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

20xx年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

(一)关于上报中组部的统计汇总数据盘

1.上报光盘内容如下:年报上报数据包、年报表说明及附件。

2.附件内容包括:年报表封面内容(负责人姓名、填报人姓名)。

3.中央单位用光盘上报数据(省区市通过组织工作专网报送)。

4.光盘数据报告期必须为20xx年度,且能正常接收。

5.光盘数据与报表数据必须一致。

(二)关于年报表的封面

1.必须加盖上报单位的公章。

2.上报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3.填表人必须签字。

4.必须填写“报出时间”。

5.必须填写“联系电话”。

(三)关于年报表审核的原则要求

1.各省(区、市)的报表中,凡涉及“中央一级机关”的相应栏不应有数据,若有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 1

报说明。

2.各表各栏数据比上年同期相应栏数据变化异常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四)关于年报表各表审核要点

第一表 两年党员数综合比较

1.1栏“上年底总数”栏与20xx年报表中的“本年底实有数”必须一致。

2.6栏“整建制转入”、12栏“整建制转出”既包括省级汇总单位间的整建制转入、转出,又包括省级汇总单位内部的整建制转入、转出。其中,省级汇总单位间的整建制转入、转出,要上报单位、人数、由何地何单位转入、转出,并附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复印件或相关文件证明。

3.4栏“恢复党籍”有数据要上报名单。

4.9栏“停止党籍”有数据要上报名单。

5.15栏“实有数与应有数之差”有数据要上报详细说明。

第二表 党员基本情况

1.C列“女”、D列“少数民族”、E列“台湾省籍”的数据与上年比较,变化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2.J2栏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H16至J16即“46岁至54岁”、“55岁至59岁”、 2

“60岁及以上”的学生党员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4.F17、G17即“35岁及以下”、“36岁至45岁”的离退休人员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A18栏“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6.补充资料需手工填报,请认真填报。A1栏减去补充资料1的各项之和,计算结果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三表 党员入党时间情况

1.B1“19xx年7月6日以前”入党的党员数要与上年年报表党员数对比,其增加或减少的党员数必须与《增加的19xx年7月6日及以前入党的党员名单》或《减少的19xx年7月6日及以前入党的党员名单》情况相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详细说明。调往其他省级汇总单位的党员相关情况,要与接收单位进行沟通。

2.C1“19xx年7月7日至19xx年9月2日”、D1“19xx年9月3日至19xx年9月”入党的党员数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增加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B2至D2“19xx年9月以前入党的在岗职工党员”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4.E1至F1数据即“19xx年10月”至“19xx年10 3

月”入党的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增加数大于绝对调入党员数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G1和H1之和即“19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入党的与上年年报表相应数据比较,增加数大于绝对调入党员数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四表 党员学历情况

B16、C16、D16即学生党员中“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的占A16学生党员总数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五表 乡(镇)、建制村党员情况

因19xx年9月及以前入党的“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和建制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委员、书记数量相对较少,请将C8至C10、D8至D10、F8至F10与上年年报表相应数据比较,增加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第六表 街道、社区(居委会)党员情况

因19xx年9月及以前入党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总支部、党委)委员、书记数量相对较少,请将D8至D10、F8至F10与上年年报表相应数据比较,增加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第八表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1.6栏“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数据若小于7栏 4

组织处理情况“合计”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A12栏“原限期改正错误现予以除名”数据若大于上年年报表第十二表A12栏“限期改正错误”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表 党员出党情况(一)

1.2栏“厅局级”、3栏“县处级”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F7“60岁及以上”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一表 党员出党情况(二)

1.A4“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出现数据要上报名单。

2.C1“退党除名”和F1“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三表 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1.A栏“预备期满的党员”数据与上年年报表第二表中B1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D栏“延长预备期转正”数据不等于上年年报表第十表中E栏“延长预备期”数据的要上报说明。

3.G栏“尚未讨论或审批”数据占A栏“预备期满党员”数据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

4.H栏“预备期未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出现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四表 发展党员情况(一)

