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脚小学学生辍学排查报告制度

山脚小学学生辍学排查报告制度 控制学生流失是巩固普九成果重要途径,为了提高班主任的责任意识,构建一种上传下达政令畅通的工作机制,防止因基层瞒报、漏报造成学校控流工作的失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学生辍学排查报告制度。

一、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末成年人保护法》,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期初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学校入学通知要求送被监护人入学;

二、学校设专人管理学籍,严格学生转入转出手续,强化学籍管理,适龄儿童少年需要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备案待查;

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辍学的,学校经过动员任不返校复学的,将书面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使其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

四、班主任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每天必须了解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认真履行请假制度,学生病假、事假必须由家长出示假条或医院诊断证明,请假一天向班主任报告,二天以上向学校报告。科任教师严格控制学生无故旷课现象,如有不明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家长,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五、班主任对无故旷课二天的学生,要立即进行家访,主动宣传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说服家长,教育学生返校就学,但超过七天仍未到校者,即要确认为流失生,应立即填写流失报告单上报学校;

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20xx年3月3日

织金县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2013——2014第二学期

20xx年3月3日

 

第二篇:白泥小学学生辍学情况的排查报告

白泥小学学生辍学情况

20xx年x月

白泥小学学生辍学情况排查报告 为了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平享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力,进一步提高我校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我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的紧急通知》(黔教基发[20xx]414号)文件要求,对本校辖区适龄儿童辍学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本学期中小学就学的学生数为882人,入学率为100℅;

二、排查工作情况

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马上召开学校全体教师,迅速在辖区内展开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中,要求每位教师采取一切办法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有学上,不散居在家,不流浪在社会上,同时做好相关资料,做到表册一致。

三、排查结果

通过排查发现,目前我校辖区儿童择校情况相当严重,一部分学生进县城就读现象比较普遍。经过排查还发现,儿童随父母外出打工并在当地就读学生数也不少。但可喜的是

这些我校所辖四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都没有闲散在家和社会上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我校迅速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动员全校教师开展控辍保学活动,并对贫困学生给予经济上、物质上的支持与帮助,班主任走村入户进行动员,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段次的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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