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xx年招生章程

华东师范大学20xx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1、为了保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章程。

2、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性质、校址

4、学校全称:华东师范大学。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19xx年被列为16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之一。我校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大学之一,全国首批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全国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

5、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招收对象是:参加20xx年6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以及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6、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区有两个,中山北路校区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校法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三、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7、20xx年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为3400人,专科(含高职)招生计划为100人。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公布的计划中不含已录取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计划及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

8、我校收费标准:普通专业学费标准5000-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5500元/年,后两年标准是160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公布为准。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8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9、我校20xx年入学的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国家补贴生活费。学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有关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10、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

11、我校普通类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级差”原则,专业级差分为2、1、1、0、0。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外语高考分数之和,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外语高考分数之和;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不设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12、专业调剂:高考分数高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按上述第11款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13、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高考分数高于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高考分数等于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招生计划,按照第11款的同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14、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上且被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

15、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考虑到我校各专业均有双语教学、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16、通过我校考核并获得我校加分优惠的考生,档案被第一志愿投档到我校后,我校将依据承诺给予加分后进行专业录取。

17、对于设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科目要求,依据第10、11、12款进行录取。

18、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确定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19、化学、应用化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科学、生态学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以及其他色觉异常症状;美术学、设计学类、地理科学专业要求无色盲以及其他色觉异常症状;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可以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体育类专业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4以上(含4.4),无色弱、色盲;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由于身材过于矮小、残疾、身体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的学生,毕业后当教师可能会遇到困难,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20、在上海提前批免费师范专业录取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两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取。该条款不适用于获得我校卓越教师计划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

21、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选测科目为2 B,必测科目为4 C 1合格;对选测科目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11款执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要求等同普通类专业的资格要求。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2、经我校考核认定获得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在计算合成分时,采用标准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原始高考成绩计算合成分。

24、经我校艺术团考核合格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和我校给艺术特长生的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25、经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考核合格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执行。

26、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上海考生按已公布的《20xx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一律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7、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单位就业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定向西藏就业的本科生入校后必须与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

28、以下专业的2014级新生在我校中山北路校区就读。教育科学学院:教育技术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方向)、教育康复学;对外汉语学院:汉语国际教育;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计学院:设计学类。

其余专业的2014级新生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

29、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报到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奖学金等途径解决学习经费困难的问题,具体情况可以查阅我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qinzhu.)。

30、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六、招生咨询电话、监察电话

31、学校网址:www.,招生咨询电话:021-62232212,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62。

七、附则

32、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华东师范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33、本章程经华东师范大学党政联席会通过,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华东师范大学20xx年美术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xx年美术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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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地处上海市,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首批被国务院批准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也是全国闻名的花园式高等学府。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长江学者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学校培养了大批在各行各业成绩斐然的杰出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就业率一直位于国内高校前列。

美术学本科专业属于我校美术学系。美术学系拥有当代艺术、抽象艺术、实验水墨、城市公共艺术等领域的著名艺术家、策展人、批评家、美术教育家,共有绘画、雕塑与公共艺术、美术教育三个专业方向。美术学系还拥有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教育学方向、现当代艺术研究方向)博士点,美术学、美术两个硕士点。

学生入学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开始进行专业教学,其中绘画方向采用工作室制。绘画方向的学生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油画、综合绘画、中国画与材料、观念与形态研究四个工作室。

美术学系与法国勒阿弗尔赛昂高等艺术与设计学校联合开设国际课程,由中法教师共同授课,每年选派5-10名学生前往巴黎与法国学生一起上课和文化考察。美术学系还与美国中央阿肯色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法国巴黎国立高等装饰艺术学院等国外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定期选派师生赴国外交流学习,使师生能以国际化的视野进行艺术创作。

美术学系成立以来,已培养了一批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专业人才,主要从事教师、专业设计师、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等职业。全新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作

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奖。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综合人文素质强,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适应当代社会对美术类艺术人才需求,具有创造性,能胜任当代艺术创作、策划与设计等工作的专业艺术人才和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美术教育人才,为培养中国现当代创造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每年10000元。文理兼收,面向全国招生。20xx年美术学系美术学专业按“美术教育”、“绘画”、“雕塑与公共艺术”三个方向招生。招生计划暂定60人(最后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获得本科报考资格的学生。

四、专业考试

1、上海生源考生:参加20xx年上海市美术类统考,还须参加我校的专业加试,加试科目:素描写生,满分150分。专业成绩按市统考成绩和我校专业加试成绩之和计算。

2、非上海生源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① 素描;② 色彩;③ 速写。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五、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考生需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12月24日-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广东省除外)。

上海生源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2月11—12日, 地点: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艺术楼大厅;逾期不接受补报、确认。如果之前网上报名未成功,可在确认时当场网上报名。

2、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上海市美术类统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报名照二张、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并贴好照片、签名)、报考费70元。办理报名手续后未参加考试者,报考费不予退还。

3、考试安排:地点: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系(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时间:20xx年2月13日。

非上海生源考生:

1、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寸报名照二张、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并贴好照片、签名)、报考费170元。办理报名手续后未参加考试者,报考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考生请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到我校指定的任一考点(省考试院、省招办有规定的除外)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考试的,我校只认可第一次考试的成绩。

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如下表:

华东师范大学20xx年美术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xx年美术学招生简章

注:(1)我校面对全国招生,非上海户籍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也可到上海考点参加考试(省考试院、省招办有规定的除外); (2)除广东广州考点外,网报不成功的考生可以到各考点现场报名;

(3)根据广东省考试院要求,选择广东广州考点的广东省考生及其

他省份考生务必于2月2日15点前完成我校的网上报名。

(4)根据河北省招办的规定,河北省籍考生只能参加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考试。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20xx年美术学专业录取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单科满分以150分计)不低于70分。

1、 上海生源考生:

取得上海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参加我校专业加试,20xx年高考成绩达到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分要求后,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美术类统考总分与我校加试科目成绩之和。

2、 非上海生源考生:

学校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

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中各省入选人数及排名情况,最后确定各省招生计划,并报省级高招办公布。

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20xx年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分要求后,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各省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依据报名表专业方向志愿填报情况,录取到相应专业方向。

七、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查分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系 邮政编码:200241

联系电话:021-54342979;

报名网址: www.zsb.;

院系介绍:http://www.finearts./;

公交线路:江川3路、闵行11路、180路、958路、虹桥枢纽4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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