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直各单位:

为加强人才开发培养,服务株洲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结合株洲教育实际,决定开展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成员管理

(一)评选推荐范围。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结合进行,推荐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研机构、教育装备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管理。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集中选拔,分级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的选拔和局直单位“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的培养、使用和考核。培养、使用和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学校“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的培养、使用和考核。

二、评选推荐的名额分配

(一)“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表彰名额为10名;

(二)局直单位“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名额为30名;

(三)县市区的“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名额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

(二)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带头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和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

(三)专业基础。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创新意识强,积极主动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四)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思想端正、经验丰富,因材施教,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教育教学效果好。

(五)教研能力。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在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教改实施中,起带头作用,近五年来,有教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并收到良好效果。

(六)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人员推荐与选拔办法

(一)人员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各学校要召开专门教职工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符合基本条件的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名额不限。申报表格从株洲教育网上下载,填写好的表格直接发到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zzjsgzk@163.com)。经由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对象的材料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选拔办法。通过统一考试考核方式选拔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的成员考试考核依次分为笔试、面试和上(说)课、成果业绩评审、专业考察等四种方式。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面试和上(说)课主要考察创新意识、创新潜力和专业能力。成果业绩评审主要对近几年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专业考察主要考察师德表现和专业思想。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对象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选参加后三种方式的考核。笔试、面试和上(说)课、成果业绩评审三个环节实行100分制,笔试、面试和上(说)课、成果业绩评审的分数计入综合成绩。计入综合成绩的比例为30%、50%、20%,专业考察的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按综合成绩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人选,按综合成绩确定“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人选。

五、评选推荐日程安排

(一)5月10日前,各单位开展活动宣传,确保每个学校每位教师都知晓评选推荐活动的内容。

(二)5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做好“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选拔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的相关组织工作。

(三)6月5日前,完成候选对象的笔试工作,以笔试成绩为依据,按1:1.5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上(说)课环节。

(四)6月15日前,完成答辩、上(说)课工作。

(五)6月20日前,完成成果业绩评审工作。

(六)6月30日前,完成专业考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本单位“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人选名单。

(七)7月15日前,拟定“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和“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人选,并报局领导审定。

(八)7月30日前,公示审定名单。

(九)教师节期间,对“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六、评选推荐工作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毛大训任组长,副局长徐晓芳任执行组长,教师工作科、人事教育科、监察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邀请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干部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师工作科和人事教育科相关人员组成。专家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面试和上(说)课、成果业绩评审工作。专家小组成员从教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有专人负责,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七、其它事项

(一)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对象的材料(申报表)于5月25日前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综合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

2.《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选拔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

3.推荐对象最高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表明工作能力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代表作(学术论文与著作),教书育人业绩、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与科研成果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证据材料;

4.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1张。

以上资料用A4纸打印,其中1、2、3两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zzjsgzk@163.com邮箱。联系人:丁和平;系电话:22663772。

附件:《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选拔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申报表》

         二〇##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人才  选拔  通知                                           

株洲市教育局办公室                  20##年5月4日印发

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选拔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申报表

 

第二篇:英才崛起有赖于教师的成长

英才崛起有赖于教师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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