1.G16、H16、I16,即发展的学生党员中“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的党员占A16发展学生党员总数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F1“发展60岁及以上”或者L1“初中及以下”的数据与上年年报表比较,增加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F2“发展60岁及以上在岗职工”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4.A16不等于D16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A17“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十五表 发展党员情况(二)

1.本表有下列情况,要上报名单。

(1)13栏中,由国务院及其直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直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等命名或表彰的先进模范;

(2)补充资料中的“由省级党委审批追认的共 产 党员”。

2.14栏“特殊情况下”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3.16栏“经过?推优?”占15栏“共青团员”比重较 6

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17栏“台湾省籍”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十六表 发展对象情况

1.G4占A4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A8不等于G8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13不等于G13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G14占A14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E16占A16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七表 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G4占A4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A8不等于G8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13不等于G13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G14占A14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E16占A16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八表 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A6“私营企业主”出现数据要上报名单,并注意 7

名单中标注的人员基本情况必须与本表填报的情况一致。

2.H列“60岁及上”出现数据要上报名单。

第二十一表 党的基层组织数量情况和换届情况

1.2栏“任届期满”不等于3栏“本年换届”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B1“党委”数据与上年年报表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补充资料1:各省(区、市)上报报表中若“中央一级机关”项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补充资料2:各省(区、市)上报报表中“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派出工委”总数不等于其中项数据之和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省(区、市)委派出工委”数据与上年报表相应数据比较,发生变化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补充资料4:“其中党委”数据与上年年报表建制村中党委数据比较,变化较大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企事业和机关单位上报报表中该栏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6.补充资料5:“党委”数据与上年报表相应栏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二表至第二十七表中相同的审核重点说明 8

1.第二十二表至第二十七表中2栏“建立党委的”数据与上年年报表相应表中2栏(第二十四表为3栏)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第二十三表至第二十七表中1栏“单位数”为“0”而其他栏不为“0”时,要重点审核。如果是法人单位填报的1栏“单位数”为“0”,其他各栏必须为“0”;而对于法人单位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非法人单位)填报的1栏至11栏数据虽为“0”,但其相应的“在岗职工”和“党员”栏要按实际情况填报。

3.第二十三表至第二十七表中“已建立联合党支部的”相应项应大于等于“联合党支部数”相应项的2倍,若小于请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二表 街道、社区(居委会)、乡镇、建制村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1栏“单位数”应等于同级民政部门同期统计数据,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1栏“单位数”与上年年报表相应栏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3.A列“城市街道”、C列“乡镇”,没有建立党委(派出工委)的要上报说明。

4.B列“城市社区(居委会)”、D列“乡镇社区(居委会)”没有建立党组织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 9

明。

注:C1“乡镇”个数应与干部统计表的地方领导班子成员统计表相关数据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上报名单并详细说明。

第二十三表 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统计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以及上年年报表的数据核对,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A8、A10、A11出现数据的,即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B4、B5、B8、B10、B11出现数据的,即公有经济控制的大中型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支部或未建立党组织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四表 非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工商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以及上年年报表的数据核对,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五表 事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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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编办、教育部门、统计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以及上年年报表的数据核对,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其中:D1“普通高等学校”数与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和名称不一致的,要认真进行审核,并上报详细说明;E1和F1即“中等学校”和“小学校”数据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F2、G2即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党委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8、A10、A11即事业法人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六表 机关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B1至D1“单位数”应与同级编办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B1、C1“单位数”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8、A10、A11即机关法人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七表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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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财政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核对,数据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C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单位数”包含民办高校数据,并上报民办高校名单。

3.B2、B3、D2、D3、E2、E3即“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党委、总支部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名单。

第二十八表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法人单位建立党组织情况

1.1栏“部门数”应与同级编办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1栏“部门数”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4“成立总支部的”至A6“未成立党组织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非军队和武警单位的上报报表中,本表补充资料“军队和武警部队团及团以上单位建立的党委”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九表 党的地方委员会换届和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

