得很暴躁,但作为治病的医生,不可避免的会与病人发生一些摩擦,病人发脾气时很正常的,但有些病人纯属无理取闹,乱发脾气,让人实在是受不了。

10.从事这份工作实现了您的人生价值吗?家庭对您现在的工作满意吗?

这个问题怎么说呢,曾经的我,我想也就是现在的你们啦,肯定是心中都有自己的梦想,而且想着要让自己的未来有多么的辉煌。但是,现实就是这样,你也没办法啊。现在也只能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工作啦,至于说到人生价值,不同的时期肯定会有所变化,现在我想就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慢慢来实现自己价值吧。至于家里的人们对我的工作情况嘛,还是比较满意的他们主要是觉得,在这样大的压力之下,有份工作已经很不错啦。可是家里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总是想让我到大城市里去工作,说这样更有发展前途,在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城镇里是不会有出头之日的,然而我却不这样认为,我的人生观就是无论你干什么,无论里在哪儿只要尽全力为人民服务,我就问心无愧。

11.在您的工作领域里初级职位和略高级别职位的薪水一般是什么水平?

答:差不多相差一倍多,那些资历较深的老医生比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工资高一倍多。

12.我知道你刚开始有考研的想法,为什么后来有没有考研呢?

答:我想,现在的就业压力这么答,还是先找一份工作,再说,家庭也不是很富裕,上学也让家里的经济压力更大。所以,就先找了份工作,以后可以边工作边考研啊,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而且自己也有了稳定的工作,可以更好的计划自己的未来。更重要的是,医生这个职业更需要实践能力,而不是书本上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与其花三年读研究生还不如利用这三年多积累一些时间知识,更何况当今社会发展迅速,而且每年又有那么多的学生毕业,谁知道三年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远远不如先找一份安定的工作,为以后发展提供必要的经济资源。

13.我现在也不知道是考研呢,还是找工作呢,你能给我支招吗?

答:如果你将来想从事科研工作,那你就应该去考研,读完研究生,肯定会让你的理解能力提高一个水平,如果你想从事临床工作,那你就应该先找一份工作,边工作边积累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减轻家人的负担,如果你有更高的理想,完全可以边工作边考研。

非常感谢您这次接受我的访谈,我想我也得到了不少有关职业的信息,一定会对我今后的学习有很打的帮助。非常感谢!

 

第二篇:医学案例评析报告

医 学 案 例 评 析

院系:基础医学院 专业:临床医学七年制 学号:20115620422 班级:七年四班 姓名:吴康林

20xx年11月,发生在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丈夫拒绝签字,产妇母子双亡”事件,至今还未从人们记忆中淡去,20xx年10月15日,因为两位姐姐拒绝签名同意手术,醉倒在广州街头、发生大面积脑出血的市民刘先生在经历了数小时的药物治疗以后,第二天凌晨2时最终死在海珠区一家医院的急诊观察室里。20xx年12月3日,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再次上演拒签事件,与“李云丽事件”不同的是,这一次是丈夫同意手术,拒签的是“坚持要自己生”的产妇,但医院并没有听产妇的,而是行使医生处臵权,强行为其进行剖宫产。

事件回放:

事件一:产妇丈夫拒绝剖宫产 医院不予剖宫产合法

20xx年11月21日,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自称是其丈夫的肖志军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面对生命垂危的孕妇,肖志军却拒绝在医院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医生与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孕妇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专家死亡病例评审后认为,孕妇李云丽就诊当日病情严重,死亡率为80%至85%,在当时的情况下,救活的几率十分小,其死亡不可避免。手术可能挽回胎儿生命。朝阳医院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事件二:产妇拒签致子亡母危

20xx年12月3日清晨,一名29岁的临产孕妇被转送至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抢救。此前,该产妇被广州某医院诊断为“无胎心”,并怀疑有胎盘低臵。医生检查发现,胎心很微弱,产妇下体一直在少量流血,却没有痛感。医生分析认为,产妇已有胎盘早剥症状,如果不尽快手术,将导致胎儿宫内缺氧窒息死亡,并引发母体大出血,造成“一尸两命”的严重后果。但产妇却情绪激动地表示:“要自己生,不要手术。”医生反复说明情况的严重性,但产妇始终没有“松口”。后来,医院相关负责人出面解释,其丈夫同意手术,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但产妇本人仍坚决拒绝签字,甚至在手术台上大喊“要自己生”。

眼看再不手术,产妇就有性命之虞,医院本着“生命权第一”的原则,在征得其家人同意,并由医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行使医生处臵权,强行为其进行剖宫产,挽救了产妇生命。遗憾的是,

