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之韵生态纺织专卖店

绿之韵生态纺织专卖店

加盟合同

一、甲乙双方:

授权方:湖南绿之韵生态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劳嘉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东楼19楼 邮编:410000 TEL:(0731)89711363 FAX:(0731)89711353

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认可的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绿之韵生态纺织”专卖店(下称“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经营方式: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甲方认可的 区域内成为绿之韵生态纺织的专卖店。区域管理办法参见合同附件一。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拾万元以及履约保证金捌仟元,其中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办法见第五、保证金及使用。

4、甲方向各专卖店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产品按优惠价的4.5折售于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乙方在定货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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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6、乙方经营之专卖店所需成本、税费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费用、货款、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货品配送: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十日内将乙方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处,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发货,须提前通知乙方(如自然灾害引起的交通中断等)。

2、因乙方指定处不在铁路范围而延迟期限,双方协商落实。

3、正常配货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履约保证金及使用

1、为规范合作经营,确保双方的根本利益,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支付标准为:每年人民币捌仟元整。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抵扣保证金相应金额:

a、低价销售(店周年庆及甲方组织的全国统一节假日促销日除外,具体参见甲方各节日促销

公告);

b、店内销售非甲方产品;

c、乙方有其它诋毁甲方声誉之言行。

3、发生上述2款b、c项约定任一种情形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按每次扣除肆仟元整;发 生上述2款a项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按乙方低价销售或跨区域经营之商品的市场零售总金额双倍扣除保证金,超出保证金范围的扣款,甲方有权从后续货款中抵扣。

4、未发生上述2款a、b、c项约定任一种情形的,乙方在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满三个月后无 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必须开出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符合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店面,办理好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将以上证件及店面形象照片寄至公司营销中心。若乙方未履行本条内容或履行内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第2页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2、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中甲方指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该区域之外的任何地域。

3、专卖店店铺设在甲方认可的区域内,由乙方自行选定场所,但在八级以上城市同一区域如需开设多家专卖店的,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报经甲方书面同意;

(2)后开专卖店应离前期已开专卖店直线距离一公里以外。

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开设多家专卖店的,甲方有权撤销后开专卖店,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

4、专卖店装修、招牌、物品摆放等均按如下办法执行:

(1)为维护甲方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专卖店必须按照甲方的设计方案执行装修,不得自行设计。装修、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专卖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甲方统一进行设计,乙方应按照图案制作,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促销与广告:

1、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与合作经营所需的相关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较大规模的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合作经营产品品牌之整体宣传活动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予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不得抵消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

八、培训与指导:

1、为使专卖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专卖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

第3页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经营技术。

2、专卖店在开业前,乙方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乙方承担前来培训的差旅费、培训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九、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专卖店可以依据本合同使用甲方授权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范围或在专卖店以外任何空间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甲方品牌,或以甲方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6、若乙方违反上述任一款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竞业限制:

1、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其他区域的甲方经营专卖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经营专卖权。

2、为表示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若甲方推出生态纺织品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开设甲方品牌之外的

第4页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同业其他品牌之专卖店或类似经营机构;并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专卖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或提供其它服务。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若乙方违反上述任一款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专卖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维护统一形象,乙方专卖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运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甲方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对专卖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专卖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专卖店数量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所有专卖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6、若乙方未实际履行本条上述各款约定或不配合甲方的相关指导,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专卖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第5页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十三、专卖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专卖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专卖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须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中断合同或终止营业申请,不得自行随意停业或者终止合同。

3、若乙方违反上述任一款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退换货制度:

1、乙方每批订货从甲方发货之日起35日内不限品种允许调换,调换时须保持原产品的完好,包装标签无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甲方发货之日起35日后非质量问题,不允许调换;因质量问题换货只能换原品种,规格、颜色不限,运费由甲方承担,产品经售出后,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拆过包装、穿着使用过、洗涤过等影响二次销售的,甲方将不予退换。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4、合同重新签订,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

十五、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面解除权;

2、乙方自合同生效一个月内要求退货或者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总货款的10%作为管理费用,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内扣除20%,三个月以上不接受退货(以上不包括换季及公司不再生产的旧款式产品)。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b、向甲方移交甲方贵宾客户登记名册;

c、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d、取消甲方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第6页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e、在原专卖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甲方有关联的迹象;如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雇佣第三方拆除上述与甲方有关联的物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f、因专卖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g、其他应当配合甲方的事宜或承担的责任。

