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卡20xx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传染病报告卡20xx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

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及家长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低龄儿童患者尽可能用出生日期。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工人须填具体单位。

学生与幼托儿童患者填写学校(幼儿园)与班级。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完整,农村填写到行政村下的自然村,有门牌号的应记录,城镇

居民填写到门牌号。基本格式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区),某某乡镇(街道),某某行政村(居委会)某某自然村”。如果不能填全,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精确到时。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及其负责疫情管理的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报告医生签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第二篇:20xx版传染病报告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20xx年版)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 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A、变更诊断;B、死亡;C、填卡错误)

20xx版传染病报告卡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摘抄系统自动生成的卡片编号。

患者姓名:填写真实姓名,需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意偏旁部首不能填错。如双胞胎同时患病需

注明大双和小双。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必须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其中艾滋病、肺结核、麻风病等必须填写。

出生日期:填写公历日期。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系

统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教师、医务人员、工人、民工、干部职员、餐饮服务业等必填。如果无

工作单位则填写无;其中学生、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其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和所在年级班级,民工则填写所在的工地、工厂或建筑队。

联系电话:尽可能填写,其中:14岁以下的患儿家长联系电话必须填写;需专病管理和随访的所有患

者必须填写。

病例属于:是指病人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就诊医院之间的相对位置。

现住地址:指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

写到具体的乡镇和村民组(门牌号),病例如有多处住址,应填写能随访到的住址。

职 业: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选项时,选择原则是: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传

染病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如患者为警察、飞行员、军人、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则选择“其他”,但需在工作单位栏进行说明。学前班的学生,其“职业”选则“幼托儿童”;新生儿破伤风职业的选择:住院分娩选择“其它”,非住院分娩选择“散居儿童”。

病例分类: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伤

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

“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对献血员2次初筛HIV阳性时才填写。其它病种和单位报告的传染病卡不得选择“阳性检测结果”;

“梅毒”、“淋病”的病例分类只能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的病例分类只能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 “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的病例分类只能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和“病原携带者”; 乙肝、丙肝、血吸虫病例须区分急性或慢性。

发病日期:本次就诊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

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必须具体到小时。

死亡日期: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

疾病名称:同一个病人同时患n种传染病,应分别填写n张传染病卡(一病一卡)。

订正前病名:填上次填报的疾病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 告 人:填卡医生设为必填项。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填写需特别注明的信息,如输入性病例的感染地、特殊检查结果、就诊情况、传染来源、

误报说明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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