1.A列党的地方委员会“总数”与同级民政部门的 12

行政区划数不一致,以及与上年年报表比较,有变化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B列“任届期满”不等于C列“本年已换届”的,即党的地方委员会没有按时换届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L列召开党委全委会中“已召开的”、O列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已召开的”数据不等于A列“总数”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详细说明。

4.E列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中“已召开年会的”数据不等于D列“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详细说明。

注:A列各项应与干部统计表的地方领导班子成员统计表相关数据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上报名单并详细说明。

第三十表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情况

1.E列“应届”、F列“参加岗位培训人数”占A列“总数”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补充资料1比上年增加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三十一表 流动党员情况(一)

1.A6“机关”、A7“事业单位”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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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栏“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3.I1“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三十二表 流动党员情况(二)

1.A6“机关”、A7“事业单位”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20栏“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3.I1“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三十三表 出国(境)党员情况

1.本表统计19xx年1月1日以来出国(境)、本年底仍在国(境)外的党员情况及本年出国(境)定居的党员情况。

2.“职业”系指党员出国前的原职业。

3.A6、B17、C17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并上报说明

4.A19“其他”有数据要上报说明。

5.F11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三十四表 留学回国党员情况

1.本表统计本年留学回国人员中的党员情况。

2.“组织关系出国(境)时转往国(境)外的”与“组织关系出国(境)时未转往国(境)外的”均指党员在国外期间的组织关系情况。

专题调查表一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情况 14

本表由省(区、市)委、市(州)委、县(市、区、旗)委组织部负责填报。

专题调查表三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情况(二)

B13、B14、C13、C14即“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公推直选的“党委”、“总支部”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名单。

专题调查表四 少数民族党员按民族分布情况 57栏即“其他”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名单。 15

 

第二篇:20xx年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邻水县)

邻水县20xx年党内统计工作培训班 讲 义

邻水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20xx年12月

20xx年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

(一)关于上报县委组织部的统计汇总数据

1.上报数据包内容如下:年报上报数据包、纸质年报表、年报表说明及附件、党组织及党员登记表(电子档<内容集中到一个excel文档>、纸质<需加盖公章>两种形式上报至组织一股,邮箱:lszzyg@163.com)。

2.附件内容包括:年报表封面内容(负责人姓名、填报人姓名)。

3.数据报告期必须为20xx年度,且能正常接收。

4.可采用U盘、光盘或党政网传输。

5.数据与报表数据必须一致。

6.报表单位按12月19日、20日、21日分别按时上报。

(二)关于年报表的封面

1.必须加盖上报单位的公章。

2.上报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3.填表人必须签字。

4.必须填写“报出时间”。

5.必须填写“联系电话”。

(三)关于年报表审核的原则要求

各表各栏数据比上年同期相应栏数据变化异常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四)关于年报表各表审核要点

第一表 两年党员数综合比较

1.1栏“上年底总数”栏与20xx年报表中的“本年底实有数”

必须一致。

2.6栏“整建制转入”、12栏“整建制转出”既包括省级汇总单位间的整建制转入、转出,又包括省级汇总单位内部的整建制转入、转出。其中,省级汇总单位间的整建制转入、转出,要上报单位、人数、由何地何单位转入、转出,并附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复印件或相关文件证明。

3.4栏“恢复党籍”有数据要上报名单。

4.9栏“停止党籍”有数据要上报名单。

5.15栏“实有数与应有数之差”有数据要上报详细说明。 第二表 党员基本情况

1.C列“女”、D列“少数民族”、E列“台湾省籍”的数据与上年比较,变化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2.J2栏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H16至J16即“46岁至54岁”、“55岁至59岁”、“60岁及以上”的学生党员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4.F17、G17即“35岁及以下”、“36岁至45岁”的离退休人员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A18栏“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6.补充资料需手工填报,请认真填报。A1栏减去补充资料1的各项之和,计算结果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三表 党员入党时间情况