十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满若继续合作,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 方:湖南绿之韵生态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委托代表(签章): 委托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湖南长沙

第7页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附件一:

绿之韵生态纺织专卖店区域划分标准

为了更科学、更健康地发展绿之韵生态纺织事业,更高效、更畅通地推广甲方系列产品,甲方综合各地经营专卖店的区域划分,广泛吸取国内有关专家的建议,特制定以下标准:

一、国内城市分为八级,每级的一个区为标准(如:北京市为一级,海淀区为一级城市的辖区)。

二、专卖店数量标准:

一级:10 五级: 2

二级: 6 六级: 2

三级: 5 七级: 1

四级: 4 八级: 1

三、详细名录:

1级(6):正部级: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两大特区:香港、澳门;

2级(15):副部级:15个副省级城市(10个副省级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西安、武汉、广州、济南、杭州、成都、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

3级(17):一般省会城市:

呼和浩特、石家庄、乌鲁木齐、兰州、西宁、银川、郑州、太原、

合肥、贵阳、昆明、南宁、拉萨、南昌、福州、海口、长沙;

4级(11):准副省级城市: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苏州市;

5级(122):全国经济百强县:

☆1 江苏江阴市

☆1 江苏昆山市

☆1 江苏张家港市

☆1 江苏常熟市 2 江苏太仓市 3 福建晋江市 4 江苏宜兴市 5 山东荣成市 6 浙江诸暨市 7 山东龙口市 8 浙江温岭市 9 山东邹城市

第8页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10 浙江乐清市 11 江苏丹阳市 ☆12 山东即墨市 ☆12 山东胶州市 ☆12 山东莱西市 27 江苏大丰市 28 辽宁大洼县 29 辽宁瓦房店市 30 辽宁海城市 31 四川双流县 51 河北武安市 52 浙江永康市 53 山东乳山市 54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 55 辽宁普兰店市 ☆12 山东平度市 ☆12山东寿光市 13 山东高密市 14 山东滕州市 15 山东新泰市 16 山东莱州市 17 福建福清市 18 浙江瑞安市 19 浙江海宁市 20 河北迁安市 21 浙江桐乡市 22 福建惠安县 ☆23江苏海门市 ☆23江苏启东市 ☆23江苏东台市 ☆23江苏如东县 24 江苏海安县 25 江苏如皋市 26 江苏兴化市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山东章丘市 湖南长沙县 新疆库尔勒市 河南巩义市 福建石狮市 河北任丘市 山东诸城市 山东招远市 江苏溧阳市 山东邹平县 内蒙古准格尔旗江苏泰兴市 浙江平湖市 山东肥城市 上海市崇明县 浙江玉环县 河北遵化市 浙江临海市 福建南安市

第- 9 -页 56 山东蓬莱市 57 福建长乐市 58 浙江长兴县 59 辽宁庄河市 60 浙江宁海县 ☆61河南偃师市 ☆61河南新郑市 ☆61河南荥阳市 ☆61河南新密市 ☆61河南禹州市 ☆61河南登封市 62 山西河津市 63 江苏金坛市 64 江苏靖江市 65 浙江德清县 66 浙江嘉善县 67 北京密云县 68 山东广饶县 69 辽宁大石桥市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70 福建龙海市 71 福建闽侯县 72 浙江奉化市 73 湖南浏阳市 74 浙江东阳市 75 浙江临安市 76 河北迁西县 77 浙江海盐县 78 山东青州市 79 广东高要市 80 山西孝义市

81 山东桓台市 82 安徽肥西县 83 山东莱阳市 84 陕西神木县 85 广东开平市 86 江苏建湖县 87 广东博罗县 88 江西丰城市 89 江苏仪征市 90 四川郫县 91 福建安溪县

92 江西南昌县 93 辽宁调兵山市 94 湖南宁乡市 95 湖南醴陵市 96 河北三河市 97 黑龙江肇东市 98 浙江苍南市 99 浙江嵊州市 100 山东曲阜市

