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发放实施方案

关家营满族小学

20xx年春季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15年春季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班子成员研究决定,特制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成立组织:

组 长:刘宝富

副组长:岳 鹏 张永东

成 员:张玉萍、高艳珍、张 莹、于海峰、刘 杰、张雪松、高艳华、王 民、吴海杰、孙金梅。

二 、评定程序:

严格按照《赤峰市松山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采取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贫困家庭寄宿生的评选工作。

1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有关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学校统一印制表样)。

2 、各班级组成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住宿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组,对申请受助学生在校期间(至少一个学期)及上一学年度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

3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局分配受助学生名额,结合调查和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审议,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4 、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

家长、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报学区中心校审批。

三 、发放程序。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入受助学生饭卡。

四 、工作要求:

1 、有以下情形的必须在受助学生名单之列:留守儿童、双女户、单亲家庭、家庭成员中有重病的、孩子本身有特殊疾病的、家庭确实困难的;本学期新转入或新住宿的学生、开学初没住后来住宿的和开学初住宿后来不住宿的不在享受范围之内

2 、规范评定和发放程序。坚决杜绝班主任借发放补助资金名义向家长吃、拿、卡、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该班班主任。

关家营满族小学

2015年7月1日

关家营满族小学

20xx年秋季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宝富

副组长

岳 鹏 张永东

成 员

张玉萍、高艳珍

张 莹、于海峰

刘 杰、张雪松

高艳华、王 民

吴海杰、孙金梅

 

第二篇:20xx年秋季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经乡教育、财政部门研究,现制定20xx年秋季实施方案。

一、全乡20xx年秋季“两免一补”基本政策(如果有新政策出台,另行通知,以新政策为准执行)

1、全县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学生(含民办学校)学杂费,财政对学校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280元/期、初中生每人380元/期,另调增生均公用经费30元/生,专项用于冬季取暖;对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边缘山区学校和教学分点视情况适当予以额外补贴。调增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60元/人,按照学校的实际学生人数算账,随着预拨春期经费时一并拨付。

2、全部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教科书。

3、继续对贫困寄宿生发放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校期间的补助标准是小学生补助4元/天,初中生补助5元/天,全年学生在校时间按照250天计算,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我县做为试点县之一,继续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城关镇除外)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具体实施办法按照2013-2014学年南召县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执行。

二、操作办法:

(一)、资助人数的确定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基本政策,测算确定“两免”和“一补”资助学生人数,要根据确定资助人数,落实到人,确保所有符合“两免”和“一补”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各校确定资助人数要事实求是,不虚报也不漏报,对享受“一补”的贫困生要认真评定,不搞平均分配。

(二)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第一、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

第二、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希望资助的学生填写“一补”个人申请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项目及申请理由。

第三、学校负责成立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评定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学生来自较多村组的学校,可以成立若干个评审小组。

第四、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明显位置及学生家长所在村民小组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20xx年春期“两免一补”学生登记表》,建立学生档案,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情况及公示地点一式两份上报乡级教育、财政部门。

(三)发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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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课前到书”的要求,所有教科书由学校统一发放。 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直接免收受助学生的教科书费和杂费,并在其教科书扉页上加盖“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印章。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开具《免收杂费证明》。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不准代签),学校将花名册一式三份报乡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三、实施步骤

20xx年我校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9月20日—10、7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15日—10月20日)。各学校按照操作方案和规定程序确定资助对象,由学校负责成立由村委会成员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时要公布乡财政、教育部门举报电话,积极查处有关问题。公布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20xx年春期“两免一补“登记表》,将受助学生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乡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定。

乡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各学校受助学生名单通知学校。将“一补“资金于4月22日前落实到受助学生。乡政府在此期间将派出督导检查组明察暗访,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3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4月24—4月30日)。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本期工作,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写出20xx年春期“两免一补”工作总结及填写《20xx年秋季“两免一补”情况表》,报送乡“两免一补”办公室。

四、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全乡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两免一补“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之举,要成立好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好。另外,营养餐改善计划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各学校全力配合,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南召县营养餐改善计划办公室规定的程序做好各项协调配合工作。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两免一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各司其职,确保“两免一补”工作顺利实施,对不按规定程序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南召县石门乡“两免一补”办公室

附件一:

南召县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4

我县“一补”的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是根据市政府实施方案,结合南召县实际,按照扶贫工作确定的贫困标准制定。请各乡镇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参照执行。

特困家庭是指每年人均收入低于637元的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637元,低于882元的家庭属于贫困家庭。这两种家庭的学生属于享受“一补”的资助对象。

一、优先资助对象

(一)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或者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贫困学生;

(二)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三)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贫困生;

(四)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

(五)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六)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对象

(一)革命烈士子女;

(二)独生子女

(三)少数民族家庭子女;

(四)艾滋病患者子女

(五)家庭有子女在高等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

三、原则上不予资助对象: (一)近几年内新建楼房或购买大型机械、摩托车、冰箱、5

冰柜等高档家电的子女;

(二)村委会成员家庭的子女; (三)商业经营、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等专业户家庭的子女;

附件二:

南召县石门乡“两免一补”办公室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四)种植、养殖专业户家庭的子女。 四、不予资助对象 财政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不能纳入资助对象。

石门乡“两免一补“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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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李志勇 (政府乡长)

副组长:徐冬梅 (政府副乡长) 成 员:邢明成 (乡财政所所长) 139xxxxxxxx

周振权 (中心学校校长) 136xxxxxxxx

附件三: 朱延州 (中心学校副校长) 李 华 (民政所所长) 曾祥军 (中心学校会计)

石门乡“两免一补”监督小组名单 7

组 长:刘胜库(乡纪检书记) 139xxxxxxxx 成 员:王有安(县人大代表)

孙景堂(学生家长代表) 刘新悦(教师代表) 黄 涛(教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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