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评选20xx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通知

 

校学工字[2014] 12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评选20##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的

通  知

各学院:

为表彰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为在校生树立榜样。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规定,学校拟在本学期评选出全校20##届本专科“校优秀毕业生”和评选推荐“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具体名额见附件4)。学院拟定名单一旦推荐至学校,经学校审核不合格的名单,将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请勿推荐无法正常毕业(包括休学)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要求进步,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在就业过程中讲诚信,无违约情况。

   (二)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在校期间获得四次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学金(专科生获得两次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学金)和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须是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三)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优先条件。获得国家级奖项、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等可优先推荐评选;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参加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评审,公示一周后上报学校审批。

   (二)毕业离校前,评选出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如果受到党团行政处分,将取消其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资格。

   (三)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

   

 1.四川师范大学20##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推荐表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3.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本专科毕业生名单表(样表)

 4.四川师范大学20##届省级、校级优秀本专科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年9月25日

附件1:

四川师范大学20##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推荐表

注:1.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学院留存,另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2.本表填写内容需打印。

附件2:

四川省普通高等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审批后返回学校,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学院留存,另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2.本表填写内容需打印。

附件4:

四川师范大学20##届省级、校级优秀本专科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第二篇: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办法

为培养的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进行一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

1.部署评选工作;

2.组织评审工作;

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各学院应成立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答辩委员会的主要成员等共同组成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均可申请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1

1.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为“优秀”;

2.被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应资料齐全,且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和规范。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1.所有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2.积极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3.积极配合学院、教研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

4.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进行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且每次检查、指导有书面修改意见和指导记录。

5.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实用、推广价值或较高的学术水平,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优良率在80%以上,至少有一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程序

2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的2周内,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小组按照5%的比例推荐本单位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的毕业论文(设计)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2.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确定以后,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向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送相关文本材料和电子材料。学院上报的主要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记录表、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人评阅表、答辩记录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等。

3.各学院报送推荐材料结束后,教务处将聘请有关专家审查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参评资格,并根据《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指标体系》,本着从严把握、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报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确定获奖的毕业论文(设计)。

4.教务处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结果报送学校审批后,公布评选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程序

3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实际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总数的5%,提出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候选名单。

2.学院在广泛听取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各学院确定好评选人员后,将推荐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最后报请学校批准。

四、奖励办法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校进行表彰,向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被评为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发文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3.组织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认真负责的学院,学校将授予组织奖。

4.对于获奖的优秀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教务处将汇编印刷成册供学院和学校之间交流。

五、相关问题

1.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校将撤消对学院、指导教师的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2.本办法自20xx年5月开始实施。我校过去制定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1.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四川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4.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审表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日

5

附件1:

四川师范大学 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学院(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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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1.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质量、学术水平、突出特点和创新点撰写出比较规范的评

价和意见。 2.对毕业论文(设计)具体说明推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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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学院名称(公章): 填表人: 日期:

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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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审表

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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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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