1.B1“19xx年7月6日以前”入党的党员数要与上年年报表党员数对比,其增加或减少的党员数必须与《增加的19xx年7月6日及以前入党的党员名单》或《减少的19xx年7月6日及以前入党的党员名单》情况相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详细说明。调往其他省级汇总单位的党员相关情况,要与接收单 - 3 -

位进行沟通。

2.C1“19xx年7月7日至19xx年9月2日”、D1“19xx年9月3日至19xx年9月”入党的党员数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增加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B2至D2“19xx年9月以前入党的在岗职工党员”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4.E1至F1数据即“19xx年10月”至“19xx年10月”入党的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增加数大于绝对调入党员数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G1和H1之和即“19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入党的与上年年报表相应数据比较,增加数大于绝对调入党员数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四表 党员学历情况

B16、C16、D16即学生党员中“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的占A16学生党员总数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五表 乡(镇)、建制村党员情况

因19xx年9月及以前入党的“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和建制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委员、书记数量相对较少,请将C8至C10、D8至D10、F8至F10与上年年报表相应数据比较,增加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第六表 街道、社区(居委会)党员情况

因19xx年9月及以前入党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总支部、党委)委员、书记数量相对较少,请将D8至D10、F8至F10与上年年报表相应数据比较,增加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第八表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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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栏“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数据若小于7栏组织处理情况“合计”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A12栏“原限期改正错误现予以除名”数据若大于上年年报表第十二表A12栏“限期改正错误”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表 党员出党情况(一)

1.2栏“厅局级”、3栏“县处级”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F7“60岁及以上”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一表 党员出党情况(二)

1.A4“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出现数据要上报名单。

2.C1“退党除名”和F1“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三表 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1.A栏“预备期满的党员”数据与上年年报表第二表中B1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D栏“延长预备期转正”数据不等于上年年报表第十表中E栏“延长预备期”数据的要上报说明。

3.G栏“尚未讨论或审批”数据占A栏“预备期满党员”数据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H栏“预备期未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出现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四表 发展党员情况(一)

1.G16、H16、I16,即发展的学生党员中“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的党员占A16发展学生党员总数比重较 - 5 -

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F1“发展60岁及以上”或者L1“初中及以下”的数据与上年年报表比较,增加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F2“发展60岁及以上在岗职工”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4.A16不等于D16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A17“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十五表 发展党员情况(二)

1.本表有下列情况,要上报名单。

(1)13栏中,由国务院及其直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直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等命名或表彰的先进模范;

(2)补充资料中的“由省级党委审批追认的共 产 党员”。

2.14栏“特殊情况下”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3.16栏“经过?推优?”占15栏“共青团员”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17栏“台湾省籍”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十六表 发展对象情况

1.G4占A4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A8不等于G8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13不等于G13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G14占A14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E16占A16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七表 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G4占A4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A8不等于G8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13不等于G13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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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14占A14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E16占A16比重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十八表 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A6“私营企业主”出现数据要上报名单,并注意名单中标注的人员基本情况必须与本表填报的情况一致。

2.H列“60岁及上”出现数据要上报名单。

第二十一表 党的基层组织数量情况和换届情况

1.2栏“任届期满”不等于3栏“本年换届”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B1“党委”数据与上年年报表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补充资料1:各省(区、市)上报报表中若“中央一级机关”项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补充资料2:各省(区、市)上报报表中“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派出工委”总数不等于其中项数据之和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省(区、市)委派出工委”数据与上年报表相应数据比较,发生变化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5.补充资料4:“其中党委”数据与上年年报表建制村中党委数据比较,变化较大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企事业和机关单位上报报表中该栏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6.补充资料5:“党委”数据与上年报表相应栏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二表至第二十七表中相同的审核重点说明

1.第二十二表至第二十七表中2栏“建立党委的”数据与上年年报表相应表中2栏(第二十四表为3栏)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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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十三表至第二十七表中1栏“单位数”为“0”而其他栏不为“0”时,要重点审核。如果是法人单位填报的1栏“单位数”为“0”,其他各栏必须为“0”;而对于法人单位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非法人单位)填报的1栏至11栏数据虽为“0”,但其相应的“在岗职工”和“党员”栏要按实际情况填报。