注:带☆者为地理位置相连、经济总量相当、发展方式相近的区域经济强县组团。

6级:正厅级:一般地级市 7级:副厅级:省直管县级市 8级:正处级:一般县级市

以上区域划分标准仅供参考,名额可随国家行政区划调整变化,本合同附件一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绿之韵生态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本人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同意以上区域划分标准。

签 字 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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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新店铺形象开店标准流程

为了应对行业新的竞争形势,为提升甲方品牌形象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绿之韵生态纺织正式推出新一代终端形象。

全新的终端店面形象设计旨在增加空间利用率的基础上,用各种高档材质烘托出店铺和谐舒适的氛围,促进品牌形象的进一步传播。目前绿之韵生态纺织全新的形象已经设计完成,得到了公司及专卖店的一致好评,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新的店面形象给人典雅高贵、焕然一新的感觉。甲方专色烤漆玻璃材质的门头,具有极强的装饰效果,非常吸引过往消费者的视线。醒目的品牌LOGO,都更加容易地对甲方品牌进行识别。店内的平面布局、装饰材料、灯光运用也较老形象有很大的突破创新。

为了使终端店铺充分体现甲方品牌的亲和健康、时尚的理念,引发顾客对甲方产品的购买力,新形象也对橱窗设计做了规范要求,希望用精致、饱满、富有艺术性的陈列来营造一种浓厚的产品氛围,以给消费者留下属于绿之韵生态纺织独特的视觉形象。

即日起,任何新开店铺一律按照新制定的开店流程及装修标准执行,没有通过流程审核或私自装修开业的,公司将不提供任何培训机会及高级督导到店指导支持,并对其行为进行处置。

开店流程:

绿之韵生态纺织专卖店

开店要求:

? 选址在当地商业气氛浓厚、客流量大、人气旺的商业街区或规模较集中的大型社区附近。 ? 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上,门面宽度5米以上,店内宽敞明亮,格局便于装修利用。

第- 11 -页 本合同(含附件)计14页

绿之韵生态纺织专卖店

? 经营场地必须在一楼临街铺面,(最好将二楼或后厅作为办公区域)。

? 所选经营地点外部环境美观、整洁,相邻店铺为服装类品牌店、美容SAP会所等关联行业为佳。

专卖店人员素质要求:

? 须熟悉当地的市场商业环境和消费习惯,对纺织产品有较强的兴趣。

? 有强烈的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认同绿之韵生态纺织的经营理念和品牌定位。

? 能致力于专心经营绿之韵生态纺织品牌专卖店。

? 拥有较好的商业信用和个人品质。

? 不断努力学习,并按照总部的发展战略一起协同发展。

总部六大支持:

1、 导入支持

对于新客户,公司将参与专卖店地段评估、市场竞争环境等系列可行性分析,确保绿之韵生态纺织品牌成功导入。

2、 形象支持

凡是通过公司审核合格的专卖店,店铺形象统一由公司空间设计部设计,终端形象宣传由公司空间设计部代为统一制作,高级督导亲临现场辅导专卖店布设陈列,以此确保统一形象标准。

3、 培训支持

公司将提供三级培训(加盟商、店长、导购),高级督导新店开业时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光盘、系列培训手册的自学,区域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会、营销总结会)。

4、 促销支持

根据市场情况提供完整的促销方案、主题推广方案,并依照市场变化、季节及节假日定期更新,免费为专卖店设计活动宣传品。

5、 产品支持

绿之韵生态纺织拥有国内强大的产品研发团队,并不断增加研发力量,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功能和款型,从而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并锲而不舍地将“品质至上”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经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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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6、 物流支持

绿之韵生态纺织拥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将随时为终端提供准确、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执行细则:

? 乙方在确定选址并通过公司审核合格后,需要及时提供店铺平面结构图及店内外多角度照片给

空间设计部做设计依据,平面图需注明乙方联系电话。

? 空间设计部出图后,乙方要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装修,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空间设计部,

如私自改变设计标准,公司将不予工程验收并不提供任何培训机会及督导到店指导支持。 ? 店铺开业后,需提供店内外照片及相关执照传回公司建立档案。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同意以上开店流程和要求。

签字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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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卖 店 开 店 审 核 表

审核人: 日期:

绿之韵生态纺织专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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