由于延误手术时机,宝宝一出生就出现重度窒息症状,出生数小时后不幸夭亡。产妇则因出现心衰症状,在医院进行抢救。

事件三:姐姐拒绝签字手术 广州一醉酒市民死在医院

20xx年10月15日14时40分,一名路人在昌岗中路昌岗大街发现路边倒卧一中年男子,神志不清,口吐白沫,赶忙拨打120。一辆救护车将男子接到附近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科检查。该院急诊内科梁医生称,44岁的刘先生送来时已陷入深度昏迷,有明显酗酒迹象,紧急CT检查发现,他的大脑右侧颞叶发生出血,出血量约为60毫升,血液流入脑室系统及蛛网膜下腔,情况危急。梁医生判断,“必须马上进行手术。”随后,刘先生的两位姐姐赶来医院。她们表示,弟弟没有老婆没有工作长期酗酒,家人多次劝阻仍我行我素,终于出事。医生对两位家属详细介绍了刘先生的病情,她们听完后拒绝医生进行任何救治,甚至不同意办理入院手续,最终签字放弃治疗。无奈,16时后,医院将刘先生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室的刘医生说,刘先生一直处于深度昏迷,医院按常规给予保守治疗,但因病情过重,刘先生挨到凌晨2时后死亡。

在这些事件中病人及其家属的签字权与医生处臵权之争这个焦点,多数人对医院的做法表示理解,也有人表示质疑。事件的背后,一边是患者面对医生的畏惧狐疑,一边是医生面对患者的举步维艰。有人说,这是医患之间的信任危机。

特殊情况下到底应该听谁的?这是一个困扰着所有人的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问题是,在患者神志清醒且病情危急的情况下、患者和家属意见不一致时,医

疗机构该如何处理?有关患者权利的法规仍然有待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关于医生的治疗特权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医师的一般权利常服从于患者的权利。但在极其特定的情况下,需要限制患者(家属)的自主权利,以实现医生对患者生命权益负责的目的,这种权利就称为医生治疗特权,或称医疗豁免权、医疗干预权。一般情况下,法律和医学伦理产生冲突时,医生们首先要遵守的是《侵权责任法》,这意味着医院在进行手术前,必须首先得到患者的签字同意,退而求其次是要取得家属的同意。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患者濒危而又丧失神志、同时又找不到家人的时候,医院才拥有特殊处臵权。由最高人民法院侵权责任法研究小组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是这样诠释《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的“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在患者、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近亲属三角关系之间,不能过高地设定患者近亲属的主体地位和决定权,如果不能取得患者的意见,只能取得其近亲属的意见,医疗机构如何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应有一定的判断余地,在患者近亲属的意见重大且明显地损害患者利益时,医疗机构应当拒绝接受患者近亲属意见”。

然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两种特殊情况:其一,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其二,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主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臵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让医务工作者感到困惑的是,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总有一些模糊地带,让医院和医生无所适从。法律站在以人为本的角度是对的,但如果过分强调病人知情权和决定权,而病人又不懂医疗专业知识,怎么能保证作出正确的决定?同时,社会对医院要求过高,习惯于以成败论英雄,以事件二为例,如果产妇没有救活,医院恐怕会面临更大的风险。

很多医生表示,法律之争应该留给专业人士,但尊重生命是行医

的最高准则。不少网友在讨论时,使用了“纠结”一词。无论是主张“听患者的”,还是主张“强制干预”,如果仅在理论层面里“清议”,似乎都有理,但一旦回归现实,面对脆弱的医患关系现状,两种做法似乎都会带来不良后果,倒是强化沟通能力、锤炼说服技巧显得更为重要。但也有患者担心,放大了医生处臵权,今后医生会不会不顾患者意愿强行决定治疗方案?这实际上折射出整个社会对医生和医疗系统缺乏信任感。

与此同时,在事件三中,医院挺无辜。对患者实施抢救吧,家属却拒绝签字,倘若手术顺利,不出现什么意外风险,倒还好说,但搭进去一笔医疗费用也无可避免;听从家属意见、严格遵守“术前签字”制度,见死不救吧,很有可能招致道德层面的谴责,患者家属也极有可能事后反悔,反将医院告上法庭,诉其见死不救,新的医疗纠纷又接踵而来。总而言之,在医院、医生和患者之间,医院和医生总是要承受更大的压力,医院和医生永远都是弱势群体。

现有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没有病人或其家属签字医院可以实行手术而不需要承担责任。可是,要制定这些免责的特定情况又岂是件容易落实的事?在果真能排除万难、编织另一套让人心悦诚服的法规之前,那些把拯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勇于挑战法律但又没被处分并反而赢得满堂彩的医生,其踪迹恐怕还是只能在电影和电视剧中寻获。

我个人认为,只有当所有的生命都得到应有的重视、所有的权利都得到必须的保障时,只有当医患关系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时,医院的强行救治才完全可行。否则,一味地谴责医院,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医院和“术前签字”的制度揪出来进行群殴,未免过于片面和感性。

作为一个医学生,我认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医院都应本着“生命权至上”的原则抢救患者,医生也应该为了病人利益最大化而把风险留给了自己,在患者或其家属拒绝签字的情况下,按照有利于患者的原则为其实施手术,挽救患者生命。虽然这看起来对医院和医生不

公平,但是生命大于一切!

与此同时,也希望社会给予医生更多的信任与宽容,理性地看待医生这个职业。医患双方的相互尊重与信任,是形成良好医疗环境的重要条件,医患之间不应当产生信任危机。在紧急情况下,本着尊重生命的精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者采取抢救垂危患者生命的必要措施,既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患者根本利益的。只有医生与患者之间建立其充分的信任,才能真正实现医患共赢,才能真正实现病患利益的最大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今社会紧张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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