3.第二十三表至第二十七表中“已建立联合党支部的”相应项应大于等于“联合党支部数”相应项的2倍,若小于请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二表 街道、社区(居委会)、乡镇、建制村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1栏“单位数”应等于同级民政部门同期统计数据,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1栏“单位数”与上年年报表相应栏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上报说明。

3.A列“城市街道”、C列“乡镇”,没有建立党委(派出工委)的要上报说明。

4.B列“城市社区(居委会)”、D列“乡镇社区(居委会)”没有建立党组织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注:C1“乡镇”个数应与干部统计表的地方领导班子成员统计表相关数据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上报名单并详细说明。

第二十三表 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统计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以及上年年报表的数据核对,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A8、A10、A11出现数据的,即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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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4、B5、B8、B10、B11出现数据的,即公有经济控制的大中型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支部或未建立党组织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四表 非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工商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以及上年年报表的数据核对,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五表 事业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编办、教育部门、统计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以及上年年报表的数据核对,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其中:D1“普通高等学校”数与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和名称不一致的,要认真进行审核,并上报详细说明;E1和F1即“中等学校”和“小学校”数据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F2、G2即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党委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8、A10、A11即事业法人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六表 机关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B1至D1“单位数”应与同级编办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B1、C1“单位数”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8、A10、A11即机关法人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七表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 - 9 -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

1.1栏“单位数”要与同级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财政部门同期相关统计数据核对,数据相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C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单位数”包含民办高校数据,并上报民办高校名单。

3.B2、B3、D2、D3、E2、E3即“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党委、总支部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名单。

第二十八表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法人单位建立党组织情况

1.1栏“部门数”应与同级编办同期相关统计数据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1栏“部门数”与上年年报表数据比较,变化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3.A4“成立总支部的”至A6“未成立党组织的”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4.非军队和武警单位的上报报表中,本表补充资料“军队和武警部队团及团以上单位建立的党委”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二十九表 党的地方委员会换届和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

1.A列党的地方委员会“总数”与同级民政部门的行政区划数不一致,以及与上年年报表比较,有变化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B列“任届期满”不等于C列“本年已换届”的,即党的地方委员会没有按时换届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 10 -

3.L列召开党委全委会中“已召开的”、O列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已召开的”数据不等于A列“总数”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详细说明。

4.E列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中“已召开年会的”数据不等于D列“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数据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详细说明。

注:A列各项应与干部统计表的地方领导班子成员统计表相关数据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审核,上报名单并详细说明。

第三十表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情况

1.E列“应届”、F列“参加岗位培训人数”占A列“总数”比重较小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补充资料1比上年增加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三十一表 流动党员情况(一)

1.A6“机关”、A7“事业单位”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20栏“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3.I1“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三十二表 流动党员情况(二)

1.A6“机关”、A7“事业单位”数据较大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20栏“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3.I1“其他”出现数据要上报说明。

第三十三表 出国(境)党员情况

1.本表统计19xx年1月1日以来出国(境)、本年底仍在国(境)外的党员情况及本年出国(境)定居的党员情况。

2.“职业”系指党员出国前的原职业。

3.A6、B17、C17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并上报 - 11 -

说明

4.A19“其他”有数据要上报说明。

5.F11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第三十四表 留学回国党员情况

1.本表统计本年留学回国人员中的党员情况。

2.“组织关系出国(境)时转往国(境)外的”与“组织关系出国(境)时未转往国(境)外的”均指党员在国外期间的组织关系情况。

专题调查表一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情况

本表由省(区、市)委、市(州)委、县(市、区、旗)委组织部负责填报。

专题调查表三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情况(二) B13、B14、C13、C14即“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公推直选的“党委”、“总支部”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名单。

专题调查表四 少数民族党员按民族分布情况

57栏即“其他”出现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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