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会救助办法

洋河新城慈善总会慈善救助办法

根据“扶贫济困”的慈善宗旨,配合政府扶贫帮困,扶助困难群众,用准用好慈善救助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的原则

1、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2、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救到急处、难处、实处;

3、一般不重复救助。

二、救助的范围和对象

1、孤寡老人、孤儿;

2、残疾人中的困难者;

3、在工作岗位上对社会作过一定贡献,现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

4、因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者;

5、特困家庭子女就读大学缴纳学费有困难者;

6、由于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

7、其他特殊困难者。

三、救助的标准

洋河新城慈善总会的救助标准,应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情 1

况,经集体研究后,及时开展救助工作;

四、救助的申请方式及受理

凡需申请救助者,应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洋河新城慈善总会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洋河新城慈善总会,洋河新城慈善总会应及时受理,并按照《洋河新城慈善总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洋河新城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救助工作。

五、救助的审批、发放程序

洋河新城慈善总会每年都要制定年度救助计划,确定助困项目、资金及名额。洋河新城慈善总会对年内零星的救助,应按以下审批和发放程序办理:

1、凡直接来人、来函、来电要求洋河新城慈善总会救助的,或者由上级转来要求救助的信件和有关部门(单位)商请求助的,洋河新城慈善总会经初审后,认为符合条件救助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或者委托有关村居、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洋河新城慈善总会要根据上报的审批表,经洋河新城慈善总会办公会议审议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

2、救助金的发放:一是向本会直接领取;二是上门送达;三是集体发放。各种发放形式,都必须凭领款人身份证领取并签名(盖 2

章)。同时,洋河新城慈善总会应制订相关的制度,建立救助档案,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

六、救助的监督

1、洋河新城慈善总会应将上年的救助情况和当年的救助计划向理事会每年报告一次,接受理事会监督;

2、洋河新城慈善总会应将救助的情况交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事务所等)审计,接受审计监督;

3、洋河新城慈善总会按规定对救助对象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洋河新城慈善总会;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第二篇:慈善总会肝病救助申请表

慈善总会肝病救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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